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实施方案....docx
兴市监发〔2022〕17 号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 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执法中队、相关业务股室、第三方承检机构: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今年的抽检任务,根据《吕梁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 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市监发〔2022〕59 号)和市局重点工 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局研究制定了《2022 年全县食 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并 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3 月 10 日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3 月 10 日印发 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提 升工作质效和风险防控水平,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 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 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吕市监发〔2022〕5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 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统一制 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原则, 坚持食品抽检四级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坚持问题导 向,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相结合,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 进均衡抽检;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让食品 抽检工作成为“监管跑在风险前面”的利器,促进食品安全 治理现代化。 二、监督抽检任务 按照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 况,2022 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任务共 1020 批次, 其中计划抽检食用农产品 410 批次,普通食品 510 批次, “你点我检”100 批次,抽检品种和项目按照省局、市局规 定,结合兴县实际监管需要,围绕高风险品种、项目、区域、 环节开展,聚焦“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品,聚焦 涉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聚焦校园周边、城乡结 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并跟踪以往 抽检不合格相关食品。 (一)抽样品种及项目。抽检品种主要是县内生产销售 的普通食品、食用农产品,范围涵盖不同业态,不同环节, 种类包括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生产经营 的食品、去年抽检不合格的相关产品、节令性食品等。食用 农产品检验项目按照总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根据监管需 要增加不少于 2 个自检项目;普通食品检验项目参照市局监 督抽检项目,并结合兴县监管实际情况设置。 (二)抽样时间和频次。与承检机构签订合同之日起, 原则上应每月均衡抽检。每月抽检的食品种类除按规定抽检 本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外,根据抽检任务,结合我县的实际 消费特点适当抽检其他种类的食品。 (三)抽样场所。抽检要覆盖全县 15 个乡镇,主要是 对除国抽和省抽已覆盖的当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 品,城乡农贸市场、商场、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幼儿园、中 小学学校食堂、行政事业单位食堂、企业职工食堂、餐饮单 位以及乡镇“三小”行业及校园周边等场所进行食品抽样。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 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地的食品抽样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抽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 调,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领导组。 组 长:梁云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吕金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此次抽检工作由组长总负责,副组长组织实施。领导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食品药品稽查队队长曹树永 担任。专项抽检、核查处置工作由食品药品稽查队具体承 担,各基层所、执法中队配合。信息报送由食品药品稽查 队与局办公室协调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抽检任务。食品药品稽 查队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制定抽检计划,统筹安排抽检任 务,明确职责任务,跟踪指导抽检过程。各基层所、执法中 队要固定执法人员,专门配合抽检,配合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专门负责陪同抽检、监督检查、执法取证、核查处置等工作。 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深化抽检互动,建立畅通工作运 行机制,确保抽检任务按期完成。 (二)规范抽检工作,保证抽检工作质量。要严格按照 规定公开招标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承检 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 求报送抽检数据。承检机构须在抽到样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专人负责将抽样信息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 统”,从接到样品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专人将检验数据 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 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 验结果后 24 小时之内报告组织实施的市场监管部门,在流 通环节抽取外省样品的,还应同时通报食品标称生产者所在 地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 抽检要根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 监食检〔2020〕184号)及新冠肺炎防疫防控有关要求,由 县局相关部门和基层所、队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取 证和记录产品溯源信息,抽取的食用农产品要严格按食用农 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要求执行;“你点我检”按照省局《关于 推行12345工作法深入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和《山西 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 (三)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公布抽检抽检信息。各部门 要以争先创优的态度,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核查处置工作, 在信息系统平台收到检验报告和结果通知书后,3 日内将上 述资料告知并送达生产经营者并告知权利与义务,生产经营 者应签字盖章并将信息、图片等即时填报回信息系统平台,4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控制,5 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因排查,12 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验收,并 在核查处置工作完成 3 个工作日内将核查处置情况汇总,报 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领导组审核并公示。 各基层所、执法中队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配合食 药稽查队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时采 取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对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检出非食 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 24 小时之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行 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核查处 置案卷经法制股合法性审查后由食药稽查队负责归档。 食品药品稽查队应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处置信息系统任 务认领和填报、抽检结果信息和核查处置情况公布、统计报 表等工作,并会同局办公室协调县政府信息中心,及时按照 规定的公开要素在政府网专栏公布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 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已公布的抽检信息 进行汇总,填报《2021 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统计数据报表》 报市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四)加强承检机构管理,做好数据分析与风险研判工 作。县局要对承担县食品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开展考核管理, 并通过承检机构自我声明与承诺、合同管理、日常管理、现 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样品信息、检验数据 信息、文书写作情况、工作纪律等,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县 局食品药品稽查队要对全县食品抽检数据质量 100%进行审 查,每月按时将审查数据报送市局;年底要根据食品抽样检 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一份,总结抽检工作规 律,提升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附件:兴县 2022 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县抽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