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pdf
河 北 省 财 政 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 3 项政府 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 省税务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 3 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20〕72 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部门职责,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 3 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 策的通知》(财税〔2020〕72 号) 河北省财政厅 2021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