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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第4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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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 CHANGZHISHI XIANGYUANXIAN RENMIN ZHENGFU GONGBAO 2021 第 4 期 CONTENTS 目录 编辑委员会 顾 问:李 瑜 主 任:郭瑞华 委 员:张 麟 连立航 杨 凯 史登龙 县政府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 ……………………… 1 襄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城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 通告 ………………………………………………………… 3 襄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侯堡镇调整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 5 主 编:郭瑞华 副 主 编:杨 凯 执行总编:史登龙 本期责编:李 斌 付 一 县政府办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 2021—2022 年度供暖季电力热力用煤保 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 7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 理管理服务细则的通知 …………………………………… 13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 襄垣县政府信息网络中心 关于同意襄垣县海天网吧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摘 牌的通知 …………………………………………………… 21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 2021—2022 年采暖季洁净煤保障供应实 施方案的通知 ……………………………………………… 23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 编:046200 电 话:(0355) 7222720 网 址: www.xiangyuan.gov.cn 出版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印发襄垣县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的通知 ………………………………………………… 29 印 刷: 山西千彩广告印业有限公司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41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方案的通知 …………………………………………… 57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 襄政通〔2021〕2号 作为全省首家使用管道煤气的县城, 煤气陪我们走过了 32 年的历程,给我们 灶具、壁挂炉、热水器等,须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产生的费用将由用户自行承担。 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为进一步提升 四、非居民用户的燃气燃烧器具及其 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早日用上更为清洁高 他专用设施,应由有资质的企业或生产厂 效、安全环保的天然气,按照全省人工煤 商实施改造并出具合格证后,由县惠民煤 气居民用户清零目标要求,我县将从 2021 年 10 月起逐步对现有管道煤气用户实施 天然气置换。为确保置换工作安全、平 稳、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 响,我县置换采取混合置换、分片分期的 方式,不同片区置换时间及相关事项等由 襄垣县惠民煤气有限公司提前通知并具 体组织实施。 二、所有用户均应自觉遵守置换工作 有关规定,主动配合置换工作,不得干扰 和阻挠施工,未经县惠民煤气有限公司确 气有限公司调试安检正常方可使用,改造 费用自行承担。 五、天然气价格将按有关政策由县发 改局公布并执行。 六、 天然气置换工作监督咨询投诉电话: (一)县 住 建 局 监 督 电 话 :0355— 7222587; (二)县惠民煤气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355—7292451; (三)县惠民煤气有限公司投诉电话: 0355—7293472。 认的燃气设施设备禁止与天然气管道连 接使用。涉及镇、村、社区、小区及相关单 襄垣县人民政府 位要积极支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居民用户的天然气灶具、自闭阀 (此件公开发布) 2021 年 10 月 22 日 和波纹管免费配发安装。用户自行更新 ·1·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县城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 限行措施的通告 襄政通〔2021〕3号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 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 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 对我县主城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 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 7:00 至 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 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城北街以南(含)、长兴路以东(含)、 滨河东路以西(含)、朝阳街以北(含)区域 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 1、6 的机动车,周一限制 通行。 号牌尾号为 2、7 的机动车,周二限制 通行。 号牌尾号为 3、8 的机动车,周三限制 通行。 号牌尾号为 4、9 的机动车,周四限制 通行。 号牌尾号为 5、0 的机动车,周五限制 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 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重污染天气限行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 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措施,由襄垣县 ·3·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限行时间和 结束时间。 (一)限行时段 每日 7:00 至 22:00(含周六、日,不含 县政府文件 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 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非晋 D 号牌 外地车辆以及新能源车辆。新能源车辆 国家法定节假日) 指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绿色车牌) (二)限行区域 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 城北街以南(含)、长兴路以东(含)、 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辆。 滨河东路以西(含)、朝阳街以北(含)区域 四、相关事项 范围内。 (一)全县公交车继续免费乘坐。 (三)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 9)在单日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 0)在双日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 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络预约 (二)新能源车辆未更换新能源号牌 的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与临时号牌 车辆均在限行范围。 (三)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 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 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 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 实施,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出租汽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 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 襄垣县人民政府 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2021 年 11 月 19 日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 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 险救援车、医疗废物转运车、道路救援车、 ·4· (此件公开发布)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侯堡镇调整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 批 复 襄政函〔2021〕27号 侯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优化侯堡社区设置的请示》 (侯政发〔2021〕107 号)已收悉。为便于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共长治市委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长发〔2018〕21 号)等有关规定,经 2021 年 9 月 22 日县政府第 14 次常务会议研究, 同意你镇调整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将侯堡社区调整为潞南社区、潞北社区,成立潞南社区居民委员 会、潞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调整后社区范围:潞南社区东至东外环,南至南外环,西至金海路,北至长安大 街,共 13 个小区,6552 户居民;潞北社区东至煤海北路,南至潞安大街,西至经九路,北至 外环路,共 5 个小区,7787 户居民。 三、调整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后,你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 组织法》等规定,落实好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完 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人员配备,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稳定开展。 襄垣县人民政府 2021 年 10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5·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 2021—2022 年度供暖季 电力热力用煤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43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煤矿主体企业、各煤矿: 《襄垣县 2021—2022 年度供暖季电力热力用煤保供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7·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 2021—2022 年度供暖季电力热力 用煤保供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供热保障工作,按照习近 (二)做好保供衔接 做好保供衔接。 。 县能源局负责 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保供工作重要批示精 电力热力保供用煤统一调度,相关企业按 神,坚决完成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电煤保 照标准执行低位发热量 4100 大卡/kg、灰 供任务和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 分 40%以下、水份 3.5%、硫 1.0%等指标, 合同全覆盖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价格按 300 元/吨指导价执行。诚丰热力 本方案。 公司按合同实际发生量在约定时间内向 一、目标任务 供应煤炭企业足额结算清购煤货款,同时 全力做好 2021—2022 年度供暖季电 要做好用煤收储等工作。 力热力用煤保供任务,全县辖区内 12 座 (三)开展监测预警 开展监测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 煤矿生产企业与诚丰热力公司对接,完成 和监测机制,诚丰热力公司全面做好收货 20 万吨符合标准的电煤供应任务(具体见 回执、供煤验收、用煤储存等各项工作,以 到 2022 年 4 月 1 日结束。 现、早处置,确保电煤库存不低于 7 天。 附表),供应期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开始 存煤 10 天为警戒线,做到早准备、早发 二、具体任务 县能源局提前研判,强化巡查,切实保障 (一)签订保供合同 签订保供合同。 。按照《山西省能 煤炭供应。 源局关于做好全省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 三、工作要求 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的通知》 (晋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 用煤保供工作 源明电〔2021〕24 号),尽快完成合同签订 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事关群众安危冷 工作,确保用煤安全可靠供应。诚丰热力 暖和切身利益,必须按照中央、省、市部署 公司 10 月 20 日前向县能源局提交用煤计 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 划,县能源局统筹制定煤炭供应计划,组 细化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 织相关企业签订保供合同。 各企业要立足自身职责任务,建立工作专 ·8·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 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确保温暖过冬 确保温暖过冬。 。 建立供热应急 保障协调机制,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 (二)强化协调配合 强化协调配合。 。 县能源局要充 势,根据天气状况作好相关预案,保障集 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供需对接,监 中供热平稳高效。相关部门要强化督促 管合同履行兑现。县交警大队要加强交 检查,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 通管控,为运煤车辆提供通行便利。诚丰 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据 热力公司要根据发电小时数、供热量、发 相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全力确 电供热装机等确定用煤量,并按照襄垣县 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发电供热企业进煤情况统计表(附件 2)要 求,将前一日情况于每日中午 12 时前报 送至县能源局;煤矿企业要按照能源局调 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用煤调运任务,并 按照襄垣县煤炭企业供煤情况统计表(附 件 3)要求,将前一日情况于每日中午 12 时前报送至县能源局。 附件: 1.襄垣县电力热力用煤保供 调度表 2.襄垣县发电供热企业进煤 情况统计表 3.襄垣县煤炭企业供煤情况 统计表 ·9·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1 襄垣县电力热力用煤保供调度表 序 产 能 供应量 联系人 (万吨)(万吨) 企业名称 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1 山西潞安化工集团五阳煤矿 360 4 刘红照 经营矿长 13935594136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 煤业有限公司夏店煤矿 180 2 左军武 销 售 13753048488 总经理 3 山西石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 1.3 常 征 销售管理 13363553322 中心主任 4 山西襄矿晋平煤业有限公司 240 2.8 李 猛 销 售 15035589333 总经理 山西襄垣七一新发煤业 有限公司 150 1.7 苗宏峰 销售科长 15035589983 6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180 2 李中亚 销售科长 13835564088 7 山西襄矿辉坡煤业有限公司 80 0.9 曲贵如 销售经理 13835568045 8 山西襄矿新庄煤业有限公司 90 1 万全心 销售矿长 15835597777 9 山西襄矿石板沟煤业有限 公司 120 1.3 崔永昕 10 山西襄矿西故县煤业有限 公司 90 1 栗 毅 销售科长 13835531170 1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元古韩 荆宝煤业有限公司 120 1.3 梁瑞峰 销售科长 13835518939 12 山西潞安集团华润煤业有限 公司 60 0.7 李 超 销售科长 18935333210 1790 20 2 5 合 计 联系人:县能源局(赵永军 · 10 · 备 注 销售中心 13593267755 主 任 各企业供应量=总供应量/总产能 ×产能 13100158599);诚丰热力公司(袁炎斌 13935503031) 合同签订量 当日 月累计 进煤量 按合同 累计完成 当日 耗煤量 日库 存 襄垣县发电供热企业进煤情况统计表 可用 天数 (联系人: 李晶鑫;联系电话:15135589229;邮箱: xyxmtg123@163.com) 合同总兑现率=进煤量按合同累计完成/累计已签合同量*100%。 