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环发〔2018〕103号关于年产60万张生态木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环保局 师市环发〔2018〕103 号 关于年产 60 万张生态木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七兄弟木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年产 60 万张生态木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兵团霍尔霍斯口岸工业园区西北角,团部 西 南 方 向 2.6km 处 ,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 44°8′34″ , 东 经 : 80°26′57.3828″。新建一条生态板生产线,年产量为60万张。 本项目租用原有集装箱堆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为框 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600m2;租用办公楼1225m2,原集装箱 堆场包括地磅100t、地坪14000m2。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其 中环保投资52万元,占总投资的2.6%。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 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该 项目的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2t/h 锅炉满足《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标准;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通过减振 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分类 处置及时清运。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2017 年修订)等配套文件要求,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8 月 3 日 抄送:兵团环保局,师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新疆奥邦科技 有限公司。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8 月 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