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乡权责清单.xls
东和乡权责清单 序 权力 号 类型 1 权力事项 名 称 对损坏村庄和 集镇的房屋、 行政 公共设施,破 处罚 坏村容镇貌和 环境卫生的处 罚 实施依据 《村庄和 集镇规划 建设管理 条例》第 三十九条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立案阶段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 求限期改正;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 审批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 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辨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 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辨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 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 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辨等权力; 5.决定阶段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 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 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7.执行阶段责任: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 限内履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 罚的; 3.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受收贿赂, 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 损害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 罚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7.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 要求听证,应予组织而不组织听证 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第 1 页 2 对擅自在村庄 、集镇规划区 内的街道、广 行政 场、市场和车 处罚 站等场所修建 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 设施的处罚 3 《村庄和 对农村居民未 集镇规划 行政 经批准或者违 建设管理 处罚 反规划的规定 条例》第 建住宅的处罚 三十七条 《村庄和 集镇规划 建设管理 条例》第 四十条 1.立案阶段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 求限期改正;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 审批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 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辨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 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辨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 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 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辨等权力; 5.决定阶段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 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 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7.执行阶段责任: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 限内履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立案阶段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 求限期改正;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 审批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 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辨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 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辨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 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 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辨等权力; 5.决定阶段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 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 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7.执行阶段责任: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 限内履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 页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 罚的; 3.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受收贿赂, 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 损害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 罚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7.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 要求听证,应予组织而不组织听证 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为。 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 罚的; 3.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受收贿赂, 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 损害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 罚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7.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 要求听证,应予组织而不组织听证 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4 《安全生 受委托开展安 产违法行 行政 全生产行政处 为行政处 处罚 罚工作 罚办法》 第十二条 1.立案阶段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 求限期改正;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 审批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符合回避 情形的应当回避;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辨的权力,同时应当保守相关隐私;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 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申辨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 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 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辨等权力; 5.决定阶段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 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 罚依据和内容、行政复议及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直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依法执行; 7.执行阶段责任: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 限内履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3 页 1.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 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 罚的; 3.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 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 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 序遭受损害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 罚的; 6.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7.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 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 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行为。 5 对未依法取得 乡村建设规划 许可证或未按 乡村建设规划 行政 许可证建设, 强制 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可以拆除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 法》第六 十五条 6 对在电力设施 保护区内修建 的建筑物、构 行政 筑物或者种植 强制 植物、堆放物 品的强制拆除 、砍伐或者清 除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电力法》 第六十九 条 1.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 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 建设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不予制 止的; 1.催告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及时书面催告当事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强 人,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依法享有的陈述 制的; 权、申辨权; 3.因行政强制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 2.决定阶段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失的; 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民、 ,依法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 3.