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石楼小镇.doc.doc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石楼县石楼小镇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1411262022BCS00259 • • 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12 月 14 日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 一、总则 ............................................................................. 二、磋商文件 ......................................................................... 三、响应文件 .........................................................................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五、磋商采购程序 ..................................................................... 六、签订合同 ......................................................................... 七、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 九、询问和质疑 .......................................................................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 第 六 部 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 第 七 部 分 合 同 草 案 ................................................................. 第 八 部 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 第 1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石楼县石楼小镇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 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1411262022BCS00259 2、项目名称:石楼县石楼小镇党群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176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壹仟壹佰贰拾柒元伍角贰分 (¥:1761127.52 元) ; 5、采购需求: 一步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小镇社区党群服 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现需对小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进行改造升级 6、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第 2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 地 点 : 山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采 购 网 购 网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 、 方 式 : 通 过 山 西 省 政 府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 地 点 : 山 西 省 政 府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开启 1、时间:2022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石楼县政务大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楼县灵泉镇人民政府 第 3 页 共 49 页 采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地 址:石楼县延安街 联系方式:18235889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石楼县政务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358-5724995 第二部分 序号 内 容 磋商供应商应 1 具备的资格要 求 2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 说明与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响应文件 3 (资格证明文 件) 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第 4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 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文件;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 描件(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 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 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 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021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 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供应商填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 供应商填写具有符合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诺。 (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 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 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 查询截图) 。 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第 5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1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1)采用转账方式交纳的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 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和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 (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交纳的提供电子保单截图,电子保函保 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 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 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1、 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2、 开标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5、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6、对实质性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响应文件 4 (商务技术文 件)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施工组织设计 7、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8、谈判文件要求或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 件; 9、该工程项目质量标准为 合格 标准。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采用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 金金额为 0 元。 5 保证金金额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9.4 条) 6 响应文件有效 期 90 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第 6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 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 8%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 7 政府采购 (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相关政策要求 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 (如涉及的话) 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折扣(工程项目给予 2%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 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折扣优惠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需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 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 折扣。 8 本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元整(¥: 第 7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176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壹仟壹佰 贰拾柒元伍角贰分(¥:1761127.52 元) ; 9 工程计价方式 10 报价要求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磋商过程中根 据磋商情况可 11 能实质性变动 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 内容 12 同类项目业绩 提供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 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石楼县政府采购中 心”。 2.3 “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 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工程量清单”指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 相应数量以及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第 8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2.5“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磋商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编制的,随磋商文件发布的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 包磋商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7“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 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2.8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 在期间内。 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 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 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 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 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 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 号 1 的规定。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 投标,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 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如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 的 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可不看此项)。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 第 9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 分。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 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 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5. 通知的告知 及获取 5.1 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 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 5.2 通知的获取 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 录政采云平台,查看获取相关通知。 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 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 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 10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第六部分 评定成交标准;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序号 7 的规定。 6.3 采 购 人 开 标 后 对 磋 商 供 应 商 的 信 用 信 息 进 行 查 询 , 查 询 渠 道 为 信 用 中 国 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 止时间为拆封响应文件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 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6.4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 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 准。 6.6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解释。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 5 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将顺延响应 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政采云”内以提问的形式通知到集 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 来源的答复在“政采云”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7.4 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集采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第 11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7.5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 的方式发布。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 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以 CA 数字证书加密后的 wenc 格式 上传。(详见投标文件制作用户指南) 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及要求按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八条规定执行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是指磋商供应商的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最后报价等。 9.2 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内容以及 需要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 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 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 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 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4 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本 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5 的规定。 9.4.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转账或电子保函: 9.4.1.1 采用转账方式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 第 12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 息见本文件的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的相关规定)。 9.4.1.2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之前采用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须从与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电子保函平台上开具,否则投标无效)方 式进行缴纳,操作方式参见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 9.4.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9.4.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9.4.4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采购人需将合同在“山西省政府采购 网”进行公示,中标供应商需将合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集采机构将在合同公示后 5 个 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9.4.5 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 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对 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5 磋商报价 9.5.1 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 磋商结束后,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 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 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9.5.3 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按照磋商小组的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9.5.4 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 9.5.5 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第 13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9.5.6 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工程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 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5.7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表。