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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权责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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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 3300-A-00100140428 行政许可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核准 2 3300-A-00200140428 行政许可 招标方案核准 3 3300-A-00300140428 行政许可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 4 3300-A-00400140428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5 3300-A-00500140428 行政许可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 更审批 6 3300-A-00600140428 行政许可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7 3300-A-00700140428 行政许可 招标方案核准 8 3300-A-00800140428 行政许可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9 3300-A-00900140428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10 3300-A-01000140428 行政许可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 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 安全作业的审批 11 3300-A-01100140428 行政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包括有储 存设施的)许可证核发 12 3300-A-01200140428 行政许可 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 许可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3 3300-A-013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4 3300-A-01400140428 行政许可 护士执业注册 15 3300-A-01500140428 行政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 16 3300-A-01600140428 行政许可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17 3300-A-01700140428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18 3300-A-01800140428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 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19 3300-A-01900140428 行政许可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 设项目竣工验收 20 3300-A-02000140428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 可 21 3300-A-02100140428 行政许可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22 3300-A-02200140428 行政许可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 23 3300-A-02300140428 行政许可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 审批 24 3300-A-02400140428 行政许可 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以及 社会影响大的体育项目经营许 可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25 3300-A-02500140428 行政许可 医师、护士执业地点变更 26 3300-A-02600140428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县级公共体育设施的 审批 27 3300-A-02700140428 行政许可 学校体育设施改变性质和用途 批准 28 3300-A-02800140428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29 3300-A-02900140428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30 3300-A-03000140428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31 3300-A-03100140428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32 3300-A-03200140428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33 3300-A-03300140428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34 3300-A-03400140428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35 3300-A-03500140428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36 3300-A-036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37 3300-A-03700140428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38 3300-A-03800140428 行政许可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 39 3300-A-03900140428 行政许可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 定 40 3300-A-04000140428 行政许可 民办学校(幼儿园)设立、变 更、终止审批 41 3300-A-04100140428 行政许可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前教育 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42 3300-A-042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办幼儿园登记注册 43 3300-A-04300140428 行政许可 校车使用审核 44 3300-A-04400140428 行政许可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经营活动审 批 45 3300-A-04500140428 行政许可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 活动审批 46 3300-A-04600140428 行政许可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 活动审批 47 3300-A-04700140428 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审批 48 3300-A-04800140428 行政许可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 带内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许 可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49 3300-A-04900140428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 可证(甲类)核发 50 3300-A-05000140428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 可证(乙类)核发 51 3300-A-05100140428 行政许可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 52 3300-A-05200140428 行政许可 53 3300-A-05300140428 行政许可 54 3300-A-05400140428 行政许可 55 3300-A-05500140428 行政许可 56 3300-A-05600140428 行政许可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 批 57 3300-A-05700140428 行政许可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 施审批 58 3300-A-05800140428 行政许可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许可 59 3300-A-05900140428 行政许可 60 3300-A-06000140428 行政许可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不含 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订购证明核发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 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 文物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 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 许可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 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修缮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 、挖掘等作业审批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 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 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61 3300-A-06100140428 行政许可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 建设及验收审核 62 3300-A-06200140428 行政许可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 审批 63 3300-A-06300140428 行政许可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 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审 64 3300-A-06400140428 行政许可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 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 数审批 65 3300-A-06500140428 行政许可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 无线)业务审批 66 3300-A-06600140428 行政许可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 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 筑改变用途审批 67 3300-A-06700140428 行政许可 文物保护单位核定 68 3300-A-06800140428 行政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69 3300-A-06900140428 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70 3300-A-07000140428 行政许可 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 定时工作制审批 71 3300-A-07100140428 行政许可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资格认 定 72 3300-A-07200140428 行政许可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73 3300-A-07300140428 行政许可 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 74 3300-A-07400140428 行政许可 宗教团体成立前、变更前、注 销前审批 75 3300-A-07500140428 行政许可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户)经营 许可 76 3300-A-07600140428 行政许可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变更、注 销 77 3300-A-07700140428 行政许可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78 3300-A-07800140428 行政许可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79 3300-A-07900140428 行政许可 80 3300-A-08000140428 行政许可 新增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81 3300-A-08100140428 行政许可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82 3300-A-08200140428 行政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83 3300-A-08300140428 行政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84 3300-A-08400140428 行政许可 客运班线变更经营主体、起讫 地和日发班次 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85 3300-A-08500140428 行政许可 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 86 3300-A-08600140428 行政许可 包车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87 3300-A-08700140428 行政许可 旅游客运新增运力许可 88 3300-A-08800140428 行政许可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 可 89 3300-A-089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驾驶履带车 、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90 3300-A-09000140428 行政许可 客运经营者变更经营许可 91 3300-A-091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 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92 3300-A-09200140428 行政许可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 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的许可 93 3300-A-093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许 可 94 3300-A-09400140428 行政许可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 许可 95 3300-A-095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 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许可 96 3300-A-096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97 3300-A-097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许可 98 3300-A-09800140428 行政许可 城市公共客运运营许可 99 3300-A-09900140428 行政许可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核发 100 3300-A-10000140428 行政许可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101 3300-A-10100140428 行政许可 102 3300-A-10200140428 行政许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核 发 103 3300-A-103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驾驶证核发 104 3300-A-104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号牌登记 105 3300-A-105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安全技术检验 106 3300-A-106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 107 3300-A-107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抵押登记 108 3300-A-108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09 