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安全配套设施技术规范.pdf
ICS 43.040.01 T 09 SZDB/Z 深 圳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SZDB/Z 276—2017 客运车辆安全配套设施技术规范 2017 - 11 - 13 发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 12 - 01 实施 发 布 SZDB/Z 276—2017 目 次 前 言 ............................................................................ II 引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城市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 2 5 巡游出租车配置要求 ................................................................ 7 6 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配置要求 ......................................................... 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应急逃生锤技术要求 ...............................................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专用破玻装置技术要求 .............................................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客运车辆安全标志 ................................................. 16 I SZDB/Z 276—2017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煌辉、张永平、姜威、马树群、王文合、孟磊、张活良、刘源、黄嘉琳、祁 卫东、杜佳、欧阳莎、李媛红、杨乐超、李芳、成文清。 II SZDB/Z 276—2017 引 言 客运车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客运车辆运输乘客数量 快速增长,客运车辆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配套安全设施作为客运车辆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只有选择符 合要求的安全配套设施并设置足够数量,才能防患于未然,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降低乘员伤亡的风险。 根据深圳市客运车辆安全保障的总体需求,借助标准化手段,针对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旅游包车、 长途客车等客运车辆的特点以及安全运营需求,选取应急逃生锤、灭火器等重点安全配套设施作为标准 化对象,制定客运车辆配套安全设施技术规范,指导和规范客运车辆配套安全设施设置,对于确保客运 车辆安全营运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客运车辆安全运营的有效途径。 III SZDB/Z 276—2017 客运车辆安全配套设施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客运车辆安全配套设施的技术要求、设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城市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车辆上设 置安全配套设施,有轨电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等其他类型客运车辆可参照本文件进行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51(所有部分) 手提式灭火器 GB/T 5845.2-2008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10001.3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GB 13094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GB/T 26149 基于胎压监测模块的汽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GB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GB 23255 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SZDB/Z 30 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车载调度终端 SZDB/Z 59 长途客车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SZDB/Z 60 客运包车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SZDB/Z 65 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 SZJG 31 公共汽车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SZJG 31中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运车辆 passenger vehicles 以载客为营运业务的车辆,包括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有轨电车等。 3.2 安全配套设施 safety supporting facilities 为满足安全运营需要而在客运车辆上配备的各种设施。 1 SZDB/Z 276—2017 3.3 应急逃生锤 emergency hammer 安装在客运车辆上的辅助逃生工具,在发生紧急事故或灾害时,可以方便取出并砸碎玻璃窗门以便 逃生。 3.4 专用破玻装置 special device for broken glass 安装在客运车辆上的辅助逃生装置,在发生紧急事故或灾害时,可以通过人工或自动方式开启控制 开关,使锥头击碎车窗玻璃以便逃生。 