供应商报出的总 价为施工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5.8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本文件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 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 “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 、 “/”等明确的回答。 10.3 开标报价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 承担。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6 的规 定。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 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 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第 14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 投标人须将电子响应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 传。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 投标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远程进行 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进行解密投标无效。 14.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 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 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采购程序 17. 成立磋商小组 17.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 告。 17.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 18.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 19. 响应文件审查 19.1 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 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第 15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19.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 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2 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应当在“吕梁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 用 PDF 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 19.4 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19.4.1 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19.4.2 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 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19.4.2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一致的。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4.3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第 16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A、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调整确认, 确认方式为 PDF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 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 19.5 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 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19.6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 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9.7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已报价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 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 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 公正的影响。 20.磋商 20.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 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 20.3 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1 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 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 3 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 下一轮报价。 20.4 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1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 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 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 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 3 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 20.5 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11 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 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 第 17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 集采机构将及时在吕梁市公共资源平台系统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 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集采机构要求加盖法 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 20.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 小组成员共同签章。 20.7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 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0.7.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系统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 应文件。 20.7.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 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 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0.8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 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0.9 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 18 条要求进行审查。 20.10 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 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0.11 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 求,在满足 3 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报价。 20.12 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需要以 PDF 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进行提交。 20.1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退出磋商要求要以 PDF 格式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提出。集 采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21. 最后报价 第 18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21.1 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 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内进行,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 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必须在磋商小组组长发起再次报价起的 20 分钟内完成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1.1.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 商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1.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 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13 本次磋商共两轮报价,(包含投标文件里所填报的“开标报价表”的首轮报 价),首轮报价公开,其余报价不公开。 22.综合评审 22.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 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 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排列。 23.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 小组全体人员电子签字认可。 24. 评审复核 24.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第 19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24.2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 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 磋商保密 25.1 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 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 磋商现场。 25.2 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 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27. 采购项目终止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 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 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7.3 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 2 家,而不被终止。 六、签订合同 28.签订合同 第 20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成 交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 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 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 协议或声明。 28.3 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 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8.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集采机构 进行合同备案。 七、服务费 29. 服务费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 任何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 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 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 员披露。 31.2 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 第 21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 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2.询问 32.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 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 质疑。 32.2 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 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 2 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 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 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3.质疑 33.1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 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3.2 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 2 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 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 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内容包括: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第 22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33.3 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 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 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十、集采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 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二部项目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 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 33.2 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 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 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3.4 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中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E.质疑答复人名称; 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5 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小镇社区党群服务 中心规范化建设,现需对小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地进行改造升级。经测算该项 第 23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工程预算造价为 176 万元,招标控制价为 1761127.52 元。 二、商务要求 1、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 2、施工地点:石楼县石楼小镇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额付清(中标服务方需提供真实、合 法有效的正规发票及相关资料)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合同总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 定) 三、实质性技术要求: (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技术响应文件编排顺序: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技术需求书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技术响 应文件。 (三)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 ★(四)技术响应文件的作用: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响应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 单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磋商小组及其成员评定投标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技术 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 四、服务要求 双方合同约定 五、验收标准 采购单位合同约定 六、其他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 询问予以解答。 2、参加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磋商、多轮报价时, 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 IE10 及 IE10 以上的浏览器和政采云平台涉 及工具),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山西 CA 数字证书(USBKey)是否携带到采购活动现场 自行安排。 第 24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技术需求书 1、工程量清单 1.1 编制依据: 1.1.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 1.1.2 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 1.1.3 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1.1.4 本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 1.1.5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1.1.6 其他相关资料。 2、磋商报价说明 2.1 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有关计价要求,自主报价。 