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
(一)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 项 二级事项 公开对象 公开内容(要素)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相关 公开依据 特定群 众 主动 √ 实时公开 地区、县(市) 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实时公开 地区、县(市) 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地区、县(市) 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政民互动 国土空间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 、咨询、信访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 、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 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 全部材料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 全社会 √ 2 3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法规文件 公共服务 公开主体 信息形成或者 地区、县(市)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 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 自然资源管理部 条例》 日内 门 1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 公开时限 公开方 城市、镇国土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空间规划 及图纸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 国土空间 乡国土空间规 规划编制 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县(市)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6 城市、镇详细 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县(市)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公开事项 序号 一级事 项 7 国土空间 规划编制 8 公开对象 公开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 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 划 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县(市)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用地预审与建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设项目 选址 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意见书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地区、县(市) 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二级事项 村庄规 划 全社会 特定群 众 主动 9 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 规 划许可 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 销的办理情 条例》 况(涉密项目除外)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县(市)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10 建设工程 规 划许可 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 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县(市)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乡村建设 规 划许可 证 11 规划许可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 销的办理情况 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县(市)自然资 源管理部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12 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姓名及证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 件编号、职责、权限、查处依 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基本 行政处罚 据、工作程序、救济渠道和随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 信息 机抽查事项清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单等信息 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地区、县(市) 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13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 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 ) 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7 个工作日 地区、县(市) 自然资源管理部 门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行政处罚 事后公开 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 依申请 公开 公开层级 县级 √ √ √ √ √ √ √ √ √ √ √ √ 乡 、村 级 公开方式 主动 依申请 公开 公开层级 县级 √ √ √ √ √ √ √ √ √ √ √ √ √ √ 乡 、村 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