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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苏府〔2011〕1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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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苏府〔2011〕102号).pdf

苏府„2011‟102 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金融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 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 70 次常 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 1 — 苏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苏州加快转型升级、率先基本 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三区三城”的攻坚时期。为更好发挥金 融业的支撑带动和服务保障功能,做强做大金融产业,从整体上 提升金融综合竞争力,依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苏发„2010‟63 号)、 《中共苏州市委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定》(苏发„2011‟ 10 号)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苏府„2011‟66 号),结合我市金融业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金融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金融 系统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 动力,加快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市场体系,不断增强金融业的社 会服务功能,金融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健 全,地方金融实力进一步提升,金融中介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金融创新进一步丰富,金融环境进一步优化,金融在现代经济发 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 (一)金融业务快速增长。“十一五”期末,全市金融业增 加值由“十五”期末的 132 亿元提高到 482 亿元,年均增长 29.6%; — 2 — 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5.26%,比“十五”期末 提高了 2 个百分点;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为 12.98%,比“十五” 期末提高了 2.5 个百分点。 图 1:“十一五”金融业增加值及其占比情况(单位:亿元) 金融业务快速增长。“十一五”期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 存款余额 14225 亿元,贷款余额 10832 亿元,双双突破万亿。较 “十五”期末均增长两倍,成为全国首个贷款余额超万亿的地级 市,分列全国大中城市第 8 位和第 10 位。保险业务快速增长。全 市实现保费收入 193 亿元(按原口径),同比增长 30%,是“十 五”期末的 2.6 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 9 位。保险深度为 2.11%, 较“十五”期末提高 0.24 个百分点,保险密度为 3027 元/人,是 “十五”期末的 2.44 倍。资本市场稳步发展。全市累计上市公司 达 52 家,累计募集资金 358 亿元。全国首支国家级人民币母基 金——总规模 600 亿元的国创母基金在苏设立,首期 150 亿母基 — 3 — 金已正式启动。全市各类股权投资机构 148 家,管理资金规模 450 亿元,累计投资项目 803 个,累计投资金额 143.7 亿元。 (二)金融机构加速集聚。全市金融业机构类别和数量不断 增加,初步形成以银行、保险、证券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门类 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十一五”期末,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 450 多家。其中:银行业机构 47 家,网点数量 1754 个;保险公 司 56 家;法人证券公司 1 家,证券营业部 60 家;备案创投企业 71 家;融资性担保公司 104 家;小额贷款公司 50 家。苏州成为 全国首个外资银行在县域设立同城支行的试点城市。 (三)地方金融稳步提升。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步伐加快, 资产规模质量明显提高,业务拓展能力日益增强。苏州银行成功 改制并挂牌开业,开辟了地方金融发展新篇章。全市 5 家农商行 总资产规模达到 1891 亿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同业前列。东吴证 券品牌影响力日益提升,投行业务收入占比接近 14%。苏州信托 在做优本地业务的同时,积极实施跨区发展,管理信托资产规模 近 160 亿元。国发集团初步构建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 保、创投“六位一体”的地方金融平台,总资产达到 291 亿元, 为全市地方金融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 4 — 图 2:“十一五”期间主要金融机构数量增长情况 (四)中介服务能力增强。以担保、再担保为主体的金融中 介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为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融资性担保企业注册资金 143 亿元,新增 融资担保额 577 亿元,在保余额 482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54.2% 和 66.2%,2010 年担保规模占全省三分之一,在全国 20 个大中城 市排名中位居第二。苏州国发担保公司、苏州农业担保公司获得 全省最高星级——五星级担保机构称号。再担保体系建设稳步推 进,市级再担保基金已正式投入试运行,全年完成再担保金额 10 亿元。 (五)金融创新成效明显。科技金融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全 省首家科技小贷公司——苏州融达科技小贷公司顺利开业;交通 银行苏州科技支行正式挂牌,金融与科技的融合进一步加强。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全市累计获批开业小额贷款公司 — 5 — 50 家,开业公司数占全省的 22%,乡镇(街道)覆盖率已达到 44%, 注册资本总额 108 亿元,占全省的 31%。 (六)金融环境不断改善。金融监管和协调职能得到强化, 风险防范和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金融生态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金融机构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完善,社会信用环境持续优化。