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16-港航.xls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港航类) 序 号 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危险货物水路运 输从业人员考核和 港口危货储存单位主要安全管理 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1 人员未按照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59号)第 二十六条 《危险货物水路运 输从业人员考核和 水路运输企业的装卸管理人员未 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 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59号)第 二十七条 《危险货物水路运 聘用装卸管理人员的危险化学品 输从业人员考核和 3 港口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二十五 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 条报送信息的, 2016年第59号)第 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 安全生产法〉的决 4 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 定》已由中华人民 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 共和国第十二届全 全生产条件的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于2014年8月31日 通过,自2014年12 月1日起施行)第一 百零八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 理条例》(国务院 5 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 令第625号公布,第 666号修改)第三十 船舶管理业务的 三条 法律责任 轻重 等级 执行标准 具体表现 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 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改正的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严重 逾期未改正 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 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10万元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罚款 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 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改正的 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 较重 逾期未改正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严重 拒不改正 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 由所在地设港口行政管理部 一般 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改正的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 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 严重 逾期未改正 的,处以1万元罚款。 处以3000元罚款 一般 可以补充完善相关要求的 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 较重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严重 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处10万元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处以1万元罚款 停业完善相关手续 停业整顿 对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关闭,并吊销 有关证照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且没有违法所 处3万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得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且违法所得不 一般 处10万元罚款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足3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首次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或一年内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 较重 不足3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 行为被查处2次的 罚款 15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的 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且没有违法所 处2万元罚款 《国内水路运输管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得1 理条例》(国务院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 6 令第625号公布,第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备注 《国内水路运输管 理条例》(国务院 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 6 令第625号公布,第 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 666号修改)第三十 四条第一款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许可或者超越许可 《国内水路运输管 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 理条例》(国务院 7 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 令第625号公布,第 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 666号修改)第三十 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 五条 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 《国内水路运输管 理条例》(国务院 伪造、变造、涂改本条例规定的 8 令第625号公布,第 行政许可证件的 666号修改)第三十 七条第二款 《国内水路运输管 理条例》(国务院 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 令第625号公布,第 9 得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 666号修改)第三十 六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 理规定》(交通运 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 10 输部令2014 年第2 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 号令公布,2015年5 号令修订)第四十 《国内水路运输辅 六条 助业管理规定》(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4 11 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 年第23号)第三十 四条 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 下列行为:(一)未履行备案义 务; (二)未以公布的票价或 《国内水路运输管 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 理规定》(交通运 输部令2014 年第2 12 ; (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 旅客或者托运人; (四)以 号令公布,2015年5 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 号令修订) 第四十 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扰乱 九条 市场秩序; (五)使用的运输 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且违法所得不 一般 处8万元罚款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足2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首次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或一年内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 较重 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 行为被查处2次的 罚款 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的 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且没有违法所 处20万元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且违法所得不 得 一般 处50万元罚款 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足20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 首次违法所得超过20万元或一年内违法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 较重 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 行为被查处2次的 罚款 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倍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的 罚款 处3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 一般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收违法所得。 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 处8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 处12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的 收违法所得。 由原许可机关撤销许可,处 处2万元罚款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一般 没有违法所得 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 法所得;国务院交通运输主 较重 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 处1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管部门或者负责水路运输管 理的部门自撤销许可之日起 处20万元罚款 3年内不受理其对该项许可 严重 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 的申请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罚款 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万元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罚款 责令改正,处2万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5万元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累 计三次以上违反的,处1万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责令改正,处8000元的罚款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 理规定》(交通运 输部令2014 年第2 12 ; (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 旅客或者托运人; (四)以 号令公布,2015年5 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 号令修订) 第四十 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扰乱 九条 市场秩序; (五)使用的运输 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违反本 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 )未履行备案或者报告义务;( 二)为未依法取得水路运输业务 经营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的经 营者提供水路运输辅助服务;( 三)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 租人未订立船舶管理协议或者协 议未对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 做出明确规定;(四)未订立书 面合同、强行代理或者代办业务 《国内水路运输辅 ;(五)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委 助业管理规定》( 13 托人选择其他代理或者船舶管理 交通运输部令2014 服务提供者;(六)以不正当方 年第3号)第三十六 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 条 源及提供其他水路运输辅助服务 ,扰乱市场秩序; (七)未 建立业务记录和管理台账。