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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济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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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人民政府文件 永政发〔2022〕8 号 永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济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 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永济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2 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永济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 建设规划 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提出的“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 坚克难”重要指示要求,努力践行市委、市政府建设“一城五区” 的战略部署,更好服务和保障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 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 别是“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重要指示精神,全 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 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理念, 按照运城市委、市政府“四零服务”(零距离、零收费、零延迟、 零投诉)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一城五区”战略部署,以数字 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释放体制机制创新红利,着力打造审批 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 “六最”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群 - 2 - 众反映集中、社会反映普遍的“痛点”“堵点”“难点”,围绕 市场准入和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 碍,以务实有效政策举措回应社会关切,让企业群众更加满意。 ——坚持服务转型。对表对标国内一流标准和国内外最佳实 践,提升相关制度规则水平,完善全生命周期和生态系统的市场 主体服务体系,增强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 ——坚持公平法治。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手段,更好发 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市场准入,依法 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坚持协同联动。统筹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 参与,形成各方协作、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深度 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企业群众得到实惠。 (三)建设目标。 到 2023 年末,“六最”目标基本实现,以企业为中心的全 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才机制活力和政策吸引力大幅提 升,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在运城市居前, 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 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迈入运城市第一 方阵,力争一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到 2025 年末, “六最”目标全面实现,营商环境整体实现新的跃升,市场化法 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 - 3 -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打造开放新高地,建设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1.提高市场准入开放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 “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 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 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托养、教育等领域,在环保、交 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一批商业潜力大、 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在交通运输、信息产业、生态环境等 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2.提高市场竞争开放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 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开放 平台、公共服务等工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优秀的专业化外 资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共同开发共同建设。 3.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 口”,积极协助相关企业进行通关。以“两步申报”改革为牵引, 推动跨区域铁、公、空、水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信息共享、 互联互通,推进联运全程“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单到底”, 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4.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清理减并多头审批、重复审批。 进一步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 理措施,依法依规整治变相审批。加大向镇(街道)放权力度。 - 4 - 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坚持告知承诺是原则、审批备案 是例外。到 2025 年,将可行的行业经营涉及的行政审批与企业 营业执照全面合并,从根本上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对 “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 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6.推进“办事不出区”改革。按照“能授尽授”“应赋尽赋” 的原则,大力推进向开发区授权赋权工作。到 2025 年,基本实 现“开发区事,开发区办”。 (二)打造全程网办名片,建设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7.打造政务服务总门户。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 台,整合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在 不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重复录入查询等问题,实现“一次 认证、全网通办”,打造“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 位、流程全链条、服务全渠道”的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总门户, 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 8.推进“一件事”流程再造。利用大数据主动研判企业和群 众潜在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以为企业和群众便捷高效办 好“一件事”为标准,围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全过 程,全链条重塑再造审批流程,按照自然人、法人、项目全生命 周期构建办理“一件事”主题和服务场景,实施“集中受理、自 动分送、协同办理、统一办结”集成服务。 - 5 - 9.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网办质量。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 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 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 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 理。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不 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 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到 2023 年,基本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10.推行“全省通办”“跨省通办”。聚焦保障改善民生, 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 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 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户口迁移、 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加快实现“全 省通办”“跨省通办”。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 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全国统一 大市场,推动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企业生 产经营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省一体化在线政 务服务平台设置“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专区,各级政务服务 大厅设置“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 到村(社区)和开发区。到 2021 年,基本实现个人服务和企业 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到 2025 年,基 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 - 6 - (三)服务创新生态系统,建设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11.构建职能清晰协同高效执行力强的行政运行机制。坚持 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进一步厘 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 监督程序,强化政府部门间协同配合、流程衔接、信息共享、高 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 实施、评价、问责和改进机制。深化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 促进政务公开、政务大数据管理和应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 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政府数字治理水平。 12.