执行阶段责任: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强制执行; 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强 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制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6.擅自改变行政强制种类、幅度的 ; 7.违反法定的行政强制程序的; 8.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应当行政强制而不予制止的; 为。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强 制的; 1.催告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及时书面催告当事 3.因行政强制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 人,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依法享有的陈述 失的; 权、申辨权; 4.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民、 2.决定阶段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 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依法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强 3.执行阶段责任: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收缴或封存有关物品,填写 制的; 收缴(封存)物品清单,并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6.擅自改变行政强制种类、幅度的 4.事后监管责任:行政强制期限结束后归还封存物品并由当事人签收 ; ; 7.违反法定的行政强制程序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8.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第 4 页 1.催告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及时书面催告当事 人,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依法享有的陈述 权、申辨权; 2.决定阶段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经批准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依法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3.执行阶段责任: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强制执行;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动议阶段责任:在非常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 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提出采取解决措施建议; 《中华人 2.报批阶段责任:建议措施上报县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如遇 民共和国 十分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强制采取非常紧急措施,规定时间内补办报 防汛条例 批程序; 》第三十 3.执行阶段责任:经批准后,采取非常紧急措施,如遇到阻拦和拖延 三条 ,依法组织强制实施,实施后,要将采取非常紧急强制措施施行情况 报县级防汛指挥部; 1.制定方案责任:根据本辖区动物防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动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民共和国 2.通知阶段责任:在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动物防疫 做好准备; 法》第六 3.实施阶段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实施强制免疫; 条 第十四 4.处理阶段责任:对不接受强制免疫的,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条 5.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对本辖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的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建立机制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地质灾 2.决定阶段责任: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 害防治条 出人员疏散决定,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在规定时 例》第二 间内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 十九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7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禁毒法》 第十九条 行政 非法种植毒品 《山西省 强制 原植物处置 禁毒条例 》第八条 第二十二 条 8 防汛遇到阻拦 行政 和拖延时组织 强制 强制实施 9 行政 组织开展动物 强制 疫病强制免疫 地质灾害险情 行政 情况紧急的强 10 强制 行组织避灾疏 散 第 5 页 1.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应当 制止不予制止的; 2.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强 制的; 3.擅自改变行政强制种类、幅度的 ; 4.违反法定的行政强制程序的; 5.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应当采取非常紧急措施而未采取 为。 ,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未经批准擅自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的; 3.有获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强制免疫实 施方案,或强制免疫工作不力的; 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应当采取疏散措施而未采取措施 ,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未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 划生育法 》第四十 一条 行政 受委托征收社 《山西省 11 征收 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 划生育条 例》第四 十八条 《山西省 社会抚养 费征收管 《城市生 理办法》 活无着的 第三条 流浪乞讨 对城市生活无 人员救助 行政 12 着的流浪乞讨 给付 管理办法 人员的救助 实施细则 》第十八 条 《中华人 对生活确有困 民共和国 行政 13 难残疾人的救 残疾人保 给付 障法》第 助 四十八条 1.受理阶段责任:根据《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取得抚 养费征收相关文件并公示; 2.审查阶段责任:对超生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应缴金额,上报县级相 关部门;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征收决定,开具缴款通知书; 4.收款阶段责任:根据缴交凭证开具收款票据; 5.送纳阶段责任:按规定将收款票据送达当事人; 6.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征收义务人履行缴交义务;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救助对象采取走访、问询 、调查等方式,确认其救助资格; 3.决定阶段责任: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 ,解释说明;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资格确认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6 页 1.对不符合条件的实施行政征收征 用的; 2.因行政征收征用造成相对人损失 未给予补偿的; 3.随意改变行政征收征用对象、条 件、方式的; 4.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征 收征用的;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6.在实施行政征收过程中有收取不 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提供方便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对符合救助条件未采取救助措施 为。 的; 2.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采取救助措 施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确认、救助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确认、救助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4 行政 就业援助 给付 《就业服 务与就业 管理规定 》第四十 一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 4.实施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及时告知当事 人;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军人抚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符合条件的抚 恤优待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行政 15 恤优待对象的 例》第三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当事人执行优待 给付 优待办理 十三条 第 ; 四十三条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行政 组织实施老年 老年人权 16 益保障法 给付 人救济 》第三十 一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当事人执行救助 ;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7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办理情况未及时告知当事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决定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决定的; 3.未及时按照决定兑现优待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救助的; 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予以救 助的; 3.擅自增设、变更涉及核准程序或 核准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 法》第十 四条 行政 土地权属争议 《土地权 17 裁决 处理 属争议调 查处理办 法》第九 条 第三 十三条 个人之间、个 人与单位之间 行政 18 发生的林木所 裁决 有权和林地使 用权争议裁决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森林法》 第十七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理阶段责任: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经查证属实方 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裁决阶段责任:在法定权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先行调解,调解未达 成协议的,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决定; 4.