(八 )未在售票场所和售票网站的明 显位置公布船舶、班期、班次、 票价等信息;(九)未以公布的 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 售客票;(十)使用的运输单证 不符合有关规定;(十一)未建 立业务记录和管理台账 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累 计三次以上违反的,处1万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责令改正,处8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的 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年内累 计三次以上违反本规定的,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 款 《国内水路运输管 水路运输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根 理规定》(交通运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隐匿 输部令2014 年第2 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 14 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 号令公布,2015年5 1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的 号令修订)第五十 条 《国内水路运输辅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 助业管理规定》(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理部门根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令2014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 15 、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 年第3号)第三十七 款 有关情况的 条 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予以警告,并处8000元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的 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轻微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责令改正 一般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处2000元罚款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的 处5000元罚款 3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 助业管理规定》(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理部门根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部令2014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 15 、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 年第3号)第三十七 款 有关情况的 条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3次以上的 《国内水路运输管 出租、出借、倒卖本条例规定的 理条例》(国务院 16 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 令第625号公布,第 法转让本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的 666号修改)第三十 七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且没有违法所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处3万元罚款 得 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 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违法所得不足3 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 较重 处10万元罚款 万元 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 违法所得超过3万元或一年内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并处3倍罚款,吊销相 严重 可机关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 被查处2次以上的 应的许可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般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港口法》(2015年4 未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 17 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止作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元以下罚款 会议修改)第五十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的 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2015年4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 18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的 会议修改)第五十 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 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 ,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 检查、检测的;(二)进行可能 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 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 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 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 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 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 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 《危险化学品安全 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管理条例》(2013 19 (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 )第七十八条第二 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 款 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 适应的;(五)储存危险化学品 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 处1万元罚款 责令停止作业,并处1万元罚款 责令停止作业,并处2万元罚款 责令停止作业,处4万元罚款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 能够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消除隐 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因此 一般 的 患,处1万元罚款 造成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消 除的,强制消除,因此发生 较重 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消除安全隐患的 强制消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违法 行为人承担,并处2万元罚款 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 强制消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违法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严重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且不消除安全隐患的 行为人承担,处4万元罚款 刑事责任 轻微 情节轻微,首次被查处的 一般 逾期仍未改正的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 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 4 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 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 《危险化学品安全 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管理条例》(2013 19 (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 )第七十八条第二 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 款 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 适应的;(五)储存危险化学品 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 、报警装置的;(六)危险化学 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 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 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 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 保管制度的;(七)储存危险化 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 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八)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 形之一的:(一)对重复使用的危 标志的 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 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二)未 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 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 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 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 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 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三) 《危险化学品安全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2013 20 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四)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第八十条第二款 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 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 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的;(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 、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 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六)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七) 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 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 的 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 管理条例》(2013 21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 )第八十二条第二 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 款 部门备案的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按照本 条例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 《危险化学品安全 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 管理条例》(2013 理部门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22 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 )第八十一条第二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 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 较重 拒不改正的 处7万元罚款 严重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般 责令改正,并处6万元罚款 情节轻微,首次被查处的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 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 较重 逾期仍未改正的 ,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 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 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拒不改正的 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一般 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改正的 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逾期仍未改正的 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拒不改正的 一般 未及时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 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 5 责令改正,并处7万元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港口经 营许可证 处5000元罚款 处1万元罚款 处5万元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按照本 条例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 《危险化学品安全 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 管理条例》(2013 理部门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22 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 )第八十一条第二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 款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 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港口行 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危险化 学品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 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 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根据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 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 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三)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 