建立市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以产权明晰为基础、 产权激励为核心,着力打造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 流的卓越创新环境。明晰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间的产权关系,鼓 励企业将科研院所未确权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更多创新 成果进入市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 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推动 产业技术体系创新,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 发展。 13.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全面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水平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 和运用。强化“两法”衔接机制,积极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 - 7 - 协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 戒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快建设“互联网+”知识产 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促进工作, 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 力。持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 利化改革,扩大专利代理行业开放,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14.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面向融入国际创新链 和产业高端,建立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覆盖全链条的科技 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巩固推广高新技术超市服务模式,扩大 科技企业创新券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比例。推动军民融合领域产 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15.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场景。鼓励支持新技术、 新模式、新产品在智慧城市建设、农商文旅体融合、绿色低碳发 展等场景中广泛应用,推动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推进新技术应用 推广、新产业裂变催生、新业态衍生发展、新模式融合创新。完 善创新产品推广示范目录,优化纳入目录范围的创新产品种类和 数量,对目录内创新产品采购人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支 持。探索建立新经济产品(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推广应用容错 机制,开展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16.完善人才引育和评价激励体系。围绕构建国际一流创新 链和满足产业高端需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引进培育人才,遵循 市场规律配置激励人才。坚持“永才永用”,把结果导向贯穿人 - 8 - 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完善识才认才“好机制”,打造引才聚才“好 平台”,营造育才成才“好环境”。创新多元人才评价方式,建 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建立健全人才创新创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 权益。 (四)推进重点领域攻坚,建设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17.拓展“承诺制+标准地”改革。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 诺制改革由备案类项目向核准类项目延伸,充分发挥承诺制集成 效应。按照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强监管 的原则,推动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全面落实。实施新增工业用地“标 准地”出让,先行完成区域评估,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实现项目 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到 2025 年,全市区域评估完成率不低于 95%,区域评估成果 100% 应用,从项目立项(备案)到开工建设各环节累计审批时限较法 定时限平均缩短三分之二以上。 18.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贯彻落实《山西省一枚 印章管审批条例》,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配套制度,以整体 性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强化系统、业务、数 据、技术、人员“五个融合”,切实推动审批服务由“碎片化” 向“集约化”转变,释放审批服务改革从“物理集中”到“化学 反应”的集成效应。 19.完善“一个系统管监管”改革。完善以“互联网+监管” - 9 - 为核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支撑、 重点监管为补充、包容审慎监管为辅助的新型综合监管制度,实 现监管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对 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 效能评估的能力,强化监管的“再监管”,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20.提升“一个平台管交易”成效。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推进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 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五公开”,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 合监管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21.形成“一条热线管便民”工作合力。健全统一受理、按 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 的业务闭环,打造平台受理、热线办理、督促落实、考核评价“四 支队伍”,全面提升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成效,全力为 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五)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建设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22.推行企业开办“0.5 天”“零成本”。将企业注册、公 章刻制、银行开户、税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 户等全部纳入“开办企业”流程,推行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 窗办理”,实施免费刻章、免费发放税务 Ukey,力争到 2022 年 实现全省域新开办企业“0.5 天”“零成本”,到 2025 年实现 企业开办全类型、全区域、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核、即时审 - 10 - 批。 23.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 批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推动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或建 筑面积 1 万平米以下)的项目 24 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前全过程 审批服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 建设,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指数(质量控制与安全机制、责任与保 险制度等)。到 2023 年,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 程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 60 天并持续优化,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 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 10 天内。到 2025 年,全市建筑许 可办理效率基本达到运城市先进水平。 24.简化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 入统一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进水电气热接 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 的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逐步取消审批;推进涉电外线工程规划 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其 中对低压小微企业涉电外线工程实行行政免审批制。简化用电报 装手续,实行办电承诺制,全面推广用电报装“一证办电”和“三 零”“三省”服务。提高电价透明度,减少企业用电支出,推进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落实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部署,开展绿色高 载能企业跨省联动交易试点,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 策。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加快主配网供电网络建设,完善停电 提前告知和应急服务机制。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城区报装容量 - 11 - 160 千瓦以下,农村地区 100 千瓦以下)办电时间不超过 3 天, 高压单电源用户接电时间不超过 20 天,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 30 天。持续推进获得用水用气用热便利化行动,水气热报装时 间分别控制在 4 天、5 天、5 天。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 革,具备条件的大用户协调供气单位直供,落实“煤改气”用户 改造优惠政策。推进水电气热接入和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 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价格公开透明。到 2022 年, 全市范围内实现 160KW 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到 2023 年,水气热接入时间分别控制在 3 天、4 天、5 天内,接 入成本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到 2025 年,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 接入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达到省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 25.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 设置,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办理”。在不动 产登记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绿色通道),实现企业间转移登 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一个环节、一次完成。