备注: 月度合同量为本月折算应完成的合同量;本月兑现率=进煤量月累计/月度合同量*100%; 合 计 时 间 报送单位: 附件 2 月度 合同量 本月 兑现 率% 合同总 兑现率% 单位:万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11 · · 12 · 合同签订量 当 日 本 月 发运量 累 计 月度合同量 襄垣县煤炭企业供煤情况统计表 兑现率% 本 月 同 总兑现率% 合 单位: 万吨 (联系人:李晶鑫; 联系电话: 15135589229; 邮箱:xyxmtg123@163.com) 100%。 备注:月度合同量为折算本月应完成的合同量;本月兑现=本月/月度合同量*100%;合同总兑现率=发运量累计/累计签订合同量* 合 计 煤炭企业名称 填报单位: 附件 3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 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细则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细则(试行)》已经县人 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3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 监理管理服务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实《农 村 宅 基 地 自 建 住 房 技 术 指 南(标 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位于自然保 上的房屋建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质 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区域的,应当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 合相关专项规划。 共和国建筑法》 《长治市农村自建房管理 第四条 第一条 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 本细则农村房屋建筑分 两类: 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 (一)农村自建低层房屋。指建筑面 务办法(试行)》 《长治市农村集体建设用 积在 300 平方米以内、2 层以下(含 2 层)、 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细则 跨度小于 6 米的,农民自建自住或者村集 (试行)》以及有关房屋建筑标准和规范, 体建设用于办公室、警务室、卫生室、便民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服务点、农产品加工作坊的房屋建筑。村 本县行政区域内,在农村集 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计算,一户只能拥有 体建设用地上,依法依规取得用地审批和 一处宅基地。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每户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活动 不超过 200 平方米。 第二条 及管理服务,应当遵守本细则。房屋建筑 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翻新等。 第三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 (二)农村其他房屋。指上款规定之 外的其他农村房屋建筑。 第五条 县住建局负责完善相关制 屋建筑活动及管理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规 度,指导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工作,对 划,坚持房屋安全、成本经济、功能现代、 农村其他房屋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 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原则,改善农民居 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信用管理;可通过设 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房屋 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管理机构,采取政府 建筑活动必须执行房屋建设相关标准、规 购买服务,对农村房屋建设活动提供监理 范和操作规程等,农村自建低层房屋要落 服务和技术指导。 · 14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 农村房屋建设单位指承担农村房屋 导监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其他 建设的农房建设专业合作社、农房建设公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建 司、建设类劳务公司等。砌筑工、混凝土 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工、钢筋工、架子工、木工等从业人员接受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镇 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农村建筑工匠证书, 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服 农村建筑工匠名录经备案后在全市行政 务,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日常工作,对农 区域内有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工匠信息 村其他房屋建筑活动进行现场管理和日 同时录入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 常巡查。 平台。 第六条 第七条 各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完善 村规民约中农村房屋建设自治管理相关 第二章 农村自建低层房屋 第十条 县住建局对农村自建低层 内容;协助村民办理农村房屋建设有关手 房屋建筑活动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指 续;及时劝阻农村房屋建设违法行为并向 导。各镇人民政府开展日常管理,做好开 镇人民政府报告。 工登记、竣工资料建档,对施工过程实施 第八条 建房人是农村房屋建筑活 动的实施主体,对房屋建设和使用负首要 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一条 建房人在农村自建房屋 责任。建房人必须选择符合要求的设计 项目开工前,必须确定设计图,与施工方、 图、施工方和监理方,自觉接受镇人民政 监理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房屋保修期限 府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和相关责任。项目开工前,提前一个月填 县住建局应加强对农村房 写《襄垣县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开工登记 屋建设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 表》并报镇人民政府,在完成竣工验收后 理,具体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核和信 一个月内将验收信息报镇人民政府存档。 第九条 用信息管理制度,因地制宜编制农村自建 低层房屋设计通用图册,免费供建房人选 第十二条 建房人从下列图纸中选 用设计图: 用。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农村自 (一)通用图册内的设计图; 建房建设合同示范文本。各镇建立农村 (二)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修改后的 房屋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摸清 通用设计图或者绘制的设计图; 本镇房屋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底数,配合 (三)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设计图。 县住建局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 · 15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位,可以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承揽农村自建 完成设计图要求、施工合同约定的各 低层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监理项目: 项内容后,建房人必须组织设计、施工、监 (一)有资质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 理等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 单位; (二)依法成立的农房建设专业合作 后,建房人填写《襄垣县农村自建低层房 屋竣工验收表》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社、农房建设公司、农房建设监理公司、建 第三章 农村其他房屋 设类劳务公司等。 第十八条 县住建局按照职责依法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 依规做好农村其他房屋建筑活动监督管 人,可以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承揽农村自建 理相关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管 低层房屋建筑的设计、监理项目: 理,必须对项目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现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具有行业执 场查验,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巡查,发现 业资格的注册师或者具有建设工程专业 问题及时劝阻并向县住建局和相关部门 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通报。 (二)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 第十九条 农村其他房屋建筑活动必 第十五条 符合从业条件的单位或者 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个人可以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从 落实建筑许可、发包与承包、工程监理、安 业范围内,采用多种形式承揽农村自建低 全生产、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 层房屋项目,可以单独承揽设计、施工、监 要求。 理单项业务,也可以灵活采用“设计、施 第二十条 建设方按照有关法律法 工”+监理、 “设计、监理”+施工方式同时承 规规定对农村其他房屋建设项目负责,必 揽多项业务。 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管理制度,依法申 第十六条 施工和监理项目必须由不 同的单位或个人实施。 第十七条 承揽设计、施工、监理业务 的单位和承揽设计、监理业务的个人必须 领施工许可证,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 安全管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 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完成报备。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其他房屋建筑的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必 等,对承揽的房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施 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范 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国家规定的施工 围内从事相关建筑活动,严格执行房屋建 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 筑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 16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的规定,对承担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 量和现场安全负责, 承担终身责任。 第四章 服务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住建局和各镇人民 政府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技术服务,可 通过统一购买技术服务等形式,为农村房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第二十四条 农村房屋建筑必须选 用合格的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新型节能环 保材料、本土材料。积极推广装配式技 术,推广应用建筑墙体保温和太阳能光 热、光伏等绿色建筑技术。 第二十五条 农村房屋建筑确需改 屋建筑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监督管 变使用用途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房屋 理,服务费用列入年度预算。购买服务可 质量安全是否符合用途改变后的要求进 以采取“一事一购买”、年度购买、打包购 行技术鉴定,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 买等多种方式实施。 提出申请并经有权机关审核办理。 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联合相关社会团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 体开展下乡服务,引导建筑师、规划师等 依法取得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专家和技术骨干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的 手续的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如违反本细则 实施指导,提升农房安全性和建筑品质。 按本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关土地、规 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 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 第二十三条 立农村房屋建筑活动巡查制度,并开展日 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 隐患, 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违反设计施工监理有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涉及农村自建低层房屋的, 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县住建局与各镇人民 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 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由镇人民政府处置;涉及农村其他房屋 (一)对符合条件的建房人开工、竣工 的 ,应 当 立 即 制 止 并 将 案 件 移 送 县 住 资料拒不受理,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开工登 建局。 记、竣工资料建档的; (二)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行为,应 (二)未按规定向建房人提供管理或 当立即制止并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处置。 者技术服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财 (三)对房屋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应 产损失的; 当指导房屋使用人修缮;对房屋存在重大 (三)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或者日 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房屋使用并采 常巡查责任,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财 取相应措施。 产损失的; · 17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 廉政规定的行为。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竣工验收的。 建房人有下列行为之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或者个人参与 一的,由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责令 建造违章建筑的,依法予以处罚,列入黑 限期改正: 名单。 第二十八条 (一)未按规定进行开工登记,擅自开 展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筑活动的; 第五章 附 第三十条 则 各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 (二)未按规定组织农村自建低层房 细则,制定和完善本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屋竣工验收,或者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将农 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相关制度,推动工 村自建低层房屋投入使用的; 作落实。 (三)未按规定进行技术鉴定,擅自改 变房屋使用用途的。 第三十一条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 监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 农村自建低层房屋 部门应当根据职责依法制定农房建设专 建设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 业合作社、农房建设公司、农房建设监理 府责令停工, 限期整改: 公司、建设类劳务公司、房屋建筑企业设 第二十九条 (一)由不符合从业条件的单位或者 个人承接农村自建低层房屋设计、施工、 监理业务的; (二)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变 更设计图的; 立的农房建设分公司审批办法,按照有关 财税减免等政策给予扶持。