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 危险化学品的;(四)通过内河运 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 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 《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2013 23 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五)用于危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 )第八十六条 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 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 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的;(六)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 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 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 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 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 应标志的;(七)运输危险化学品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 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委托未 知承运人的 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二) 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 《危险化学品安全 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 管理条例》(2013 24 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三)通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过内河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 )第八十七条 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 险化学品的;(四)在托运的普通 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 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 货物托运的。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 较重 逾期仍未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 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8000元罚款 严重 拒不改正的 处3万元罚款 一般 责令改正,并处6万元罚款 情节轻微,首次被查处的 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较重 逾期仍未改正的 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令改正,并处7万元罚款 严重 拒不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般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2 万元罚款 情节轻微,首次被查处的 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 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较重 逾期仍未改正的 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重 拒不改正的 6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 万元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危险化 学品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的;(二)用于危险化 《危险化学品安全 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 管理条例》(2013 25 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 年国务院645号修订 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 )第九十一条 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 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 《河北省港口条例 》(2011年11月26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货物港 日河北省第十一届 26 口作业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过)第六十 二条第四款 一般 情节轻微,首次被查处的 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 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 较重 逾期仍未改正的 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拒不改正的 一般 违法行为首次被查处的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 较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的 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的罚款 严重 一年内违法行为被查处2次以上的 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处3万元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5万元罚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违反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一般 设施,经评估确认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 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 下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 设施;可以处3万元罚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违反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较重 设施,经评估确认投资额在 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 1000——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 设施;可以处3万元罚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违反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严重 设施,经评估确认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 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 上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 设施;可以处4万元罚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 一般 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 非深水岸线120米以下的(不含120米)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 设施;可以处2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 27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者其他港口设施的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修改)第四十 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 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28 用港口岸线的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修改)第四十 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 较重 非深水岸线120米—150米的(不含150 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 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米) 设施;可以处3万元罚款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7 28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用港口岸线的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修改)第四十 五条 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 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河北省港口条例 》(2011年11月26 日河北省第十一届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永久性设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29 施的 委员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过)第六十 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港口管理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三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北省港口条例 》(2011年11月26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期限届满后一 日河北省第十一届 30 个月内没有自行拆除并恢复岸线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七次 原貌的 会议通过)第六十 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港口管理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三 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北省港口条例 》(2011年11月26 日河北省第十一届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31 使用范围或者使用功能的 委员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过)第六十 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 线的使用范围或者使用功能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撤 销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河北省港口条例 》(2011年11月26 日河北省第十一届 港口建设项目法人未按照规定履 32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行招标备案手续的 委员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过)第六十 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第四十七 条;《港口建设管 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 理规定》第六十一 33 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条;《港口工程竣 的 工验收办法(2016 年交通部令第44号 修改)第二十一条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 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 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严重 深水岸线及港口非深水岸线150米以上 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 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 设施;可以处4万元罚款 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永久性设施,经 一般 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 评估确认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 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3.5万 元罚款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永久性设施,经 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较重 评估确认投资额在1000——3000万元( 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 不含3000万元)的 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4万元 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罚款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永久性设施,经 严重 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 评估确认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4.5万 元罚款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期限届满后超过一个 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一般 月没有自行拆除并恢复岸线原貌,但在 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 期限届满两个月内自行拆除并回复岸线 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3.5万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期限届满后超过一个 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原貌的 元罚款 较重 月没有自行拆除并恢复岸线原貌,但在 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 期限届满三个月内自行拆除并回复岸线 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4万元 原貌的 罚款 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临时使用港口岸线期限届满后超过三个 