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docx
附件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共 153 条改革事项,标*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任务的具体举措,标▲的为贯彻落 实省级有关任务的具体举措,无标记的为我县细化举措)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一、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 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 估,加大反垄断监管力 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力度 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抽查检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 制。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 持续强化医药、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聚焦教育培 训、社交电商等领域,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县行政审批局 *2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 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 妨碍公平竞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不合理 限制条件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3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 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 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 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 制服务行为 落实新的降费减负政策,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查处行 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行业特殊地位违规强制收费行 为。通过收费(基金)目录、涉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等目录清 单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充分利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加强监管, 严格规范不合理收费项目和行为。坚决查处各类乱收费,及时 处理对乱收费的投诉举报 4 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 准 县直行政机关依照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 执法权进行细化、量化,制定裁量基准,年底前全面完成裁量 基准的制定、备案和公布;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法定范围内, 对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 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 5 建立行政执法裁量基 准动态调整机制 县直行政机关细化量化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 度要对外公布,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6 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 障共同体 畅通政策制度设计、执行、反馈沟通渠道,发现、研究、解决 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 问服务试点 探索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鼓励引导 市场主体以单独或联合等方式聘请法律顾问 ▲7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司法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8 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 务 将涉外商事法律纠纷纳入多元解纷平台,选任调解组织、调解 员入驻平台。设立商事调解组织。鼓励引入和选聘涉外商事调 解高端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仲裁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商事纠纷仲 裁,结合实际引入外籍仲裁员 县人民法院 县司法局 县人民法院 ▲9 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 益保护 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 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 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 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 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人民检察院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10 改革事项 优化破产企业土地、 房 产处置程序 具 体 举 措 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标准。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企业破产案件中 因债务人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如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 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经 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合格后,可办理不 动产登记 责任单位 县人民法院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人民法院 县公安局 *11 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 封及处置机制 明确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改革范围,完善任务分工和工 作计划。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对破产案件受理后 破产法院或者管理人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破产财产解封的,相关 单位应当及时解封。相关单位未及时解封的,经破产管理人依 法向破产受理法院及时报告,破产受理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 予以协调办理 县自然资源局 人行沁县支行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民法院 *12 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 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 信息 明确破产管理人依法查询的破产企业财产信息范围,相关部门 按要求增设破产企业信息查询的政府服务事项,按照规范化、 便利化的要求,明确具体查询流程。为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 业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破产管理人提供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裁 判文书等材料,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询、控制债务人 的存款、车辆、不动产、证券、对外投资等财产 县公安局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13 落实多元化解纠纷机 制 成立专业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或社团、协会,促进投资 者信息互联互通,畅通维权渠道;针对公司股权纠纷类案建立 专业的调解平台,增设证券期货专业调解员及加强调解组织建 设;健全委派调解或者委托调解机制,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 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建立人民法院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多层次联合培训机制,不断 加强业务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 制,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方面,重点加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 盟建设,提升行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类案指导工作, 举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宣传座谈会,发挥示范教育作用,强 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中小投资 者转变观念、理性维权 县人民法院 14 简化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方式,探索要素式裁判文书,提升商事 纠纷解决效率。加大涉企案件办理力度,完善涉企案件案前评 估风险、案中听取意见、案结跟踪回访制度,严厉打击危害民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 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民营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制改革 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推行繁简分流,将保护股东知情权、利益 分配权、优先购买权等公司类案件引入分调裁审机制中,快速 送达、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加快中小投资者权利实现进程, 缩短诉讼案件的办理时限 县人民法院 15 实现在线生成网上交费通知书等功能;实现通过电子诉讼平台、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向当事人、诉讼代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理人发送交费信息;实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支付成功后下 载、打印缴费凭证;实现一案一号、网上退费 县人民法院 *16 制定完善破产企业相关权利人推荐管理人实施办法,健全推荐 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 方式、推荐范围、权利人分歧解决机制等有关内容,提高相关 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 权利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参与度。发布相关权利人推荐管理人、 预重整典型案例 县人民法院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二、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7 深化 “一枚印章管审批” 落实好“一枚印章管审批”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改革 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18 深化“7×24 小时不打 制定出台推动“7×24 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尽快落地的配套 烊”政务服务 办法,探索“7×24 小时”数字赋能智慧服务 19 依托数字赋能服务网点,布设种类更丰富的自助服务机,提供企业 打造 15 分钟政务服务 开办、报税缴税、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缴存等查询打印和办理服务, 县行政审批局 圈 实行“即报即办” “零工作日”办结 清理取消一批变相审批,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 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 ▲20 开展极简审批行动 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 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 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 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 ,优 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体验 县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行政审批局 ▲21 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助力企业 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 “快办” “愿办” “爱办”转变。 