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县住建局负 责解释,本细则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 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 (三)未按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规范、 操作规程实施农村自建低层房屋设计、施 工、监理活动的; (四)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合格建筑 材料的; (五)不接受监督管理或者对发现的 · 18 · 附件: 1.襄垣县农村自建低层房屋 开工登记表 2.襄垣县农村自建低层房屋 竣工验收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1 襄垣县农村自建低层房开工登记表 镇 建房人 (单位) 信息 拟建 房屋 信息 姓名 (名称) 村 身份证号 (法人代码) 联系电话 层数 结构类型 住址 建筑面积 (m2) 选用方式: □ 通用图集内的设计图 □ 由符合从业许可要求的人员修改后的通用设计图 □ 由符合从业许可要求的人员绘制的设计图 □ 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设计施工图纸 设计图 (未选用通用设计图的, 应当将设计图附后) 制图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 制图人证件号 或单位公章 施工方 施工单位 名称 施工单位公章 监理方 监理人姓名 或单位名称 监理人证件号 或单位公章 镇人民 政府 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19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2 襄垣县农村自建低层房屋竣工验收表 镇 村 姓名 建房人 (名称) (单位) 信息 住 址 房屋 建设 信息 身份证号 (法人代码) 建筑面积 (m2) 层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联系电话 数 结构类型 备 注 工程 内容 验收 记录 验收 结论 建房人 设计方 施工方 监理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验收 单位 和人员 年 · 20 ·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襄垣县海天网吧有限公司重大火灾 隐患销案摘牌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 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依据国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襄垣县海天网吧有限公司进行了挂牌督办。目 前,经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复查核实,该公司按要求对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方面 存在问题全面整改完毕。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予以销案摘牌。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1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 2021—2022 年采暖季洁净煤 保障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 2021—2022 年采暖季洁净煤保障供应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3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 2021—2022 年采暖季洁净煤保障供应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冬季散煤替 (炭块)煤质标准必须为硫≤1%、灰分≤ 代工作,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 16%,其他指标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 则,统筹协调好温暖过冬和清洁取暖关 煤》 (GB 34169—2017)。 系,保证清洁取暖未覆盖地区居民能够 四、供应办法 清洁、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各镇按照《襄垣县 2020 年冬季清洁 方案。 取暖实施方案》确定的“洁净煤+环保炉 一、总体要求 具”改造兜底的划定范围确定燃煤用户,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报县发改和科技局审核,县发改和科技局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出具“洁净煤供应审批单”,各镇人民政府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 凭审批单统一到县能源局领取煤票,统筹 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工作 组织各村到指定供煤企业(名单附后)凭 部署,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 票采购煤炭,供煤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出 实”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 具煤炭销售凭证。 与,科学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持续推 五、补贴标准及方式 进冬季洁净煤取暖和农村散煤治理,确保 洁净煤供应范围内需用燃煤的民户, 高质量完成 2021—2022 年采暖季洁净煤 购买 1 吨以内(含 1 吨)的洁净煤予以补 取暖工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 贴,补贴标准 500 元/吨,超 1 吨以上部分 贡献。 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取暖季每户 1 吨计算,全县约 有 17509 户需燃煤取暖,洁净煤保供量为 17509 吨。 供煤企业出具煤票和煤炭销售凭证, 经各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将洁 净煤供应款拨付至各镇,由各镇支付给供 应企业。 三、供应标准 六、工作要求 民用洁净煤供应企业供应的洁净煤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要提高思想认识。 。 洁净煤保障 · 24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供应工作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是一项民 煤进行销售、转赠;凡发现存在上述情况 心工程,各镇、各有关单位必须提高政治 的,一律取消补贴。 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好 (五)要阻断劣质煤源 要阻断劣质煤源。 。 各镇和有关 政策解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洁净 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规销 煤配送工作, 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售、供应、运输、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对发 (二)要确保覆盖到位 要确保覆盖到位。 。 各镇和供应 现劣质散煤的要倒查相关责任人,对流动 企业要建立 2021—2022 年采暖季洁净煤 的个人摊贩一律取缔,对违规的企业严肃 供应台账,确保清洁取暖未覆盖地区的居 惩处。 民全部使用洁净煤。 (六)要加强企业监管 要加强企业监管。 。 各镇和有关 (三)要大力宣传引导 要大力宣传引导。 。 各镇要广泛 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洁 宣传使用洁净煤对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 净煤供应企业的监管检查,做好日常抽检 性,引导群众改变使用劣质散煤取暖做饭 化验,既要督促企业保障所有销售的洁净 的习惯,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同时,要及 煤煤质符合标准,又要督促企业做好销售 时宣传洁净煤补贴政策,确保人民群众的 情况登记,如实登记每批次洁净煤购买 知情权,提高群众购买和使用洁净煤的积 人、地址、电话、购买量等信息,为洁净煤 极性。企业根据协议为居民供应的煤炭, 补贴提供依据。 必须符合洁净煤标准。 (四)要积极清理散煤 要积极清理散煤。 。 各镇要持续 推进“散煤清零”工作,建立清理台账,设 附件: 1.襄垣县 2021—2022 年采暖 季洁净煤供应分配表 立举报电话。凡享受洁净煤补贴的居民, 2.襄垣县 不得继续存放、燃用劣质散煤、煤泥;原有 审批单 镇洁净煤供应 煤炭不符合洁净煤质量标准的,一律不得 3.2021—2022 年采暖季 转卖、转赠;不得擅自将享受补贴的洁净 洁净煤供应明细表 村 · 25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1 襄垣县 2021—2022 年采暖季洁净煤供应分配表 煤 矿 荆 宝 产能 (万吨/年) 120 供应镇 总户数 古韩 127 下良 1333 供应户数 总供量 (吨) 1460 1460 五 阳 360 王桥 1404 1404 1404 慈林山 180 侯堡 1747 1747 1747 晋 平 240 夏店 3618 3618 3618 石 泉 120 虒亭 大 平 180 虒亭 西故县 90 西营 1168 1168 1168 新 发 150 王村 2960 2960 2960 辉 坡 80 善福 1131 1131 1131 17509 17509 17509 合 计 1520 4021 2010 2011 说明: 1.县能源局负责督促供煤企业保证洁净煤供应质量和数量; 2.各企业做好供应准备工作, 确保货源充足供应到位。 · 26 · 4021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2 襄垣县 镇洁净煤供应审批单 洁净煤供应户数 供应标准 合计供应吨数 镇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发改和科技局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镇政府、县发改和科技局、县能源局各一份 · 27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3 2021—2022 年采暖季 序 号 户 主 名 合 计 户 数 合 计 吨 数 · 28 · 身 份 证 号 村洁净煤供应明细表 电 话 号 码 供应吨数 备 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服务 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29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 体系向镇、村(社区)延伸,规范镇村便民 务服务体系,按照《山西省行政审批制度 服务机构名称,各镇设“XX 镇综合便民服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 务中心”,各村(社区)设“XX 村(社区)便 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民服务点”。2021 年 11 月底前,完成所有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审改办〔2021〕2 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古韩镇南关 村、善福镇善福村 2 个村级服务点试点建 治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权赋能工作方 设任务并挂牌;2021 年 12 月底前,所有村 案的通知》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社区)挂牌完成,有条件的村(社区)完成 一、工作目标 建设任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结 2021 年 12 月底前,围绕打造省、市、 合业务需要科学划分服务区域,科学设置 县、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和便民事项 开放式服务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高拍 “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目标,以 仪、便民座椅等必要设施。县行政审批局 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信息化运用为 负责具体指导,结合实际分批布设政务服 重点,完成 9 个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务一体机。鼓励开展政银合作,推动政务 任务;结合实际分批推进村便民服务点建 服务与金融服务资源共享,实现公安、人 设。2021 年 12 月底前,相关镇完成 9 个社 社、医保、税务等热点事项 24 小时自助服 区便民服务点建设任务,各镇每个片至少 务。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 完成 1 个村服务点建设任务,推进有条件 批局) 的村开展便民服务点建设,确保改革任务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依制 尽快落地见效。 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在 二、重点任务 内外形象、服务言行和窗口管理等方面突 (一)规范机构建设 规范机构建设, ,提升镇村便民服 出规范化管理,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 务能力 1.推进场所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 · 30 · 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健全预约服务、 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等服务制度,健全考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勤管理、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绩效考核 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 等内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 原则,以派驻或委托授权形式统一纳入各 政府)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管理,2021 年 12 月 3.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 底前以县直部门人员派驻提供服务,或以 务公开相关规定,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 签订委托授权书形式委托授权镇综合便 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民服务中心窗口直接办理,进一步提升基 办事机构等信息。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 层政务服务便利度。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 开栏,公开窗口部门名称、工作职责、服务 批局, 县直有关单位) 事项、服务人员、咨询电话、政务信息、工 3.完善办事指南。全面梳理政务服 作动态、惠民政策等信息。设立监督电 务事项,规范事项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标 话、信箱、邮箱等,及时收集处理群众意见 准,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和诉求。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 和服务质量。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明确 (二)加快放权赋能 加快放权赋能, ,确保事项服务清 晰规范 1.深化基层放权。按省市要求首批 下放镇级服务事项 99 项(含公共服务 51 项、行政确认 18 项、行政给付 22 项、其他 行政权力 5 项、行政裁决 1 项、行政许可 2 项)、村级服务事项 43 项(含公共服务 21 项、行政确认 5 项、行政给付 5 项、行政征 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理程序、办 结期限、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申请书示范 文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办人、监督 方式等,在窗口显著位置进行公开,并在 办理中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有办件要 素。12 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 政府, 县行政审批局) (三)推行网上办理 推行网上办理, ,提升政务服务办 收 1 项、其他权力 11 项),具体内容详见附 理效率 件 1、附件 2。开展民意调查,持续梳理下 1.推进“最多跑一次”。按照“马上 放高频便企利民服务事项,分级分类制定 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加快 放权清单并动态更新,严格按程序分批次 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端口延伸 放权。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镇村接得 到镇、村(社区),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全覆 住、用得好。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 盖。依托山西政务服务平台、长治政务服 司法局、县直有关单位) 务云受理平台、三晋通 APP 等,整合系统 2.加快事项入驻。对于镇村需求量 大、办理频率高,但因客观原因暂不适宜 功能、共享政务数据,推动基层政务服务 事项全面入驻长治政务服务审批管理系 · 31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统,统一纳入平台运行管理,重点在线上 线上评价二维码,方便人民群众参与政务 线下融合办、全域通办、移动办、无差别 服务评价。在基层平台发布的所有政务 办上下功夫,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 事项和相关服务要全部纳入“好差评”评 理、办理、办结等环节全流程“一网通办” 价范围,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服务事 “ 全 域 通 办 ”,实 现“ 最 多 跑 一 次 ”全 覆 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 “好差评” 盖。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 实行闭环管理, “ 好差评”联动反馈、 “差 政府) 评”核实整改、整改回访做到三个“百分 2.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镇级、村级 综合便民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 批局) 同时积极推进“网上办” “掌上办”,大胆创 三、保障措施 新便民服务方式,采取网办、代办、帮办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 。 