健全 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维护 金融债权,不断强化行业自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提高,风 险防范体系更加健全。反洗钱、反假币、处臵非法集资等工作深 入推进,有效保障了金融市场秩序。2009 年,在中国社科院金融 研究所发布的《全国城市金融生态评价》和《全国城市金融发展 水平研究》报告中,苏州分列第 6 位和第 8 位。 — 6 — 专栏 1:“十一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成果 指 总体指标 标 “十五”末 “十一五”末 增长率 1.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亿) 4027 9168.9 128%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 317 900.6 184% 3.金融业增加值(亿) 132 482 265% 4.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3.3% 5.3% 61% 5.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10.5% 13.0% 24% 6.金融资产总量(亿) 10367 19000 83% 7.金融从业人数(万) 1.89 4.1 117% 8.银行业机构 28 47 68% 9.本外币存款规模(亿) 4730 14225 201% 10.本外币贷款规模(亿) 3478 10832 211% 11.不良贷款比率 2.3% 0.8% -67% 12.保险公司数量 21 56 167% 13.保费收入(亿) 75 193 157% 14.保险深度 1.9% 2.1% 13% 15.保险密度(元/人) 1242 3027 144% 16.证券公司数量 总部 1 家,营 业部 40 家 总部 1 家,营 业部 60 家 50% 17.上市公司数量 15 52 247% 18.累计证券融资额(亿) 56 358 539% 银 行 保 险 证 券 上市公司 直接融资 — 7 —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业发展环境分析 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来看,将是我市全面 建设“三区三城”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结 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这为加快全市金融业发展提 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未来五年,金融业的发展环境与过去相比, 无论是宏观微观还是外部内部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局势:中国金融业迅速崛起。中国金融业经受住 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国际地位大大提升。但后金融危机 的影响将伴随整个“十二五”时期,国际金融、贸易市场变数极 大,现行的国际金融规则和热钱投机炒作也给我国金融业发展带 来极大风险和负面影响。为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事务,应对国际金 融风险,致力化解国内因流动性过剩和产能过剩所导致的通胀压 力,国家势必适时调整改革发展思路和对外开放格局,加大金融 体制改革的力度,并相继出台与之相应的政策举措。 (二)国内态势:长三角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家 出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付 诸实施。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有助于推动长三角成为亚 太地区的重要国际门户。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步伐加快,同城化 效应凸显,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任务更显紧迫,产业升级与产业 转移将同步进行,城市形态优化和城市功能提升将成为“十二五” 发展的主旋律。 — 8 — (三)苏州趋势:金融业发展空间广阔。苏州是全国第二大 制造业城市,也是开放型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具有雄厚的产业 基础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金融业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金 融功能较为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初步形成,金融产业综合实力不 断增强,发展潜力巨大。与此同时,“十二五”时期苏州将进入 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工业化、国际化、城乡一体化和城市现代 化加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创造了庞 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十二五”时期,我市金融业拥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也 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地方金融综合竞争力还不够强。地方金融 机构发展面临着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内部金融体制创新不足的 双重压力。国发集团受到资金补充的约束,持续投资能力有限; 苏州银行改制刚刚完成,业务扩张还面临不确定性;东吴证券总 体竞争力在全国券商行列中仍然不高,资本规模低于全国平均水 平,业务发展受到影响;苏州信托注册资本规模偏小,急需进一 步增资扩股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东吴人寿尚在筹建中,等等。 二是金融中高端人才严重匮乏。世界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10% 以上的人口从事金融业,而苏州不足 1%。中高端金融人才紧缺是 “十二五”期间苏州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制约。主要表现以下四类 人才的匮乏上:能够充当“领军人物”的高级管理人才;精通外 语、法律、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法律、咨询、中介和会计等方 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有国际金融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专业人才, — 9 — 尤其是发展壮大地方法人机构所需的总部型管理人才和高端专业 人才。三是新金融业态刚刚起步。新金融业态代表着金融业创新 发展的新趋势,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发展潜力。全市现有金融 机构发展不平衡,传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集聚程度较高, 但一些新金融业态,如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 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等 刚刚起步。 