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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初麻乡人民政府 2015 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初麻乡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 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 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 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 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 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 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 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 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 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 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5 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一个。 单位年末人员编制人数 31 人,其中在职人员 21 人,离退休人员 4 人。 第二部分 初麻乡政府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初麻乡政府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初麻乡政府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初麻乡政府 2015 年度收支总决算 291.97 万元,比 2014 年收支均有所增 长。主要原因是:初新考录入职 11 人,相应的收入与支出随之增加工资调整 所引起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都有所增长,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302.2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91.97 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其他收入 6.14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例如:存款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 4.16 万元。 (二)支出总计 302.27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55.83 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正常运转、开 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6.44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 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二、关于初麻乡政府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初麻乡政府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95.82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97.87%。2015 年决算数比 2014 年增加,主要 原因:工资调整所引起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都有所增长,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 年初麻乡政府财政拨款用于以下 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49.37 万元,占 84.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 离退休支出 46.45 万元,占 1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95.82 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220.22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38.54 万元、津贴补贴 131.02 万元、奖金 37.0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61 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45 万元。其中:退休费 25.24 万元、抚恤金 17.69 万元、生活补助 1.22 万元、奖励金 2.3 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 29.15 万元。其中:办公费 9.09 万元、手续费 0.03 万元、电费 0.29 万元、邮电费 0.76 万元、取暖费 3.64 万元、差旅费 1.36 万 元、维修(护)费 0.59 万元、会议费 1.91 万元、培训费 0.15 万元、公务接 待费 4.53 万元、劳务费 2.0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7 万元、其他商 品和服务支出 1.1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三公”经费接待批次为 12 个,接待人次为 260 人,“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8.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 3.67 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 4.53 万元。支出决算为 8.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6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 算为 4.53 万元,完成预算 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6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 出决算为 4.53 万元,完成预算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6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67 万 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 4.53 万元。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 2014 年决算数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 减少 1.17 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 1.75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开支中严 格控制费用,决算数下降;公务接待因实施易地搬迁等项目,因此开支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 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 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 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 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 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 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 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 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 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 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 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2、购房补贴:指 1998 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 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 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 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 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