执行阶段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落实裁决决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经查证属实方 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裁决阶段责任:在法定权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先行调解,调解未达 成协议的,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决定; 4.执行阶段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落实裁决决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8 页 1.对符合条件的裁决申请不予受理 、裁决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决申请受 理、裁决的; 3.因裁决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 失的; 4.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进行行政裁 决的; 5.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 ,应予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条件的裁决申请不予受理 、裁决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决申请受 理、裁决的; 3.因裁决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 失的; 4.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进行行政裁 决的; 5.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 ,应予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民间纠 行政 纷处理办 19 民间纠纷裁决 裁决 法》第五 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经查证属实方 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裁决阶段责任:在法定权限内,依据审查结果先行调解,调解未达 成协议的,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作出裁决决定; 4.执行阶段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落实裁决决定;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幼儿园 行政 农村幼儿园登 管理条例 20 确认 记注册 》第十二 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及时反馈并提 出初步处理意见;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蓄滞洪区内居 民的承包土地 、住房、家庭 行政 21 农业生产机械 确认 和役畜以及家 庭主要耐用消 费品的登记 《蓄滞洪 区运用补 偿暂行办 法》第十 四条 《国家蓄 滞洪区运 用财政补 偿资金管 理规定》 第十三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9 页 1.对符合条件的裁决申请不予受理 、裁决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决申请受 理、裁决的; 3.因裁决不当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 失的; 4.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进行行政裁 决的; 5.符合听证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 ,应予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7.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登记注册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登记注册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注册 程序、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确认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确认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确认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就 业 服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劳动者从事个 务 与 就 业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行政 体经营或灵活 22 管 理 规 定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确认 就业的就业登 》 第 六 十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记 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二条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流动人 口计划生 行政 23 生育服务登记 育工作条 确认 例》第十 六条 《蓄滞洪 区运用补 偿暂行办 法》第十 蓄滞洪区内居 行政 五条 24 民财产变更核 确认 《国家蓄 实 滞洪区运 用财政补 偿资金管 理规定》 第十四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0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登记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登记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登记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变更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变更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变更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行政 环境保护工作 25 环境保护 奖励 奖励 法》第十 一条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行政 动物防疫工作 26 动物防疫 奖励 奖励 法》第十 一条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行政 传染病防治工 传染病防 27 治法实施 奖励 作奖励 办法》第 六条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 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 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 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 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 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 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 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 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 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1 页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 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 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 虚作假、收受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 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 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 虚作假、收受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 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 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 虚作假、收受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行政 残疾人工作奖 残疾人保 28 奖励 励 障法》第 十三条 《中华人 行政 森林保护工作 民共和国 29 奖励 奖励 森林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 行政 水资源管理工 民共和国 30 奖励 作奖励 水法》第 十一条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 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 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 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 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 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 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 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 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 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2 页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 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 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 虚作假、收受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 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 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 虚作假、收受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 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 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 虚作假、收受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行政 土地管理工作 土地管理 31 奖励 奖励 法》第七 条 1.制定方案责任:制定评选表彰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2.初审阶段责任: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 见; 3.审查阶段责任:结合审报材料对候选人的业绩贡献等相关情况进行 审核,并提交领导集体审议; 4.决定阶段责任:审定表彰对象; 5.公示阶段责任: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公共媒体或者官方网站公示 ; 6.表彰阶段责任:印发表彰文件,召开表彰会,送达并信息公开; 7.