3300-A-109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 销 110 3300-A-110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登记 111 3300-A-111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补发、换 发驾驶证 112 3300-A-11200140428 行政许可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补发、换 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 核发临时号牌 113 3300-A-11300140428 行政许可 农药经营许可证 114 3300-A-11400140428 行政许可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115 3300-A-11500140428 行政许可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116 3300-A-11600140428 行政许可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 发 117 3300-A-11700140428 行政许可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 发 118 3300-A-11800140428 行政许可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119 3300-A-11900140428 行政许可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 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120 3300-A-12000140428 行政许可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 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21 3300-A-12100140428 行政许可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122 3300-A-12200140428 行政许可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123 3300-A-12300140428 行政许可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124 3300-A-12400140428 行政许可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125 3300-A-12500140428 行政许可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126 3300-A-12600140428 行政许可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及养殖 代码发放 127 3300-A-12700140428 行政许可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128 3300-A-12800140428 行政许可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29 3300-A-12900140428 行政许可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130 3300-A-13000140428 行政许可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31 3300-A-13100140428 行政许可 苗木检疫合格证 132 3300-A-132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33 3300-A-13300140428 行政许可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 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 批 134 3300-A-13400140428 行政许可 出售、购买、利用非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135 3300-A-13500140428 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苗木和其 它繁殖材料省内调运检疫 136 3300-A-13600140428 行政许可 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 证核发 137 3300-A-13700140428 行政许可 县级森林公园设立、 更名、 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地界范围 与隶属关系审核 138 3300-A-13800140428 行政许可 森林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139 3300-A-13900140428 行政许可 利用集体所有的防护林、特种 用途林开展旅游项目审批 140 3300-A-14000140428 行政许可 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出县境 141 3300-A-14100140428 行政许可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 险区域审批 142 3300-A-14200140428 行政许可 林区野外用火许可 143 3300-A-14300140428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 144 3300-A-14400140428 行政许可 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非防洪建设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 报告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 建设项目位置 和界限审查 145 3300-A-14500140428 行政许可 146 3300-A-14600140428 行政许可 147 3300-A-14700140428 行政许可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批 148 3300-A-14800140428 行政许可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49 3300-A-14900140428 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 (不含河道采砂) 150 3300-A-15000140428 行政许可 151 3300-A-15100140428 行政许可 152 3300-A-15200140428 行政许可 153 3300-A-15300140428 行政许可 154 3300-A-15400140428 行政许可 155 3300-A-15500140428 行政许可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156 3300-A-15600140428 行政许可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占 用 农 业 灌 河道采砂许可 溉 、 易燃易暴等特定场所的防雷装 灌 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可 排 工 程 公司及分公司登记 设 施 审 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具备法人 批 条件的企业和营业单位登记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57 3300-A-15700140428 行政许可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158 3300-A-15800140428 行政许可 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 159 3300-A-15900140428 行政许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160 3300-A-16000140428 行政许可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161 3300-A-16100140428 行政许可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 务授权 162 3300-A-16200140428 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63 3300-A-16300140428 行政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164 3300-A-16400140428 行政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补正、 注销 165 3300-A-16500140428 行政许可 食品小作坊许可 166 3300-A-166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67 3300-A-167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68 3300-A-168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 许可证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69 3300-A-169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170 3300-A-17000140428 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71 3300-A-171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172 3300-A-17200140428 行政许可 省级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 目初审 173 3300-A-173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审查 174 3300-A-17400140428 行政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175 3300-A-175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76 3300-A-17600140428 行政许可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 177 3300-A-17700140428 行政许可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审批 178 3300-A-178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179 3300-A-179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180 3300-A-18000140428 行政许可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和迁移 审批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81 3300-A-18100140428 行政许可 人防工程报废与拆除审批 182 3300-A-18200140428 行政许可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 管线、杆线核准 183 3300-A-18300140428 行政许可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 审批 184 3300-A-18400140428 行政许可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185 3300-A-18500140428 行政许可 燃气供应站点许可 186 3300-A-18600140428 行政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87 3300-A-18700140428 行政许可 排水许可证核发 188 3300-A-18800140428 行政许可 基本建设等需要临时用水审批 189 3300-A-18900140428 行政许可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许可 190 3300-A-19000140428 行政许可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 191 3300-A-19100140428 行政许可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用 水工艺和用水量核准 192 3300-A-19200140428 行政许可 新增或增加用水量核准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93 3300-A-19300140428 行政许可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 因停止供水审批 194 3300-A-19400140428 行政许可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排 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95 3300-A-19500140428 行政许可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96 3300-A-19600140428 行政许可 在人防工程上部和口部附近新 建建筑物的审批 1 3300-F-00100140428 行政确认 健康证 1 3300-Z-00100140428 其他权力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2 3300-Z-00200140428 其他权力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3 3300-Z-00300140428 其他权力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 项目) 4 3300-Z-00400140428 其他权力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备案 5 3300-Z-00500140428 其他权力 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6 3300-Z-00600140428 其他权力 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7 3300-Z-00700140428 其他权力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8 3300-Z-00800140428 其他权力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9 3300-Z-00900140428 其他权力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学时收 费标准备案 10 3300-Z-01000140428 其他权力 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 11 3300-Z-01100140428 其他权力 配发《道路运输证》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2 3300-Z-01200140428 其他权力 道路运输车辆年审 13 3300-Z-01300140428 其他权力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卫星 定位监控平台备案 14 3300-Z-01400140428 其他权力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 车)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5 3300-Z-01500140428 其他权力 农机事故责任认定 16 3300-Z-01600140428 其他权力 农机购置补贴 17 3300-Z-01700140428 其他权力 水土保持有关活动验收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18 3300-Z-01800140428 其他权力 企业备案 19 3300-Z-01900140428 其他权力 公司清算组成员人员及负责人 备案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20 3300-Z-02000140428 其他权力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 备案 21 3300-Z-02100140428 其他权力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 案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22 3300-Z-02200140428 其他权力 食品小经营店备案 23 3300-Z-02300140428 其他权力 食品小摊点备案 24 3300-Z-024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25 3300-Z-025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 26 3300-Z-02600140428 其他权力 质量监督注册备案 27 3300-Z-027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28 3300-Z-02800140428 其他权力 安全监督注册备案 29 3300-Z-029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注册 30 3300-Z-03000140428 其他权力 拆除工程安全备案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31 3300-Z-031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筑工程招投标备案 32 3300-Z-03200140428 其他权力 招投标文件备案 33 3300-Z-03300140428 其他权力 自主招标备案 子项 长子县行政审批 单位:(盖章) 权力事项名称 序号 项目编码 权力类型 项目 34 3300-Z-034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35 3300-Z-035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36 3300-Z-03600140428 其他权力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子项 填表说明:项目编码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行政职权事项编码规则》编码并进行动态管理,行政征用事项使用其他类 长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执法事项权责清单 执法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 第三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 发改委2017年2号令)第四条、第五条;《外商投资项目核 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12号令)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 修正版)第七条 )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山西省政府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第一条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712号令)第九条;《国务院关 实施对 象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政府投资 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主体 国发〔2016〕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 企业、事 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 业单位、 二条、《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修正本)第六条、《山西省商务厅关于下放和明确外商投 企业 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 企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 2017年第2号令)。 