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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2017年10大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实施方案(潭农发[2017]4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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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 介活 动 实 施 方 案 品牌是一个地区、一个企业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实施品 牌带动战略, 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地区经济 发展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根据市委 2017 年 1 号文件安排 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建设,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 用,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 2017 年起,在 我市范围内开展“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动。2017 年 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 药局、市质监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湘潭市辖区内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及农民合 作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四、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1、经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湘潭市辖区 内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参评产品必须具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拥有 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标准化示 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 优先; 3、参评产品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无抽检不 合格现象,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4、参评产品有较好的地方特色和较高的知名度; 5、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 6、产品生产规模大、发展潜力好、信息化水平高,具 有现代化管理手段; 7、经营主体生产现状良好,品牌效益好,带动农民增 收能力强; 8、参评产品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湘潭市辖区内。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 4 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 月 1 日—10 月 31 日) 组委会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后,通过湘潭日报社、湘潭电 视台、湘潭电台等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在全市范围内广 泛宣传,开辟 2017 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活 动专栏。根据每个阶段情况,制定宣传详细方案,全程跟踪 报道。 2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5 月 1 日—7 月 30 日) (一)组织申报(5 月 1 日—5 月 31 日)。由申报单位 自主自愿申报,在“湘潭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上下载申报表, 如实填报,于 5 月 31 日前交各县(市)区、园区农业部门。 并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2017 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申报表》 (见附件 1); 2、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4、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农业 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农业标准制修定项目、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产品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必 须按规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申明公开(需由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复印件); 6、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的产品质量有效 检验报告; 7、体现产品特征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景等彩色图片; 8、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等) 。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申报表和图片电子文 档)。 (二)县级初审(6 月 1 日—6 月 20 日)。由各县区、 园区农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参选产品进行资格和材 3 料审核,结合现场考核对拟推荐产品择优报组委会办公室, 每个农产品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 档),于 6 月 20 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谭元祥,电 话:58570398,邮箱:2966629683@qq.com) 。 (三)市级核查(6 月 21 日—7 月 31 日)。对所有申报 农产品品牌进行整合归类,经农委、商务、工商、质监、食 药、畜牧等部门联合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农产品, 再分组实地核查,综合评审出 30 个 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 产品品牌”入围名单。 第三阶段:组织评审(8 月 1 日—10 月 31 日) 第一轮投票(8 月 1 日—8 月 31 日)。对入围 30 个农产 品品牌进行公众投票,结合专家评审产生 20 个农产品品牌。 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各占一半。 专家评审(9 月 1 日—9 月 15 日)。由农委、商务、工 商、质监、食药、畜牧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从 20 个农产 品品牌中评选出 15 个。 第二轮投票(9 月 16 日—10 月 10 日)。对入围的 15 个 农产品品牌进行公众投票,通过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 在线微信投票方式,评选出前 12 名。最终由组委会确定 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表彰(10 月 11 日—10 月 31 日) 在湘潭各个主流媒体对 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 牌”农产品获评名单进行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有取消的名单, 4 则按评审结果排序递补。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 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畜牧水 产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 2017 年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 牌”评选推介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筹备等 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活动结束后,组委会及其 办公室自行撤销。 七、宣传推介 湘潭主流媒体对此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具体包括宣传 发动,在《湘潭日报》、《湘潭晚报》、湘潭在线开设我最喜 欢的农产品征文活动,对获评的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通过 湘潭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并在步步高广场或万达广场 进行现场展示展销活动,同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八、结果运用 1、获评产品授予“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称号,列 入年度重点宣传推介范围。 2、被评为 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的农产品 享受 2 年张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标志。 3、被评为 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的农产品 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优先列入政策和项目支持范围,加 大培育力度。 4、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实行动态 5 管理,每次评选结果有效期 2 年,有效期满申请复评,复评 未通过予以淘汰。 5、市县必须加强对入选产品的管理,对有效期内的“湘 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称号, 并向社会公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违反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严重影响“湘潭市十大 农产品品牌”声誉的;超越标志使用范围,且警告后仍不改 正的。 附件:1、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申报表 2、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县级汇总表 6 附件 1 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推介 申报表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 评选推介活动组委会 印制 二○一七年度 7 农业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 系 人 职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注册资本 组织形式 登记机关 经营期限 经 营 范 围 8 务 企业基本情况 注:500 字以内。 9 参评农产品基本情况 农产品品牌 名称 近三年销售额 2014 年 万元、2015 年 万元、2016 年 万元 中国驰名商标、 著名商标、“三 品一标” 认定时间 参 评 农 产 品 介 绍 注:参评农产品介绍主要包括对参评条件逐一进行描述,字 数控制在 800 字以内 10 农业(畜牧)部门意见: 工商部门意见: 县级相关部门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食药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质监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级核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任(签字)﹕ 年 30 进 20 情况 专家评审意见 月 公众投票得票数: 公众投票排名: 专家评审排名: 综合排名: 日 组长(签字): (20 进 15) 年 15 进 12 情况 公众投票得票数: 月 日 公众投票排名: 组委会 评审意见 主任(签字): 年 11 月 日 附表 2 2017 年“湘潭市十大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县级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农产品品牌名称 申报单位 材料真实性 审核情况 推荐情况 (是否同意推荐) 1 2 3 4 5 … (说明:由县级农业部门填报,每个地区一份;电子版发送到 2966629683@qq.com) 填报人: 联系电话: 12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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