事后监督责任:推荐人选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 消评选资格或取消奖励;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承包法》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第五十五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行政 土地承包经营 条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 32 调解 纠纷调解 《中华人 作出调解意见,当事人不认可调解意见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 民共和国 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农村土地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承包经营 纠纷调解 仲裁法》 第三条 第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七条 《农村土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地承包经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农村土地承包 行政 营权流转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 33 经营权流转争 调解 管理办法 作出调解意见,当事人不认可调解意见的,当事人不认可调解意见的 议调解 》第三十 ,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三条 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3 页 1.不经组织程序擅自决定表彰对象 的; 2.对表彰对象不经公示的; 3.接到对表彰对象的举报不予核实 的; 4.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 虚作假、收受贿赂或者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 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 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对可能影响社 行政 突发事件 34 会安全事件的 调解 应对法》 矛盾纠纷调解 第二十一 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 作出调解意见,如当事人不认可调解意见,可以向上级矛盾纠纷调解 机构或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人民调解 法》第三 行政 企业劳动争议 十四条 35 调解 调解 《企业劳 动争议协 商调解规 定》第十 二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 作出调解意见,如当事人不认可调解意见,可以向县级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侵害个人在农 民共和国 行政 村集体经济组 妇女权益 36 调解 织中享有权益 保障法》 的调解 第五十五 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调解阶段责任:召集双方当事人,并经过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 作出调解意见,如当事人不认可调解意见,可以向县级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4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 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 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调解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调解的; 3.未按法定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 调解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对实行家庭承 其他 包方式的农村 37 权力 土地承包经营 权颁证的审核 《中华人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民共和国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农村土地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承包经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权证管理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办法》第 ; 七条 第十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三条 对实行招标、 拍卖、公开协 其他 商等方式的农 38 权力 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颁证的审 核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 权证管理 办法》第 八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换发、补发农 农村土地 其他 39 村土地承包经 承包经营 权力 权证管理 营权证审核 办法》第 十七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5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乡(镇)村公 民共和国 其他 共设施、公益 土地管理 40 权力 事业建设用地 法》第六 审核 十一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其他 农村村民住宅 土地管理 41 权力 用地审核批准 法》第六 十二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批准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审批情况报送县级自然资源、农 业农村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自留山和个人 民共和国 其他 承包集体林木 森林法》 42 权力 的采伐许可审 第三十二 核转报 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6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土地承包经营 其他 农村土地 43 期内承包土地 权力 承包法》 调整批准 第二十八 条 农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由本集 其他 体经济组织以 44 权力 外的单位或者 个人承包经营 批准 乡、村庄规划 区内乡镇企业 其他 、乡(镇)村 45 权力 公共设施、公 益事业建设规 划许可初审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 法》第十 三条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 承包法》 第五十二 条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 法》第四 十一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7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在县级部门核准后,未及时告知 申请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村庄和 村民在村庄、 集镇规划 其他 集镇规划区内 建设管理 46 权力 建住宅申请的 条例》第 审核 十八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因自然灾害受 其他 损的居民住房 47 权力 恢复重建补助 对象的审核 《自然灾 害救助条 例》第二 十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适龄儿童、少 年因身体状况 其他 需要延缓入学 48 权力 或者休学的批 准 《中华人 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 法》第十 一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18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农村敬 老院管理 暂行办法 其他 农村五保对象 》第八条 49 权力 入敬老院批准 《农村五 保供养工 作条例》 第三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受理进入光荣 《光荣院 其他 院集中供养申 管理办法 权力 请 》第八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光荣院主管部 门审批;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50 《社会救 助暂行办 法》第十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一条 第十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三条 第十 2.审查阶段责任: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入户调查、评议、审核 其他 社会救助对象 六条 第十 、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51 权力 审核 七条 第十 3.决定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审核决定; 八条 第三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十条 第四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十条 第四 十八条 第 19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在县级部门核准后,未及时告知 申请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 受理的; 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 批准的; 3.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 以批准的; 4.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 息,造成后果的; 5.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 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6.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殡葬管 其他 农村设置公益 理条例》 52 权力 性墓地审核 第八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伤残抚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伤残抚恤对象 恤管理办 其他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残疾等级评定 53 法》第五 权力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的审核 条 第六条 ;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病残儿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医学鉴定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决定; 其他 病残儿医学鉴 管理办法 4.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核准 54 权力 定情况审核 》第十二 ; 条 第十三 5.颁证阶段责任:县级相关部门制证后,及时颁发给申请人; 6.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条 期和不定期检查;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0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在县级部门制证后,未及时颁发 给申请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在县级部门制证后,未及时颁发 给申请人的; 4.