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pdf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现制定具体方 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广大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即各城市 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将 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 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 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 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到 2022 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力争全国 60% 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 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 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 1 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 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 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 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 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城市管理进 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 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 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 (二)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 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 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 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治理社区 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 通道。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 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 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 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 设和整治。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推动适老化改 2 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 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合理配建停车及 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 规整(入地) ,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肺 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卫生防 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的完整居住社区。 (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 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 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 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 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 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 务。 (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 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 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 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 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 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 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 3 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 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 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由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参与。全国层面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 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摆上 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 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绿 色社区创建行动的牵头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调查 研究,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合理安排创建目标和时序,科学制定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实施方案。各省(区、市)制定的实施方案,要于 2020 年 8 月 底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 部门指导城市社区结合创建行动,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 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宜居环境、培育绿色文化。省级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县绿色社区创建工 作的指导。 (三)抓好示范引领。各地要建立激励先进机制,优先安 排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社区开展创建, 4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 结和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建设一批绿色社区 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创建活动。结合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 (四)做好评估总结。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 关部门,对本地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 年度评估,总结创建进展成效,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将年度总 结评估报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各地应统筹用好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 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 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 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 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采 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 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社区创建中各类设施的设计、 改造、运营。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 应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 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 5 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根据创建工作需要,立足 当地实际,制订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地要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 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宣传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及 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动员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社 会组织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社区 创建模式。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 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附件: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6 附件 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 内 容 建立健全社区 人居环境建设 和整治机制 推进社区 基础设施 绿色化 营造社区 宜居环境 创建标准 1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 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 工作 2 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 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 式基层协商 3 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 划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 4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5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和 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 6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 色环保的理念 7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 施 8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无占压消防、救护等 生命通道的情况 9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 建设 10 对噪声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 提高社区信息 化智能化水平 培育社区 绿色文化 11 建设了智能化安防系统 12 物业管理覆盖面不低于 30% 13 社区有固定宣传场所和设施,能定期发布 创建信息 14 对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从业者等相关人 员定期开展培训 15 发布了社区居民绿色生活行为公约 16 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 等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