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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营街道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涉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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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区马军营街道办事处涉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实施主体 街道 1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 行政 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 处罚 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 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 设 ,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 尚可采取改 正措施的, 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 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 房屋、公共设施或乱 行政 堆粪便、垃圾、柴 处罚 草,破坏村容镇貌和 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国务院令第116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 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 一)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二) 乱堆粪便、垃圾 、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 3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 行政 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 处罚 带警示标志的行政处 罚 【行政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2006年国务院令第463号,2019年修订) 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 由乡 (镇) 人民 政 府责令修复或者赔偿损失,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 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4 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 行政 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 处罚 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修正)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由 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 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 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告》 (晋政函〔2022〕4号) 一 、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房建设日常巡查监管, 受理群众 举报和投诉; 发现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应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 正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 1 页 ,共 6 页 √ 备注 平城区马军营街道办事处涉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实施主体 街道 5 对未经批准损坏村道 行政 及村道设施的行政处 处罚 罚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公路条例》 (2013年1月施行) 村道受国家保护,未经乡 (镇) 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 人从事下列活动: ( 一) 占用、挖掘村道; (二) 跨越、穿越村道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 、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 (三)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驶村道, 但 是履 带、 铁轮式 农业 机械 在当地 田间 作业需 要在 村道 上短距 离行 驶并采 取保 护措 施的除 外; (四) 设置、移动村道附属设施和标志; (五)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村道; (六) 法律、 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由乡 (镇) 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6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 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 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 行政 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 强制 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的,逾期不改正的强 制拆除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9年修正)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 规 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可以拆除。 √ 对在依法划定的电力 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行政 种植的植物、堆放物 强制 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 的强制拆除、砍伐或 者清除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8年修正)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 区设立标志。 任 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 物 、 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 品。 在 依 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 构 筑 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 伐或者清除。 √ 7 第 2 页 ,共 6 页 √ 备注 平城区马军营街道办事处涉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实施主体 街道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8年6月施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 以制止、铲除。 8 行政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 强制 物的制止、铲除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禁毒条例》 (2020年修订) 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以及村 (居) 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 落 实 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措施;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 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其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 9 行政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 强制 延时的强制实施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2011年修订) 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 局 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实施 上述 措施时 ,任 何单 位和个 人不 得阻拦 ,如 遇到 阻拦和 拖延 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10 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 行政 情况紧急时的强行避 强制 灾疏散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 情 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 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 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 强制 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21年修订)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 制 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 11 第 3 页 ,共 6 页 √ 备注 平城区马军营街道办事处涉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型 12 职权名称 行政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检查 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职权依据 街道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 应 当 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 照 职 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 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政府规章】 293号) 《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2021年省政府令第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以及开发区、港区、保税区、风景区等应 当 按照职责,或者受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 14 行政 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 检查 品生产的检查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2012年3月施行) 乡 (镇) 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体 系,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 (兼) 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落实农产品 质 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的指导、监督。 √ 对食品小作坊、小经 行政 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 检查 经营活动的现场巡查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2021年修正) 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村 (居) 民委员会 的 食 品安全监督员,应当依法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现场巡 查: ( 一) 督促和帮助无证生产经营者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 督促和引导食品小摊点在 划定区域和时段经营; (三) 督促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四) 制止和 纠正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报告涉及食品安全的行为。 √ 第 4 页 ,共 6 页 备注 平城区马军营街道办事处涉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型 15 16 17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实施主体 街道 对本辖区内煤、铁、 行政 焦炭等重点货运源头 检查 单位的监督管理 【政府规章】《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 (2008年省政府令第 223号) 乡 (镇) 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煤、铁、焦炭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可以派 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 行政 对本辖区禁止野外用 检查 火的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 (2020年5月施 行) 六、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辖区禁止野外用火的监督管理,组织开 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培训和火灾扑救演练,指导村 (居) 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防火工作。 七、县 (市、区) 、乡 (镇) 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在重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在重点地 段、重点区域设置巡山、护林专业队,做好巡查巡护。 √ 行政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检 检查 查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 地 质 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 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第 5 页 ,共 6 页 备注 平城区马军营街道办事处涉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型 18 职权名称 行政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检查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21年修正)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 节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 全检查。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 委 员 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 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实施主体 街道 √ 【政府规章】《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20年省政府令第267号) 乡 (镇) 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三)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的专职 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除前款第 ( 一) 项规定以外的职责。 19 行政 指导、监督、检查宗 检查 教活动场所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修订)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 立 健 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接受当地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 6 页 ,共 6 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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