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山西省 人口和计 其他 再生育子女审 划生育条 55 权力 批 例》第十 二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其他 新建、改建乡 公路管理 56 权力 道用地审核 条例实施 细则》第 二十二条 1.规划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新建、改建乡道用地规划意见 ;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用地意见进行审核,经集体研究讨论,形成 规划方案; 3.转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规划方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设立乡村集体 其他 乡村集体 57 所有制企业的 权力 所有制企 审核 业条例》 第十四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4.告知阶段责任:按规定程序通知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到县级相关部 门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1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因本项权力运行造成其他部门、 单位、公民经济和财产损失未补偿 的; 2.审查过程不符合规定程序的; 3.未经批准擅自执行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为。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廉租住 城市低收入住 其他 房保障办 58 房困难家庭信 权力 法》第二 息审核 十四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是否准予转报的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城市居 享受城市居民 民最低生 其他 59 最低生活保障 活保障条 权力 例》第七 待遇审核 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 3.决定阶段责任: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是否准予转报的决定; 4.转报阶段责任:将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报送县级相关部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退耕还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种苗造林补助 林条例》 2.审查阶段责任: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退耕面积、树种、 其他 费的受委托给 第四十二 成活率及资金进行计算; 60 权力 付 条 第四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给付的决定; 六条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基本农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落实农田管理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 田保护条 田保护政策; 例》第六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并按规定进行 其他 基本农田保护 61 条 第八条 处理,造成污染的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县级相关部门; 权力 管理 第十四条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 第二十七 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2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审核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审核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给付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给付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给付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在基本农田保护中不作为或处置 不力的;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 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检查阶段责任:按规定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受理 举报后,及时组织检查;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 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调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 《村庄和 证明材料; 集镇规划 2.转报阶段责任:需要责令退回建设用地的,应当报请县级相关部门 建设管理 批准; 条例》第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三十六条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1.检查阶段责任:按规定对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检查; 民共和国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法》 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 3.信息公开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告, 条 第五十 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二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1.组织阶段责任: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 民共和国 众性的消防工作; 消防法》 2.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第三十二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其他 安置补助费使 土地管理 62 法实施条 权力 用情况监督 例》第二 十六条 对未按规划审 其他 批程序批准而 63 权力 取得建设用地 的责令退回 64 其他 消防安全监督 权力 检查 其他 群众性消防工 65 权力 作指导监督 《畜禽规 1.宣传教育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引 模养殖污 导畜禽养殖户采取科学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对畜禽养殖环 染防治条 2.监督检查责任:根据需要确定负责监督的工作人员,对畜禽养殖污 其他 境污染行为的 66 例》第五 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权力 监督检查 条 第二十 3.制止上报责任: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3 页 1.在监督检查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 的;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 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发现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 为。 得建设用地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不予制止的; 2.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 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 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工作不 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畜禽养殖污染情况不进行监督 检查的; 2.对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不予制 止或制止不了不及上报的; 3.因处置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4.工作中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 秩序遭受损害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1.宣传教育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和自 2.监督检查责任:根据需要确定相应工作人员,开展监督检查; 法》第二 其他 然生态环境监 67 3.制止上报责任:对破坏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定 十八条 第 权力 督管理 并上报; 二十九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三 条 行政区域内生 其他 产经营单位安 68 权力 全生产状况监 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 排查治理事故 69 权力 隐患工作监督 管理 70 其他 民兵工作的组 权力 织和监督 71 其他 计划生育工作 权力 监督检查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有关力量定期不定期对本辖区 《中华人 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民共和国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 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法》第八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 条 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有关力量定期不定期对生产经 《安全生 营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产事故隐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患排查治 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理暂行规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 定》第五 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阶段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兵组建、编 《民兵工 组、政治工作、军事训练、武器装备、战备执勤等; 作条例》 2.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 第七条 措施;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落实流动人 《流动人 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口计划生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育工作条 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例》第十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 五条 第二 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十三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4 页 1.