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关川道街片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pdf
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南关川道街片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 公 告 ! ! ! ! 为改变南关川道街片区城中村脏、乱、差、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 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山西省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南关川道街片区城中村改造范围 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本项目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已依法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公众 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阳城县南关川道街片区改造工程项目 二、 征收范围 该项目分育英西街以北和育英西街以南两个区域,分两期进行征收。第一期为 育英西街以北区域:东至新建路,北至崇熏路,西至安康路,南至育英西街,共占地约 !"# 亩;第二期为育英西街以南区域:东至川道街西侧,北至育英西街,西至粮食局、 城关粮站、 粮食局加工厂西围墙,南至坪头后坡,占地约 $% 亩。两期总改造用地面积 约 !&% 亩。 具体精确范围与面积以南关川道街片区改造工程红线范围为准。凡在此范围内 需征收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等设施均适用本方案。 三、 征收部门 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 征收实施单位 凤城镇人民政府 五、 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见附件) 六、 签约及搬迁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 被征收人如不服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晋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 附件: 阳城县南关川道街片区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 阳城县人民政府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