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 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提升“企业专属 县行政审批局 务能级 网页” “个人专属网页”功能,提供智能查询、办事咨询、政策精 准推送、诉求反映等服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电子化、数 字化、集成化,提高档案使用利用的服务效能 22 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开辟建设为企服务绿色专线,畅通 强化“12345”热线助 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推动企业诉求“直通必达” 、部门响应“马上 企功能 就办” *23 洗染经营者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后,取消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 县商务发展中心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 手续,由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直接将相关信 手续 县行政审批局 息推送给商务部门 *24 优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系统,进一步优化新办备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 案、备案信息变更、备案信息注销、备案信息查询等服务。优化食 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 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系统,提高食品经营许可工 品经营许可 作效率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人行沁县支行 *25 便利企业开办 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 半日结、零成本” ,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 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发放税 务UKey,税务机关免费发放税务UKey。鼓励银行减免开户费用,支 持银行免收开户首年套餐服务费 县公安局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26 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进行公示。分支机构免于办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先期在食 开展“一照多址”“一 品领域开展试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企业在同一设县区行业主管 证多址”改革 部门许可管辖区域内,新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 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许可信息记载于 企业许可证上 ▲27 推行“一业一证”改革, 选取餐饮、便利店、药店等 30 个行业事项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 探索“多业一证”审批 的事项,分批分步组织实施。完善试点行业的综合许可工作规范, 县行政审批局 模式 整合流程,压减时限,统一要求,按照标准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 县行政审批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行政审批局 ▲28 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 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 县发改局 制,量身订制“一项 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建立包含项目名称、申请时间、 目一方案一清单”审 县自然资源局 办理建议等要素在内的项目专属审批(代办)方案和审批清单 批服务 县住建局 29 针对示范区审批事项有限、专业人员少及承接赋权能力不足等现状, 推行示范区联动审批 分别与示范区建立相应的联动审批工作机制,协助示范区工作人员开 机制 展有关审批工作。推动示范区项目审批无缝对接、高效运转 30 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类影响 评价、取水许可 4 个评估类事项实施技术报告“联合评审”服务。在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技 项目立项阶段,审批部门主动告知“联合评审”相关服务,由项目单 县行政审批局 术报告“联合评审” 位自主选择是否需要联合评审服务。2022 年底前,4 类评估项目的办 理时限由原有的 57 个工作日压缩至 25 个工作日。同时大力扶持风电、 输变电等清洁能源类、民生类项目高效办理 *31 县住建局 建立完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 单独竣工验收。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在保持规划设计 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 方案完整性前提下,结合项目施工建设计划情况,探索分期、分单体 县自然资源局 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重大项目,探索通过告知承诺、属地 县发改局 独竣工验收 区政府承诺监管等方式,先行完成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竣工综合验收, 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在项目最后一期或最后一个 县行政审批局 单体验收前完成出让面积和出让金的核定工作。改革后,各相关部门 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加强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整体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 县气象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人民法院 ▲32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 建立市场主体退出府院联动机制,创新简易注销等改革。探索推进企 退出服务 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破产联办、税务预检”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人行沁县支行 *33 建立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将市场准入审批服务效能、市场准入隐形壁 探索建立市场准入和 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一诉求处理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 退出效能评估制度 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34 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 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协助市场主体及时便捷完 “多报合一”改革 成年报 县人社局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35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 修改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对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 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许可信息变更时,可到县级政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和领证 *36 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标准地址改革试点,推 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动与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民政部门地名管理信息的互联互 标准化登记 通,实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的规范表述,破解虚假地址难题。 县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民政局 *37 提升企业变更登记在线服务能力。基于“一网通办”平台及大数据资 实行企业登记信息变 源平台,线上线下办理同步同标,开通具备“全类型、全事项、全流 更网上办理 程”在线办理能力的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 县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38 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 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 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 电子签章应用范围 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 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县发改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人行沁县支行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长治银监局 沁县监管组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39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 完善交易价款结算、手续费支付、电子发票(票据)开具等功能。鼓 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 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 力度。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 县行政审批局 易平台整合共享 逐步完善覆盖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督全流程的信息网络平台,努力实现 内控运行、预算编列、计划管理、需求确定、评审交易、合同签订、 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等采购各环节有效衔接的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40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道路客、货运) 、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 、营运客车二维码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 (包含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的信息)在全县域实现 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互认核验。扩大电子证照系统开发建设范围,加强与国家系统对接联 网以及与其他系统业务协同,实现相关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县交通局 县人社局 ▲41 推进电子社保卡、电 子医保凭证、电子健 康卡等“多码融合” 服务项目建设 按照我省数字政府建设“五个一”的总体要求,本着集约、整合、创 新的思路,以“融合码”为前端载体,依托省融合码应用管理平台, 统筹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技术标准,依托“多 码融合”技术,打破条块分割、单部门内循环模式,向群众提供医疗、 医保、人社等行业服务,实现各服务领域的“数据一体化、服务一体 化、系统一体化”的服务创新 县医保局 县财政局 县卫体局 县行政审批局 ▲42 推动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质资格 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 证件互认通用。