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pdf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 2 一、本部门职责 ............................................ 2 二、机构设置情况 .......................................... 5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 11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 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2 二、收入决算表 ........................................... 12 三、支出决算表 ...........................................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 1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13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 13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3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1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3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4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6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6 八、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17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 22 第五部分 附件 ............................................... 24 1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为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 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落实人力资源流动 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 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 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 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 头拟定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 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 技能鉴定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 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推 进实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 筹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2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 办法。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 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落实企事业 人员调配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 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 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 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 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 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 员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及 市直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 (八)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担表彰奖 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推 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 (十)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 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 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 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华 (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健全职业技 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不含外国专 家),组织实施重大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 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规范和优 化办事流程。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涉民涉企审批和服务 时限,提高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自 主评审范围,下放职称评审权。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 4 岗位聘用认定权限。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促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便民化,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 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3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 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档 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工作通报、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 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机关财务和国 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 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 (二)人事科(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承办市人大 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 表彰奖励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人 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审核全市受市以上表彰的 人选和单位;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 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 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审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 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 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全市人 5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 作,落实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制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 编制 3 名, 科级领导职数 2 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名) 。 (三)行政审批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国家和省、市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 关工作;负责本局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具有审批性质行 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 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 作;指导监督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 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 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四)基金监督科(内审科)。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 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政策标 准的落实情况;受理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控诉举报;负责机关和 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6 (五)劳动关系和仲裁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执行劳动 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 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 作;组织开展劳动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仲裁员、调 解员队伍建设;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 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 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 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 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指 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事 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督 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 综合性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 彰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 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 息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 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决定 机制改革及其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全市地方企业职工工资 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劳务派遣机构、实行综合 7 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的管理;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 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 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 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市级以上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非 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六)就业指导与失业保险科。拟定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 和年度计划,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 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 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 业政策;拟定国(境)外、市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市就业管理 办法,以及有关机构向外资企业选派中方雇员的管理办法;贯彻 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 法;完善失业保险标准调整机制;对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的使用 进行审核;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 失业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市 属以上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办法 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 8 激励办法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 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指 导和监督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负责 全市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 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 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 度,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综合管理技师、高级 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八)人力资源市场和规划统计科。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 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境)外、 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 度,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承办市直企事业单 位人员调配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所属事业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 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 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 9 理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负责全市博 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 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回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活动的规划、 政策落实、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市人 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 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指 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十)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 人事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承办市直事业 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事宜,指导监督各县(市、 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备案事宜;建立和完善全市事业单 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宜。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十一)工资福利科。根据国家和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 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法规,拟定 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负 责市直、中央和省驻忻事业单位工资核准工作。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十二)养老保险科。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养 10 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拟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 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办法、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县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审批除市管干部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落实城镇企事业死亡 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全市城镇企业、 部分驻忻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提前退休审批;承办职工非因 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执行城乡养老保险费筹集、 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城乡 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 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 编制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十三)工伤保险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政策、 法规、规章;负责拟定落实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 目和给付标准;组织执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 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 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管 理工作;受理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等工伤协议管理机 构的报备工作。 