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份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工作报告.docx
阎良区 2022 年 10 月新增财政 直达资金工作报告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2022 年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 29,771.62 万元, 截止 10 月 31 日,累计到达资金 26,194 万元;分配下达至相关部门 29,300.24 万元,分配下达进度 98.4%。 二、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 10 月 30 日累计支出 20,777.50 万元,支出进度 70.7%。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支出 1,788 万元、 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支出 2,286 万元、就业补助资金 支出 685.74 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 1,638.09 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 1,921.29 万元、农业生 产发展资金支出 1,400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经费支出 1,393 万元、学生补助资助经费 635.02 万元、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 1,629.33 万元、计划生育转移 支付资金支出 74.42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 支出 4,894 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 出 643.39 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37 万元、优抚对象 补助经费 1,058.01 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励 417 万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277.21 万元。 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解 决了阎良区增值税留底退税过程中的财力和资金缺口,同时 也保障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以民生为 要,切实保障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做到应保尽保,兜牢 “三保”底线。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保障了义务教育阶 段学校正常运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 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 社保类资金的重点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帮扶困难群 众,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在保 障基本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参照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2022 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230 万元,因项 目未实施完成,暂未支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开展直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快 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追踪每笔资金的流向,严防被虚 报冒领、截留挪用。 阎良区财政局 202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