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镇2021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方案.doc
富 川 瑶 族 自 治 县 富阳镇人民政府文件 富镇政发〔2021〕28 号 关于印发《富阳镇 2021 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富阳镇 2021 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富阳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10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富阳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10 月 11 日印发 1 富阳镇 2021 年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雨露计 划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 脱贫人口素质和科技水平,不断增强现代农民的创新、创业能力, 实现强农富民的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富阳镇 2021 年农 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提升贫困地区人力资本 为核心,以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为目标,以贫困劳动力为对 象,按照“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促进就业、增加收入”的要求, 以市场为主导,通过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这一平台,大大提升脱贫 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素质,促进就业,从根本上解决脱贫农户 家庭贫困落后问题,达到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主要内容 (一)培训对象 根据各村委(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现有资源,在坚持自愿 原则的基础上,我镇 16-60 周岁 的 脱贫户(含 2014、2015 年退 出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 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种养理技术 2 培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脱贫户自带造血 功能,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为实现脱贫户稳定脱贫奠定基础。 (二)培训任务 1.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1 年雨露计划工作的通 知》(桂乡振发〔2021〕9 号)、《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 做好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 确定我镇 2021 年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人数为 57 人。 2.镇政府做好培训统筹工作。 (三)补助标准 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学员统一可获得 50 元/人·天的 补助。授课教师课酬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每半天 200 元,高级 职称每半天 300 元,半天课时不得少于 3 小时。培训资料、场地 按实际产生费用计。单个培训项目(培训班)人均经费成本(含对 参训学员的补助) 不得超过 100 元/天。 (四)补助申请流程 承培单位持培训方案向县乡村振兴局提出培训申请→县乡 村振兴局审批→承培单位组织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学员签领 培训补助→承培单位向县乡村振兴局提交培训相关材料(包括 培训方案、培训申请及批复、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 员补助和教师课酬签领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 证),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县财政局或乡村振兴局通过“一卡 通”方式把学员补助发放到户,课酬发到授课老师银行账户。 3 三、实施原则 (一)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原则 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美丽广西(扶贫)工作队和帮扶单 位的作用,结合我镇产业发展实际,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 开展培训工作,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培训机制。 (二)个人自愿、群众参与的原则 坚持让培训对象自党自愿参加培训,充分调动培训对象的学 习积极性,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 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根据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现状,按不同区域、不同产 业、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发挥效益为中心,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为目标,以农民 增收为目的,培训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突出重点、学以致用、注 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培训工作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 人负责抓,将培训当作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努力提高培训的 质量,确保培训任务完成。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为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 4 合,分工协作,促进培训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足额安排经费,确保资金落实 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将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落实, 并按规定及时分配和拨付。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经费管理、专 款专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 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规范培训项目管理,做好建档归档工作 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培训申请、年度培训方案、当期培 训方案、培训通知、资金拨付请示、培训资料、培训现场照片、 培训学员补助和授课教师课酬签领表、资金拨付请示。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