推进政务服务 方式,提升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提高网 向镇村延伸,加快构建五级政务服务体 上政务服务知晓度和使用率。代办范围 系,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 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需要到镇综合便民 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 服务中心办理的,由村(社区)代办员代 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 办;需要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县直有 重视,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 关部门办理的,由镇代办员代办。县政务 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 服务中心负责各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待 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 办事项的督办、反馈、跟踪回访。通过设 限,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置自助服务终端,实现高频事项 24 小时 (二)强化业务培训 强化业务培训。 。 县行政审批局 自助申办、自助取件。积极开展“政银” 要加强各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指导,推进 “政企”合作,借助银行网点、大型商超等 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并 网点多、人员足、服务好的优势,实现政务 向镇村和线上延伸,牵头做好一体化在线 服务“多点办”。推出办件邮寄服务,减少 政务服务平台或审批服务专网的接入。 企业群众跑路次数。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 12 月中旬前,县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政府)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持续加强业 3.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在镇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的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线下评价器或 · 32 · 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大对工作推进情况 的督查。 (三)开展监督考核 开展监督考核。 。 把政务服务向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基层延伸工作列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和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设定时限、全力推进。 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 效。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和 附件 1.襄垣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赋 跟踪评估,确保便民服务机构建设高效推 权清单(第一批) 进、有序开展。各镇要高度重视标准化规 范化建设工作,并将村(社区)便民服务点 2.襄垣县村级政务服务事项赋 权清单(第一批) 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 · 33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1 襄垣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方式 1 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2 临时救助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审核 3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4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审核 5 农村五保申请初审并转报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初审 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初审 7 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行政确认 8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行政确认 9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公共服务 10 临时救助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1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12 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13 农村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批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14 城乡低保户信息核查 公共服务 15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 行政确认 16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公共服务 17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报 公共服务 18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19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20 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 34 · 备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方式 21 人民调解服务 公共服务 22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公共服务 23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公共服务 24 就业援助 行政给付 25 职业介绍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26 职业指导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27 创业开业指导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28 就业登记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29 失业登记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30 求职登记服务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31 社保政策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32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公共服务 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登记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3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变更登记 (性别、民族、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变更)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3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变更登记(姓名、出生日期、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3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申报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3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申请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3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衔接申请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备注 · 35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3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申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参 保终止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 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账户封存申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恢复申请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信息查询 40 41 42 43 44 45 事项类型 办理方式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46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47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48 征地安置补助费发放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49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 经营权登记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50 业主委员会备案 其他行政 权力 51 住房租赁补贴申领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52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其他行政 权力 镇级负责受理 53 54 55 56 已登记公布的蓄滞洪区内居民 的承包土地、住房或者其他财产 发生变更核实登记 蓄滞洪区内居民补偿金确定与 补偿凭证发放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方案审核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合同备案 57 · 36 · 农户煤改电、煤改气申请 行政确认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初审 公共服务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备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方式 58 农户改厕申请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5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审核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60 畜禽养殖登记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61 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服务 公共服务 62 群众购买毒性中药证明出具 行政确认 63 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出具 行政确认 64 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65 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其他行政 权力 镇级负责受理 66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扶助金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67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68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69 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服务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70 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71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 补助的发放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 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新中国成立后参战和参加核试 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复核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72 73 74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75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76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 给付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77 伤残等级评定新办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备注 · 37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镇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方式 78 伤残等级评定补办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伤残等级调整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行政确认 镇级负责受理 退役军人信息登记服务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伤残军人残疾关系转移服务 公共服务 镇级负责受理 83 自然灾害民房恢复重建 资金申领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84 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申请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服务 公共服务 救灾捐赠款物代收 公共服务 救灾捐赠凭证出具 公共服务 退耕还林补贴申领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造林绿化补贴申领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90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 补贴申领 行政给付 镇级负责受理 91 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 公共服务 残疾人政策咨询服务 公共服务 志愿者注册 公共服务 兵役登记 行政确认 95 个体工商户登记 行政许可 96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 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审批 行政许可 97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 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争议处理 行政裁决 98 救灾捐赠款物的组织代收 其他权力 对本乡镇户籍生活无着流浪 乞讨人员的救助及安置 其他权力 79 80 81 82 85 86 87 88 89 92 93 94 99 · 38 · 备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附件 2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村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方式 1 兵役登记 行政确认 初审或帮办代办 2 生育服务登记 行政确认 初审或帮办代办 3 再生育子女审批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4 出具申请收养当事人有(无)子女证明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5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6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行政征收 初审或帮办代办 7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 矛盾纠纷调解 行政确认 初审或帮办代办 8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申请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9 社会救助对象材料递交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10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 材料递交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1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报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12 临时救助 行政给付 初审或帮办代办 13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的申报 行政给付 初审或帮办代办 