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号附件1:永济市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度.docx
附件1: 永济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搬迁财政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运城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我市 2019 年度搬迁任务为蒲州镇西厢村 2 户群众。 二、项目决策 (一)决策过程 为确保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 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人为副组长,市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供电公司、 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蒲州镇政府也成立相应的领导 机构和工作机构,统筹安排,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地质灾害村庄 治理搬迁工作,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二)资金分配 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程资金主要由省、市、县(市、区) 各级政府分担,受益人适当负担。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户均 12.08万元,按照省级50%、市级20%、县级20%、搬迁户10%的 -1- 比例分担。我市2019年度搬迁任务是2户,总需投资24.16万元, 其中上级负担资金16.912万元,县级负担资金4.832万元,搬迁 户个人负担资金2.416万元。 三、项目管理 (一)资金到位 1.年度预算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21.744万元/计划到位 21.744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时效:资金及时到位。 (二)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支出依据符合规定、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不 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的情 况。 2.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费用 支出等制度健全、规范。 (三)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在市政府 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 害隐患核查、搬迁摸底调查、搬迁安置新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旧房拆除后的复垦及日常监督工作;镇政府负责搬迁安置、旧址 拆除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搬迁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住建部 门负责搬迁房选址、设计、施工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 -2- 门负责搬迁新址道路建设;水利部门负责饮用水工程建设;供电 部门负责搬迁新址的用电设施建设;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密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四、项目绩效 通过对我市蒲州镇西厢村 2 户群众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 消除了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的威胁,实现受地质灾害威 胁农户人居环境改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 意程度达到 100%。 五、存在问题 地质灾害搬迁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建材价格上涨,搬迁群众希 望搬迁工程资金标准能够适当提高。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同时加 强监管,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2020 年 5 月 1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