对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不进 行监督检查的; 2.对破坏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 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了不及 时上报的; 3.工作中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 用职权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 ;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 违法行为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 3.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 虚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 ;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 违法行为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的; 3.严重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或弄 虚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民兵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的; 2.在实施过程中有收取不正当利益 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的; 为。 2.未按规定处置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严重妨碍工作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其他 内河交通安全 内河交通 72 安全管理 权力 管理 条例》第 五条 1.建立制度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研究提出本辖区内的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组织阶段责任:组织建立健全船舶安全责任制、渡口、船舶、船员 、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 取相关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对危害文物保 护单位安全、 破坏文物保护 其他 单位历史风貌 73 权力 的建筑物、构 筑物的调查处 理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文物保护 法》第二 十六条 1.调查阶段责任:对文物管理部门划定的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时发现,依法调查; 2.处置阶段责任:发现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时,依法处理,必要时依 法拆除;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宗教事 其他 宗教事务管理 务条例》 权力 第六条 1.建立机制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宗教事务活动必要的工作机制及应急 处置措施; 2.监督管理责任:监督管理宗教事务活动按照相关要求,依宗教仪轨 进行; 3.应急处置责任:按照应急处置有关规定,针对宗教事务活动出现的 紧急情况进行处置,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4.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涉及本项行政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农民负 担费用和 其他 农民负担监督 75 劳务管理 权力 管理 条例》第 三条 1.检查阶段责任:按照规定对农民负担情况组织检查; 2.处置阶段责任: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并按规定进行 处理; 3.信息公开阶段责任:及时公开有关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 告,公开有关处理结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74 《中华人 1.监督检查责任:发现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向农民筹资筹劳 对强迫农民以 民共和国 的,以及违反村务公开法定要求的开展调查; 其他 资代劳的责令 农业法》 2.调查处理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一经查实,责令改正,并退还 76 权力 改正 第七十三 违法收取的资金; 条 第九十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五条 第 25 页 1.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 2.在履行权力运行时有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应当予以制止行为不予制止的 ;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责令改 正措施的; 3.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幅度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对辖区内宗教事务活动应当进行 为。 监管而不监管造成不良后果的; 2.没有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组织工作 ,违反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 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中不作为或 处置不力的;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 3.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应当予以制止行为不予制止的 ;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责令改 正措施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对不满16周岁 的未成年人的 父母或者其他 其他 77 监护人允许其 权力 被用人单位非 法招用的批评 教育 《禁止使 用童工规 定》第三 条 1.调查阶段责任:对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件进行调查取证; 2.处理阶段责任: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批评教育;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流动人 对未如实提供 口计划生 其他 78 流动人口信息 育工作条 权力 的责令改正 例》第二 十四条 1.检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进 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查明事实; 2.处置阶段责任:发现未依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新消息的,责令改正 ,予以批评教育;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对特困供养服 务不符合要求 其他 79 的责令限期改 权力 正及终止供养 服务协议 1.检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进 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查明事实; 2.处置阶段责任: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 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正的,有权终止协议;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农村特 困供养工 作条例》 第二十四 条 《学校体 侵占、破坏学 育工作条 其他 校体育场地、 例》第二 80 权力 器材设备的责 十八条 令改正 《征兵工 作条例》 对已登记应征 第十三条 其他 公民的体格检 81 第十七条 权力 查和相关审查 第二十一 条 1.调查阶段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应指定专人负责,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取证包括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等证明材料 ; 2.决定阶段责任:依法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准备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 2.体检阶段责任:根据县级征兵办公室要求,组织预定征集人员到制 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及进行政审; 3.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 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6 页 1.发现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 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 位非法招用不采取措施的; 2.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 合法权益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 ,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 便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 合法权益的;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 ,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 便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发现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 器材设备不采取措施的; 2.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不符合条件的列入预定征集对 象的; 2.对符合条件的未列入预定征集对 象的; 3.未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或政审的 ; 4.在实施过程中有收取不正当利益 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禁止非 医学需要 的胎儿性 对新生儿在医 别鉴定和 其他 疗保健机构以 选择性别 82 权力 外地点死亡的 人工终止 核查 妊娠的规 定》第十 三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死亡原因进行核查;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 4.通报阶段责任:按照法定程序,将核查情况通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其他 学校周边秩序 义务教育 83 权力 维护 法》第二 十三条 1.保障安全责任: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 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1.