推广不动产登记 电子证照,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增加网上受理企业转移登记 业务,实现网上受理、缴税和发放电子权证。进一步降低不动产 登记信息查询门槛,明确任何人均可以根据国家和我市不动产登 记资料查询的相关规定,按地址查询全市已经登记的不动产自然 状况、查封抵押限制状况、地籍图以及非居住房屋权利人等信息。 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查询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开律师尽 职调查各项信息的获取渠道。完善地籍图更新机制和地籍测绘独 - 12 - 立投诉机制。研究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 理。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 探索在公开地图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和地籍图。全市“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即来即办,抵押登 记压缩至 1 天,一般登记压缩至 3 天,复杂登记压缩至 7 天;到 2023 年,基本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到 2025 年, 不动产登记更加便利,一般登记全部压缩至 1 天。 26.提高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扩大动产抵押类型,推动建 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担保权人(或其代表) 对担保品的登记状态可查询、修改或撤销。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 业利率定价机制,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保持在合理 水平。完善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提升融资担保能力。继续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降 低担保费率,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持续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扩大税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诚信 纳税的高科技、轻资产民营以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纯信用贷 款、无还本续贷等。完善初创企业增信机制,引导本地金融机构 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适当提高贷存比等指 标容忍度,将小微企业 1000 万元以下额度抵押贷款业务平均办 理环节优化至 4 个、申请材料精简至 6 项、办理时间压缩至 8 个 工作日内,增强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 资便利度,加大对市场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 - 13 - 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 27.优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拓展网上办税事项,简化办 税流程,减少办税(费)环节,强化数据共享,加快建设“便利 化办税+网络化服务+个性化推送+在线化审核+数据化管理”为一 体的电子税务局,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办”,咨询辅导“在线办”, 单一业务“掌上办”、关联业务“一键办”。推进出口退税申报 由“无纸化”向“免填报”跨越,一、二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 转换企业退税审批时间控制在 5 个工作日内。全面实施“征前减 免”税费优惠改革,实行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实现税收协定 优惠事项先受理备案后录入,确保企业 100%享受税收红利。到 2025 年,力争平均办税时间压缩到年均 49 小时以内。 28.推进阳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依托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 体化平台和“政采云”平台,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 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各预算部门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推进 项目网上备案、网上采购及线上支付,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积极 推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态化,探索线上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 开标和远程电子评标。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大数据建设,利用电 商数据建立大数据价格对比和电子采购平台预警机制,提升政府 采购现代化监管水平。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定监管权责清单并公 开,建立行政监督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协同执法机制。 29.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扩大“一网通办”就业服务 接入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 - 14 - 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继续 研究优化费率结构、综合社保缴费年度调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 企业负担。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围绕企业创业全过程打造覆盖全 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 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标准体系,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 30.优化企业正常跨区迁移服务。支持企业适应产业结构调 整、符合产业地图布局、拓展发展空间、适应行政管理的合理迁 移行为。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开通全市企业跨区迁移服务专窗, 符合正常迁移条件的,5 天内办妥相关迁出手续。 31.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便利度。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 记改革,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在 3 天内作出准予简易 注销决定。降低注销成本,探索提升企业和个体普通注销登记便 利化的实施路径,推动税务清税注销便利化。研究被吊销企业市 场退出机制,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探索 重整识别、预重整快速审理,建立常态化处置“僵尸企业”政府 法院联席会议机制,系统性推进破产审判提速增效,降低企业退 出成本。创新破产转化机制,研究出台“立转破”“审转破”方 案,纵深推进“执转破”改革。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 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加快建立破产 税务便捷处理机制,持续优化相关涉税业务的操作规程。开发破 产案件全流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办理全节点管 - 15 - 控、债权人线上表决及结果自动统计、分配方案自动生成及校核、 委托评估审计事项全网公开、大数据辅助管理人业绩考核等功 能,全面加强对破产案件的质效管理。到 2025 年,无产可破案 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压缩在 4 个月内办结。 32.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建设全市政务服务中 介超市,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实现网上展示、 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实行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由市 场主体自主选择中介服务。建立健全“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 府监管”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介服务 机构退出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 发展规划、风险规避指引等专业服务。 (六)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升级,建设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33. 探索无人工干预的智慧审批新模式。利用大数据、人 工智能等技术,整合多部门数据信息,试点重构审批业务流程, 对裁量基准进行细化和量化,通过自动比对、核验申请信息,实 现基于标准化规则的系统自动填充、自动审批,从涉企服务申报 高频事项入手,逐步拓展“秒报”“秒批”服务事项范围,从而 全面实现涉企服务申报秒填写、审批秒办结、为企业主体提供全 流程自动化的政务服务新体验。 34.推行“不打烊”政务服务。推进智能服务进大厅,全面 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三晋通”App 的普及率和可办事项 数,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自助办理的“无 - 16 - 人审批”事项,全市 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可“不见面审批”。 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进驻银行、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在 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建设“7×24 小时不打烊” “政务服务超市”。 推动“政务服务超市”向村(社区)级网点延伸,为群众提供“一 窗式”政务服务,实现审批服务“自助办”、便民服务“就近办”。 到 2025 年,实现“政务服务超市”覆盖全市 50%的村(社区)。 35.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普及完善咨询导办帮办窗 口,制定全市统一的导办制度、指导手册、工作流程,实施“一 窗受理、一表填报、专人负责”的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举措,实现 各级政务大厅办事咨询导办全覆盖,遇到问题贴心帮办。建立重 点投资项目“项目长责任制”,升级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 制度,对市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为项目落地提供 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36.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线上全覆盖、线下 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推进线下实体大厅、服务窗口和线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等各类 政务服务渠道全覆盖。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办事环节,综合运用 积分制管理,在各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 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 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倒逼 各级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 三、构建“六最”制度支撑体系 - 17 - (一)构建以承诺制为引领的审批制度体系。 37.