三、“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率先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本地实际, 面向未来发展,紧紧围绕“三区三城”、转型升级和发展创新型 经济,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推 动金融创新,抢抓发展先机;着力壮大金融产业,健全金融体系, 强化金融功能;着力完善金融发展环境,优化空间布局,加快金 融人才培养;着力转换体制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和金融服务水 平。力争在加强金融服务区域经济上实现更大突破;力争在加快 地方金融发展上实现更大突破;力争在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上实现 更大突破;力争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上实现更大突破。努力把苏 州建设成接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服务苏州区域经济、辐射延伸 金融功能的区域性金融中心,逐步形成银、证、保等金融机构的 集聚区,风投、创投和产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的集聚区,企业 上市公司的集聚区,金融服务外包的集聚区和新型金融机构的集 — 10 — 聚区,即“一个中心,五个集聚区”。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一个中 心,五个集聚区”的金融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金融竞争力和影 响力明显提升,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产品的多样化、金 融市场的多层次化、金融业务的特色化和金融服务的精细化。到 “十二五”期末,金融资产总量翻一番,由“十一五”期末的 19000 亿元提高 38000 亿元,年均增长 15%;金融业增加值由“十一五” 期末的 482 亿元提高至 1200 亿元,年均增长 20%;金融业增加值 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十一五”期末的 5.26%提高至 7.5%;金 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十一五”期末的 12.98%提高 至 15.5%;金融从业人数由“十一五”期末的 4.1 万人增加到 5.5 万人。 具体发展目标为: ——银行业。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全 国性(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骨干,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 业银行并存,外资银行有序发展,功能齐备、分工合理、信贷投 融资功能强大的现代银行业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十一五” 期末的 47 家增加至 65 家以上。本外币存款规模由“十一五”期 末的 14225 亿元提高到 24000 亿元,年均增长 11%;本外币贷款 规模由“十一五”期末的 10832 亿元提高到 21000 亿元,年均增 长 14%;不良贷款率保持在 2%以下。 — 11 — ——保险业。形成中资保险、外资保险、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和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发展,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的开放有序 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由“十一五”期末的 56 家增至 70 家以上,组建一家总部设在苏州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 由“十一五”期末的 193 亿元(按原口径)增长至 400 亿元(按 原口径),年均增长 18%。保险深度由“十一五”期末的 2.11% 增长至 2.5%,保险密度达到 6000 元/人。 ——资本市场。形成活跃的资本市场融资局面,建成股票、 债券、基金等种类齐全、各类证券机构发达的证券市场体系。上 市公司数量由“十一五”期末的 52 家增加至 100 家以上;累计直 接融资规模由 358 亿元增加至 800 亿元。在苏注册设立的股权投 资公司由“十一五”期末的 71 家增加至 120 家以上,创投基金规 模由 400 亿元增加至 2000 亿元以上。建成以服务中小民营企业产 权交易为主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数量超过 300 家。 ——地方金融。形成以“主业鲜明、功能互补、运作良好、 治理规范”的地方金融发展体系。以国发集团为代表的地方金融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资产规模达到 1200 亿以上。苏州银行资产总 量达到 2500 亿元以上,五家农村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 3000 亿 元以上,东吴证券主要业务指标进入全国前 20 位,苏州信托存续 资产规模 300 亿元以上,东吴人寿保费收入 40 亿元人民币以上。 — 12 — 专栏 2:“十二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主要指标 指 国发集团 标 “十一五”末 “十二五”目标 资产规模(亿) 291.89 1200 资产规模(亿) 540.26 2500 不良贷款比率 0.63% <2% 行业综合排名 33 20 总资产规模(亿) 1891 3000 苏州银行 五家农村商业银行 行业综合排名 东吴证券 指 苏州信托 东吴人寿 15,至少 1 家上市 投行业务收入占比 13.9% 20% 行业综合排名 28 20,首发上市 “十一五”末 “十二五”目标 注册资本(亿) 5.9 15 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亿) 160 300 行业监管排名 25 20 保费收入(亿) 无 40 行业综合排名 无 30 标 ——中小金融服务机构。形成与传统金融互补、功能较为完 备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期末,融资性担保 企业数量 150 家以上,担保总额达到 1000 亿元以上,再担保业务 规模超过 50 亿元,典当公司超过 50 家,小额贷款公司 100 家, 开业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 10 家以上。 ——新金融。形成以交易和结算为主要特征、以投资和理财 为主要目的的新型金融机构集聚区。包括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 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衍生品、黄金交 易及各类基金,资金交易、票据、银行卡、私人银行、航运金融、 小企业专营、贵金属等各类营运机构。“十二五”期末,力争设 立或引进一批新金融法人机构。 — 13 — 专栏 3:苏州“十二五”金融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总体目标 银 行 标 “十一五”末 “十二五”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GDP)总量(亿) 9168.9 16250 2.金融业增加值(亿) 482 1200 3.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5.26% 7.5% 4.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12.98% 15.5% 5.金融资产总量(亿) 19000 38000 6.金融从业人数(万) 4.1 5.5 7.银行数量 47 65(其中全国性 银行总部 1 家) 8.本外币存款规模(亿) 14225 24000 9.