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龙居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xlsx
附件: 盐湖区龙居镇权责清单目录(96项)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1 行政强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 制 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2 行政强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 制 强制免疫 3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 行政强 紧急的强行组织避 制 灾疏散 4 行政征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 收 养费 5 行政给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 付 疾人的救助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1.动议阶段责任:在非常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 牺牲时,提出采取解决措施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2.报批阶段责任:建议措施上报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如遇十分紧急情况,可以先行 防汛条例》第三十 强制采取非常紧急措施,规定时间内补办报批程序; 三条 3.执行阶段责任:经批准后,采取非常紧急措施,如遇到阻拦和拖延,依法组织强制实施,实 施后,要将采取非常紧急强制措施施行情况报县级防汛指挥部;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制定方案责任:根据本辖区动物防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2.通知阶段责任:在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准备; 动物防疫法》第六 3.实施阶段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实施强制免疫; 条 第十四条 4.处理阶段责任:对不接受强制免疫的,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5.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本辖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的监督管理; 1.建立机制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条 2.决定阶段责任: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人员疏散决定,情况紧 例》第二十九条 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1.受理阶段责任:根据《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取得抚养费征收相关文件并公示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四十一条 2.审查阶段责任:对超生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应缴金额,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山西省人口和计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征收决定,开具缴款通知书; 划生育条例》第四 4.收款阶段责任:根据缴交凭证开具收款票据; 十八条 5.送纳阶段责任:按规定将收款票据送达当事人; 《山西省社会抚养 6.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征收义务人履行缴交义务; 费征收管理办法》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 残疾人保障法》第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资格确认决定。 四十八条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应当采取非常紧急措施而未采取,造成严重后 果的; 2.未经批准擅自采取非常紧急措施的; 3.有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便利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或强 制免疫工作不力的;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应当采取疏散措施而未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 果的; 2.未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征收征用的; 2.因行政征收征用造成相对人损失未给予补偿的 ; 3.随意改变行政征收征用对象、条件、方式的; 4.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征收征用的;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在实施行政征收过程中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 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确认、救助 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确认、救 助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6 7 8 9 10 11 权力事项 名 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行政给 就业援助 付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就业服务与就业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管理规定》第四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 一条 4.实施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给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 付 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军人抚恤优待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例》第三十三条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当事人执行优待; 第四十三条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给 组织实施老年人救 付 济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当事人执行救助; 》第三十一条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个人之间、个人与 行政裁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 木所有权和林地使 决 用权争议裁决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3.裁决阶段责任:在法定权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先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及时提出调查 森林法》第十七条 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决定; 4.执行阶段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落实裁决决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 行政确 营或灵活就业的就 认 业登记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就业服务与就业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管理规定》第六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条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 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行政确 兵役登记 认 1.组织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设立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并填写《兵役登记表》; 2.确认阶段责任: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除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征兵工作条例》 3.报批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报县级兵役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 4.告知阶段责任:经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征公民没有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予以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登记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 2 页,共 14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办理情况未及时告知当事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决定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决定的; 3.未及时按照决定兑现优待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救助的; 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予以救助的; 3.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核准程序或核准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条件的裁决申请不予受理、裁决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决申请受理、裁决的; 3.因裁决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4.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进行行政裁决的; 5.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应予听证而 不组织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12 13 14 15 16 权力事项 名 称 行政确 生育服务登记 认 行政奖 渔业工作奖励 励 行政奖 残疾人工作奖励 励 行政奖 森林保护工作奖励 励 行政奖 土地管理工作奖励 励 实施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 育工作条例》第十 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渔业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保障法》第 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七 条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 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 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 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 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 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3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收受 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收受 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收受 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收受 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17 权力事项 名 称 行政调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解 调解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第七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作出调解意见,当事人不 认可调解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作出调解意见,当事人不 认可调解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作出调解意见,如当事人 不认可调解意见,可以向上级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或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作出调解意见,如当事人 不认可调解意见,可以向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作出调解意见,如当事人 不认可调解意见,可以向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8 行政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解 权流转争议调解 《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19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 