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综函〔2021〕70号.PDF.pdf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晋财综函〔 2021) 70 号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变更 公办幼儿园收费资金管理方式的函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根据《全国性及中央部 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和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公办幼儿园向入园幼 儿收取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由财政专户管理变更为纳入一般公 共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同级 国库。 其余未尽事宜仍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