企业、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 业单位、 修正版)第七条 社会团体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 企业、事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 业单位、 2017年第2号令)。 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 企业、事 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第 业单位、 二条、《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本)第五十四条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修正本)第十七条 企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第三十三 条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 企业 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企业、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业单位、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社会团体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 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执法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条《国 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二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十 条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四十四条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 实施对 象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 《护士条例》第九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二条 《山西省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 实施对 象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实施对 象 执法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 第十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十二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执法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实施对 象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事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业单位、 社会团体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事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 业单位、 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业单位、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企业、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业单位、 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 社会团体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企业、事 》(国发〔2007〕33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取消和调整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文物政发〔2008〕1号)第九 社会团体 条 企业、事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社会团体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企业、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业单位、 社会团体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企业、事 业单位、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十四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社会团体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企业、事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 业单位、 社会团体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企业、事 》附件第305项 业单位、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社会团体 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67项 企业、事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二章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企业、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业单位、 《山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第十条 《山西省就业促进 社会团体 条例》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 企业、事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 三十九条 业单位、 《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八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 社会团体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企业、事 批办法》第一条至第七条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第 业单位、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 十二条 社会团体 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至第十二 企业、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条 业单位、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社会团体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二条、第十三条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七条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实施对 象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事 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条 、第十一条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 五条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条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 八条 法人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本)第 二十八条 法人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本)第 三十条 法人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本) 法人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本)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第四十 条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本)第五十六条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订)第十条 、第十一条 法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 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 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 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部门主管的同意;影响交 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 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 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 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公路原 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 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需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 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 【行政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令第593号) 修建、架设或者埋线的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的标准的要 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求。对公路照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 【行政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令第593号) 【行政法规】 第四十二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令第593号) 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 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 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 、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 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 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 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 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 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 、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 、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 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 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 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 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 【行政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令第593号) 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 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 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 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 【行政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令第593号) 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修订本)第五十条 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 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 。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 、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 、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 ,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 等设施。 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 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 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 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 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 、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 等设施 等设施 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 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 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 、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 法人 法人 法人 法人 法人 法人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 第二十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 法人 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批准。 