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十九期).docx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 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 水产品》(GB 2733-2015)、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 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 目录》(农业部公告第 560 号)、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 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 四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抽检项目包括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 6-苄基腺嘌呤(6-BA)、阿维菌素、吡虫啉、敌敌畏、啶虫脒、 毒死蜱、多菌灵、氟虫腈、腐霉利、镉(以 Cd 计)、铬(以 Cr 计)、甲拌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蝇胺、 铅(以 Pb 计)、噻虫嗪、水胺硫磷、亚硫酸盐(以 SO₂计)、 氧乐果。 2.水果类抽检项目包括苯醚甲环唑、吡虫啉、吡唑醚菌酯、 丙溴磷、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氟虫腈、氟硅唑、 己唑醇、甲胺磷、甲拌磷、腈苯唑、克百威、氯吡脲、氯氰菊酯 和高效氯氰菊酯、嘧霉胺、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三唑醇、水 胺硫磷、糖精钠(以糖精计)、溴氰菊酯、氧乐果。 3.鲜蛋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 甲硝唑、金刚烷胺、氟虫腈、氯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