行政调 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解 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二十一条 20 行政调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调解法》第三 十四条 《企业劳动争议协 商调解规定》第十 二条 21 侵害个人在农村集 行政调 体经济组织中享有 解 权益的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五条 22 对实行家庭承包方 其他权 式的农村土地承包 力 经营权颁证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管理办法》第 七条 第十三条 23 对实行招标、拍卖 其他权 、公开协商等方式 力 的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颁证的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管理办法》第 八条 第 4 页,共 14 页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在县级部门核准后,未及时告知申请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24 换发、补发农村土 其他权 地承包经营权证审 力 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管理办法》第 十七条 25 乡(镇)村公共设 其他权 施、公益事业建设 力 用地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六 十一条 26 其他权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力 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六 十二条 27 自留山和个人承包 其他权 集体林木的采伐许 力 可审核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第三十二 条 28 其他权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 力 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八条 29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其他权 地由本集体经济组 力 织以外的单位或者 个人承包经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十 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二条 30 乡、村庄规划区内 乡镇企业、乡(镇 其他权 )村公共设施、公 力 益事业建设规划许 可初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城乡规划法》第四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十一条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5 页,共 14 页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光荣院主管部门审批;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在县级部门核准后,未及时告知申请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3.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4.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 的; 5.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 据的; 6.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在县级部门制证后,未及时颁发给申请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31 村民在村庄、集镇 其他权 规划区内建住宅申 力 请的审核 《村庄和集镇规划 建设管理条例》第 十八条 32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 其他权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 力 补助对象的审核 《自然灾害救助条 例》第二十条 33 其他权 农村五保对象入敬 力 老院批准 《农村敬老院管理 暂行办法》第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工 作条例》第三条 34 其他权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 力 中供养申请 《光荣院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其他权 社会救助对象审核 力 《社会救助暂行办 法》第十一条 第 十三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 条 第三十条 第四 十条 第四十八条 其他权 农村设置公益性墓 力 地审核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殡葬管理条例》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第八条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35 36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入户调查、评议、审核、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审核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6 页,共 14 页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37 其他权 再生育子女审批 力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山西省人口和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划生育条例》第十 3.决定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二条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38 其他权 新建、改建乡道用 力 地审核 1.规划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新建、改建乡道用地规划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用地意见进行审核,经集体研究讨论,形成规划方案; 公路管理条例实施 3.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规划方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细则》第二十二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是否准予转报的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退耕面积、树种、成活率及资金进行计算;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给付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落实农田管理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造成污染的要及时 处理并报告县级相关部门;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39 其他权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 力 生活保障待遇审核 《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条例》第七 条 40 其他权 种苗造林补助费的 力 受委托给付 《退耕还林条例》 第四十二条 第四 十六条 41 其他权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力 《基本农田保护条 例》第六条 第八 条 第十四条 第二 十七条 42 其他权 安置补助费使用情 力 况监督 1.检查阶段责任:按规定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受理举报后,及时组织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例》第二十六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43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 其他权 序批准而取得建设 力 用地的责令退回 44 其他权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力 1.调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 查取证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明材料; 《村庄和集镇规划 2.转报阶段责任:需要责令退回建设用地的,应当报请县级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管理条例》第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三十六条 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检查阶段责任:按规定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法》 第三十 3.信息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一条 第五十二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7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因本项权力运行造成其他部门、单位、公民经 济和财产损失未补偿的; 2.审查过程不符合规定程序的; 3.未经批准擅自执行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给付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给付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给付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在基本农田保护中不作为或处置不力的;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 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 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在监督检查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 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 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发现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 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不予制止的; 2.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45 权力事项 名 称 其他权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 力 导监督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1.组织阶段责任: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2.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消防法》第三十二 取相关处置措施; 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46 其他权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 力 染行为的监督检查 1.宣传教育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畜禽养殖户采取科学方 《畜禽规模养殖污 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染防治条例》第五 2.监督检查责任:根据需要确定负责监督的工作人员,对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条 第二十三条 3.制止上报责任: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47 其他权 农业环境和自然生 力 态环境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第二 十八条 第二十九 条 第三十三条 48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 其他权 营单位安全生产状 力 况监督管理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有关力量定期不定期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八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49 生产经营单位排查 其他权 治理事故隐患工作 力 监督管理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有关力量定期不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 ;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定》第五条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50 其他权 民兵工作的组织和 力 监督 1.组织阶段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兵组建、编组、政治工作、军事训练 《民兵工作条例》 、武器装备、战备执勤等; 第七条 2.