推动实现本县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 县行政审批局 互认 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43 建立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建设统一的“电子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 档案库” 。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监督管理等全流程电 子化管理 子化,实现材料网上提交、案件网上办理,数据实时存证、卷宗同步 生成,功能整合提升、系统集成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讼全程监督 县人民法院 *44 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 开展人民法院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 子化改革 提高企业送达地址告知确认的覆盖率,推动破解“送达难” 县人民法院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45 推进使用新的全国林草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对申请调入 的林草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平台自动签发调运检疫要求书。 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 优化林草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提高检疫 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 县农业农村局 效率。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检疫机构加强检疫证书的查验审 通检疫申请流程 核,完善复检制度,加大复查复检力度,严格把好植物和植物产品跨 县调运的检疫关 *46 全面清理在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 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 机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的不规范 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 行为专项整治, 并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行为作为重点内容, 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纳入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并且公示结果 47 减少采购订单的所有制偏好和企业规模偏好,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公 开性、透明度,实施合理监督;推行预付款制度改革,鼓励采购人在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一部分合同资金,缓解中 标成交供应商运营压力和交易成本。推进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保证金及线上支付,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完善单位内部采购归口管理、 重大事项内部会商、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等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将采 购需求管理、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等职责嵌入到内控环节,引导采购 人依法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力度,倒逼采购 人落实主体责任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48 按照省市县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的政策要求,结合省市 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 县发布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多措并举,持续支持创新产品参 购市场准入门槛 与政府采购,激发企业创新潜力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49 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 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实行“承诺制+信用准入”机制,简化供应商财 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 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形式审查,积极推进税务、社保 查 等部门数据共享,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50 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 推动评标评审专家共享。巩固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一体化成果,继续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 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电子保函应用。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 子化改革 付系统信息共享,完善交易价款结算、手续费支付、电子发票(票据) 开具等功能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51 在预算管理中严格落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提高预留比 例。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告上年度预留份额及执行情况, 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 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法定 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 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说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依法参与竞争的中 付款比例,加大价格 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结合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代理机构评价等 评审优惠力度 工作督促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抽查。鼓励预算单位建立预付款 制度,减小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探索预付款保函,保障各方权益 *52 探索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政府投资的依法必招项目全部实现在招 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 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0 天发布招标计划。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增加招标计 前发布制度 划编制和发布等相关功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开发建设对应发 布信息的栏目或功能模块 53 加大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推广力度。简化优化投标流程。对于投标, 撤销不必要的原件审核,尽量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投标。健全招投 加强投标履约担保措 标协同监管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突出 施 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线索、苗头性问题及时 告知、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恶意投诉等干扰招投 标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54 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将可能存在的 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中以“监理单位已确定”等为条件的情形作 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 为重要内容纳入专项整治范围。通过政策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 手续 核查等方式,加大清理整治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制度化建设 *55 企业在任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域范围内参与投 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 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拓展CA证书功能。扩展移 证书兼容互认 动数字证书认证、扫码签章、扫码加解密等功能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效益,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 专项行动 ▲56 *57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 链条服务和快保护体 支持并配合省局建成涵盖专利、商标的知识产权服务大厅或专区,支 系 持配合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和专利费用减缴备案审批时限压缩至 5 个工 作日内 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协助金融机构提高评估能力。推进知识产权 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 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知识产权贷款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企业 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程序。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实施 易机制 细则,对企业、担保和保险机构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工作, 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县水利局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民法院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民法院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长治银监局 沁县监管组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58 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 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探索担保机构等通过质权转股权、 人行沁县支行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 反向许可、拍卖等方式快速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 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 长治银监局 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 物处置机制 押融资、保险和证券化,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 沁县监管组 现 县财政局 *59 强化对专利代理机构 建立监管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反馈通道。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监管范 的监管 围,健全监管程序,开展执法检查 ▲60 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通过“财产行为税和 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可同时完成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积 优化纳税人申报缴费 极推进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 服务 换。