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第110届广交会展位的通知.doc
关于申请第 110 届广交会展位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第 110 届广交会将于 2011 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4 日 在广州琶洲展馆举行,展位申请工作已于近 5 月 27 日全 面启动,为做好我市企业参加本届广交会的相关筹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1 月 5 月 30 日—2011 年 6 月 22 日 二、申请流程 请各申请企业登录东莞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网站 (www.dgfipc.gov.cn)首页—广交会—企业信息登记(按 要求填写完信息后打印“企业基本情况录入表”)—展位 申请(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打印“第 110 届广交会出口展 参展申请表”) 三、需提交的资料 新参展企业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录入表(必须填写完整的产品、图 片等信息) 2、第 110 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 3、产品目录(流通企业需提交供货企业的产品目录) 4、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进出口经营权证书,批准证书(三资企业)原件、 复印件 6、各类认证、商标、专利和奖励等证书的原件和复 印件 7、流通型企业如需申报联营单位的还需提交近一年 的报关单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各 3 份 已按规定参加第 109 届广交会的企业(含品牌企业) 只需提交上述表格和证件的复印件即可。申请企业需按实 际情况申报是否特装、联营,最终展位分配以我们的通知 为准。 请各参展企业按时将上述资料提交至市外经贸局 7 楼 综合科(莞太路 33 号),逾期不候。 咨询电话:22819925、22817937;传真:22817972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