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巴州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综合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1).docx
附件 1: 巴州道路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综合质量信誉 考核和诚信评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综合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评价工作, 客观评估道路运输企业综合服务水平,有效发挥考核结果的激 励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 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运输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 ( 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 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维修企 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州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引 导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 1 者”)对照考核标准自查自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优化经营方式,提升服务能力,诚信 经营,公平竞争;为社会提供经营者的质量信誉情况,建立优 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提高全州交通运输行业整体水平。 二、参评范围 (一)道路客运企业:全州从事班车客运(含班线小轿车客 运)、包车客运(含旅游客运)以及从事定期、不定期国际道路旅 客运输经营的企业; (二)道路货运企业:全州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 运输企业、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拥 有 10 辆车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2023 年新许可的道路货 物运输企业不参加考核; (三)汽车维修企业:在自治州境内已获取经营许可(或已备 案)的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四)驾驶员培训企业:在自治州境内取得经营许可的所有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摩托车培训机构除外); (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按照 2022 年 11 月 10 日 新修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 诚信考核办法》(交运规〔2022〕6 号)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六)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另行规定。 三、考核周期及内容 2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建立辖区内企业及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 核档案,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资料和考核数据统计按月进行 打分统计并公示,年底汇总评定等级。全州各级各类安全生产 检查、督查结果均纳入考核内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每次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现场给企业评分,下发整改通知 书,扣除相应的分数,作为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分数依据。 道路运输企业综合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评价主要内容包 括: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以及诚实 守信等方面。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评价主要内容 包括: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情况,遵守法规情 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服务质 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等。 四、任务分工及工作安排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领导全州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质 量信誉考核工作。 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内两客一危质量信 誉考核工作,对各县市道路运输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督查检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客运、普通货物运输、维 修企业、驾培等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建立 3 企业及从业人员质量信誉考核档案,按月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公示,并上报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备案。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被考核企业评价结果存在 异议的,均可向州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匿名举报或来信将不予受理。州交通运输局对企业提出 的异议进行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做出更正或不予更正的书面答复,并按考评信息系统规定程序 修正相关数据。 五、考核等级划分及等级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综合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 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 AAA 级、AA 级、A 级和 B 级表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 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 AAA 级、AA 级、A 级和 B 级。 (一)道路运输企业考评等级标准 1、考评期内,考评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评等级为 AAA 级: (1)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其他企业未发生人员死亡的主要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两客一危); (3)未发生重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4)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5)基础分和加分合计达 850 分及以上(含 850 分); 4 2、考评期内,考评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质量信誉考核 和诚信评价等级为 AA 级: (1)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其他企业未发生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的同等以上交通责任 事故或 6 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车辆在事 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 (2)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两客一危); (3)未发生重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4)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5)基础分和加分合计达 700-849 分及以上(含 700 分)。 3、考评期内,考评对象符合以下条件,质量信誉考核和 诚信评价等级为 A 级: (1)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发生一次死亡 3 人及以 上的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或 6 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以上道路 交通事故,且车辆在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其他企业未 发生一次死亡 10 人及以上的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两客一危); (3)未发生重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 (4)未发生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5 (5)基础分和加分合计在 650-699 分及以上(含 650 分)。 4、考评期内,考评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质量信誉 考核和诚信评价等级为 B 级: (1)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 故,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发生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 的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或 6 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以上道路交 通事故,且车辆在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其他企业发生 一次死亡 10 人及以上的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未达标(两客一危); (3)发生一次重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 (4)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5)基础分和加分合计低于 650 分的; (6)不按要求整改,或不按要求报送整改材料,拒不改 正的; (7)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 经查证属实的; (8)因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部门规 定,发生从业人员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重 复、越级、群访等信访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 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6 (9)企业负面解读行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制造舆论压 力,引起行业不稳定的。 ①重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是指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达到重大环境事件 (Ⅱ级)的事故。 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被考评企业的原因,造 成服务对象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 影响,受到州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服务质量事 件。 ③交通责任事故是指企业发生驾驶员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 交通事故。 (二)从业人员考评等级标准 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诚信考核指标的情况,一次计分 的分值分别为:20 分、10 分、5 分、3 分、1 分五种。计分分 值标准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附件 4)。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级,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 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1、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AA 级: (1)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A 级及以上; (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为 0 分。 7 2、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A 级: (1)未达到 AAA 级的考核条件; (2)上一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 级及以上; (3)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 10 分。 3、道路运输驾驶员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 级: (1)未达到 AA 级的考核条件; (2)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未达到 20 分。 4、道路运输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 20 分及以上记 录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B 级。 5、新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或者初次参加诚信考核 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其诚信考核初始等级为 A 级。 六、奖惩措施 (一)道路运输企业 考评等级为达到“AAA”级的企业,在参加招投标项目、 新增业务、新增运力业务,州级评优选优、相关业务办理等享 有优先权。 州级道路运输强优企业应从考评等级达到“AAA”级的企 业中考虑产生。 在实施道路客运(班车及包车,下同)经营权许可时,应 参考客运企业的考评结果: 8 1、对于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来实施新增道路客运 经营权许可的,应将客运企业的考评等级作为评标时重要的评 价内容;对于不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的,应逐年核实客 运企业近 3 年来的考评等级,择优许可,如申请企业近 3 年来 的考评等级都相同,则按照最近一年的考评分数,优先许可给 分高者; 2、道路客运企业原经营的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客运 企业考评等级在经营期内达不到每年“AA”(含 AA 级)级 以上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 10%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 经营权;如果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在班线经营期限内有两年 以上为 B 级或三年以上为 A 级的,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其 30% 以上的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应收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 权不足一条的,收回一条。在经营期限到期的道路客运班线 中,如果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大服务质量事故或长期不 规范经营的,必须收回。需要重新分配的,按照《道路旅客运 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办理。 3、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企业上年度考评为 A 级,所在 地州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进行 3 个月的整改。上 年度考评为 B 级,所在地州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责令其 进行 6 个月的整改。整改期内,停止办理新增许可,车辆新 增、更新、转出等业务(车辆年审除外)。整改不合格且存在 9 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相应的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4、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驾校,修理厂等交通运输相关企 业上年度考评为 A 级,所在地县(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应责令其进行 3 个月的整改。上年度考评为 B 级,所在地县 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责令进行 6 个月的整改。整改期 内,停止办理新增许可,车辆新增、更新、转出等业务(车辆 年审除外)。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原许可机 关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二)从业人员 1、对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驾驶员,应当纳入行业重 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等 级为不合格的,应当在诚信考核等级确定后 30 日内,按照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要求,接受不少于 18 个学时 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继续教育,完成规定 的继续教育后,其诚信考核等级恢复为 A 级。鼓励道路运输经 营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社团组织对诚信考核等级为 AAA 级的道 路运输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 2、对于道路运输经营者一年内所属诚信考核等级为 AAA 级的驾驶员比例达到 80%以上或者 AA 级、AAA 级驾驶员比 例达到 90%以上,且均没有不合格驾驶员的,可以在行业表彰 奖励。 10 3、道路运输经营者在一个年度内,所属取得从业资格证 件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累计有 20%以上诚信考核等级为 B 级 的,应当向其下发整改通知书,不予参加道路运输行业评先选 优。 七、工作纪律 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除加强对考核组成 员的现场监督,设立公开考核监督部门---州交通运输局运管 科,投诉电话:0996-2022039。若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考核组成 员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考评结果失实的,其参与考评 的结果无效,按规定重新考核,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 肃处理。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