2.1.1《计价规范》 、《实施细则》 ; 2.1.2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2.1.3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1.4 企业定额及费用标准或者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费用定 额》; 本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 2.1.5 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2.1.6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2.1.7 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2.1.8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磋商报价要求: 2.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2.3 工程量清单中磋商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 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 成内容确定报价。 2.2.5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和“发包人提供的 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工程设备,磋商报价时应严格执行《实施细则》 有关规定和计算规则。 2.2.6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材料和机械消耗量及单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第 25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 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不包括落地之后 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磋商报价时均应考 虑,其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 2.3 “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税 金组成。“磋商报价汇总表”中的磋商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费用的合 计金额一致。并应按山西省《实施细则》附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 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 2.4 措施项目报价要求 2.4.1 措施项目包括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磋商供应商 拟定的磋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 磋商供应商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4.2 施工组织措施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属不可竞争性费 用,磋商供应商报价时不得随意调整,其余可参照定额执行或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各分 项成本。 2.5 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定: 2.5.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不包括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 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2.5.2 暂估价分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工程设备 暂估价按项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并计 取相应的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计入其他项目 清单报价,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2.5.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或参照定额规 定并计算计日工金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2.5.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磋商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 格式自主报价。 2.5.5 税金按“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经国家、省核定的费率列项和计算,不 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5.6 管理费应由磋商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磋商供 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5.7 磋商总价是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磋 商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响应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 第 26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全部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5.8 工程量差异调整 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包括子目编码、子目 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 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每个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磋商供应商经过检 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磋 商供应商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或修改文件。 如果采购人在检查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 进行补充或修改,或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或修改,但磋商供应商认为工程量清单中 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差异不得再提交采购人答疑和修正,并不得改变采购人提供 的原工程量清单或补充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即使按照施工图和磋商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 的子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磋商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 价,并纳入磋商总价的计算。 3、招标(磋商)控制价 3.1 招标(磋商)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3.1.1《计价规范》和《实施细则》 ; 3.1.2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3.1.3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常规的施工方案; 3.1.4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 《费用定额》和相应的计价办法; 3.1.5 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3.1.6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3.1.7 省、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 3.1.8 其他相关资料。 4、其他补充说明 无 5、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控制价 图纸 第 27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求参照本文件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第 28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1 内容 投标函 2 投标人代表证明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4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良好的纳税记录 6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记录 标准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 (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 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文件。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及三表一注,审计报告正文需有 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 日期为准) , 或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 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2021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 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 据) ,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供应商填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 7 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填写具有符合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 诺。 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8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2、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 29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 图) 备注: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10000 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将作无效处理。 (1)采用转账方式交纳的,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提供银行证 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和保证 9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 户许可证 金交纳凭证扫描件。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 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交纳的提供电子保单截图,电 子保函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10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 条件 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1 投标主体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 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 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 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PDF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 30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一、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1 内容 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 表 2 投标文件的报价 3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4 实质性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5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标准 内容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 报开标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5、对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竞争进行符合性审查。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 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 无效投标处理。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要求”内容和投标文 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 无效投标处理。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服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 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 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 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 19.4 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 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 31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2)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 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8%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 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 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折扣(工程项目给予 2%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 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 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 谈判时,享受 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第 32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员人数。 4.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 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无效磋商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四、成交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 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商务部分( 12 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第 33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1、业绩(8 分) 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 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结算凭证,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 3 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项目 (每一个业绩 2 分) 2、投标文件响应程度(4 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b、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 1 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c、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 1 分, 否则不得分; d、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三、技术部分( 33 分)(由评 标 委 员 会 全 体 成 员 共 同 认 定 ) 1、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2 分) 2、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5 分) 3、实施方案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0-18 分; 4、投标人的设备配备配备合理,完全满足需求 0-8 分 四、价格部分( 55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55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5 %×100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服务、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根据财库【2011】300 号、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本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 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 (仅供参考) 施工合同协议书 第 34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响应文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 成如下协议。 1、工程内容: 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谈判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成交通知书; (3)补遗书; (4)报价函及其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承包人项目总工: 6、工程质量: 。 。