【行政法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 单位或个 【部门规章】《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交通运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的,应 人 输部令第11号) 当向当地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 (一)书面申请; 【部门规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 单位或个 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 (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 人 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 (三)拟投入车辆、场站设施的资金来源证明; 第八条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 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 (四)运营方案和可行性报告; 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 【部门规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 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五)载明服务质量、安全应急保障措施、票制票价、 企业或法 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 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 人 社会责任等内容的承诺书; 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 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承诺书: 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 【部门规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客运管理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后,交由 企业或法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予以批准的,由 人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 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巡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 城市客运管理机构颁发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 权。 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 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批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企业或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 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由。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 订)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人 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 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 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 相关单位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 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和个人 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 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 相关单位 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 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 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 和个人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 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 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 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 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 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 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 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 相关单位 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 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巡游出租汽车 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 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 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 和个人 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 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 明材料;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 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 相关单位 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 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 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公布, 和个人 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 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 2016年修订) 第二十一条; 《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 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 度文本; 第三十六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 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农业部令第2号) 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农业机 和个人 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 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 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 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农业部令第2号) 第十九条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 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 二十条 、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农业机械 和个人 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 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 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 机登记规定》(2018年农业部令第2号) 第十一条 至第十 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 四条。 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 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农业部 和个人 令第1号)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农业部 和个人 令第1号)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农业部 和个人 令第1号)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2018年农业部 和个人 令第1号)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章;《农药管理条 农药经营 例实施办法》第三章和《山西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十四除 单位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农药经营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经营农药。 县域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农 内从事农 《山西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 药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条 经营农作物种子的,应当依法取得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作物种子 第十五条 农药经营单位购进农药,应向生产企业(或 生产经营 证(以下简称种子经营许可证)。(二)其他农作物种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机关、事 批发单位)索取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 的企业 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 业单位、 准文件)和农药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经货证核对无误方 审核,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第十四条 申请杂交稻 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 企业、社 可进货。未提供以上三证复印件的,不得进货。 、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以外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 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 会组织、 机关、事 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 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 个人 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食用菌菌 业单位、 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250 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种管理办法》(2006年3月27日农业部令第62号,2015年4 企业、社 万元;申请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 。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集体所有的或 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 会组织、 《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68号)第十 机关、事 少于200万元,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二)具有与经 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 个人 八条;《养蜂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12月13日农业 业单位、 营的作物种类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仪器设施设备(详见附 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部公告第1692号)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件1);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三)经营主要农作物种 企业、社 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 《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九条 凡选育、生产、经 会组织、 机关、事 子的,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五项要求的种子仓库、晒场 改)第二条:《蚕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个人 营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当地植物 或者具备5吨/小时以上烘干能力的种子干燥设施设备,营 业单位、 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登记证。植物检疫登记证的具体管 业场所2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有仓库 企业、社 理办法由省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机关、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 300平方米以上,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者具备3吨/小时以 会组织、 个人 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三条规定:由于不 上烘干能力的种子干燥设施设备,营业场所200平方米以上 业单位、 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四)经营常规稻、小麦种子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 企业、社 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经营大豆种子的,种子加工成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中 会组织、 机关、事 个人 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经营棉花、油菜、西瓜、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 业单位、 政府批准。 向日葵种子的,种子加工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 企业、社 上;经营其他农作物种子的,具有相应的种子加工设备; 会组织、 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 (五)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种子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 。 个人 上;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种子加工厂房200平方米以 上;(六)有专职的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贮藏技术人员和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 验人员各3名以上。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 个人 业单位、 管理办法》 第六条。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 个人 业单位、 第536号)第二十五条。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个人 业单位、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四 个人 业单位、 十五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 个人 业单位、 理办法》第六条。 企业、社 会组织、 《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 县域范围 个人 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 内从事动 物防疫条件的场所(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 物诊疗活 兽医;(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动的机构 单位、集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条。