建立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重大财产安全等以外的行业、领 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及其关联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申请 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理。依法加强履约践诺情况事中 事后核查,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针对事项特点分 类制定核查办法,根据告知承诺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实施相应惩戒 措施。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 撤销决定;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按照未取得决定擅 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8.完善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行 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制定容缺受理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容缺受 理适用范围、涵义、操作流程。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 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不影响实质 性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审批部门作出办 理结果前补齐补正所缺材料,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 序,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 期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39.探索构建“凡有先例皆可为”制度。新开办企业在注册 事项办理全过程中,凡在其他市可办理的,参照先例,依法依规 协调办理。探索“首证通”审批新模式,市场主体开办时在市场 - 18 - 监管、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申请获得的首个审批许可(备案核 定)可作为“首证”,以“首证”作为审批办理“后证”(审批许 可、备案核定、书面承诺)的依据,将证前现场审查改为证后核 查。全面推广行业综合许可,实施“一业一证”。 (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制度体系。 40.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覆盖全 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升级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 归集、共享与公开,提升信息质效。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 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强化守信激励,提升信用惠企便民水平,服 务实体经济发展。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 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 隐私保护。 4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市场 监管领城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推动“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科学编制年度监管计划,针对多 头监管、反复检查的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方 式进行压缩,合理设置监管计划时间。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 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 2 次,切实减轻 企业负担。依托省“互联网十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 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 - 19 - 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 法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 42.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围绕以“六保” 促“六稳”、以“六新”促转型,贯彻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理念, 主动适应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新动能加速成长的需要,对新基建、 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实施更具弹性的包容 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探索完善行政管理的容错机制,对“六 新”实施“三张清单”制度,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 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 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进一步细化、量化 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在食品药品安 全、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 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43.创新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 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等 级,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 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城,实行全主体、全品种、 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应用物联网、区块链 等技术,对食品、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 品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基于物联网标识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 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44.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 - 20 - +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新 官不理旧账”问题。对依法作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 决定、招商引资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 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进行;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补偿救济。加 强重点领域特别是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政务诚 信建设,对不履行政策承诺和合同协议的政府部门及其有关负责 人,可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 失信惩戒。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 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级 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主动维护政府诚信。建立公务员诚信 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构建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 45.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政务服务设施、服务事 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队伍建设、考核监督、内部管理等方 面,实施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省市县乡 村五级全覆盖的政务服务,推动全市同一层级间办事流程、申请 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标准、网办事项全面统一,做到一切工作 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向村(社区)延伸。 46.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制定出台政务服务系列地方 - 21 - 标准,构建与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协调一致、结构统一的政务服 务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地方标准制定,争创政务服务标 准化省级、国家级试点。到 2025 年,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政 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政务服务标准化覆盖率达到 95%以 上,标准化贯彻实施率 90%以上。 47.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永济品牌。依托全省一体化平台, 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行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 标准办理,从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平台、评价监督等方面, 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品质统一、品牌形象统 一的政务服务。到 2025 年,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 (四)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共享共用制度体系。 48.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以数字政府新基建为契 机,5 年时间内积极利用政府专项资金(债券)培育和支持数字政 府大数据中心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推动数字政府能力提升。构 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开展公共服务大 数据应用建设,配合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三晋 通”App、“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全程网办、智慧审批,构建全省政务服务“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一次不用跑”模式,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企 业群众获得感。 49.健全政务数据实时互联共享机制。全面发挥数据共享交 - 22 - 换平台“总枢纽”作用,构建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一盘棋”机制, 进一步打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共享渠道,实现各 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实时交互、互联互通,支撑 政务服务简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切实提升企业群众 的数字获得感。 50.完善创新智慧政务开发应用机制。