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 ,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 接,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 县市场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 县商务发展中心 ▲61 充分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现有基础设施,优化税务与人社部门信 社保数据“领跑” 、缴 息共享渠道,提升数据传递速度和精度,减少缴费人等待时间。协同 费人“零跑” 实现数据精准定位,问题快速解决,推动问题处理实时化。实现上解 信息自动记账,压缩记账时间,缩短缴费人待遇享受等待期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国家税务总局 ▲62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税务、国库部门“按日比对、每日清零”工作 开通税费退库快速通 机制,建立退库业务国库退回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发送至国库部 道 门的退税业务最短时间退付至纳税人账户 沁县税务局 人行沁县支行 ▲63 ▲64 ▲65 ▲66 全面实行涉税惠企政 提升电子税务局政策服务能力,增加“优惠政策一键获取”功能,支 策“免申即享” 、快速 持纳税人“随用随查” 。完善电子税务局惠企政策服务功能,根据纳 兑现 税人身份信息和发票开具信息,自动计算、自动预填减免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在电子税务局手机版推行“数据自动预填+信息补正申报”要素化申 电子税务局手机版要 报模式,实现销售收入、减免税额、应纳税额等项目自动预填,纳税 素化无表集成申报 人直接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国家税务总局 在电子税务局开通无障碍跨区迁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动校 企业跨区迁移涉税 验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将其划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实现省内跨区迁移 “无障碍”网上办理 “全程网办” 国家税务总局 涉税事项推出“体检 依托税收风险特征库,为重点纳税人提供“体检式”风险提示提醒服 式”风险提示提醒服 务,帮助纳税人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主 务 动消除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沁县税务局 沁县税务局 沁县税务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67 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 ,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 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实现办税缴 费 100%“掌上办” 。年度纳税次数、纳税时间分别压减至 6 次、80 小 时以内,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达到 90%以上。优化出口退税,持续推 国家税务总局 提供智能化便利化办 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一、二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 税服务 退税审批时间控制在 5 天内。加强纳税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对纳税人 沁县税务局 的精准培训;通过点对点推送、远程辅导、智慧填报等方式,推进税 收政策应享尽享。拓展自助办税的事项,丰富移动办税渠道,提升自 助终端办税和互联网办税服务水平,实现涉税业务“一站式”办理, 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的占比,不断缩减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 *68 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 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以及吊销营业执照、 县市场监管局 探索建立市场主体除 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且满 6 个月未申请注销登记或者未办理清算组 名制度 备案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除名决定。在国家企业信用 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公示系统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其名称进行公示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69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版建设,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 优化进出口货物查询 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行物流单证无纸化,为企业及相关机构 县商务发展中心 服务 提供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实现通关和物流操作快速衔接 *70 积极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实现运力信息 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 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开展 运信息共享 多式联运工程 *71 实行进出口联合登临 依托“单一窗口”平台,通过“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 检查 形式,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 县交通局 县商务发展中心 县交通局 ▲72 开设“外商投资指南”专栏,向外籍人员及时精准提供我县投资、工 作、生活指南等信息,方便其及时准确了解引资优势、产业平台、投 县商务发展中心 提升涉外审批服务水 资促进政策等关键内容。以外资企业和境外人士为服务对象,整合梳 平 理各部门涉外审批服务事项,为外资企业设立和发展、外国人和港澳 县行政审批局 台居民及华侨创业投资及就业发展,提供办事指南、涉外政策查询、 便民服务等指引服务 ▲73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 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 推进“区块链+职业 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培训关键业务数据的上链,通过区块链技 技能培训”国家区块 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实现培训业务的全程跟踪与监管,确 链创新应用试点 保国家培训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培训资金使用 效益 县人社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74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 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 +工伤保险一体化” 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工伤保险申请材料、关键材料等通过加密 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 方式上链,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保证真实性可靠性,夯实工伤 试点 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和支付的一体化 *75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在取得相关资质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在限定路段面 县自然资源局 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 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高精度导航电子地图 县公安局 智能网联汽车使用 数据采集和制作业务,做好地图审查相关服务工作 *76 取消水路运输经营者固定办公场所发生变化、 主要股东发生变化备案。 县交通局 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 由相关部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直接将变更信息推送交通运 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县行政审批局 输管理部门 *77 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由检验检 县市场监管局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 测机构在资质认定系统内自主完成相应人员变更信息,资质认定部门 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县行政审批局 直接予以确认 推进“区块链 县人社局 县自然资源局 *78 联通公安人证比对系统获取高频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全省一体 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获取已归集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 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 证、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证照,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身份核验。依托 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 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归集,实现火化证 和核验 明、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的共享,以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 验服务及电子公证书下载保存服务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卫体局 *79 基于PC端、手机端推进系统改造,在已构建的山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 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 询服务基础上,通过调用第三方应用地图服务,公众注册并实名认证, 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 县自然资源局 可在电子地图上对不动产位置进行可视化定位并依法展示出定位点 查询 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地籍图等信息 *80 县人民法院 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 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 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 提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基本信息核验,法院提供律师调查令、 县自然资源局 务 立案文书等信息在线核验 县司法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81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在基层派出所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试点。推进“一网通一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 次办”平台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不断拓展应用 通办” 场景,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责任单位 县公安局 三、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82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 促进监管信息共享。建立监管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将与 县市场监管局 市场主体有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 生命周期监管链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抽查检查结果、司法协助、行政许可、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及时准确地归集 至市场主体名下,依法依规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信用山西” 网、 “互联网+监管”平台归集。