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其他权 计划生育工作监督 力 检查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监督 《流动人口计划生 检查; 育工作条例》第十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条 第二十三条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其他权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力 1.建立制度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研究提出本辖区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2.组织阶段责任:组织建立健全船舶安全责任制、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任制; 条例》第五条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51 52 1.宣传教育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监督检查责任:根据需要确定相应工作人员,开展监督检查; 3.制止上报责任:对破坏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定并上报;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8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工作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畜禽养殖污染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的; 2.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了 不及上报的; 3.因处置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4.工作中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 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不进行监督检查的 ; 2.对破坏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 制止或制止不了不及时上报的; 3.工作中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按 照规定进行处置的; 3.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获取 不正当利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不按 照规定进行处置的; 3.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虚作假、获取 不正当利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民兵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的; 2.在实施过程中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的; 2.未按规定处置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4.有其他严重妨碍工作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 2.在履行权力运行时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53 其他权 宗教事务管理 力 1.建立机制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宗教事务活动必要的工作机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2.监督管理责任:监督管理宗教事务活动按照相关要求,依宗教仪轨进行; 《宗教事务条例》 3.应急处置责任:按照应急处置有关规定,针对宗教事务活动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处置,并上 第六条 报县级相关部门;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涉及本项行政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54 其他权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力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对农民负担情况组织检查; 《农民负担费用和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劳务管理条例》第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三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55 其他权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 力 劳的责令改正 56 对不满16周岁的未 成年人的父母或者 其他权 其他监护人允许其 力 被用人单位非法招 用的批评教育 57 对未如实提供流动 其他权 人口信息的责令改 力 正 58 对五保供养服务不 其他权 符合要求的责令限 力 期改正及终止供养 服务协议 59 对未送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接受义务 其他权 教育的,给予批评 力 教育、责令限期改 正 60 侵占、破坏学校体 其他权 育场地、器材设备 力 的责令改正 1.监督检查责任:发现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向农民筹资筹劳的,以及违反村务公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定要求的开展调查; 农业法》第七十三 2.调查处理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一经查实,责令改正,并退还违法收取的资金; 条 第九十五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调查阶段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件进行调查取证; 2.处理阶段责任: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批评教育; 《禁止使用童工规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定》第三条 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检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 《流动人口计划生 查,收集有关证据,查明事实; 育工作条例》第二 2.处置阶段责任:发现未依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新消息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十四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检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 《农村五保供养工 查,收集有关证据,查明事实; 作条例》第二十四 2.处置阶段责任: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 条 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终止协议;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调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 义务教育法》第五 查取证包括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等证明材料; 条 第十二条 第十 2.决定阶段责任: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三条 第五十八条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取相关处置措施; 妇女权益保障法》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八条 1.调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 查取证包括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等证明材料; 《学校体育工作条 2.决定阶段责任:依法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 例》第二十八条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9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对辖区内宗教事务活动应当进行监管而不监管 造成不良后果的; 2.没有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组织工作,违反公开、 透明、公正的原则,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中不作为或处置不力的;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 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 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应当予以制止行为不予制止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发现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 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采取措施的; 2.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或为他人谋 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或为他人谋 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发现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 采取措施的; 2.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发现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不采 取措施的; 2.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61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 其他权 的体格检查和相关 力 审查 1.准备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征兵工作条例》 2.体检阶段责任:根据县级征兵办公室要求,组织预定征集人员到制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 第十三条 第十七 格检查及进行政审; 3.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条 第二十一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62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 其他权 管理、监督检查及 力 事故应急处理 《内河渡口渡船安 全管理规定》第三 条 第三十三条 第 三十五条 第三十 六条 63 其他权 学校周边秩序维护 力 64 其他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力 编制 65 其他权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 力 制 66 其他权 重要地块的修建性 力 详细规划编制 67 其他权 乡、镇总体规划编 力 制 68 其他权 辖区内近期建设规 力 划制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第二 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十 五条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第八条 1.搜寻救助责任:街道渡船发生水上险情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搜寻救助; 2.安全检查责任:建立渡口渡运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并组织落实; 3.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保障安全责任: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 全保障;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有关部门等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审查、依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城乡规划法》第二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十条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城乡规划法》第二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条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城乡规划法》第二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十二条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城乡规划法》第三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十四条 第四十九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条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0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对不符合条件的列入预定征集对象的; 2.对符合条件的未列入预定征集对象的; 3.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或政审的; 4.在实施过程中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 2.在履行权力运行时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2.