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 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第 35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11、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当正本 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 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 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业主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 下简称“承包人”) ,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 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 第 36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 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 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 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 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 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 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 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 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 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 第 37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 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与承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生产管理,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 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 第 38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 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 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 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 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 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 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 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 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 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 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 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施工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有关 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 39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 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一 份,当正本与副 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一、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 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 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第 40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二〇 年 月 第 41 页 共 49 页 日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资 格 目 录 证 明 文 件 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2、响应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11、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 排列。 第 42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身 份 证 明 书 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电 子 签 章 ) 年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第 43 页 共 49 页 月 日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磋商供应商住址)的 (磋商供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本授权书于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 (电 子 签 章 ) (电 子 签章)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第 44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二)响应函格式 响 应 函 响应函 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 组织的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现已知悉磋商文件中的磋商 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按上述图纸、合同 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 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对此项 目进行报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标准。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完成项目。 2、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第 标段____ 天(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3、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 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 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5、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6、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完成。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 拒绝。 8、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9、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技术要求。 10、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11、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 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 12、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 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第 45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 关附件,确认无误。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 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提供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 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第三条已提供的,本条可以不提 供); (六)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 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 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七)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供应商填写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 供应商填写具有符合本项目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诺。 供 应 商 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第 46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项 目 经 理 无 在 建 项 目 的承诺 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项目编 号: )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名字)身份证号码: 书号码: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册证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承诺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人员、设备配备能力的承诺 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企业现参与 号: 项目(项目编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施工设备齐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规范 标准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标准,参与施工的人员具备相关从业证书,工作经验丰富,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承诺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第 47 页 共 49 页 日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石楼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 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九)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按照本文件第二部分中序号 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十)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 采用转账方式交纳的,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的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和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投标 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交纳的提供电子保单截图,电子保函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十一)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 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 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磋商协议书》 联合磋商各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第 48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 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 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 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 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 销。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甲方(法 人 电 子 签 章 ): 乙方(法 人 电 子 签 章 ): 法定代表人(法 定 代 表 人 电 子 签 章 ): 法定代表人(法 定 代 表 人 电 子 签 章 ): 20 年 月 日 20 第 49 页 共 49 页 年 月 日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封面及目录格式 响 应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法人电子签章) 二〇 年 月 第 50 页 共 49 页 日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商 务 技 目 术 文 件 录 1、 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2、开标报价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5、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施工组织设计………………………………………………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 7、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 顺序排列,内容可根据实际投标情况进行增减。 第 51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格式资格 一、投标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情况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三)项目经理简历表 (四)项目副经理简历表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第 52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技术负责人 姓 名 技术职称 电 话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其中 开户银行 账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备注:本表后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获奖的相关证 书证件(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 第 53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已承担在建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 姓 职 务 名 称 工 程 情 况 级 证书名称 主要项目名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称 别 本表后附项目副经理、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上岗证件扫描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证书 扫描件(复印件)在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提供 第 54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三)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专 业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开、竣工 在建或 工程 日 期 已 完 质量 建设规模 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资信证明文件 第 55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四)项目副经理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专 业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开、竣工 在建或 工程 日 期 已 完 质量 建设规模 本表后附项目副经理资信证件复印件 第 56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开、竣工 在建或 工程 日 期 已 完 质量 建设规模 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资信证件复印件 第 57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二、开标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开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第 包 序 号 投标总报价 项目完成时间 备注 金额(大写) 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 第 58 页 共 49 页 月 日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名称: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 六、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进行响应。 第 59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磋商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 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 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技术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4、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为 2018 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5、材料价格参考:吕梁市近期材料价格,材料价格中未包含的参考市场价格。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重复计算。 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 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 将不被批准。 8、质保期内维护费用含在总投标报价中。 (2)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 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 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 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 (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第 60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 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 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 (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 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 (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1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型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国别 数 规格 制造 额定功率 生产 用于施 量 备注 产地 年份 第 61 页 共 49 页 (KW) 能力 工部位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注:设备和设施情况可参照此表式编制,内容是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特种加工设备和生产设施、 包括自有和租赁。 第 62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 型号 序号 数 名 称 规格 国别 制造 已使用台 产地 年份 时 量 用 第 63 页 共 49 页 数 途 备注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第 64 页 共 49 页 石 楼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磋 商 文 件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 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 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M2) 位 置 需用时间 七、谈判文件要求或谈判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扫描件; (七)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服务要求内容进行响应。 (八)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第 65 页 共 4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