编制阶段责任: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有关部门等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土地管理 ; 法》第十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审查、依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其他 土地利用总体 五条 第十 ; 84 权力 规划编制 九条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 《中华人 定进行信息公开; 民共和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 例》第八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 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条 《中华人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民共和国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 其他 组织编制镇控 城乡规划 85 定进行信息公开; 权力 制性详细规划 法》第二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 十条 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7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核查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核查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审核程序 、条件的; 4.做出核查决定后,未及时通报的 ; 5.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不采取有效措 为。 施的; 2.在采取措施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组织编制重要 其他 地块的修建性 86 权力 详细规划 87 88 其他 组织编制乡规 权力 划、村庄规划 辖区内近期建 其他 设规划制定、 权力 修改 村庄、集镇规 其他 划的组织编制 89 权力 、监督实施及 公布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 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中华人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民共和国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 城乡规划 定进行信息公开; 法》第二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 十一条 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 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中华人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民共和国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 城乡规划 定进行信息公开; 法》第二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 十二条 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 《中华人 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民共和国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城乡规划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 法》第三 定进行信息公开; 十四条 第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 四十九条 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编制阶段责任: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等级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组 《村庄和 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集镇规划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建设管理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 条例》第 定进行信息公开; 八条 第十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 四条 第十 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七条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8 页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编制总体规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编制村庄、集镇规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组织编制、修 城乡规划 其他 改县城所在地 法》第十 90 权力 镇以外镇的总 五条、第 十六条、 体规划 第四十六 条 1.组织编制、修改阶段责任: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有关部门等开展规 划编制工作,修改镇总体规划前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专家、相关部门审查、依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3.报批阶段责任:根据法定审批权限,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按规 定进行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 果,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自然资 源部 农业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规 农村部关 受理或不予受理(不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其他 设施农业用地 于设施农 2.审查阶段责任:依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1 业用地管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权力 备案 理有关问 4.转报阶段责任:备案资料汇交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 题的通知 5.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 》 《中华人 编制乡道规划 民共和国 其他 及规划修改方 公路法》 92 权力 案 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其他 制定植树造林 森林法》 93 第十六条 权力 规划 第二十六 条 1.准备阶段责任:按照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乡道规划及乡道规划 修改意见; 2.编制阶段责任:组织专门人员编制本辖区乡道发展规划,公示并征 求意见,会同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审议; 3.报批阶段责任:形成本辖区乡道发展规划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4.落实阶段责任:按照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需要修订完善的按程 序上报; 1.计划阶段责任: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及林业生产实际情况、编制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划提纲充分进行调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人员意见; 2.实施阶段责任:加强监督,定期组织审核论证、评审; 3.审查阶段责任:征求意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研究制定; 4.公布阶段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 化、规范化水平;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29 页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批准的; 2.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批准的; 3.擅自增设、变更受理、批准程序 、条件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编制规划的; 2.规划违背实际,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94 95 其他 组织实施土地 权力 整理 其他 乡道的建设、 权力 养护、管理 森林火灾的预 其他 防、调查核实 96 权力 、扑救及验收 97 其他 蓄滞洪区汛前 权力 检查 《中华人 民共和国 1.准备阶段责任: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土地整理项目; 土地管理 2.论证阶段责任: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组织专家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 法》第四 论证; 3.转报阶段责任:将土地整理项目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十二条 《中华人 4.实施阶段责任: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批复的土地整理项目,负责组织 民共和国 实施; 土地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法实施条 《中华人 例》第十 1.组织责任:按照批准的乡道规划及规划修改方案,组织实施乡道建 民共和国 八条 设、养护; 公路法》 2.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第八条 第 ,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三十八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四十三 《中华人 条 民共和国 1.组织阶段责任:组织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森林法》 2.协助工作责任: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 第二十一 灾的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工作; 条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森林防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火条例》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一 条 第三十 《中华人 一条 第三 民共和国 十九条 防洪法》 1.组织阶段责任:组织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防洪教育,普及防 第三十一 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 2.协助工作责任: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河湖汛前安全检查工作; 条 《中华人 3.建立机制责任:建立汛前检查有效工作机制; 民共和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防汛条例 》第十七 条 第十八 条 第 30 页 1.未进行土地整理项目论证的; 2.未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土地整 理项目实施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组织实施建设、养护、保护工作 不力,造成损失未进行补偿的; 2.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不力的; 2.在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工作 中不作为、不担当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组织汛前安全检查工作不力的; 2.