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十七期).docx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 》( 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镉(以 Cd 计)、苯并[a]芘、玉米赤霉 烯酮、赭曲霉毒素 A、黄曲霉毒素 B1。 2.谷物碾磨加工品包括黄曲霉毒素 B1、赭曲霉毒素 A、玉米 赤霉烯酮。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 》(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食用植物油抽检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特 丁基对苯二酚(TBHQ)。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 》( GB 2762-2017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致 病 菌 限 量 》( 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蚝油》(GB/T 21999 -20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关于印 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 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 号)等标准 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甜蜜素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铅(以 Pb 计)、 黄曲霉毒素 B1、沙门氏菌、罗丹明 B、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总酸(以乙酸计)。 2.调味料酒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脱 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3.酱类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黄曲霉毒素 B1、山梨酸及 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 肠菌群。 4.酱油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 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 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关 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 剂品种名单(第五批) 》的通知》 (整顿办函〔2011〕1 号) 、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熟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 Cr 计) 、氯霉素、亚硝酸盐(以 亚硝酸钠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 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 氢乙酸计)。 五、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 检 依 据 是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巴 氏 杀 菌 乳 》( GB 19645-2010)、《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 (GB 19302-201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 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乳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金黄色葡萄 球菌、沙门氏菌、非脂乳固体、脂肪、乳酸菌数、菌落总数、大 肠菌群、商业无菌。 六、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101-2015)等标准 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茶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茶多酚、咖啡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 基磺酸计)、菌落总数。 七、方便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冲 调 谷 物 制 品 》( GB 19640-2016)、《调味面制食品》(DB41/T 515-2007)等标准及产 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 (以脂肪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 总数、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 B1。 八、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GB 7100-2015)等标准 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九、罐头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 》(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罐头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苯甲酸及 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 (以糖精计)、组胺、无机砷(以 As 计)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 磺酸计)、阿斯巴甜、黄曲霉毒素 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 氢乙酸计)。 十、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 》(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 (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 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 钠盐(以苯甲酸计)。 十一、糖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糖 精钠(以糖精计)、合成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十二、茶叶及相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吡虫啉、草甘 膦、灭多威、氧乐果。 十三、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发酵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甲醇、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 钠(以糖精计)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十四、水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水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 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 群。 十五、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坚 果 与 籽 类 食 品 》( GB 1930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 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 总数、大肠菌群。 十六、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蛋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 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 十七、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菌落总 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十八、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 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 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大肠 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糖 精钠(以糖精计)。 十九、蜂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 第 250 号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蜂产品抽检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氯霉素、菌落总 数、霉菌计数。 二十、特殊膳食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 检 依 据 是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GB 10769-2010 》( 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婴幼儿辅助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氯霉素、 菌落总数、霉菌计数。 二十一、保健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Q_HRRBD 0001J-20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 件 2012005 、《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保 健 食 品 》( GB GB 16740-2014)、企业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保健食品抽检项目包括功效/标志性成分、牛磺酸、咖啡因、 N,N-双去甲基西布曲明、那红地那非、红地那非、铅(P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