严重 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 月仍未自行拆除并恢复岸线原貌的 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4.5万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元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 一般 1.5万元的罚款,依法撤销港口岸 围不超过30米的 线使用批准文件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 较重 2万元的罚款,依法撤销港口岸线 围不超过50米的 使用批准文件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严重 围超过50米的或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 2.5万元的罚款,依法撤销港口岸 用功能 线使用批准文件 不按规定期限办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一般 不予处罚 结果、评标结果备案手续,在限期内改 正的 不按规定期限办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处一万五千元 较重 结果、评标结果备案手续,逾期不改正 的罚款 的 严重 拒不办理招标备案的 处二万五千元的罚款 轻微 限期内改正的 处一万元的罚款 限期内未改正,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由港口 一般 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的罚款 的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 限期内未改正,使用期限三个月以上, 较重 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的罚款 以下罚款 六个月以下的 8 条;《港口建设管 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 理规定》第六十一 33 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条;《港口工程竣 的 工验收办法(2016 年交通部令第44号 修改)第二十一条 由港口 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 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2015年4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34 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的 会议修改)第五十 五条 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因此 造成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消 除的,强制消除,因此发生 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严重 限期内未改正,使用期限六个月以上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四万元的罚款 《港口建设管理规 项目法人应当办理设计审批而未 定》(交通部令 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 35 2007年第5号)第五 款,并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 办理的 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36 事港口经营的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修改)第四十 八条第一款第(一 )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37 务的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修改)第四十 八条第一款第(二 )项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 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 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 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 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 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 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 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 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法》(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38 务委员会第十四次 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 会议修改)第四十 八条第一款第(三 )项和第二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 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 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 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 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吊 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船舶引航管理 规定》(交通部令 2001年第10号)第 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擅自设备引航机构 的,由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港 口主管部门或者长江航务管 理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 ,并对擅自设置的引航机构 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39 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引航机构的 轻微 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的 处一万元的罚款 一般 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消除安全隐患的 强制消除安全隐患,处二万元的罚 款 较重 未停止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万元的罚 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四万元的罚 严重 造成安全事故的 款 一般 未办理设计文件审批,限期内改正的 处1.5万元的罚款 未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限期内未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处2万元的罚 较重 改正的 款 未办理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限期内未改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处3万元的罚 严重 正的 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轻微 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 ,处十万元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处违法所得2.5倍罚款 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的 ,处违法所得3.5倍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 违法所得一千万元以上 ,处违法所得4.5倍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轻微 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 ,处十万元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下以的 ,处违法所得2.5倍罚款 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的 ,处违法所得3.5倍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严重 违法所得二百万元以上 ,处违法所得4.5倍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轻微 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 ,处十万元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 ,处违法所得2.5倍罚款 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较重 的 ,处违法所得3.5倍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经营,吊销港口理货 严重 违法所得一千万元以上 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 处违法所得4.5倍罚款 责令停止引航,处一万五千元的罚 一般 擅自引领船舶十艘次以下的 款 擅自引领船舶十艘次以上,三十艘次以 较重 责令停止引航,处二万元的罚款 下的 责令停止引航,处二万五千元的罚 严重 擅自引领船舶三十艘次以上的 款 9 《船舶引航管理规 引航机构不选派适任的引航员或 定》(交通部令 40 者拒绝或者拖延引航、不指定责 2001年第10号)第 任引航员的 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未依法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1 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开工建设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2 料未通过航道管理部门审核,建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设单位开工建设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引航机构不选派适任的引航 引航机构不选派适任的引航员未造成后 一般 处三千元的罚款 员或者拒绝或者拖延引航、 果的 不指定责任引航员的,由市 引航机构拒绝或者拖延引航、不指定责 处五千元的罚款 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 较重 任引航员未造成后果的 门、长江航务管理部门责令 引航机构纠正其违法行为, 严重 引航机构不选派适任的引航员或者拒绝 处八千元的罚款 、拖延引航、不指定责任引航员造成后 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果的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 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三万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 手续继续建设的,由航道管 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二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违反航道通 航条件影响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 评价的规定 一般 可行性研究阶段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影 期补办手续,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成的项目 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 导致航道通 航条件严重 下降的,由 航道管理部 门责令限期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 可行性研究阶段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影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 采取补救措 较重 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航道管理部门 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施或者拆除 ;逾期未采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建设单位逾期不补 , 取补救措施 办继续建设的 或者拆除的 ,航道管理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 部门代为采 可行性研究阶段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影 取补救措施 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航道管理部门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 或者依法组 严重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建设单位逾期不补 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织拆除,所 办继续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造成影响 需费用由建 ,并危害通航安全的 设单位承担 违反航道通 航条件影响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恢 评价的规定 一般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航道 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 建成的项目 导致航道通 管理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 以下罚款 航条件严重 下降的,由 航道管理部 门责令限期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 采取补救措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航道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恢 施或者拆除 设、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 较重 管理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对 复原状,处三十万元以上四十万元 ;逾期未采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航道通航条件造成较重影响,并危害通 以下罚款 取补救措施 航安全的 或者拆除的 ,由航道管 理部门代为 采取补救措 10 施或者依法 组织拆除, 42 料未通过航道管理部门审核,建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设单位开工建设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三 十九条第二款 设、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 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未及时清除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3 