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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操作说明(简版)-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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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河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系统 操作指南 1 用户登录 1.1 生态环境部门用户 政务外网系统地址: http://10.242.253.33:8080/qingjie/NewPage/views/Login/index. html 登录账号:六位区划代码; 初始密码:QjscUser.6,首次登陆务必完成密码修改; 将系统地址复制到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正确的账号、密码,点 击【立即登录】 ,即可进入系统。 - 1 - 1.2 企业用户 通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http://hbepb.hebei.gov.cn/hbhjt/sjzx/),进入“河北省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系统”;账号、密码详见《河北省强制性清 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 2 地市用户 2.1 清审名单核定 清审名单核定,是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筛选、核定、审核 的过程管理,由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完成。 以下为详细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菜单栏“任务管理→名单核定任务”,进入任务列表; 状态为“待确认”的,为待完成的任务。 (2)点击 “详情”,进入省级任务信息,完成省级任务查看; 市级任务信息,补充市级任务要求与上传文件,填写完毕后点击“下 一步”按钮,系统自动保存当前页面录入信息同时跳转至下一页面。 (3)企业清单,应对省级下发企业名单逐一核实并查漏补缺。  信息无误企业,无需进行操作;  对不符合本次强制性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标注“否” ,并提 供详细情况说明、佐证材料; - 2 -  符合本次任务,但漏添加的企业,应进行增补; - 3 - 注:增加企业时,在系统中找不到这家企业名录时,应先联系“河 北省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平台”负责人,首先在其数据平台中增补完 善企业相关信息。  对“是否双超” 、“是否双有” 、企业信息等信息有误的,进行 修正;  对遇到其他情况(系统未能解决的情况),请及时系统运维人 员解决。 (4)下发任务,完成本级任务信息录入和企业清单核定后,选中“同 意上述内容”,点击 “下发任务”,则任务下发至地市。 - 4 - (5) 区县任务情况,下发任务后等待区县核实;待区县提交后,进 行审核 (6)提交任务,完成区县审核,并确定本市最终名单后,上传最终 名单(盖章扫描件),将任务提交至省级 - 5 - (7)此时在任务列表界面,此任务状态为“已提交”,等待省级审核 结果。若审核未通过,则需查看省级的审核意见对任务进行整改,重 新进行名单核定任务的操作流程,直至审核通过。 2.2 清审任务通知 清审任务通知,是对关于开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通 知,由省、市、县三级用户逐级通知,最后由企业用户接受任务通知。 以下为地市用户详细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菜单栏“任务管理→清审任务管理”,进入任务列表; - 6 - 状态为“待派发”的,为待完成的任务。 (2)点击 “详情”进入,查看省级下发的任务要求;点击“下一步” , 进入市任务信息,填写本市任务要求及相关通知文件。 (3)企业名单,再次核实企业名单是否符合本次任务要求,是否缺 少等,无误后可点击“下一步” (若名单存在问题,请线下联系上级 部门解决) 。 (4)下发任务,本次任务通知无误后,选中“同意上述内容” ,点击 - 7 - “下发任务”,则任务转发至区县 2.3 业务办理 业务办理,分为两种办理流程: 一是“省直管”企业办理,地市用户仅需完成受理审核,受理通 过的企业应提交至省; 二是“市直管”企业办理,地市用户应完成对企业的全流程审核, 无需提交至省。 2.3.1 受理审核 (1)通过“业务办理→详情”进入: (2)对当前申请进行逐步审核,并给出受理意见。