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 通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模型,结合监管实际和要求,完善企业信 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 类结果有机结合,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 施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人行沁县支行 县行政审批局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83 探索重点领域信用分 探索建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等领域信 级分类监管制度 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市生态环境局 沁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 84 加强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功能,探索开展公 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 共信用评价,支撑信用监管协同开展。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水平 将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 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上网公开 ▲85 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推进跨地区信 惩戒制度 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奖惩 县发改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86 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 县发改局 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 “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科学编制年度监 管机制 管计划,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 县行政审批局 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县司法局 87 梳理编制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三张清 单” 。统筹各执法部门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免予行政 探索多领域实施包容 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及时 免罚清单模式 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完善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制度,当事人主动 退赔,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行 政处罚 ▲88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 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 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 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实现“一处 协同监管机制 发起、全网协同” 县司法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司法局 89 县区对县直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全面评估,对于基层管理迫切需 要、适宜乡镇街道行使、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启动下 推进乡镇(街道)综 放程序。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严格落实“街巷吹哨、部门报到” 合执法改革 基层执法机制,使行政执法“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 ,解决执法 “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能力和水平 县委编办 90 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 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 点工作的通知》 (司办通〔2021〕84 号)要求,推动高质量完成试点, 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监督经验 县司法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91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和互联网自行车运营企业经营行为, 探索建立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健 康稳定发展。结合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根据本地共享自行车 推进建立交通运输新 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突出重点区域、路段和路口,加 业态协同监管机制 强对共享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执法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时 查纠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教育、劝阻在路口越线等待交通信号、不满 12 周岁青少年骑行等违 法行为,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92 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探索构建资源有效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 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职业技 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能培训机构全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全流程风险研判预警,跨部门监管 联动响应,实现多渠道监管 ▲93 在房屋建筑类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开展综合监管试点,健全完善综 开展房屋建筑类建设 合监管、综合检查、管执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 项目综合监管“一件 平台,探索运用信用、风险等信息实施更加精准的综合监管模式,形 事改革” 成一批“互联网+”综合监管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行政审批局 *94 县市场监管局 根据违法情节、 危害程度等因素研究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 梳理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所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并出台相关配套 国家税务总局 制措施清单 制度 沁县税务局 *95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 研究建立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梳理明确具体 员尽职免责制度 免责情形或从轻减轻追责情形,探索建立清单管理和正向激励机制 县市场监管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96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推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 卫生、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监管对象信用分类评价指标体 系和标准,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事前信 用承诺与诚信教育。推动实现事中信用分级监管与分类风险评价,完 县发改局 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模式,推进整改提高与信用修复挂钩。加强消防 安全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消防设计审 市生态环境局 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规定,对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 沁县分局 案抽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标准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责 令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 县住建局 同时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 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进一 县水利局 监管机制 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完善食品生产企 业信用监管规范。在通用模型基础上研究制订食品生产企业专业分级 县卫体局 模型。加强食品药品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研制、生产、 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优化企业信用量 县消防救援大队 化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事前事中事 后监管。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年度计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 县市场监管局 事项目录清单等纳入常态化工作,坚持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公示制度。 开展常态化年度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检查,探索实施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 *97 积极应用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逐步接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完 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推动各级各类互联网医院信息接入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对互联网医院的注册科室、执业卫生 监管平台 技术人员、药品目录,诊疗行为中的网上预约、在线问诊、药品配送、 电子医嘱、诊疗费用等核心业务数据实施实时监督和管控 县卫体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人民法院 县发改局 *98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与修复工作规范,制定有别于正常经营状态 的破产企业和自然人信用修复标准。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 人民法院应及时调整失信惩戒措施,对其司法信用惩戒予以修 探索企业重整期间信 复。依法依规归集并公示企业重整相关信用信息,加强市场监 用修复机制 管、税务、银行、保险等部门信息共享交互,为符合条件的破 产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并及时将修复后的评级推送至“信 用山西”平台、 “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调整信用限制和惩 戒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 人行沁县支行 长治银监局 沁县监管组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99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 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保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 诺机制 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 及时公布评估结果。