14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报及发放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15 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申请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16 特困人员供养申请 行政给付 初审或帮办代办 17 孤儿生活救助申请 行政给付 初审或帮办代办 办理五保供养证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农村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申请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补贴的 申请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18 19 20 备注 · 39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村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办理方式 21 失能老年人补贴申报 行政给付 初审或帮办代办 慈善救助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重点优抚对象申请申报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25 60 周岁农村籍困难退役士兵生活补助 申报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2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龄核定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城乡参保信息和领取养老金信息查询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新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审核申报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贴办理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被征地城乡居民死亡退保办理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城乡居民到龄死亡月报表申报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缴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被征地农民丧葬费死亡证明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社会保障卡(发放)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参保人员养老、医疗关系转移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技能培训报名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死亡证明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被征地农民保费退发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39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补助对象的材料提交 公共服务 初审或帮办代办 40 农户煤改电、煤改气申请 行政确认 初审或帮办代办 农户改厕申请 行政确认 初审或帮办代办 危房改造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贫困户危房、旧房加固维修 其他权力 初审或帮办代办 22 23 24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41 42 43 · 40 · 备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5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41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农村宅基地,是 为推动乡村振兴,进一步深 指农户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 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华 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 等用地。 第一条 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第四条 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 法实施条例》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镇主责、村主体的原则,建立协调机制,做 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长治市农村自建房 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农村工 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 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 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中农发 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 〔2019〕11 号)、 《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 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 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 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 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 土资发〔2011〕178 号)、 《农业农村部自然 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 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 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法的通知》 (农经发〔2019〕6 号)、 《自然资 通报县自然资源局;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 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 划和村庄规划。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 用 权 确 权 登 记 工 作 的 通 知》 (自 然 资 发 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 〔2020〕84 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 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 (试行)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0〕115 号) 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 等政策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细则。 相关手续。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部门联 本细则适用于全县行政区 审结果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审核批准,负责 第二条 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等。 · 42 · 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可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相关审查, 空间,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 组织讨论公示通过后签署意见报镇人民 范围和用地规模。 政府。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县农业 第九条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组 农村局提供的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 织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申请农村宅 求,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 基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严格按 障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第五条 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 第十条 新建农村住宅,应尽量使用 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宅基地是农 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确需占用农 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 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统一由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 出具相关文书和审批表,县自然资源局根 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 据提供的材料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第六条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应当 第三章 申请审查 第十一条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 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 计算,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申请 地,严控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 宅基地的面积每户不超过 200 平方米。 用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 围内的,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 户可以向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申请使用宅 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户居住需要。城镇 基地: 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通过村庄整治、 (一)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当前 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种方式,满足农户建 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 50 平方米的; 房需求。 (二)符合政策规定落户成为正式成 第二章 规划管控 第七条 农村宅基地审批,应当符合 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符合国 土空间规划。 第八条 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三)现住房影响乡村建设相关规划, 需要搬迁重建的; (四)因自然灾害损毁或者避让地质 各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人 口数量及变化趋势、宅基地现状及使用标 灾害搬迁的; (五)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 准等情况,依法组织编制镇国土空间规 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划、村庄规划,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43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 应当在 10 日内组织本村级组织成员(代 批准: (一)一户多宅的; 表)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 (二)符合分户条件,但当前户内人均 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村 宅基地面积达到或者超过 50 平方米的; 级组织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 (三)村民出卖、出租、赠与原住宅的; (四)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 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五)整户户口已合法迁入,但原籍宅 基地未退出的; 第十七条 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 成立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 后 5 日内完成审查,重点审查材料是否真 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 他情形。 第十四条 工作日。 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 划,建筑层高、外观风貌等是否符合当地 各镇人民政府可以结合 相关规定,是否征求了拟用地建房相邻权 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农村宅基地申请条 利人意见等。 件,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与户籍管理 第十八条 审查通过的,村民委员会 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 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符合申请条件的,以户为 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 单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 材料一并报送镇人民政府审批。村民委 供以下申请材料: 员会应当做好档案资料留存工作。 第十五条 (一)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 划许可)申请表》 (附件 1); (二)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 书》 (附件 2); (三)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人身份 证复印件; 第四章 审批验收 第十九条 镇人民政府整合经济发 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 公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资源力 量,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动的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实行宅 (四)选用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通用 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量批放、住宅建 房屋设计图纸、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成后核查验收“三到场”。即收到申请后, 或者审核的图纸,或者由符合条件的专业 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 技术人员提供的图纸。 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 · 44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的农户,实地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第二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对联审结 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农户建房完工后, 果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材料完备的, 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 应当在收到联审结果后 5 日内完成审批, 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 在《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 划要求建设住房。 审批表》 (附件 3)上签署意见。申请人应 申请材料不完备或者不 当承诺建房开工时间、竣工日期,批新退 符合规定形式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 旧的旧房拆除承诺日期,防止只占不修和 申请材料后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 一户多宅问题发生,镇人民政府应当出具 要补正的材料和相关要求。逾期不告知 相关文书,向申请人发放《乡村建设规划 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许可证》 (附件 4)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镇人民政府受理农村 宅基地申请后,安排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在 15 日内完成实地审查。 (附件 5)。同时,将审批情况书面报县农 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备案。 经联审认定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镇人 民政府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日内书 经济发展办公室实地审查申请人是 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镇人民政府 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至作出审批决定,原则 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建房图纸是否符合 上不超过 20 日。