3.5 储能式自动灭火器 energy storage automatic fire extinguisher 内部填充灭火剂,可重复使用,发生火情时可自动触发进行灭火的装置。 4 城市公共汽车配置要求 4.1 应急逃生锤 4.1.1 技术要求 应急逃生锤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文件附录A的要求。 4.1.2 设置要求 放置要求应符合SZJG 31的规定,紧急情况下便于取用。不同车辆类型应按照表1规定设置应急逃生 锤: 表1 城市公共汽车应急逃生锤设置要求 城市公共汽车类型 设置数量 设置位置 小型公共汽车 至少2个 应急窗临近的侧窗立柱上部或车辆中部两侧车窗旁各设置1个。 中、大型公共汽车 至少4个 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车窗旁设置各2个。 特大型公共汽车(单层) 至少6个 车辆前部、中部、后部两侧车窗旁各设置2个。 特大型公共汽车(双层) 至少8个(每层至少4个) 车辆每层前部、后部两侧车窗旁各设置2个。 4.2 专用破玻装置 4.2.1 技术要求 专用破玻装置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文件附录B的要求。 4.2.2 设置要求 专用破玻装置外部应装有防止误操作的装置。不同车辆类型应按照表2规定设置专用破玻装置: 2 SZDB/Z 276—2017 表2 城市公共汽车专用破玻装置设置要求 城市公共汽车类型 设置数量 小型公共汽车 至少2个 设置位置 车辆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1个,宜设置在车窗玻璃左上或右上方, 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位置见图1黄色区域。 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2个,宜设置在车窗玻璃左 中、大型公共汽车 至少4个 上或右上方,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位置见图 1黄色区域。 车辆前部、中部、后部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2个,宜设置在车窗 特大型公共汽车(单层) 至少6个 玻璃左上或右上方,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位 置见图1黄色区域。 车辆每层前部、后部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2个,宜设置在车窗玻 特大型公共汽车(双层) 至少8个(每层至少4个) 璃左上或右上方,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位置 见图1黄色区域。 图1 4.3 三角警告牌 4.3.1 技术要求 专用破玻装置安装示意图 三角警告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9151的规定。 4.3.2 设置要求 每辆公共汽车应至少配备一块三角警告牌,放置在工具箱等便于取用的位置。 4.4 安全标志 城市公共汽车上设置的安全标志分为以下类型,标志样式见本文件附录C: ——禁止标志; 禁止携带宠物(GB/T 10001.3-2011 (107)); 禁止吸烟(GB 2894-2008(1-1)); 禁止与驾驶员谈话(GB/T 5845.2-2008 (51)); 3 SZDB/Z 276—2017 禁止携带托运易燃及易爆物品(GB 2894-2008(1-38)); 禁止伸出窗外(GB 2894-2008(1-20)); 禁止向窗外扔东西(GB/T 5845.2-2008(59)); ——警告标志; 当心夹手(附录 C); ——提示标志; 灭火器(GB/T 5845.2-2008 (31)); 应急逃生锤(GB/T 5845.2-2008 (20)); 紧急开门阀(GB/T 5845.2-2008 (32))。 4.5 灭火器 4.5.1 技术要求 灭火器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4351的规定。 4.5.2 设置要求 不同车辆类型应按照表3规定设置灭火器: 表3 城市公共汽车灭火器设置要求 城市公共汽车类型 灭火器类型 灭火器规格 设置数量 小、中型公共汽车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至少 2 个 设置位置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驾驶人座 椅附近设置 1 个,宜车厢后部各设置 1 个。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驾驶人座 大型公共汽车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至少 4 个 椅附近设置 1 个,宜在车厢后门附近设置 2 个,后 部设置 1 个。 特大型公共汽车 (单层)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至少 6 个 椅附近设置 1 个,宜在车厢前部、中部附近各设置 2 个,后部设置 1 个。 特大型公共汽车 (双层) 4.5.3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驾驶人座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驾驶人座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至少 6 个 椅附近设置 1 个,宜在下层车厢后门附近设置 2 个, 上层车厢前部、中部、后部各设置 1 个。 电池舱自动灭火装置 4.5.3.1 灭火剂 灭火剂应不会对电池系统和乘员造成损害。 4.5.3.2 触发时间 从达到触发条件到自动灭火装置开始工作,时间间隔应不大于1.5s。 4.5.3.3 有效保护空间 有效保护空间应不小于3m³。 4.5.3.4 设置要求 4 SZDB/Z 276—2017 电动公交车应配置储能式电池舱自动灭火器,设置数量应根据电池舱空间大小及单个自动灭火器有 效保护空间值合理设置。 4.6 应急按钮 4.6.1 材质 外部应使用工程塑料,内部应使用金属材质并做防锈处理。 4.6.2 安装位置 驾驶区附近应设置1个,车辆每扇门内、外各1个。 4.6.3 使用寿命 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5000次。 4.6.4 使用效果 操作应急按钮8s内应使乘客门自动打开或用手轻易打开到乘客能通过的宽度。 4.6.5 设置要求 应急按钮的设置应符合GB 13094、GB 7258的规定。 