探索开展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全面 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2022 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官理 旧账”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县财政局 县商务发展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 沁县分局 县统计局 县民政局 *100 101 将法院发布的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信息推送给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定期对涉政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 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情况开展考核通报。建立政务失信风险 讼执行协调机制 源头预防和化解联动机制,行政违法行为确认、推送、纠正、 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涉政务诚信案件司法审查能力效率优化 提升机制 健全清欠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完善我县清欠工作联络 机制。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实时报送月度进展和清欠明细。坚 持月推进会议制度,统筹安排我县清欠工作,研究和解决清欠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清欠月调度制度,每月督促,每月分 析 县人民法院 县发改局 县司法局 县工信局 县人民法院 *102 在重点领域探索实行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执法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 检查,对现场检查难以发现的如食品、药品(含疫苗) 、环境、 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通过企业内部知情人依法查处的,按照 不同奖励档次的最高限额予以奖励,并予以严格保护 市生态环境局 沁县分局 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管局 *103 *104 探索完善行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实施信用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 量化评分和分类管理,对失信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在资格管理、 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 日常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惩戒,营造注册执业人员 系 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执业资格 注册人员信用信息 依托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构建“信用+风险”动态税务监管 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 模式。通过服务提醒、提示更正等手段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纳 “信用+风险”监管 税人的涉税流程,加强或阻断高风险纳税人涉税业务办理,构 体系 建风险中心,建立起风险闭环管理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流程 闭环管理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卫体局 国家税务总局 沁县税务局 序号 *105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针对因政 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 策变化、规划调整等对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具体情况,研 益补偿救济机制 究依法依规进行救济补偿的路径、方法,探索建立救济补偿机 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县发改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106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加大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和 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的抽样力度,重点围绕 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 消费者投诉较多、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危害较大、风 县市场监管局 制 险程度较高以及危害程度呈上升趋势的商品开展网络抽检,定期公 示抽检结果,并将属地平台中非本地商户抽检结果推送至商户所在 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打造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 县工信局 县商务发展中心 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 县市场监管局 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聚焦惠企待遇、普惠金融、综合 县财政局 税费、专项资金、用工就业、服务贸易等领域,整合优化各类应用 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 ▲107 场景推出“政策计算器” ,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实现 服务链 国家税务总局 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推行认 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 “免申即享” ,符合条件的企业 沁县税务局 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县工商联 县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围绕企业“初创、发展、退出”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从注册登记 县市场监管局 到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 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 ▲108 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 县工信局 服务链 事项清单。聚焦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整合 县商务发展中心 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县工商联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积极落实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系 统等建设任务,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监 县自然资源局 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 管。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立项、施工、 ▲109 县商务发展中心 服务链 水电气、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推行“首席服务秘书”制度, 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对省市县重点投资项目实行“项目长 县工信局 责任制” ,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并向不动产登记延伸的 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县工商联 县行政审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卫体局 县公安局 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 打造自然人全生命周 ▲110 退休、后事等 10 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 期服务链 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 县医保局 县民政局 111 进一步纳入涉外公证及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国内单方 法律行为类公证事项。推进公证服务入驻公共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 扩大公证“最多跑一 优化公证业务系统,实现公证登记簿及全流程日志实时上传。加快 次”事项范围 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 执行效力及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技术。持续规范涉及民生、垄 断业务等公证收费,提供线上缴费服务 县司法局 112 推进互联网适老化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推进智能辅具、智能家居、 健康监测、养老照护等智能化终端产品应用。打造机构养老、社区 养老、居家养老等养老体系。年底前,全县计划新建 1 个以上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县民政局 完善助老服务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113 完善就业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裁员的劳动关系 风险隐患监测。完善失业保障服务,推广失业保险金的网上申领和手 机APP申领。建设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实现就业补助资金的 深化劳动力市场监管 多渠道、多种类领取。建立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月报制度,加强对企业 的服务指导,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完善网络纠 纷化解平台,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网上行政调解、网上调 解仲裁等模式。 县人社局 114 有效建立县域分级诊疗新秩序,创新完善管理一体、医疗同质、医防 深化县域医疗卫生一 融合、能力提升、便捷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力争实现县 体化改革 域常住人口范围内 65%的患者在基层就诊、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 县卫体局 115 研究制定《沁县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暂行规定》 《沁县民办职业学校 健全民办教育机构管 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进一步明确民办幼儿园、职业学校的设置标 理制度 准、管理办法等 县教育局 116 编制《服务高校创新创业一册通》 ,做到高校师生一册在手、办企不 组织开展“政校合作” 愁。建立大学生公司注册全程免费代办制度,形成大学生“出校园、 办企业、保就业”的闭环服务链 县教育局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继续实行实物住 ▲117 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 房和货币补贴并举,更好地为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提供基本 住房保障体系,扩大 住房保障。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县住建局 118 发展智慧商场、智慧超市、智慧菜市场、智慧餐厅。支持企业在商圈、 社区、车站、写字楼、旅游景区等布局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自 支持实体商业数字化 提柜等“无接触”零售服务终端。鼓励连锁零售企业跨区域发展,推 县商务发展中心 智能化改造 进多业态融合,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对连锁零售企业新 建或改建物流配送中心、鲜食工厂,为中小零售企业提供供应链支撑, 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19 严格执行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相关 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 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人到场。