设立从事动物 体和个人 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 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单位、集 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 第三十二条 体和个人 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 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 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 单位、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 木除外。 第二十六条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 体和个人 ,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 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 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 单位、集 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 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 体和个人 《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 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 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 单位、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山西省林业厅关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 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体和个人 于明确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等两项审批权限的通知》第 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 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 一条第三款。 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部门核发。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达到国务院农 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的种子公司和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 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林 《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三条第二款 、 第二十二条。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实施对 象 单位、集 体和个人 单位、集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十 体和个人 九条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省内调运检疫 单位、集 体和个人 单位、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 体和个人 三条 《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第十条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山西省植物检 疫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五条第 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单位、集 体和个人 单位、集 体和个人 单位、集 体和个人 单位、集 体和个人 单位、集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第二十 体和个人 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第二十五条《山西省 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十一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 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 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 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 条、第二十七条; 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行政法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 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 务院令第460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 3.【部门规章】 第十条:申请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 应当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利用多种 8日以水利部令第24号修订)第九条; 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 4.【部门规章】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 中最高一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令第47号 单位、集 体和个人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个人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个人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在洪泛区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 、蓄滞洪 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 区内 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 企业、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 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 政机关、 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 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事业单位 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在蓄滞洪区内建 、其他组 ,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有关单位 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 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 第十九条: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 织、个人 和个人 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 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 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 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 在洪泛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 、蓄滞洪 前款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 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 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 区内 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 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县级以上地 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机关、事 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 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水工程的 业单位、 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 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 ,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 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水工程 企业、社 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 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 会组织、 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在蓄滞洪区内建 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 机关、事 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 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 个人 》 (2016年修正本)第170条目 业单位、 意见。 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 公告。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水利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 企业、社 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财政部、国家计委〔1995〕458号) 机关、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本)第三十九条; 通知》(国办发〔2004〕第62号)第110项:组建公益性水 会组织、 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 个人 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本)第二 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 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 企业、社 十五条。 同有关部门批准: 行政主管部门。 机关、事 《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三条、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 会组织、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个人 业单位、 (水利部建管〔2006〕144号):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应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二条、第七条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将开工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五条。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 企业、社 会组织 ,经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由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正 设施; 法人或个 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开工审批单位审批。 )第六条、第二十三条。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 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 机关、事 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 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 业单位、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 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 企业、社 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 会组织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 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 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 个人 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 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 。 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第十四条;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 。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 个人 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 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 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 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 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 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 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 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 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 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二条 公司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二条、第八条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本)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 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修正本)第六条;《 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018年修正本)第七条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年修正本)第二十条第 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 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本 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三十条 。