4.7 车载智能终端 车载智能终端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SZDB/Z 30的规定。 4.8 行车记录仪 应配置符合GB/T 19056要求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如车载智能终端具备行车记录仪功能,可不另行配 备行车记录仪。 4.9 车载摄像头 4.9.1 技术要求 车载摄像头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SZDB/Z 30的规定。 4.9.2 设置要求 摄像头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对驾驶员驾驶行为进行监控; ——对车门上下乘客进行监控; ——对车厢内乘客行为进行监控; ——对车辆行驶前方交通动态进行监控。 应按照表4规定设置车载摄像头: 表4 城市公共汽车类型 设置数量 小型公共汽车 至少 4 个 车载摄像头设置要求 设置位置 应在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对驾驶员的摄像头,车厢前部设置 1 个对外的摄 像头,其他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置,实现在空车情况下能监控到车厢内 5 SZDB/Z 276—2017 所有位置及车头正前方。 应在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对驾驶员的摄像头,车厢前部设置 1 个对外的摄 中、大型公共汽车 至少 6 个 像头,其他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置,实现在空车情况下能监控到车厢内 所有位置及车头正前方。 应在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对驾驶员的摄像头,车厢前部设置 1 个对外的摄 特大型公共汽车(单层) 至少 6 个 像头,其他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置,实现在空车情况下能监控到车厢内 所有位置及车头正前方。 应在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对驾驶员的摄像头,车厢前部设置 1 个对外的摄 特大型公共汽车(双层) 至少 8 个 像头,其他摄像头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置,实现在空车情况下能监控到车厢内 所有位置及车头正前方。 4.10 应急窗 应急窗的设置及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3094、GB 7258的规定。 4.11 应急门 应急门的设置及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3094、GB 7258的规定。 4.12 驾驶区防护装置 驾驶员座椅背面应安装防护挡板,挡板应能将驾驶区与乘客区分隔开,驾驶员座椅侧面应安装防护 铁制栏杆,栏杆表面应做防锈处理。 4.13 安全带 未设置乘客站立区或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应按照GB 7258的要求配备安全带。 4.14 三角木 每辆公共汽车应配备至少一块三角木,放置在工具箱等便于取用的位置。 4.15 车厢内部自动喷淋灭火装置 可根据车辆运营情况和安全管理需求,在车厢内部设置自动喷淋灭火装置。 4.16 其他要求 4.16.1 装有燃气/燃油加热器的舱内应配置温度报警系统,当温度高于设定值时发出警报。报警系统 应在驾驶区给驾驶员提供声或光报警信号。 4.16.2 电池舱舱体内应配置火灾检测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系统应在驾驶区给驾驶员提供声或光报警信 号。 4.16.3 车辆的充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该装置应能根据温度变化传送相应信号给充电机和车 辆,用于实现车辆接口的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 4.16.4 电池舱舱体应提供能有效防止直接的机械碰撞和路面碎石伤害的防护措施,该防护措施可以为 防护栏、保险杠、隔板、护罩等。 4.17 燃油公交车附加要求 4.17.1 4.17.1.1 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6 灭火剂 SZDB/Z 276—2017 灭火剂应安全、环保,并且不对车辆结构和电路安全造成损害。 4.17.1.2 触发时间 从达到触发条件到自动灭火装置开始工作,时间间隔应不大于1.5s。 4.17.1.3 有效保护空间 有效保护空间应不小于3m³。 4.17.1.4 设置要求 应按照GB 7258的要求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器,新购车辆应配置储能式发动机舱自动灭火器。 4.17.2 发动机舱温度报警系统 发动机舱内应配置温度报警系统,当温度高于设定值时发出警报。报警系统应在驾驶区给驾驶员提 供声或光报警信号。 5 巡游出租车配置要求 5.1 应急逃生锤 5.1.1 技术要求 应急逃生锤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文件附录A的要求。 5.1.2 设置要求 车内应至少配置一个应急逃生锤,放置于易于司机取用的位置。 5.2 专用破玻装置 5.2.1 技术要求 专用破玻装置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文件附录B的要求。 5.2.2 设置要求 巡游出租车运营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营情况设置专用破玻装置,放置于易于取用的位置。 5.3 三角警告牌 5.3.1 技术要求 三角警告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9151的规定。 5.3.2 设置要求 每辆巡游出租车应配备至少一块三角警告牌,放置于车辆后备箱内便于取放并不影响乘员安全的位 置。 5.4 日间行车灯 5.4.1 技术要求 7 SZDB/Z 276—2017 日间行车灯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23255的规定。 5.4.2 设置要求 新购巡游出租车宜在出厂前在车辆前部安装日间行车灯 5.5 灭火器 5.5.1 技术要求 灭火器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4351的规定。 5.5.2 配置要求 每辆巡游出租车至少配置一个重量不小于2kg的ABC干粉灭火器,置于后备箱固定位置,易于紧急情 况下取用。 