镇人民政府建立宅基地 要求、房屋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综 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 合各有关方面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并填写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用地建房的村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 民,应当在开工前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划定 批表》 (附件 3)。 宅基地用地范围。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 社会事务办公室实地审查宅基地申 请是否经过村组公示、审查等。 规划建设办公室实地审查用地建房 到申请后 5 日内完成开工查验,实地丈量 批放宅基地, 确定四至及建房位置。 第二十四条 村民建房完成后应当 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审 及时申请验收。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 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管制要 验收申请后 15 日内组织实地验收,检查 求,建筑是否符合本地区风貌管控要求, 村民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四至等要求使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 用宅基地,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规划要求 用审批手续等。 建设住房、提交的房屋竣工验收资料是否 · 45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齐全等,村民建房是否在承诺期限前完成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第二十八条 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处 建设,未能准时完成建设的应当向镇人民 置涉及宅基地的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各 政府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建设住房。未按 类违法违规行为。 批准要求使用宅基地的,由镇人民政府责 令整改。 第二十九条 镇人民政府及村级组 织应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负责辖内宅 属于建新退旧的,将旧宅基地在 90 日内退还村民委员会方予验收,未完成退 基地纠纷调解工作。 第三十条 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 旧的不予验收登记。验收后,由镇人民政 宅、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历史遗留问题, 府出具《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 由镇人民政府按照宅基地占用时国家及 许可)验收意见表》 (附件 6)。通过验收的 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分类认定,结合农村 村民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颁证工作,稳妥处理,逐步调整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 第六章 附 则 资源局等部门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县农业 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镇人民政府设 农村局负责解释。 立由党委或者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 第三十二条 第二十五条 关机构人员参加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 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宅基地审批 管理日常工作。镇人民政府应充实工作 附件: 1.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 力量,安排工作经费,保障宅基地审批管 (规划许可)申请表 2.襄垣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十六条 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村 3.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 宅基地审批管理“五公开”制度,主动公开 (规划许可)审批表 村庄规划(镇国土空间规划)、 申请条件、 审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程序、 审批结果、 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 第二十七条 镇人民政府建立宅基 5.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6.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 地动态巡查制度和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 (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度,做好日常管理、巡查工作,及时发现、 7.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 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 46 · (农用地转用)审批表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1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申请户主 信 息 姓 名 性别 联系 电话 年龄 身份 证号 户口所 在地 姓 名 年龄 与户主 关系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成员 信 息 现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 及农房情况 现宅基地处置 情况 m2 建筑 面积 1.保留( m2 权属证书 m2);2.退给村集体;3.其他( m2 宅基地面积 ) m2 房基占地面积 地址 拟申请 宅基地 及建房 (规划许可) 情 况 四至 地类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住房建筑 面积 m2 建筑层数 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签字: ( 申请理由 村民委员会 意 见 建房类型 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 层 建筑 高度 ) ( ) ( 申请人: 年 负责人: (盖章) 派出所(户 负责人: 籍)意见 年 米 )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盖章) 年 · 47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2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因(1.分户新建住房 2.按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4.其 他)需要,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共 人申请在 镇 村 组使 用宅基地建房,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及家庭成员符合 “一户一宅”等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2.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我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动工建设,在批准后 月内建成并使用; 3.新住房建设完成后, 按照规定 日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 如有隐瞒或未履行承诺,本人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所有家庭成员): 年 · 48 · 月 日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3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申请户主 信息 姓 名 宅基地 面积 性 别 身份证号 m2 房基占地 面积 家庭住址 m2 地址 东至: 南至: 四至 拟批准宅 西至: 北至: 基地及建 房情况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地类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住房建筑 面积 规 划 办公室 意 见 m2 建筑层数 申请理由 ) 性质: 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层 建筑高度 米 (盖章) 负责人: 社会事务 办公 室 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负责人: 经济发展 办公室 意 (盖章) 见 负责人: · 49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镇人民 政府审核 批准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基地坐 落平面位 现场踏勘人员: 置图 备注 · 50 · 制图人: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 离。 号 日 期 发证机关 一、 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 在镇、 村庄规划区内 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颁发此证。 四、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 建设单位(个人)有 三、 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 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违法行为。 二、 依法应当取得本证, 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 均属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遵守事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审核, 本建设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 镇字第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附件 4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51 · 附件 5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 52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附图: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农宅字 号 宅基 地坐 落平 面位 置图 备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 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注 填写说明: 1.编号规则:编号数字共 16 位,前 6 位数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详见民政部网站 www.mca.gov.cn)执行;7—9 位数字表示镇,按 GB/T10114 的规定执行; 10—13 位数字代表证书发放年份;14—16 位数字代表证书发放序号。 2.批准书有效期:指按照本省(区、市)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宅基地申请批准后农 户必须开工建设的时间。 · 53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6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申请户主 身份证号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农村宅基地 批准书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批准宅基地面积 m2 实用宅基地面积 m2 批准房基占地面积 m2 实际房基 占地面积 m2 米 竣工层数/高度 批建层数/高度 层/ 拆旧退还宅 基地情况 1.不属于 2.属于, 已落实 层/ 米 3.属于, 尚未落实 竣工平面简 图(标 注 长 宽及四至) 经办人: 规划建设办公室意见: 经济发展办公室意见: 社会事务办公室意见: 验收单位 意 见 经办人: 年 镇人民政府 验收意见 注 · 54 · 月 日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负责人: 备 (盖章) 经办人: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附件 7 襄垣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表 姓名 申请户 主信息 性别 宅基地 面积 拟批准 宅基地 及建房 情况 身份证号 m2 家庭住址 房基占地 面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m2 地址 四至 地类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住房建筑 面积 县自然资源 建筑 层数 m2 申请理由 性质: 1.原址翻建 2.改扩建 3.异址新建 ) 层 建筑 高度 米 (盖章) 局意 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他部门 意 见 县农业农村 局审查意见 (盖章) 负责人: · 55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镇人民政府 审核批准 意 见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盖章) 负责人: 现场踏勘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宅 基 地 制图人: 坐 落 平 面 位 置 图 备 图中需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 并标明与永久性参照物的具体距离。 注 注:此表为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审批表 · 56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襄垣县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 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21〕51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县直各有关单位: 《襄垣县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襄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57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襄垣县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2021—2022 年秋冬季是“十四五”第 分类管控,强化“2+26”重点区域联防联 一个攻坚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季,是打 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 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开局季。为 向,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紧盯重点领域 深入开展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圆 和关键环节,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 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长治市人民 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 2021—2022 年秋冬 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21〕39 号)有关要求,制定如下 方案。 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PM2.5 平均浓度 达到 53 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数控制在 2 天以内。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任务 基本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 (一)坚决遏制 “两高 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坚决 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 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协同 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建材、有色、 增效的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 煤电等行业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PM2.5 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 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 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 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 减,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抓住 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 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 建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开展 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 冬季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 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 “公转铁”,深入开展焦化行业、柴油货车、 改。