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编控制性详 细规划编制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重要地块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总体规 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近期建设 规划编制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69 其他权 村庄、集镇规划的 力 编制及公布 70 其他权 编制乡道规划及规 力 划修改方案 71 其他权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 力 72 其他权 组织实施土地整理 力 73 其他权 乡道的建设、养护 力 、管理 74 森林火灾的预防、 其他权 调查核实、扑救及 力 验收 75 其他权 紧急防汛期组织动 力 员抗洪抢险 76 其他权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 力 救灾减灾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村庄和集镇规划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建设管理条例》第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八条 第十四条 第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十七条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准备阶段责任:按照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乡道规划及乡道规划修改意见; 2.编制阶段责任:组织专门人员编制本辖区乡道发展规划,公示并征求意见,会同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家进行审议; 公路法》第十四条 3.报批阶段责任:形成本辖区乡道发展规划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4.落实阶段责任: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需要修订完善的按程序上报;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计划阶段责任: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林业生产实际情况、编制规划提纲充分进行调研,广 泛听取相关部门、人员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实施阶段责任:加强监督,定期组织审核论证、评审; 森林法》第十六条 3.审查阶段责任:征求意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研究制定; 第二十六条 4.公布阶段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1.准备阶段责任: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管理法》第四 2.论证阶段责任: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组织专家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论证; 十二条 3.转报阶段责任:将土地整理项目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 4.实施阶段责任: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1.组织责任:按照批准的乡道规划及规划修改方案,组织实施乡道建设、养护; 公路法》第八条 2.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第三十八条 第四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第二十一 条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第三 十一条 第三十九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洪法》第三十八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汛条例》第三十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洪法》第四十七 条 1.组织阶段责任:组织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2.协助工作责任: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的调查核实、扑救及验 收工作;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阶段责任:组织辖区内可动员、可利用力量,及应急物资储备,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2.灾后重建阶段责任:在县级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汛期取土占地、砍伐林 木后的土地复垦和林木补种工作; 3.建立机制责任:建立汛期抗洪抢险及灾后重建有效工作机制;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阶段责任:组织有生可用力量做好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工作; 2.协助工作责任: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洪涝灾害后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 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 复工作;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1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村庄、 集镇规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规划的 ;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进行土地整理项目论证的; 2.未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 ;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组织实施建设、养护、保护工作不力,造成损 失未进行补偿的; 2.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不力的; 2.在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工作中不作为、不 担当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组织汛期抗洪抢险工作不力的; 2.未积极协助土地复垦和林木补种的; 3.未建立汛期抗洪抢险工作机制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组织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工作不力的; 2.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有腐败行为的 ;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权力事项 名 称 77 其他权 洪水威胁群众安全 力 时的组织撤离 78 其他权 组织人员调集物资 力 支援灭火 79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 其他权 ,做好信息公告、 力 应急防范和抢险救 灾准备 80 其他权 地震灾情后组织抢 力 险及提供救助 81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 其他权 知识的宣传普及活 动和必要的地震应 力 急救援演练 82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 其他权 的巡回检查,发现 险情及时处理和报 力 告 83 其他权 发生三类疫情时组 力 织防治和净化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1.准备阶段责任:准备防汛抢险物料,组织汛前检查及地质灾害点巡回检查,撤离险情征兆明 显地区的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决定阶段责任:组织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防洪防灾工作,因地制宜采取防洪避洪措施,发现 防汛条例》第三十 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条 3.执行阶段责任:指定预防监测员及时监测,发现险情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 4.事后监管责任: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后,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生产恢复等救灾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1.组织责任:根据火情和火灾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消防法》第四十五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条 1.信息公告责任: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命令,公告进入临震应急期,做好地震信息公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2.组织协调责任:会同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 防震减灾法》第四 员会,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十八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阶段责任:协同县级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有生、可利用力量做好地震灾情后抢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并建立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应急措施工作机制; 防震减灾法》第六 2.报告阶段责任:根据地震灾情发展,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地震灾情上报工作; 十三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 1.组织宣传责任: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活动; 第二十九条 2.应急演练责任:组织辖区部门及单位进行必要的急救救援演练;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第四 十四条 1.检查阶段责任:组织辖区各部门、单位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 《地质灾害防治条 回检查; 例》第十五条 第 2.报告阶段责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十八条 第三十 3.应急处置责任:构建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及险情处理工作机制,协同县级相关部门做好险情的 条 应急处置工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阶段责任:在三类疫情发生后,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扩大等措施,同时可紧急调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员、物资等设备,组织辖区内防疫、净化工作; 动物防疫法》第三 2.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十四条 取相关处置措施;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2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组织群众撤离工作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按要求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灭火,或者工 作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及时发布公告的; 2.未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组织协调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 3.处置中有玩忽职守、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 动的; 2.未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迟报、谎报、瞒报灾情信息的; 2.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的; 3.未建立工作机制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信息,或者通报 、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2.重大疫情发生后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 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4.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有腐败行为的; 5.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 、物资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84 85 86 权力事项 名 称 其他权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力 处理 实施依据 《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条例》第三十七 条 第三十八条 第 三十九条 其他权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力 时紧急调集征用 《重大动物疫情应 急条例》第三十四 条 协助采取预防控制 其他权 措施控制传染病疫 力 情 《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例》第四 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办法》第五十二条 责任事项 1.