5.6 安全标志 巡游出租车车辆上设置的安全标志分为以下类型,标志样式见本文件附录C: ——禁止标志; 禁止吸烟(GB 2894-2008(1-1)); ——提示标志; 乘客请系好安全带(文字标志); 驾驶员开车时请勿接打电话(文字标志); 5.7 车载智能终端 巡游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SZDB/Z 65的规定。 5.8 行车记录仪 宜配置符合GB/T 19056要求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如车载智能终端具备行车记录仪功能,可不另行配 备行车记录仪。 5.9 安全气囊 新购巡游出租车的正、副驾驶位均应配置安全气囊。 5.10 安全带 应按照GB 7258的要求配备安全带。 6 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配置要求 6.1 应急逃生锤 6.1.1 技术要求 应急逃生锤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文件附录A的要求。 6.1.2 8 设置要求 SZDB/Z 276—2017 应急逃生锤应具备防盗报警功能,且放置要求应符合SZJG 31的规定,紧急情况下便于取用。不同 车辆类型应按照表5规定设置应急逃生锤: 表5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应急逃生锤设置要求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类型 设置数量 设置位置 小型客车 至少2个 应急窗临近的侧窗立柱上部或车辆中部两侧车窗旁各设置1个。 中、大型客车 至少4个 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车窗旁设置各2个。 特大型客车(单层) 至少6个 车辆前部、中部、后部两侧车窗旁各设置2个。 特大型客车(双层) 至少8个(每层至少4个) 车辆每层前部、后部两侧车窗旁各设置2个。 6.2 专用破玻装置 6.2.1 技术要求 专用破玻装置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文件附录B的要求。 6.2.2 设置要求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运营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安装专用破玻装置,专用破玻装置外部应装有防 误操作装置。不同车辆类型宜按照表6规定设置专用破玻装置: 表6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类型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专用破玻装置设置要求 设置数量 设置位置 车辆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1个,宜设置在车窗玻璃左上或右上 小型客车 至少2个 方,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位置见图1黄色区 域。 车辆前部、后部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2个,宜设置在车窗玻璃左 中、大型客车 至少4个 上或右上方,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位置见 图1黄色区域。 车辆前部、中部、后部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2个,宜设置在车窗 特大型客车(单层) 至少6个 玻璃左上或右上方,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 位置见图1黄色区域。 车辆每层前部、后部车两侧车窗玻璃上各设置2个,宜设置在车窗 特大型客车(双层) 至少8个(每层至少4个) 玻璃左上或右上方,锥头尖部距车窗两侧玻璃边缘10cm内,安装 位置见图1黄色区域。 6.3 三角警告牌 6.3.1 技术要求 三角警告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9151的规定。 6.3.2 设置要求 每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配备至少两块三角警告牌,放置在工具箱等便于取用的位置。 6.4 三角木 每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配备至少两块三角木,放置在工具箱等便于取用的位置。 9 SZDB/Z 276—2017 6.5 日间行车灯 6.5.1 技术要求 日间行车灯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23255的规定。 6.5.2 设置要求 新购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出厂前就于车辆前部安装日间行车灯。 6.6 安全标志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车辆上设置的安全标志分为以下类型,标志样式见本文件附录C: ——禁止标志; 禁止携带宠物(GB/T 10001.3-2011 (107)); 禁止吸烟(GB 2894-2008(1-1)); 禁止与驾驶员谈话(GB/T 5845.2-2008 (51)); 禁止携带托运易燃及易爆物品(GB 2894-2008(1-38)); 禁止伸出窗外(GB 2894-2008(1-20)); 禁止向窗外扔东西(GB/T 5845.2-2008(59)); ——警告标志; 当心夹手(附录 C); ——提示标志; 灭火器(GB/T 5845.2-2008 (31)); 紧急破窗锤(GB/T 5845.2-2008 (20)); 紧急开门阀(GB/T 5845.2-2008 (32))。 6.7 灭火器 6.7.1 技术要求 灭火器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 4351的规定。 6.7.2 设置要求 不同客车类型应按照表7规定设置灭火器: 表7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类型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灭火器设置要求 灭火器类型 灭火器规格 设置数量 设置位置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 小型客车 ABC 干粉灭火器 ≧2kg 至少 3 个 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宜在车厢内中、 后部各设置 1 个。