加强申请人 县自然资源局 承手续 身份验证,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纳入电子签批屏申请,留存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电子签名、指纹、现场影像资料等 *120 制定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办法。推进在 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 不动产登记中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申请人因特殊原因确实 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 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书面承诺代替死亡证 知承诺制 明、亲属关系证明,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县自然资源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卫体局 *121 探索将遗产管理人制 研究出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遗产管理人的认定办法,不动产登记 县人民法院 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 机构按照认定办法认定的遗产管理人,出台遗产管理人参照自然人不 县自然资源局 继承登记 动产非公证继承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序号 *122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按照省级部署要求,推动不动产登记部门存量房转移登记网上办理系 国家税务总局 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 统与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料共享互认。推进纳税 沁县税务局 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 人自行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举措,纳税人无需前往线下大厅 办理,并可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县自然资源局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123 设置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专区(绿色通道) ,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一 县财政局 个环节、当场发证。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即来即办,抵押登记压 推进不动产登记、交 缩至 1 天,一般登记压缩至 5 天。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及 县住建局 易、缴税“一网通办” 查询制度。建立不动产登记常态化回访、调研制度。推行“互联网 “一窗办理” +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对接,推动不动 人行沁县支行 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实现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登记费线上“一次清缴、后台清分” 沁县税务局 增加义务教育资源 供给,保障持有居住 ▲124 证 的 适 龄 随 迁 子 女 在流入地义务教育 学校入学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建设改造寄宿制学 校,逐步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明确随迁子女入学不受户籍限制,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督促各地进一步简 化入学流程,杜绝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迁入地 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 县教育局 营造办事情“靠制度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出台办事情“靠制度不靠关系”尽快 ▲125 不靠关系”的社会氛 县政府相关部门 落地的配套办法 围 五、打造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制定出台推动“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尽快落地的配套办法, 建立“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工作推进机制。示范区可开展地 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 持、防洪、考古调查等评估,并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 县商务发展中心 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进行普查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 意见清单,并交付用地单位,企业不再提供清单内评估评审报告或 县发改局 深化“承诺制+标准 ▲126 出具承诺即可完成审批。完善涉及安全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强制性 地+全代办”改革 评估与区域评估管理,建立事前辅导服务、事中进度跟踪、事后评 县自然资源局 价反馈等监管机制。坚持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 信用有奖惩,进一步拓展延伸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范围。贯彻落实 县行政审批局 《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出让“标准 地”宗数占本开发区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 80%,探索推进生产性服 务业“标准地”改革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127 科学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鼓励建设 加 大 工 业 用 地 保 障 高标准厂房和小微双创基地,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 县自然资源局 力度 “工业上楼”工改工模式,建设集设计、研发、生产为一体的工业 大楼,最大限度拓展产业空间,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 *128 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对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示范区规 划环评要求的入区项目,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 合理性、可行性论证等内容。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对年用非溶 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汽车制造业、专用和通用设备制造 市生态环境局 业等,以及低于 6000 千瓦的光伏发电,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 推进示范区规划环 开发等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拓展环评承诺制改革,将环境影 沁县分局 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 制审批改革试点,审批部门在收到告知承诺书等要件后,直接作出 县行政审批局 审批决定,包括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 等行业项目。加强示范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环境质量变 化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监管,依法开展执法监测,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129 深化“多规合一”改 编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县自然资源局 革 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包括土地勘测定界、宗地测 量、拨地测量、规划放线测量、房产面积预测算、基础竣工核实、规 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和地籍房产测量。按 县自然资源局 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自然资源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城 县住建局 深化“多测合一”改 市管理和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负责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 ▲130 革 及的测绘事项,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清单,统一测绘成果标准规范,出 县交通局 台实施意见。拓展升级“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功能及接口,推进相关 审批管理系统与“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对接,将测绘成果共享范围扩 县发改局 大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 享” ,避免重复测绘 县住建局 *131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托政务服务在线一体化平台“一 县自然资源局 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推进建筑工程领域综合竣工验收的一站式申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 请和办理。强化主协办工作机制,主办部门牵头受理、按责转办,各 县发改局 受理” 部门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 县行政审批局 部门沟通协调 县气象局 *132 县住建局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现场出具竣工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 联合验收意见书,并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 县自然资源局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 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 收备案手续 工验收备案 县发改局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县行政审批局 县住建局 *133 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明确参与联合验收的各方职 责,优化工作流程,实行综合服务窗口“一口受理”服务。根据项目 县自然资源局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 实际实施分阶段联合验收,引导和支持项目建设单位或验收主管部门 县发改局 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采取联合验收的方式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审批系统 中联合验收功能,增加菜单式服务、预约服务功能,加强用时管理。 县行政审批局 将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纳入综合竣工验收 县气象局 *134 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 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探索在民用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领域推 制 行建筑师负责制 县住建局 强化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流 县住建局 程之外无环节” ,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办理环节。完成工程建设 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 项目审批相关系统(平台)彻底整合,并应用整合后系统进行工程建 县自然资源局 项改革,全面清理“体 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和环节纳入系统 ▲135 外循环” “隐性审批” 统一管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超时亮灯预警 县发改局 等行为 管理。