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 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 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本)第三十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五条、第三十一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本)第二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本)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本)第三十 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本)第三十 七、三十八、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本)第四十 条 法人或个 人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个人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个人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个人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个人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0年修正本)第四十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本)第四十 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本)第四十 五 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实施办 法 》第六条、第七条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第九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8修正本)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本)第七条;《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山西省城市房地 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山西省实 施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7条。《山西省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第五条、十一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本)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 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 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本)第二十 八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20条第一款、第三条 实施对 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年修正本)第二十 八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20条第一款、第三条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第29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 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09项;《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 维修管理办法》第17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2号)第38条第1款。 《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本)第21条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建设部令第139号第7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第671号令)第103项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 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三、四条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条;《山西省 城市绿化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公布)第十 三条。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一条。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实施对 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机关、事 业单位、 《城市供水条例》(2018年修正本)第二十二条 企业、社 会组织 机关、事 业单位、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43条 企业、社 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本)第十一条、 机关、事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 业单位、 企业、社 定规则》 会组织 机关、事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七 业单位、 条,第二十条 企业、社 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第四十五条 企业、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本)第五十 业单位、 一条 社会团体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九条;山西省 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条 企业 《山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省政府2014 年238号令)第六条 政府投资 主体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 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 改委2017年2号令)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12号令)第三条 企业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 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 2007年第8号)、《山西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管 理办法》 企业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第三十一条 企业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 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2006 年第 18 号)第二十条 企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 2017年第2号令)。 企业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 企业、事 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 业单位、 改委2017年2号令)第四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社会团体 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12号令)第三条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本)第二 十九条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三十 八条 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十 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本) 第十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第十四条 法人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三 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本)第七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16年修正本)第四十八条 法人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修正)第十条 法人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2016年)第二条、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法人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二十 相关单位 五条、第二十七条 和个人 《山西省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 相关单位 知》(晋农机装发〔2019〕1号);《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 和个人 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本)第十九 机关、事 条第三款; 业单位、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 企业、社 正本)第四条 会组织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 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 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 、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 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 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 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 、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 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 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 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 、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 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市场 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 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 、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 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个人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 个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 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六条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 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机关、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业单位、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 企业、社 条。 会组织 机关、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业单位、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 企业、社 条。 会组织 机关、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 业单位、 一条 企业、社 会组织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中华人民共和囯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本)第三条 、第七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八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囯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本)第三条 、第七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八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本)第三条、第七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执法依据 实施对 象 《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九条。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本)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 款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本)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 定规则》 机关、事 业单位、 企业、社 会组织 并进行动态管理,行政征用事项使用其他类的Z号段。(表格电子版可登陆邮箱下载:zzxsfjxzzfk@163.com,密码是zzxsfjxz 法事项权责清单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政许可决定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贿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违法收取费用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贿的;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4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意见。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3、决定责任:对申请材料验证齐全审核同意后,发放《再生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权限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的; 5.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 6.违法收取费用的; 7.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 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 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依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2.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 业务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推送监管单位查处的; 4.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5.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6.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法行为。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1、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报案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 内不作出认定结论的; 2、在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 行为的; 3、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 的; 4、应当回避而未回避影响事故公正处理的; 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6、不依法处理农机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机事故 认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7、索取、收受贿赂的; 8、其他影响公正处理事故的,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 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的规定。 2、生产企业的农机具质量是否有保证。 3、经销商是否如实进行信息录入,是否有弄虚作假 的行为。 4、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告知补正材料,依法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不予决定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发放核准或批复文件。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3.对不符合有关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备案的; 4.超过法定期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备案的; 5.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子版可登陆邮箱下载:zzxsfjxzzfk@163.com,密码是zzxsfjxzzfk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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