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 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 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 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 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 · 58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 按计划建成投产,做好冬季调峰保供资源 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 储备,做到应储尽储。优化天然气使用方 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县发 向,采暖期优先保障居民取暖需求。与燃 改和科技局牵头,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 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将本年度居民“煤 局襄垣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 改气”预计新增气量全部纳入居民生活用 局、经开区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气范畴。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 (二)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对“煤改电”配套 巩固冬季清洁取暖成果,按照“以气 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网建设的支持力度, 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 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 原则,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 等。加大电煤保供力度,保障火电厂机组 在首位,集中资源以镇为单元成片推进清 发电能力,加强“煤改电”用户电力供应保 洁取暖。按照宜电则电、以气则气、以煤 障,做好配套电网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煤 则煤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清洁取 改电”用户温暖过冬。油气、管网、电网、 暖技术路线,确保居民可承受、效果可持 发电、铁路等国有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 续。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确村确 责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气源电源 户情况、禁煤区划定情况,对未完成散煤 稳定供应。鼓励积极采用生物质能、太阳 治理的要建立清单(具体落实到镇、村及 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大力 户)。加大山区散煤治理力度,持续加强 支持新型储能、储热、热泵、综合智慧能源 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农业 系统等技术应用,探索推广综合能源服 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21 年新改造 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县发 尚未得到采暖季运行检验的,不得强制要 改和科技局、县能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 求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 (责任单位:县 农村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 发改和科技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能源局、 责分别落实)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市生 严防散煤复烧。完成清洁取暖改造 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各镇按照职责分别落 并稳定运行的区域自动划定为禁煤区。 实) 加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 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加 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 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天然气 烧。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对散煤经销点 基础设施以及储气设施等重点工程确保 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 · 59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关 (三)深入开展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 键部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低氮燃烧系统 加大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 稳定运行;燃气锅炉取消设置烟气再循环 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炉窑淘汰 系统开关阀,确有必要的,应设置电动阀、 整治力度。在保证电力、热力、天然气供 气动阀、铅封等方式加强监管,保存相关 应前提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 参数历史数据;燃用煤气锅炉应采用精脱 径 30 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 硫煤气为燃料或配备高效脱硫设施,氮氧 热电关停整合。持续加大燃煤锅炉排查 化物浓度超过《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力度,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全 放标准》 (DB14/1929—2019)标准限值的 面淘汰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 应配备脱硝设施。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 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取缔 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 燃煤热风炉;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 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 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 他物料,氮氧化物浓度超过《山西省锅炉 推进铸造(10 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改为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4/1929— 电炉。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 2019)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推进 局、县工信局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用 SCR 脱硝 实施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升 工艺的,对催化剂使用状况开展检查,确 级改造。以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燃煤锅 保脱硝系统良好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市 炉、生物质锅炉、煤气锅炉和工业炉窑为 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重点,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 (四)扎实推进 VOCs 治理突出问题排 查整治 改。实施治污设施提效升级,对采取脱硫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 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氧化法脱 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硝等低效治理工艺的进行升级治理,确保 (环大气〔2021〕65 号)有关要求,高质量完 稳定达标排放;对采用氧化镁、氨法、单碱 成排查治理工作。以石化、化工、工业涂 法、双碱法等脱硫工艺的,至少完成一次 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 检修,防止造成脱硫系统堵塞,确保脱硫 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 设施稳定运行。推进燃气锅炉超低氮燃 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 烧改造,对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 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 · 60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产品 VOCs 含量等 10 个关键环节完成一 处罚外,还要倒查排放检验机构年检情 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开展一 况。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市 轮检查抽测,实现企业管理全覆盖。2021 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 年 12 月底前,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 职责分别落实) 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 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推进国一及 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 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 15 年以上)非道路 治理要求进行整治,提高 VOCs 治理工作 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 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加 车辆淘汰更新政策,以建设工地、矿山和 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老旧及高 等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 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 (责任单 督检查。培育树立一批 VOCs 治理的标杆 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牵头,县住建 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 (责 局、县交通局配合落实) 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积极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场内作 (五)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按要求完成非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 83 辆国三及 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开展执法检查, 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 严厉查处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 任务目标,淘汰车辆要依法依规予以回收 烟问题,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 (责任单 拆解。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淘汰车辆在 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牵头,县工信 县城周边、农村等地区非法营运或进入工 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配合落实) 矿企业内部使用。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牵 开展柴油货车执法检查。建立市生 头,县交警大队、县商务中心、县财政局、 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牵头,交通运输、城市 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配合,各镇落实) 管理、公安交警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机 组织开展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 制,开展路查路检,严查重处柴油货车冒 专项检查,通过路检路查、入户检查等方 黑烟、超标排放和抛洒遗漏等违法违规行 式,检查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污染控制装 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牵 置和排放等情况,重点核实三元催化器和 头,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配合 后氧传感器是否异常,严厉查处制售假冒 落实) 伪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 建立打击非标油部门协作机制,参照 行为,对查出异常的车辆,除按规定进行 成品油监管机制对内燃机燃料进行管理, · 61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坚决打击非标油品,对油品生产、仓储、销 秆综合利用。强化各镇政府主体责任,充 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 分发挥村组基层组织作用,完善网格化监 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 管体系,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推进“人 和黑加油站点;加大油箱实际使用柴油抽 防” “技防”结合,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 测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 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 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 火点监测精准度。开展秋冬季和春播前 责任。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 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 商务中心、县应急局、县公安局按照职责 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 4 分别落实) 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严格落 (六)推进大宗货物 “公转铁 公转铁” ” 实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 提升年货运量 150 万吨以上的工矿 秸秆焚烧问题突出、大气污染严重的,严 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其他企业发展 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 “铁路+新能源接驳或封闭式皮带管廊”的 头,各镇落实) 运输模式。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八)加强扬尘综合管控 以火电、石化、化工、煤炭、焦炭、有 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 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行业和工业园区 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强化道路扬 为重点,开展大宗货物运输摸底调查,逐 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 一核实清洁运输情况,12 月底前完成重点 业,加大县城外环路、出入口、城乡结合部 行业大宗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一企一策” 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对县城建成 方案。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中心 区及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 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铁 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 路货物运输的碳排放政策,将具备条件的 整治扬尘。加强铁路沿线防尘网排查整 “公转铁”碳排放纳入政府评价考核体系, 治,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废弃的及时 加大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力度。 (责任 回收。