针对受理不通过 的企业,系统将直接退回至企业;受理通过“省直管”企业,应提交 至省级;受理通过的“市直管”企业,系统将自动流转至全流程审核。 - 8 - 2.3.2 全流程审核 全流程审核,包括评估、验收阶段的受理审核、专家抽取、线上 文审、现场审核、审核结果的管理。 (近期将上线全流程审核功能) 3 区县用户 3.1 清审名单核定 清审名单核定,是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筛选、核定、审核 的过程管理,由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完成。 区县用户,应对市级下发名单进行进一步的核定,对不应列入本 次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进行标注并提供详细情况说明、佐证材料; 对缺少的企业应进行增补;对是否双超、双有等信息有误进行修正等。 以下为详细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菜单栏“任务管理→名单核定任务”,进入任务列表; 状态为“待确认”的,为待完成的任务。 (2)点击 “详情”,进入市级任务信息,完成任务查看。 (3)企业清单,应对市级下发企业名单逐一核实并查漏补缺, 操作步骤参考 2.1-(3)。 - 9 - (4)提交任务,确定本级最终名单后,上传最终名单(盖章扫描件) , 提交至市级。 (5)此时在任务列表界面,此任务状态为“已提交”,等待市级审核 结果。若审核未通过,则需查看市级的审核意见对任务进行整改,重 新进行名单核定任务的操作流程,直至审核通过。 3.2 清审任务通知 清审任务通知,是对关于开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通 知,由省、市、县三级用户逐级通知,最后由企业用户接受任务通知。 以下为区县用户详细操作流程: (1)点击左侧菜单栏“任务管理→清审任务管理”,进入任务列表; 状态为“待派发”的,为待完成的任务。 (2)点击 “详情”进入,省任务信息,查看市级下发的任务要求; 点击“下一步” ,进入县任务信息,填写本县任务要求及相关通知文 件。 (3)企业名单,再次核实企业名单是否符合本次任务要求,是否缺 少等,若名单存在问题,请线下联系上级部门解决。 (4)名单核实无误后,开始逐个企业上传企业告知书:  首先下载企业告知书,点击【批量下载企业告知书】按钮下载 - 10 -  对每个企业告知书,进行检查并盖章;  上传“盖章版”企业告知书,文件格式应为 PDF 或 jpg、png 等格式文件。 (5)完成“盖章版”企业告知书上传后,点击 “下一步” ,进入下 发任务。 (6)下发任务,选中“同意上述内容”,点击 “下发任务” ,则任务 转发至各个企业。 3.3 业务办理 业务办理,区县用户应完成评估、验收申请受理,审核相关资料 及数据是否正确、完整,受理通过的企业应提交至地市。 (1)通过“业务办理→详情”进入。 (2)根据系统流程指引,对每个流程中每个步骤的资料给出审核意 见。若任意步骤资料出现问题,应备注详细问题,系统将自动退回至 企业。 - 11 - 4 企业用户 4.1 清审任务接受 点击左侧菜单栏“接受清审任务” ,点击【详情】进入,可查看 任务要求;接受任务前,需填写企业项目负责人及其移动电话(可接 受短信) ,以便于工作联系;点击【确认】按钮,完成任务接受。 4.2 项目启动 项目启动模块,主要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审核方式、咨询机构等 信息的填报。 (1)通过“项目启动→详情”进入。 (2)根据系统流程指引完成相关数据填报。 - 12 - 4.3 业务办理 业务办理模块,主要完成评估、验收两个阶段的工作过程痕迹、 申请管理。 4.3.1 工作过程痕迹填报 为统一规范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过程,系统设置全流程 指引填报形式,企业用户应按照系统指引步骤完成评估阶段审核准 备、预审核、审核、方案产生和筛选、评估报告、方案的确定和验收 阶段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验收报告等过程产出的照片、文档、 数据资料的填报。 (1)通过“业务办理→详情”进入: (2)根据系统流程指引及相关技术要求,上传或填写相关照片、文 档、数据等。 - 13 - 4.3.2 评估、验收申请 完成评估或验收阶段的痕迹填报后,填写申请表,即可提交审核 申请。 4.3.3 评估、验收报告修改 生态环境部门会对企业用户的申请进行逐级受理、线上审核、现 场审核等。经审核,未通过评估或验收的,将通过线上退回;企业用 户,可通过系统接收专家审核意见,并按照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审核 通过。 5 其他说明 更多系统操作说明,登陆系统后,点击页面右上角【帮助】 ,可 查阅当前登录用户的系统帮助手册。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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