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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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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 2021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日前,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绿色制造名 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 1,或至工信部网站 https://www.miit.gov.cn“政策文件”下载)。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推荐国家 2021 年度绿色制造名单 请各区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企业(含央 企,下同)、园区等开展申报工作,推荐符合要求的绿色工厂、绿 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前将申请材料(含各区推荐文件和汇总表 1 份,自评价报告和第 三方评价报告一式 5 份,电子光盘 1 份)报送我局(节能与综合利 用处,河西区友谊路 35 号城市大厦 A 座 521)。电子版材料同时 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 送。 1、对已获评市级,但尚未获评国家级的,遵循自愿申报原则, 请各区组织相关企业、园区更新使用最近三年有关数据、信息,修 改完善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2、对尚未获评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的,遵循自愿申报原 则,请各区组织相关企业、园区进行申报,我局拟组织专家或委托 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第三方评价报告和自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示范,同时纳入 2021 年度天津市绿色 工厂(园区)备选名单。 3、各区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不得推荐不符合工信部《通知》 相关要求的单位。 (二)复核已发布绿色制造名单 请各区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组织对我市 2018 年入选工信 部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附件 2)内有关单位的绿色发展现状开展 复核。复核情况(含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有关要求的名单、原因 和相关佐证材料)随各区申请材料(一式 2 份)一并报送我局。我 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有关绿色工厂进行现场复核。 二、工作要求 (一)绿色工厂 1、鼓励各区结合本辖区产业结构特点,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 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 厂创建。 2、推荐绿色工厂应与我市已有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制造水 平指标进行对标,能耗、水耗、排放水平等主要指标应优于我市同 行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3、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 电石、烧碱、焦化、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 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4、各区要积极引导前五批绿色工厂名单内企业开展绿色制造 水平指标自我声明(更新)。 (二)绿色设计产品 鼓励绿色工厂示范企业积极开发绿色设计产品。本批绿色设计 产品申报范围和相应标准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 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2021 年 5 月更新)”中查 看,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 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三)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 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 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 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 色水平高的工业园区进行申报,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 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四)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选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电力装备、大 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 递包装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 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符合工信部 《通知》中关于第三方机构基本条件的要求,同时为提高评价质量, 同一法人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在我市开 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 8 项。第三方机构应对评价结 果的真实性负责,在评价报告中对照前述的评价机构基本条件逐项 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与申报主体自评价活动保持独立 性,不应参与自评价报告编写。 对不符合要求的评价机构,在市级创建或申报国家示范工作中, 后续 3 年内我局不再采信该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请各区进行核查, 加强监督。 四、其他 (一)加强动态管理。各区要持续开展绿色制造名单的动态管 理工作,我局将视情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抽查,按照国家 和我市有关要求,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 (二)积极宣传推广。各区要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和推荐工作, 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发布绿色发展或可 持续发展报告,宣传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作出绿色发展 承诺,履行社会责任,接受公共监督。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绿色制 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2.天津市第三批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2021 年 6 月 3 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程璐,许玉 程;联系电话:83608021,83607711;传真:2330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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