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1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所含下属 单位有 7 个,具体包括: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忻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忻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忻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忻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忻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汇总决算公开表分别有 以下十张,详见附件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全局总收入 29319.88 万元,支出 29801.54 万元。 与上年相比, 收入增加 922.83 万元, 增长 3.25%, 支出增加 599.47 万元,增长 2.05% 。主要原因是 2021 年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 金调资,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29319.8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9100.50 万元,占比 99.25%; 事业收入 180.79 万元,占比 0.62%; 其他收入 38.59 万元,占比 0.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29801.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536.06 万元,占比 82.33%;项目支出 5265.48 万元,占比 17.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 度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总 计 29100.50 万 元 , 支 出 总 计 29101.8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 834.46 万 13 元,增长 2.9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 39.41 万元,增长 0.14%。 主要原因是 2021 年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金调资,财政对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9101.8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152.97 万元,增长 16.65%。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 资金来源不同,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缺口补助 4113.56 万元,2021 年没有政府性 基金预算,全部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二是 2021 年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金调资,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缺口补助增加。其中人员经费 26202.25 万元,占比 90.04%,日常公用经费 2899.56 万元,占比 9.9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9101.8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 2044.40 万元,占比 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出 26744.25 万元,占比 91.90%;卫生健康支出 118.02 万元,占比 0.41%;住房保障支出 181.11 万元,占比 0.62%;其他支出 14.03 万元,占比 0.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4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 37565.75 万元,支出决算 29101.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7.47%。 其中:教育支出年初预算 3376.38 万元,支出决算 2044.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0.55%,用于忻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人员 经费、公用经费、中职技工学校示范校建设项目以及技校学生助 学金。较上年决算减少 274.63 万元,下降 11.84%%,主要原因 是高级技工学校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 33860.36 万元,支出决算数 26744.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8.98%,主要用于各单位人员 经费,公用经费,忻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装饰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就业补助资金,“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经费,机关事业单位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人事考试考务费,金保工程信息 系统日常运营维护以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项目 经费。较上年增加 4881.19 万元,增长 22.33%,增长的主要原 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调资,财政对机关事 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增加;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来源不同,2020 年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安 排,2021 年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安排,统计口径不同造成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幅较大。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 124.27 万元,支出决算数 118.02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 15 出。较上年增加 86.67 万元,增长 276.46%,主要原因是统计口 径不同,2020 年预决算中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列入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2021 年列入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 197.38 万元,支出决算数 181.10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 出。较上年增加 130.91 万元,增长 260.83%,主要原因是统计 口径不同,2020 年预决算中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列入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 年列入住房保障支出。 其他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数 14.03 万元,主要是当年 省级财政下拨区域高质量发展考核奖,营商环境考核奖和目标责 任奖励资金。较上年减少 40.84 万元,下降 74.43%,主要减少 的项目是高级技工学校价格补贴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233.91 万元,其中:人员经 费 23801.74 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缺口补助,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各项社保、住房公积金 等;公用经费 432.1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2.62 万元,支 16 出决算 10.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84.39%,比上年减少 1.07 万元, 下降 9.1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 理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 年“三公”经费支 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5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 算 12.5 万元,支出决算数 10.65 万元,较上年减少 0.97 万元, 下降 8.35%。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 0.12 万元,支出决算数 0 万 元,较上年减少 0.10 万元,下降 100%。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 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合理安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 年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92.99 万元,比上年增加 86.41 万元,增长 41.8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87.44 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支出 863.3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844.45 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 179.65 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7 692.9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6.71%。其中:授予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 692.7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36.7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执 法执勤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4 辆,其他用车是公车改革后保留车 辆,用于保障单位重要紧急公务出行用车;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 通用设备 3 台(套) ,没有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 2021 年度市级财政 预算安排的部分人员类项目、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 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 25110.3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2021 年度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我部门组织开展了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综合 考虑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 分析,最终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结果总得分 96.8 分,属 于“优秀”。详细评价结果见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 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9.54 分,全年预算数 18 22000 万元,执行数 21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45%。项目绩效 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项资金实际使用 21000 万元,已全部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由于 2021 年末收到中央补 助资金 670 万元,所以年末结余 1000 万元未使用。二是该项资 金按时足额发放给 7400 余名退休职工,使用合规,无截留、挪 用问题。现在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人数占比大于 90%。三是单 位工作人员对待办事人员态度认真负责,享受补贴人数满意度大 于 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存在预算与执行过 程中有误差的情况,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 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 300 万元,执行数 3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按照高级技工学校《数控高水平重点专业》,《数控高水 平实训基地》,《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高水平重点专业》 建设内容,结合学校现阶段实际情况,经研究论证资金如下执行 分配:用于数控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数控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 150 万元,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高水平重点专业建设 150 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21 年支出 300 万元,预算执行率 100%。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因学校现在校区面积非常 有限,新校区建设延期,其中一期工程新实训楼预计 2021 年 10 月完成建设,现在的旧校区没有场地进行新增设备的放置和安 19 装,导致项目资金花费不及时。结合学校自身情况,软实力建设 方面是短板,未来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服务产业上还缺乏主动 性,校企合作没有充分调动起企业的主动性。在接下来学校建设 过程中,尽可能挖掘校企合作潜力,提高企业合作积极性,使校 内外实训有机地衔接,使学习过程与生产过程相统一,调动学生 主动学习的积极性。积极从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专业师 资队伍,鼓励教师积极进行参培参训,校企共同进行科研开发, 逐步形成成果,从而调动教师工作热情,使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 入到教学中,积极参与省市、国家级大赛并能早日突破,不断提 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同时希望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快新校 的建设,为学校的整体建设保驾护航。“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 计划 ”建设项目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提前下达 2021 年中职免学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年初预算数 137.26 万元,执行数 137.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 目标完成情况:一是 2021 年下达中职免学费市级资金 185.41 万 元,其中本次下达 137.26 万元,全年支出 137.26 万元,预算执 行率 100%,主要用于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弥补学校运 转出现的经费缺口。二是 2021 年学校开设 10 个专业,培养 1358 名学生,培养学生达到年初预定目标 1358 人。学校资助质量不 断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完成了质量指标。对 2021 年就读学生 20 全部免除了学费。学校代收费工作管理完善,没有出现一边加大 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发生。对 2021 年中级班 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部免除 2500 元的学费、高级班学生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全部免除 2800 元的学费;建档立卡贫困户 子女免除学费全部免除外,伙食费(男生每月 400 元,女生每月 300 元)、住宿费(每年 400 元)也全部免除,每项工作的经费 支出都不超预算安排,均已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三是学生的素质 和能力得到提升,为服务地方产业提供了人才保障,促进了我市 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职生帮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每一 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生技能不断提升,就业后能很 快适应厂矿企业的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 给经济困难的家庭送去希望,让每一寒门学子都有享受教育的公 平机会,改善了家庭的经济条件,有效助推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公开。四是学校在保障落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政策的 同时,积极推广政策,让我市农村家庭了解政策,了解职业教育, 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整体满意率达 90%以上。发 现的问题及今后加强项目管理的措施:由于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 性、复杂性等特性,财务人员现有的业务水平还不能满足绩效管 理工作要求,素质有待提高,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中职免学费 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吸引了更多的城乡学 生进入中职学校学习,为更多的学生提供了学习技能的机会,得 21 到了学生、家长、社会的一致好评,促进了职业教育做强做大,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增强绩效评价主体责任 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 结合,在财政部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开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 其余项目绩效自评详见绩效评价附件。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对项目绩效进行再评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1 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 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22 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 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 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 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 23 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度绩效自评表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