2021 年底前,主要交通干线、铁路 单位: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交通 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 局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强化扬尘管控,平均 (七)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降尘量不得高于 7 吨/月·平方公里。 (责任 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 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环卫中心、 · 62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市政园林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措施落地有效。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 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积极融入区域应急联动。 (责任单位:市生 (九)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县气象局按照职责分 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 别落实)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三、保障措施 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及其补充说明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 把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 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 急减排清单,梳理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 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要借鉴 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保障类 以往秋冬季攻坚行动成功经验,避免出现 企业名单,细化除小微涉气企业外的非保 不担当作为、放松监管要求、采取“一律关 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做到减排清单涉气 停” “先停再说”简单粗暴措施等问题。要 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 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 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 案任务逐级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 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对于单 主要任务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 独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须作为独立企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业制定应急减排措施,不得将多个独立排 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 污许可证企业生产工序合并共同制定应 《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 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 见》,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输 计,不得以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 配环节价格监管,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 等难以核查的方式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低各环节费用。优化峰谷分时价格制度, 在绩效分级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 完善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进一步扩 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 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鼓励 数据记录。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 结合实际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施差别 分局) 化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改和科技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局) 持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准确性,及时 持续保持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积 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 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合理统筹本级资 施。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减排 金,集中用于重点区域、重点任务。研究 · 63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后续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连续性,巩固清 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的监督管理,督 洁取暖成果,防止出现改而不能用、散煤 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 复烧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提高企业自行 (三)完善监测监控体系 监测数据质量;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抽查发现 《 “十四五”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 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市 监测网络能力建设方案》要求,加强秋冬 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季颗粒物组分监测和 VOCs 监测。 (责任单 (四)加大监督和帮扶力度 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 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将涉 VOCs 和 精准、高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对排放稳 氮氧化物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 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 名录,覆盖率不低于工业源 VOCs、氮氧化 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 物排放量的 65%,完成重点污染源大气主 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 要排放口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 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境部门联网;对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运行 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 情况开展检查,对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 三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 行、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问题要及时严肃 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 查处。鼓励企业安装治理设施工况监控、 开曝光。做好排污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 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快提升 等事项,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采 移动源监测监管能力,重点用车单位完成 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开展排污许可证申 车辆进出口门禁系统安装并与生态环境 领后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持证排污、 部门联网工作。建立以机动车排放为重 按证排污。加强联合执法,在油品质量、 点,涵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移动源监测体 煤炭质量、涉 VOCs 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 系,2021 年 12 月底前,开展在划定的低排 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 放控制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工 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 作。开展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规划和 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 交通空气质量与流量监测工作。 (责任单 监督力度,加密应急响应期间执法检查频 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县交通局、县 次,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 交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县工 · 64 ·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公安 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对监 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 督帮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商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别落实) 加强现场核实,督促整改到位,防止问题 加大易发多发问题监管执法力度。 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反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襄垣分 局) 废气旁路管理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运 (五)强化调度考核 行记录台账等开展排查,加强执法监测联 强化考核督查和执纪问责。襄垣县 动。重点查处通过旁路、废弃烟道等偷排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定期 直排,未安装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治污 调度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 设施,超标排放,排污口与排污许可证不 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达不到目标任务 一致,未按规定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口,未 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将作为襄垣县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台账弄虚作假、台账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记录不规范等行为。持续开展秋冬季监 督查重点,严肃追责问责。 督帮扶工作。重点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 附件:襄垣县 2021—2022 年秋冬季 响应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障、锅炉炉窑 综合治理等专项帮扶工作。对 2021 年以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 来国家、省、市监督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实 务表 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建立问题 · 65 · · 66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类 别 无组织 排放治理 工业源 污染 治理 长期 坚持 完成 时限 加强排查检查, 确保全县工业企业无组 织排放点位应治尽治, 动态清零。 工 程 措 施 市生态环境局 襄垣分局 牵头单位 LDAR 工 作抽检 2021 年 对焦化、化工企业 LDAR 工作开展情况 12 月底 进行抽测和检查。 前 工业涂装/ 2021 年 工业涂装企业完成低 VOCs 含量涂料替 包装印刷 市生态环境局 12 月底 代; 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低 VOCs 含量油 等源头 襄垣分局 前 墨替代。 替代 重点工 加强 VOCs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对生产、 VOCs 产品 2021 年 业行业 销售、进口企业 5 批次涂料、5 批次油墨、 质量监督 12 月底 县市场监管局 VOCs 综 2 批次胶粘剂、5 批次清洗剂 VOCs 含量 检查 前 合治理 限值开展抽测。 对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印刷企业开展 2021 年 无组织 全覆盖的排查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未完 市生态环境局 12 月底 排放控制 成 VOCs 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形, 要求企 襄垣分局 前 业立行立改。 对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印刷等企业 2021 年 治污设施 VOCs 治理情况实施排查评估, 对评估 12 月底 建设 中发现的单一、低效 VOCs 治理设施建 前 设或改造为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 重点工 业行业 储罐/装载 2021 年 市生态环境局 对化工企业储罐按照要求进行排查, 形 VOCs 综 废气综合 12 月底 襄垣分局 成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 治理 前 合治理 主要任务 配合单位 赵志清 赵志清 市生态环境 局襄垣分局 胡 伟 县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 局襄垣分局 赵志清 赵志清 责任人 市生态环境 局襄垣分局 市生态环境 局襄垣分局 责任单位 襄垣县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 重点 工作 附件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重点 工作 主要任务 运 输 结 构 调 整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县能源局 煤炭消费 2021年 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同比下降 总量控制 12月底前 3%。 2021 年 12 月底 前 2021 年 12 月底 前 县发改和 科技局 长期 坚持 在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 推进实施恶臭电子鼻监控预警。 市生态环境局 襄垣分局 牵头单位 巩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成果, 确保群众 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清洁取暖 改造 工 程 措 施 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实施泄漏检 测统一监管, 建设监测预警监控体系, 开展溯源分析。 2021 年 推进在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储罐 12 月底 罐区 LDAR 平台, 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 前 网。 完成 时限 控制农业 用煤 对农业大棚热风炉、粮食/食用菌等燃煤 烘干炉窑开展专项排查, 发现一台, 清 县农业农村局 理一台。 煤炭企业 全县煤炭行业清洁运输(铁路、管道、新 煤炭清洁 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 78%, 同比 运输 提高 8 个百分点。 县工信局 焦化企业 2021 年 全县焦化行业清洁运输(铁路、管道、新 运输结 原材料、产 12 月底 能源或国六货车)比例达到 56%, 同比 构调整 成品清洁 前 提高 10 个百分点。 运输 2021 年 老旧车 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推广使 12 月底 县交通局 淘汰 用新能源网约车、出租车。 前 煤炭消 费总量 控制 清洁 取暖 产 工业园 业 区和企 结 业集群 集中治理 构 VOCs 综 调 合治理 整 类 别 经开区 配合单位 县交通局 县工信局 各镇 县能源局 县发改和 科技局 市生态环境 局 襄垣分局 责任单位 襄垣县 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 连俊杰 李 韬 各镇 镇长 赵 波 刘红飞 赵志清 责任人 襄垣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67 · 传达政令 宣传政策 指导工作 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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