本外币贷款规模(亿) 10832 21000 <2% 10.不良贷款比率 保 险 证 券 股权投资 信 托 直接融资 金融中介 其他机构 11.保险公司数量 56 70(其中全国性 保险总部 1 家) 12.保费收入(亿) 193 400 13.保险深度 2.11% 2.50% 14.保险密度(元/人) 3027 6000 总部 1 家, 营业部 60 家 总部 1 家, 营业部 80 家 16.机构数量(备案) 71 120 17.创投基金规模(亿) 400 2000 18.信托公司数量 1 1 19.信托资产规模(亿) 160 300 20.上市公司数量 52 100 21.累计直接融资规模(亿) 358 800 22.担保公司数量(备案) 90 150 23.小额贷款公司数量 50 100 24.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规模(亿) 136 250 15.证券公司数量 50 25.典当公司 — 14 — 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实施路径 (一)引进与培育金融机构,加速金融集聚区形成。 大力开展金融招商活动。积极争取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在苏 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引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有特色的城市商 业银行区域总部,加强外资银行区域总部的引进力度,尤其是台 资银行或具有台资背景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加快资本市场对外开 放,着力培育符合开放条件的证券、基金、咨询服务公司,引进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 推进分支机构建设,优化辖区保险机构网点布局,为扩大保险覆 盖面,提高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夯实基础。 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我市 实体经济基础雄厚的优势,积极推进金融业向实体产业延伸融合, 加强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合作,力争发起组建或引入 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 新兴金融机构,通过引入及组建等方式,加快担保业、小额贷款 公司、典当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新金融的发展和聚集,丰富金融 业态,拓展金融衍生产品,抢占金融发展制高点。 进一步优化金融产业布局。加大“一个中心,五个集聚区” 目标的实施力度,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土地供应、基础设施 等多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全力推动金鸡湖金融商贸区二 期、沙湖股权投资中心、高新区财富广场、昆山花桥金融 BPO 等 现代金融集聚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滚动发展” — 15 — 的原则,引导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项目规划、论证,给予融资 支持。 (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强化信贷投融资功能。 强化信贷投融资功能。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优化信贷 结构,重点加强对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 能环保、社会民生、个人消费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健全银企 合作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担保 体系建设,努力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服务。 推进信贷产品创新。探索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小额循环 贷款、无抵押贷款,加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 推动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信贷债券发行、中小企业信用互助计划 等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将苏州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科技 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基地。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 同领域需要,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 全直接相关的保险品种。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业务有机 结合,支持对外贸易。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有机结合,支持 科技产品创新。加快发展“三农保险”,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 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探索完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 有效途径和模式,积极服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提高社会保障体 系运行效率。 (三)树立地方金融品牌,增强地方金融竞争力。 — 16 — 做大国发集团。创新投融资模式,将国发集团打造成为具有 较强竞争力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坚持以国资为主导的前提下, 探索创新股权投资方式,逐步形成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的可持续 投融资模式。 做强苏州银行。推动苏州银行发展成为全国品牌城市商业银 行。在夯实本地市场的基础上,扩大跨区域经营范围,增强盈利 能力,稳步提高信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择机启动发股上市工作。 做宽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广泛建立分支机构网 络,扩大自身资产规模和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张家港等 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股上市工作。 做优东吴证券。完成东吴证券上市工作,扩大资本规模,全 面提升市场竞争力,使东吴证券成为全国一流的证券公司。业务 发展上以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为重点,同时加大直 投、融资融券、新三板等业务。 做精苏州信托。支持苏州信托跨区域经营,逐步发展成为全 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加快启动苏州信托第二 次增资扩股,资本金达到 12 亿元以上,成为有全国影响力的、独 具特色的财富受托人。 做特东吴人寿。打造具有较高市场竞争力的区域性保险公司。 加快东吴人寿保险公司申筹步伐,填补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空白。 