以大数据为核心,通 过信息化手段,开发上线一批政府建设创新智慧应用,实现智慧 办公、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 动政府运转更加廉洁高效、政府决策制定更加精准科学、政府服 务更加方便快捷,以智慧应用引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 (五)构建以法治化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 51.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全面清理与深化“放管服”改 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应 改尽改、应废尽废”。 52.强化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把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 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 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 “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 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53.优化执行合同质效提升机制。持续推进诉讼电子化,提 - 23 - 升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电子档案,推进网上立案 制度落地落实。制定出台深入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全流程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提升。完善送达制度,推广应 用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 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 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 执行效率。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监管管 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 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 行工作效率。 54.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自主经 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 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严 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 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依法减少审前羁押、统一 审判标准,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 正常生产经营。审慎使用拘留、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对涉 案民营企业确需采取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 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 裁量权,推行行政检查单制度,推行联合检查,完善行政处罚裁 量基准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大力培养引进高端法律人才,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 24 - 和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55.健全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监管,监督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 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股东权利,落实 董事责任,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收 益权、求偿权等合法权利,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畅通中小 投资者维权渠道,提升维权便利度,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 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多元化化解纠纷 机制,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环境。 56.积极争取国家法律法规授权。以巩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 制改革实践和经验为突破口,建立由机关单位、专业院校、社会 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共同体,完善 制度设计、执行主体和规范对象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重点疏通协 调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增强发 现、研究、解决营商环境法治问题的系统性,为各地、各部门依 法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六)构建以快速响应为基础的政企沟通制度体系。 57.健全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各级各部门编制和制定行 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市场准入、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 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应广泛听取 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对关系 - 25 - 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应依托工商业联合 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 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科学合理选取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 起草,根据企业痛点难点针对性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58.建立企业诉求直达立办机制。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 服务平台,线上开辟“诉求反映窗口”,线下专设“诉求协调部”, 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及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 全方位服务,及时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提供政策咨询 服务,倾听企业诉求反映,解决企业疑难问题。建立与 12345 政 务服务热线“分口并线、兜底处理”机制,按照统一受理、按责 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的原则,做到“1 天电话联系、一般 问题 5 天办结、疑难问题 15 天回复”。对通过市场主体服务平 台举报、投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 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实现企业诉求直达、政府马 上就办。 59.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 系行为清单。培育“亲”“清”政商文化,开展全民廉洁教育, 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工 商界人士廉洁从商教育,加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典型 示范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不叫不到、随 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四到精神”。 60.健全完善企业家荣誉制度。定时发布“永济市十强民营 - 26 - 企业”榜单,表扬奖励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对优秀企 业家可授予荣誉市民、城市形象大使等称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同志 分工牵头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体制,成立“六最”营商环境建设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机构编制及人员力量配备,打造一支 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勇创新的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健 全市直部门与镇(街道)、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机制,以及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财政支持。 研究制定财政扶持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财政扶 持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贴息、返还 等形式,吸引、撬动企业、资金、技术、服务等流动性生产要素 向永济集聚。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 健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 (三)强化督导调研。 对已出台的政策组织开展“回头看”,定期检查评估涉企政 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到达率。建立健全“六最”营商环境建设 专家咨询机制,通过专题调研等方式,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 提高营商环境改革精准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 - 27 - (四)实施专项考核。 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 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 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营商环境建设激励机制,设立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 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建立容错机制。 正确把握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要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 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 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 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有 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 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对有 热情干实事的干部予以鼓励保护,为创造性人才发挥作用、施展 才华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 本文件由永济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解读。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 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8 - 2022 年 4 月 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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