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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池县2022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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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池县2022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神政办发〔2022〕32 号 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池县 2022 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 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中心: 《神池县 2022 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经县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神池县 2022 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 工作方案 为按期实现 2030 年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 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切实做好全县煤炭消费 减量等量替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确保煤炭消费量与 2021 年持平。 二、重点行动 (一)严控煤炭消费增量 1.严格重点耗煤行业准入 坚持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省重点 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设备要达到国家 一级能效标准。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煤耗要 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新上耗煤项目环评审批,新建耗 煤项目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 查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 2 — 2.实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 做好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管理,将煤炭替代作为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 在立项前,需制定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明确等量、减 量替代明细,并在相应的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3.持续推动非煤产业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条件,以市场需求 为导向,重点培育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 现代医药和大健康等制造业和现代文旅产业,增加经济增长新动 能,逐步降低煤炭对全县经济贡献的比重,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能源局)、 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县住建局、县农 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县能源发展中心等。 (二)压减煤炭消费存量 1.重点行业控煤行动 (1)火电控煤行动 继续清理整顿违规项目,重点淘汰超期服役机组以及煤耗、 环保、安全等达不到标准的机组,完成 2022 年关停淘汰目标。 — 3 — 严格入炉煤质的管理,实施用能、用煤精细化管理。对标国内先 进值,开展燃煤机组能效对标行动,进一步降低度电煤耗。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能源局)、 县能源发展中心等。 (2)焦化控煤行动 落实《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相 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焦化产业园区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 推进焦炉大型化步伐,提升装备水平,力争 2022 年大机焦产能 占比达到 60%。加大对 2019 年备案实施“上大关小”原有焦炉 的关停淘汰力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等。 (3)钢铁控煤行动 巩固去产能成果,持续推动高质量、专业化兼并重组,提高 行业集中度。鼓励有条件地区和企业增加现有电弧炉、转炉的废 钢铁使用量,降低铁钢比。推进转炉煤气和蒸汽回收、高炉渣余 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等。 (4)化工控煤行动 加大合成氨固定床间歇式气化炉等老旧落后装置淘汰力度; — 4 — 推进蒸汽锅炉节能技术改造力度,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深入开 展两化融合,加大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推进企业物料、能 源精细化管控。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等。 (5)建材控煤行动 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发挥大型水泥 等建材企业集团的作用,推进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推进 水泥窑协同处置、余热利用等燃料期待和节能技术应用。严格执 行《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推进 水泥、活性石灰等建材工业炉窑清洁低碳化燃料改造。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神池分局、县发改局(县能源局)、县财政局等。 2.散煤替代行动 (1)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整治 制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基本淘汰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进一步排查清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治理和淘汰任务的燃煤设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快燃煤工业炉窑淘汰 — 5 — 严格落实燃煤热风炉及有色行业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 以煤为燃料熔铅锅和电铅锅,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 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规定。充分利用园区内工业余热、焦炉煤 气等能源,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替 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神池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扩大集中供热范围 加强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展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 中供热站等设施挖潜改造;因地制宜利用工业企业余热资源,提 升城镇及周边地区的集中供热面积和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4)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完成确村确户工作。根据北方地区 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任务和要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内容和目标。持 续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工业余热、地热、光热等多 能互补供暖作为清洁取暖改造的主要方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清洁取暖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 — 6 —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1.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 充分考虑电网接纳能力,合理规划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 等新能源开发。重点支持光伏和风电平价或低价上网项目、“新 能源+储能”项目等。有序开展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扩宽可 再生能源消纳渠道,提高消纳能力。2022 年,争取全县新能源 发电装机达到 125.5 万千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能源局)、 县能源发展中心。 2.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应用比例 督促县域内有关企业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 气源企业的衔接,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以煤层气体制改革为突 破,加快全县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和输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 储气设施建设。坚持高效、安全利用原则,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在 工业、民用、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逐步提高燃气占全县一 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替代部分燃煤消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能源局)、 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能源发展中心。 3.实施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 7 — 工业领域:重点推进建材等非电行业实施电能替代。在热水 供应环节,推广电极锅炉、电磁感应锅炉、余热利用热泵+电锅 炉等技术;蒸汽供应环节,推广蓄热锅炉等技术;工业燃煤窑炉 替代,在建材领域推广玻璃电熔窑炉、陶瓷电窑炉技术。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神池分局、国网神池供电公司。 供暖领域:因地制宜推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电采暖方 式,鼓励建设社区集中式空气源、地热和风电供暖项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能源局)、 县住建局、县能源发展中心、国网神池供电公司。 交通领域: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行业推广新能源车辆应 用,鼓励道路客运、货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 4.强化工业余热利用 以发电、钢铁、焦化、水泥、化工等具有余热资源的企业为 重点,实施低品位工业余热利用项目建设;选择具有示范作用、 辐射效应的园区,统筹整合焦化、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企业的余 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开展能源梯级利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能源局)、 — 8 — 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能源发展中心。 (四)开展基础能力建设 1.开展煤炭消费摸底调查 强化重点耗煤企业摸底调查,在掌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 消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农林牧渔 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领域煤炭消费摸底调查,掌握全社会煤炭 消费量;为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工作和考核提供有效的数据支 撑;不断夯实煤炭消费数据基础,为精准控煤提供科学支撑。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能源发展中心等。 2.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行政区情况,开展煤炭消费总 量控制评估,重点厘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及难点,根 据评估情况,明确目标实现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重点耗煤企 业。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重点耗煤企业用煤预算管理 利用用煤预算额度对重点用煤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用 — 9 — 煤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 动,完成既定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包括用煤预算编制、审 批、执行、控制、调整、考核及监督等管理内容。明确重点耗煤 企业清单,将本区域煤控目标合理分解至各企业,督促企业开展 用煤预算管理,掌握用煤企业产能利用率,监控用煤目标的实施 进度,有效保障区域目标的实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建立由县能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市 生态环境局神池分局、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 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相 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机制,县直各部门各自按照职责分工, 加强督促协调指导,形成县、乡协调联动,根据工作实际定期或 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全力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 制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责任 主体,负责本区域煤炭消费总量目标控制,细化完善本区域煤炭 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方案。煤炭消费压减要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 可核查、可统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压实目标责任,严格落 — 10 — 实减煤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三)加强跟踪及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需加大煤炭消费监测力 度,及时跟踪监测分析本辖区和重点行业煤炭消费情况,做好信 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工作。 (四)强化宣传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能源转型、煤炭 消费总量控制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 会参与控煤的良好氛围,引导主要耗能、耗煤单位积极转变能源 消费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煤控相关部门培训工作,统一思 想认识,深入推进全县控煤工作。 — 11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 神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7 日印发 共印 20 份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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