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等 方式,广泛征集企业和群众对工程建设项目“体外循环”和“隐性审 县行政审批局 批”问题建议,持续做好整改 推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专项改革,采取合并办理阶段、推 优化小型社会投资简 行区域评估和“标准地”出让、免于部分审批手续、简化联合验收、 县住建局 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服 推动全流程在线审批等改革举措,将全流程审批压缩为 2 个阶段、24 ▲136 务,推动“成交即发 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地证同交”改革,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社 县自然资源局 证 ”“ 交 地 即 开 工 ” 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加快实现交地时同步办理土地使用权的首 县发改局 “竣工即登记” 次登记。推动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信息 共享,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137 建立“一个网格员+涉企服务专家”服务体系,完善“一个牵头部门+ 打造立体化涉企服务 多个联办部门+县区联动”的会商会审机制,有效落实从项目前期谋 县行政审批局 体系 划到落地开工建设、生产经营直至破产的“全周期、全过程、个性化、 精准化”服务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打造高质量新型研 发机构 制定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推动构建省市县三 级联动、梯度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成长机制。制定《新型研发机构 认定和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完善自评申报、审核推荐、评 审论证、结果公示、审定发布等相关环节的具体工作细则,扎实开 展县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与认定工作,扶持壮大创新主体, 进一步打通创新链条、激发创新动能、激活创新机制,推动更多新 技术新成果落地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补助实施政策,鼓励县内高校、 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效开展全县技术合同认定登 记、技术市场统计分析、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服务 县发改局 139 重塑科技计划项目 管理体系 制定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各类科技项目的实施细则, 对于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探索“揭榜挂帅”立项方式,加强监督,开展 绩效评价。制定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项 目经费进行单独设账核算,明确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职责,界定科研 项目预算和经费开支范围,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确保科研 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的使用规范合理 县发改局 *140 探索研究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与地方人才认定相适应的标准,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 靶向引进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优 尖缺”人才地方认定 秀青年科技人才,吸引“高精尖缺”人才来沁创新创业,对从国外 标准 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相应 的职称 138 141 开展赋予科研人员 职务科技成果所有 权或长期使用权试 点 参照省级试点经验,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不低 于 10 年的长期使用权。 健全高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推进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动更多创新成果 进入市场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发改局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142 县公安局 推进水电气暖网联动报装改革,全面整合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对 推行水电气暖等市 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县自然资源局 政接入工程涉及的 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 行政审批在线并联 县交通局 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行 办理 为实行惩戒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 序号 143 改革事项 优化企业用电服务 具 体 举 措 全面推广“不停电”作业,探索落实“停机不停电”机制,依托带 电作业、旁路作业、发电车、低压转供等多种不停电作业方式,实 现配网各项施工作业期间客户停电零感知。增加电网基础设施投资, 提高配变设施密度,缩短供电半径,增强互供能力,进一步降低辖 区内全年平均停电次数与时长。降低高压接入成本。高压电计量表 计、表箱及电源侧供电线路由电网企业投资,将高压电外线接入工 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到用户规划红线范围。对已有管廊资源积极推动 开放共享,对新建管廊实施建设规划,预留电力管廊资源。推动供 电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的证照互认。通过政务平台自动获取身 份证、营业执照、产权证明、规划许可等客户办电信息。供电信息 系统与不动产登记实现信息联动互通,涉及不动产转让业务时,实 现电力无感过户 责任单位 国网沁县 供电公司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144 优化用水用气报装 企业用户用水报装申请材料精简至 1 项,无外线工程的获得用水手续 环节压缩至 2 个,有外线工程的获得用水手续环节压缩至 3 个,企业 用户获得用水时间控制在 3 个工作日内。用气报装申请材料精简至 1 项,无外线工程的企业用户获得用气环节压缩至 2 个,有外线工程的 企业用户获得用气环节压缩至 3 个,企业获得用气时间控制在 5 个工 作日内。对社会投资、不涉及地下燃气管道安装、装表容量 25 立方 及以下的商业餐饮用户用气报装项目,免收设计费、探伤费等相关费 用;在保证供气安全的前提下,用气报装项目气源接驳采取就近接入, 用户外线工程专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由燃气企业全额投资 县住建局 145 探索建立企业数据中心,集成主要业务数据,开展业务数据主题分析; 深化“互联网+供水供 在管网运营、巡检巡查、上门服务等方面实施智慧运营模式。依托 气服务” “沁县政务服务网”或“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信息 共享 县住建局 贯彻落实“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 县财政局 共享应用,深化“政采贷” “银税贷”等金融产品应用,创新信用贷 人行沁县支行 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 款产品,强化银企融资对接。推动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简化申 ▲146 务 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推动银行、担保机构等制定 长治银监局 并落实贷款尽职免责办法。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创新,为私募股 权持有人提供流动性支持和退出渠道 沁县监管组 深入融合线上线下服务,提升便利化程度。加强对外汇管理政策措施 人行沁县支行 及外汇市场有关信息的宣传解读,便利市场主体了解 147 优化办理外汇服务 148 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作用,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 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 红黑名单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实施联合 人行沁县支行 础数据库覆盖面 惩戒机制。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小微企业线上 融资渠道,促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缓解信息不对称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149 定期收集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向金融机构推介、发布。组织分企业 类型、分融资需求的差异化融资对接活动,促进资金和项目的有效融 合。深入开展重点企业“一对一”入企服务,帮助企业树立金融意识, 研究金融政策,熟悉金融产品,解决融资难题。鼓励支持银行向中小 建立常态化融资需求 微企业放贷,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提高融资额度上限。拓宽企业融资渠 推送机制 道,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启动县域资本市场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 件的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并增加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根据企业生命 周期,大力促进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 等投资机构的发展 县财政局 150 完善政策支持、风险补偿、违约处置等机制。利用现有政策,结合企 业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职能,与人民银行、银保监管组 建立适应中小微企业 积极沟通,取得政策与监管层支持,进一步探索科技贷款、信用贷款 特性的融资信用评价 等业务,进行金融创新,适当降低企业融资门槛;确定地区产业结构 体系 发展重点,与县内银行进行沟通交流,鼓励其针对县内企业研发类型 特点,开发信贷产品 县财政局 *151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推动构建数据基础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数据标注发展水平和规模,打 县工信局 造专业数据集。积极推动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应用服务和产品发展。 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流通机制。支持制定数据要素流通相关环节标准、 县行政审批局 规范。探索数据权益确认与保障,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个人 县发改局 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数据交易监管机制 沁县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 体 举 措 责任单位 *152 出台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开展政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公 县行政审批局 共数据有序开放。基于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数据资源目 有 序 开 放 公 共 管 理 录,探索制定开放目录。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开放自有数据。 县政府信息中心 和 服 务 机 构 产 生 的 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规范数据管理,促进数据政用、商用、 县工信局 部分公共数据 民用,保障数据安全,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字化发展。 探索财政、社保、公积金、税务、海关、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及各 县发改局 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 *153 探索建立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经审核和注册 探索建立国际职业 后认可清单,相关部门进行能力水平认定备案,并加强监管。外国 资格证书认可清单 专家在来华工作许可的基础上,持有国际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的, 制度 直接予以认定,需注册管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注册后上岗 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