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 中、大型客车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至少 4 个 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宜在车厢内后 门附近设置 2 个,车设置 1 个。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 特大型客车(单层)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至少 6 个 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宜在车厢内中 门、后门附近各设置 2 个,尾部设置 1 个。 特大型客车(双层) 10 ABC 干粉灭火器 ≧4kg 至少 6 个 应设置在车厢内明显处,易于拿放。应在 SZDB/Z 276—2017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类型 灭火器类型 灭火器规格 设置数量 设置位置 驾驶人座椅附近设置 1 个,宜在下层车厢 内后门附近设置 2 个,上层车厢前部、中 部、后部各设置 1 个。 6.8 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6.8.1 灭火剂 灭火剂应安全、环保,并且不对车辆结构和电路安全造成损害。 6.8.2 触发时间 从达到触发条件到自动灭火装置开始工作,时间间隔应不大于1.5s。 6.8.3 有效保护空间 有效保护空间应不小于3m³。 6.8.4 设置要求 长途大巴/旅游包车应按照GB 7258的要求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器。新购车辆应配置储能式发动机 舱灭火器。 6.9 应急按钮 6.9.1 材质 外部应使用工程塑料,内部应使用金属材质并做防锈处理。 6.9.2 安装位置 驾驶区附近应设置1个,车辆每扇门内、外各1个。 6.9.3 使用寿命 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5000次。 6.9.4 使用效果 操作应急按钮8s内应使乘客门自动打开或用手轻易打开到乘客能通过的宽度。 6.9.5 设置要求 应急按钮的设置应符合GB 13094、GB 7258的各项规定。 6.10 车身电子稳定系统 新采购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宜在出厂前配置车身电子稳定系统。 6.11 汽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宜配备符合GB/T 26149要求的汽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6.12 车载智能终端 11 SZDB/Z 276—2017 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车载智能终端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SZDB/Z 59、SZDB/Z 60的规定。 6.13 应急窗 应急窗设置及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3094、GB 7258的规定。 6.14 应急门 应急门的设置及技术指标应符合GB 13094、GB 7258的规定。 6.15 安全带 应按照GB 7258的要求配备安全带。 12 SZDB/Z 276—2017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应急逃生锤技术要求 A.1 尺寸 应急逃生锤总长应不小于13cm,手柄长度应不小10cm,锤头长度应不小于8cm,厚度不小于2cm。外 观尺寸见图5及图6。 单位:cm ≥2 锤头 ≥8 锤头 手柄 ≥10 ≥ 13 手柄 图A.1 A.2 应急逃生锤的正面及切面图 锤身材质 锤身内部应为金属材料并做防锈处理,外部包裹防滑材质。 A.3 锤头要求 A.3.1 硬度 锤头硬度应不小于60HRC。 A.3.2 圆锥角 锤头圆锥角应不小于65°。 A.4 重量 13 SZDB/Z 276—2017 重量应不小于200g。 A.5 防盗报警要求 应具备防盗报警功能,在取下应急逃生锤时应通过声、光等方式报警。 14 BB SZDB/Z 276—201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专用破玻装置技术要求 B.1 锥头要求 专用破玻装置的锥头硬度应不小于60HRC,且锥头圆锥角应不小于65°。 B.2 重量 专用破玻装置重量应不大于100g 15 SZDB/Z 276—2017 C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客运车辆安全标志 序号 图形符号 含义 说明 引用标准 禁止标志 1 请勿携带宠物 表示该处不允许 GB/T 10001.3-2011 携带宠物 (107) 表示该处不允许 GB/T 使用手机 (108) 表示该处不允许 GB 2894-2008(1-1) No pets 2 请勿使用手机 10001.3-2011 No use of mobile phones 3 禁止吸烟 吸烟 No smoking 4 禁止携带托运易燃及 表示该处不能携 易爆物品 带和托运易燃、易 爆物品及其他危 No flammable carrying and explosive materials 16 险品 GB 2894-2008(1-38) SZDB/Z 276—2017 5 表示禁止将头或 禁止伸出窗外 GB 2894-2008(1-20) 手伸出窗外 No stretching out of the window 6 禁止向窗外扔东西 Throwing 表示禁止向窗外 GB/T 扔东西 (59) 表示车辆行驶时 GB/T 禁止与驾驶员闲 (51) 5845.2-2008 anything out of the window prohibited 7 禁止与驾驶员谈话 Speaking to the 5845.2-2008 谈 driver prohibited 警告标志 8 表示该处可能有 当心夹手 夹手的危险 Warning hands pinching 提示标志 9 紧急破窗锤 表示紧急情况下, GB/T 乘客或救援人员 Emergency hammer 5845.2-2008 (20) 使用的破窗工具 17 SZDB/Z 276—2017 10 表示灭火器 灭火器 GB/T 5845.2-2008 (31) Fire 11 extinguisher 紧急开门阀 Emergency 表示紧急情况下 GB/T 使用的开门阀 (32) opening valv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5845.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