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残留物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条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 位限期清除,处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逾期仍未清除的, 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并由负责航道管理 的部门依法组织清除,所需 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拦河闸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坝、隧道、管道、缆线、码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4 栈桥、滑道、取排水头)等建筑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物,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航 次会议于2014年12 标等设施的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一条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5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者水产养殖设施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二条第一项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逾期未采 取补救措施 或者拆除的 ,由航道管 理部门代为 建设与航道有关工程,建设单位报送的 采取补救措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航道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恢 施或者依法 严重 管理部门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对 复原状,处四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组织拆除, 航道通航条件造成严重影响,并严重危 以下罚款 所需费用由 害通航安全的 建设单位承 担 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 一般 工验收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 清除,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 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 由航道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清除,所 工验收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 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三万 较重 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由航道管理部 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门责令限期清除,建设单位逾期仍未清 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 除的 工验收前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 由航道管理部门依法组织清除,所 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由航道管理部 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处十万 严重 门责令限期清除,建设单位逾期仍未清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对航道通航 条件造成影响,并危害通航安全的 在一般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拦河闸坝 、隧道、管道、缆线、码头、栈桥、滑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 一般 道、取排水头)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 元罚款 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 在重要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拦河闸坝 、隧道、管道、缆线、码头、栈桥、滑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 较重 道、取排水头)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 元罚款 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由航道管理 部门责令改正,建设单位逾期未改正的 在重要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拦河闸坝 、隧道、管道、缆线、码头、栈桥、滑 道、取排水头)等建筑物,建设单位未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 严重 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由航道管理 元罚款 部门责令改正,建设单位逾期未改正, 且对航道通航条件造成影响,并危害通 单位或个人在三级以下航道及1000吨级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航安全的 一般 沿海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 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 的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单位或个人在三级以下航道及3000吨级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任 沿海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 处三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罚 较重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正的 任 11 航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5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者水产养殖设施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二条第一项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6 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其他废弃物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二条第二项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单位或个人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航道和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7 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等,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二条第三项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8 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三条第二款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 以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 舶,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 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单位或个人危害航道设施(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9 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航标等)安全的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单位或个人在三级航道及3000吨级以上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沿海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 处五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罚 严重 的,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改正,对航道通航条件造成影响,并危 任 害通航安全的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 一般 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 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任 较重 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处三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罚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单位或个人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 的 任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处五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罚 严重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且对航道通航条件造成影响,并危害 任 通航安全的 单位或个人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 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 一般 、船舶维修、捕鱼等,对通航建筑物正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常运行造成轻微影响的 任 单位或个人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 处三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罚 较重 、船舶维修、捕鱼等,对通航建筑物正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常运行造成较重影响的 任 单位或个人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 处五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罚 严重 、船舶维修、捕鱼等,对通航建筑物正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常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 任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对航道 一般 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五万元以上 通航条件造成轻微损害的 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对航道 较重 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十万元以上 通航条件造成较重损害的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扣押或者没 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对航道 严重 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处二十万元以 通航条件造成严重损害的 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或个人危害航道设施(包括通航建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一般 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航标等)安全 处一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 ,对航道设施安全造成轻微危害的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单位或个人危害航道设施(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9 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 航标等)安全的 次会议于2014年12 月28日通过)第四 十二条第四项 《航道工程竣工验 收管理办法》(中 航道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 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50 自投入使用的 部令2008年第 1号 )第十九条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或个人危害航道设施(包括通航建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较重 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航标等)安全 处三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罚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对航道设施安全造成较重危害的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责任 单位或个人危害航道设施(包括通航建 由航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 任 严重 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航标等)安全 处五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罚 ,对航道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轻微 限期内改正的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0元罚款 任 一般 限期内未改正,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责 限期内未改正,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以 的 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 较重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5万元罚款 上六个月以下的 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5万元以上3 严重 限期内未改正,使用期限超过六个月的 万元以下罚款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