做活股权投资。形成以沙湖股权投资中心为核心,高新集团 和国发集团为两翼,各县区创投机构为补充的创投产业体系,成 — 17 — 为全国最大的股权投资基地之一。建立和完善配套政策与监管体 系,发挥政府股权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的创投退出 机制,支持创投企业实行灵活的产权流转和交易制度。 做实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加快村镇银行筹建工作,积 极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进一步丰富金融业态。 (四)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积极发展股票市场。充实完善上市资源后备库,建立多级联 动的上市资源培育机制,积极提高拟上市企业的整体质量。通过 首发上市、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和做大做 强。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模大、效益好的企业到主板 上市;鼓励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鼓 励和支持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让 债券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继续推动目标市场主要在国外的 企业到境外市场上市融资。积极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建设,推 动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入围“新三板”扩大试点园区,鼓 励产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 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衔接,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 融资需求。 充分利用债券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提 高金融资源的调配和再调配能力。支持非金融企业发行企业类债 券,扩大债券发行规模,鼓励企业灵活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融资工具,尽快形成多渠道融资局面, — 18 — 不断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创新发展期货市场。积极培育和发展期货市场主体,推动期 货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培育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的期货经纪公 司。推动期货经营机构加快交易网点建设,加强与国内期货交易 所的战略合作,提高期货专业机构及中介组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 力和水平。 着力发展股权投资。做大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与国内外 股权投资机构合作,重点支持辖区高新技术企业和初创型企业发 展。落实促进股权投资公司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政府引导、 扶持和有限参与,鼓励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外商等各 类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风险投资机构落 户苏州。 健全多层次金融要素市场。依托已有的产权交易机构,建立 企业股权统一登记制度和集中交易平台;推动我市产权市场与全 国产权市场、资本市场的合作,探索建立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深化公共行政性资源配臵及涉讼资产市场化改革;探索知识产权、 不良金融资产和信托产品等权益性交易实现集中交易的途径和方 式。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农村产 权交易、环境资源交易等新型金融要素平台建设,凸显金融“结 算”功能,推动“结算类”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 (五)增强金融中介服务功能,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以股权投资基金为先导,专业服务机构 — 19 — 为依托,产权交易市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服务为延伸,逐步 建立覆盖中小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链条。支持中小企业 和科技型企业成长和发展,形成金融发展的自身特色。 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支持招商银行小企业贷款中心拓展 市场,支持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 村镇银行等专业机构壮大实力和信用升级,放大融资功能。积极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效支持。 引导金融中介机构发展。建设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金融市场 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和重点发展项目,为中介机构发展提供配套服 务;积极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 机构在苏州地区发展;支持信用调查评级机构发展,积极引进外 资信用评级机构,发展中外合资信用评级机构。 (六)深化金融区域合作,发展金融后台服务。 抢抓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机遇,实现从“错位发展”到“融 合发展”转变,加大金融区域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中央 商务区和花桥国际商务城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产业集聚的有利条 件,大力发展与上海金融后台产业“互补共赢”业务,以数据处 理和数据存储业务、灾难备份业务、单据处理业务、银行卡中心、 呼叫中心等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保障金融后台中心运行所需的 各种基础设施,对后台金融服务产业给予政策支持。 加强与院校和专业研究咨询机构合作,建立金融服务外包研 究中心和研究基地,从事金融服务外包的研究、咨询与培训业务; — 20 — 充分利用经济外向度较高的特点,积极探索国际金融服务外包业 务发展;以引入村镇银行管理公司为切入点,打造村镇银行的中 后台管理、服务基地,并逐步拓展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 行等中小银行机构,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集聚发展。 (七)积极鼓励金融创新,激发地方金融发展活力。 突出科技金融创新。瞄准苏州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持续加大 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研究国家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政策, 在特定区域内开展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综合 性科技金融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 科技创新的相关机制和模式。 