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pdf
梧 州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关于推进我市 2021 年重点排污单位 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 万秀生态环境局、长洲生态环境局,各相关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重点排污 单位应当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 控设备联网。2021 年新增加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等 7 家其他环 境重点排污单位。为有效推进我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 安装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各相关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建设自动监测设备(具体监 控点位及监测因子见附件 1)。 (二)烟气除了安装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外,必须同时 监测烟温、压力、流速、湿度、含氧量等 5 项常规技术参数;其 中氮氧化物监测单元须加装 NO2-NO 转化炉,将 NO2 转化成 NO 后一并监测,不允许只监测烟气中的 NO。 二、安装技术要求 (一)采购的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1.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证书; 2.原环境保护部认可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仪器设备性能检 测报告。 (二)依据主要的技术标准规范如下 1.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 术规范(HJ 75-2017); 2.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 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 3. 超 声 波 明 渠 污 水 流 量 计 技 术 要 求 及 检 测 方 法 ( HJ 15-2019); 4.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 范(HJ 354-2019); 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 范(HJ 353-2019); 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 范(HJ 355-2019); 8.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 三、完成时限 (一)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设备选型及合同签订工作; (二)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废气排放口的整合以及监控设 施的安装工作; -2- (三)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联网和调试工 作; (四)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的环保验收工作, 同时还要完成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设施的日常运维合同,确保 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及监控数据的有效传输。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污染物自动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 准》(HJ 212-2017)要求,数采仪必须使用数字信号传输,不 得使用电流模拟信号。 (二)自动监控设施监控点位置、采样平台、监控站房须符 合相关技术规范、安全防护等建设要求(详见附件 2),自动监 测设备的参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设备使用规程设置,应按照设 备厂家提供的运行维护手册要求进行运维,保证自动监控设备稳 定、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稳定联网传输至环保部门。 (三)对于列入其他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医疗机构,流量必 须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也可以对化学需氧量安 装自动监控设施。 (四)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须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完 成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数据联网传输工作,我局将不定期对自 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工作开展督查,逾期不完成的,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等有关法律法 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 五、其他要求 -3-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自动 监控设施安装、调试、运维工作,尤其是整合排放口和规范监测 平台等方面要做好指导工作。自 6 月起,每月 30 日前汇总本辖 区各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工作情况的最新进展, 并上报至向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污染源自动 监控中心。 联系人:刘兴发 联系电话:0774-3832552 电子邮箱:wzjkzx@126.com 附件:1.各相关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排放口及监测指标表 2.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设技术要求 3.各相关企业名单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 5 月 17 日 抄送:广西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局 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 -4- 附件 1 各相关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排放口及监控指标表 序 号 辖区 企业名称 排放 口 类型 监控点位 监测因子 1 梧州市第三人 民医院 废水 废水总排口 流量 2 梧州市工人医 院 废水 废水总排口 流量 梧州市红十字 会医院 废水 废水总排口 流量 4 梧州市妇幼保 健院 废水 废水总排口 流量 5 广西三威家居 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 废气 干燥废气排放 口 氮氧化物、 颗粒物、 VOCs 6 梧州市中医医 院 废水 废水总排口 流量 梧州市人民医 院 废水 废水总排口 流量 3 万秀 区 长洲 区 7 备注 化学需氧量 可以选择安 装 化学需氧量 可以选择安 装 化学需氧量 可以选择安 装 化学需氧量 可以选择安 装 化学需氧量 可以选择安 装 化学需氧量 可以选择安 装 备注:1.本表监测因子仅为主要污染物,必须安装烟温、压力、流速、湿 度、含氧量等 5 项常规技术参数。 -5- 附件 3 各相关企业名单 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中 医医院、梧州市人民医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