报告阶段责任: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部门报告; 2.应急处置责任: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扩大等措施 ,同时可紧急调用人员、物资等设备;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动议阶段责任: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紧急调集征用动议 ; 2.执行阶段责任:待县级相关部门批复后,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扩大,同时紧急调用人员 、物资等设备;如遇不配合征收工作的行为,可采取强制措施;紧急情况可先行实施,在规定 时间内补充办理报批程序;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取相关处置措施; 1.配合责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对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等; 2.预防责任: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检疫、预防服药、应 急接种等; 3.监管责任:加强粪便管理,清理垃圾、污物:加强自来水和其他饮用水管理,保护饮用水源 ;加强易使传染病传播扩散活动的卫生管理;消除病媒昆虫、鼠疫及其他染疫动物; 4.保障责任:供应用于预防和控制疫情所必需的药品、生物制品、消毒药品、器械等;保证居 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宣传阶段责任:协助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转报阶段责任:发现本辖区内艾滋病患者应当立即上报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并采取积极有效 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3.配合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协助落实对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 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87 其他权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力 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第 二十四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条 第六条 88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 其他权 故的应急准备、应 力 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1.计划阶段责任:制定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明确相应岗位人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2.实施阶段责任:根据应急方案,在突发水污染事故后,积极主动、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水污染防治法》第 3.处理阶段责任:评估损失,安抚群众,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七十六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89 其他权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力 1.到岗责任: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负有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同志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组织责任: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必要措施组织事故救援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3 页,共 14 页 追责情形 1.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信息,或者通报 、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2.重大疫情发生后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 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4.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有腐败行为的; 5.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 、物资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符合条件实施行政征收征用的; 2.因行政征收征用造成相对人损失未给予补偿的 ; 3.擅自改变行政征收征用对象、条件、方式的; 4.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征收征用的;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6.在实施行政征收征用过程中有腐败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传染病疫情,或者通 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或者未采取必要 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 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4.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 、物资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或者未采取必 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信息,或者通报 、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 4.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资金 、物资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发现突发水污染事故未及时上报的; 2.在突发水污染事故后,协助不力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有腐败行为的 ;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事故发生后,无正当理由到岗不及时的; 2.不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必要措施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序 权力 号 类型 90 91 92 权力事项 名 称 其他权 安全监督和特大安 力 全事故防范 其他权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 力 故处理 其他权 辖区内养犬管理及 力 狂犬、野犬捕杀 93 其他权 协助建设和改造公 力 共卫生设施 94 其他权 协助开展红色文化 力 遗址的保护利用 95 96 其他权 社区禁毒 力 其他权 村规民约、自治章 力 程及居民公约备案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参加例会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每季度参加县级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例会并及时传达至辖 区各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国务院关于特大 2.组织阶段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辖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 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追究的规定》第四 3.处置阶段责任:在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工作; 条 第五条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及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 关处置措施并报县级相关部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例会的; 2.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程序妥善 处理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十条 第四十 条 1.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有腐败行为的;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上 报的; 3.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办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第 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 办法》第十条 《山西省红色文化 遗址保护利用条例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禁毒法》第三十三 条 第三十四条 第 三十九条 第四十 八条 《戒毒条例》第五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 织法》第十五条 1.宣传阶段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2.处理阶段责任: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及时处理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3.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落实管理责任;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建立机制责任:在县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协同辖区各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建立健全狂犬病防治管理工作机制; 2.组织实施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辖区内养犬管理,并排查辖区内狂犬、野犬情况; 3.应急处置责任:依举报或排查结果,按照规定捕杀狂犬、野犬,并将相关情况报县级相关部 门备案;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动议阶段责任:按照辖区实际情况,提出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动议; 2.转报阶段责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 3.实施阶段责任: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和改造卫生设施工作;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 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调查责任: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工作; 2.保护责任:制定辖区内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规划,配合做好保护利用工作;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准备阶段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结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工作实际,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制; 2.接收阶段责任: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接收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法定行为相对人; 3.实施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 报送县级相关部门; 4.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依法对备案人从事备案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4 页,共 14 页 1.未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或工作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不力的 ;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不协助开展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造 成不良后果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的; 2.不履行报告义务的; 3.其他不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监督职责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备案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备案的; 3.擅自增设、变更备案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 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