探索城乡一体化金融创新。充分利用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试 点的有利条件,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开展金融支持城乡一体化建 设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和完善相关机制和模式,为全国积累有益 经验。 启动离岸金融市场创新。我市开放型经济发达,为离岸金融 业务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并结合自身条件,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以综合保税区为基础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允 许本外地企业开设离岸账户,进行本外币结算和借贷等传统金融 业务,以及围绕进出口贸易开展各种创新金融业务。 引导民间金融发展。民间金融在信息成本、谈判成本以及实 施监督成本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应在法律的框架内对民间金融 活动所形成的契约给予有效保护,解决相关纠纷和矛盾。结合民 — 21 — 间资本特点,积极引导、扶持民间资本入股股权投资公司、担保 与再担保公司、小额贷款机构、农村保险公司、村镇银行、消费 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或与金融业相关的中介机构。 五、“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重点措施和制度保障 (一)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健全地方金融协调制度。加快地方金融工作部门组建步伐, 加强各级金融机构的沟通与衔接,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完善金融 资源调查、统计和交流制度。发挥政府在区域金融合作中的协调 引导作用,不断完善相关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地方金融风险 防范和处臵机制,探索完善区域内金融协调机制和区域间金融交 流合作机制。 提高行政服务水平。针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发展状况、业务 特点和优势,采取不同措施,充分发挥地方银行、保险、信托、 租赁、期货业的金融服务功能。鼓励各类金融组织在依靠各自优 势进行充分竞争的同时,进行业务合作与融合。既要发展农村信 用社、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组织,也要为大型金 融组织服务“三农”创造有利条件;既要大力发展信贷类机构, 满足农村地区的信贷需求,也要鼓励保险、证券、期货等其他类 型金融机构提供现代金融服务。确定科学合理的监测变量和指标 体系,完善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继续推进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将金融机构与政府经济发展长期目标有机结合,建立新型金政企 关系,力争实现多赢局面。 — 22 — (二)实施多种政策并举,促进金融快速发展。 财政政策。设立财政专项奖励办法。对在苏新设或新引进的 金融机构法人总部、业务总部或营运中心等给予奖励,对特定的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给 予一定奖励,对新设会计、律师等中介机构或者迁入苏州的知名 中介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对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 资的活动给予奖励等。 税收政策。对政府倡导和支持的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税收 优惠或补贴政策;对引进各类金融人才提供更大的税收优惠或补 贴政策,包括特定的金融机构高管以及高端金融科研人才,对特 定金融行为或金融活动以及特定金融市场建设提供税收优惠。 人才政策。研究制定金融人才培养计划,采取与各金融机构 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及苏州高校联合组建金融人才培训中心等方 式,对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着力提高金融管 理人员指导金融业发展的能力。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金融机构培 训,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大力吸引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精通金 融衍生工具和金融创新的高级管理人才。对来苏发展的金融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在户籍、住房、家属调入、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 适当优惠和便利。对于政绩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各类人才和高 层管理人才实行重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 理人员薪酬制度。 (三)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金融竞争软实力。 — 23 — 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大众 了解金融,为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地方政府应致力 于改善本地区执法环境,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严厉打击逃废金融 债务的行为;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信用信息 交换与共享平台;加快社会信用中介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信用服 务业,为企业提供产权交易、财务代理、理财咨询、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财务公证贷款担保等中介服务,提升信用中介组织社 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 提升金融竞争软实力。加强对外开放交流和宣传,重点加强 与国际金融机构、金融中心合作,积极开展境外推介活动,提升 苏州金融业的国际影响力,同时积极引入境外金融机构,增强金 融实力与国际化程度;利用独墅湖区域已经形成的金融教育、培 训基础,切实加强金融科研和教学,大力开展多层次、多类型金 融人才培训,把苏州建设成为金融科研、教育和人才培养基地。 搭建政府、高校和产业合作互动平台,建立起金融产学研之间的 良性互动机制,提升金融竞争软实力。 主题词:金融 十二五△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市各民主党派,市各人民 团体,市工商联,各大专院校。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印发 共印:一六○份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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