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 5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 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 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 请密切关注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 时间为准,下同)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 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 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 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 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 7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 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 7 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 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 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 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 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 前 7 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 了解广东和珠海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 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考前 7 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 方可参加考试。 注:℃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 康码、考前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 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 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 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 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 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 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 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 诺书》(附后)。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 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 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 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 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 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 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 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 法律责任。 考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