未建立汛前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的 ;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紧急防汛期组 其他 织动员抗洪抢 98 权力 险 99 其他 发生洪涝灾害 权力 后的救灾减灾 《中华人 民共和国 防洪法》 第三十八 条 《中华人 民共和国 防汛条例 》第三十 《中华人 条 民共和国 防洪法》 第四十七 条 《中华人 洪水威胁群众 民共和国 其他 安全时的组织 防汛条例 100 权力 撤离 》第三十 四条 《中华人 其他 组织人员调集 民共和国 101 权力 物资支援灭火 消防法》 第四十五 《中华人 条 按照地震应急 民共和国 预案,做好信 其他 防震减灾 息公告、应急 102 权力 法》第四 防范和抢险救 十八条 灾准备 1.组织阶段责任:组织辖区内可动员、可利用力量,及应急物资储备 ,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2.灾后重建阶段责任:在县级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做 好汛期取土占地、砍伐林木后的土地复垦和林木补种工作; 3.建立机制责任:建立汛期抗洪抢险及灾后重建有效工作机制;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阶段责任:组织有生可用力量做好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工作 ; 2.协助工作责任: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洪涝灾害后的生活供给、卫 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准备阶段责任:准备防汛抢险物料,组织汛前检查及地质灾害点巡 回检查,撤离险情征兆明显地区的群众; 2.决定阶段责任:组织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防洪防灾工作,因地制宜 采取防洪避洪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3.执行阶段责任:指定预防监测员及时监测,发现险情立即赶赴现场 采取措施; 4.事后监管责任: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后,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 、生产恢复等救灾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汛期抗洪抢险工作不力的; 2.未积极协助土地复垦和林木补种 的; 3.未建立汛期抗洪抢险工作机制的 ;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组织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工作 不力的; 2.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有玩忽职守、 有腐败行为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组织群众撤离工作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组织责任:根据火情和火灾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人员、调集所需 物资支援灭火; 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未按要求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 灭火,或者工作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信息公告责任: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命令,公告进入临震应急期,做 好地震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协调责任:会同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单位 )、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抗 震救灾准备工作。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未及时发布公告的; 2.未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防范和 抗震救灾准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第 31 页 《中华人 地震灾情后组 民共和国 其他 103 织抢险及提供 防震减灾 权力 救助 法》第六 十三条 组织开展地震 应急知识的宣 其他 104 传普及活动和 权力 必要的地震应 急救援演练 加强地质灾害 险情的巡回检 其他 查,发现险情 105 权力 及时处理和报 告 《中华人 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 应对法》 第二十九 条 1.组织阶段责任:协同县级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有生、可利用力量 做好地震灾情后抢险工作并建立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及应急措施工作机 制; 2.报告阶段责任:根据地震灾情发展,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地震灾情上 报工作;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组织宣传责任: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活动; 2.应急演练责任:组织辖区部门及单位进行必要的急救救援演练;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地质灾 防震减灾 1.检查阶段责任:组织辖区各部门、单位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害防治条 法》第四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例》第十 2.报告阶段责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十四条 五条 第二 3.应急处置责任:构建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及险情处理工作机制,协同 十八条 第 县级相关部门做好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发生三类疫情 民共和国 其他 时组织防治和 动物防疫 106 权力 净化 法》第三 十四条 1.组织阶段责任:在三类疫情发生后,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扩大等 措施,同时可紧急调用人员、物资等设备,组织辖区内防疫、净化工 作; 2.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32 页 1.组织协调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2.未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灾情信 息的; 3.处置中有玩忽职守、有腐败行为 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 的宣传普及活动的; 2.未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迟报、谎报、瞒报灾情信息的; 2.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的; 3.未建立工作机制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信 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 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2.重大疫情发生后采取应急处置措 施不当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疫情应急 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的; 4.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有腐败行 为的; 5.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重大动 1.报告阶段责任: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部门报 物疫情应 告; 急条例》 2.应急处置责任: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紧急 其他 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十七 措施防止疫情扩大等措施,同时可紧急调用人员、物资等设备; 107 权力 应急处理 条 第三十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八条 第三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十九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重大动 发生重大动物 物疫情应 其他 108 疫情时紧急调 急条例》 权力 集征用 第三十四 条 1.动议阶段责任: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 并提出紧急调集征用动议; 2.执行阶段责任:待县级相关部门批复后,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 扩大,同时紧急调用人员、物资等设备;如遇不配合征收工作的行为 ,可采取强制措施;紧急情况可先行实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办理报 批程序;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33 页 1.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信 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 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2.重大疫情发生后采取应急处置措 施不当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疫情应急 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的; 4.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有腐败行 为的; 5.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1.不符合条件实施行政征收征用的 为。 ; 2.因行政征收征用造成相对人损失 未给予补偿的; 3.擅自改变行政征收征用对象、条 件、方式的; 4.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征 收征用的;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6.在实施行政征收征用过程中有腐 败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突发公 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 例》第四 协助采取预防 十条 其他 控制措施控制 《中华人 109 权力 传染病疫情 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 治法实施 办法》第 五十二条 1.配合责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 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 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对病人进行抢救、 隔离治疗等; 2.预防责任: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密切接触人 群的检疫、预防服药、应急接种等; 3.监管责任:加强粪便管理,清理垃圾、污物:加强自来水和其他饮 用水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加强易使传染病传播扩散活动的卫生管理 ;消除病媒昆虫、鼠疫及其他染疫动物; 4.保障责任:供应用于预防和控制疫情所必需的药品、生物制品、消 毒药品、器械等;保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 采取预防控制 治法》第 其他 措施防止艾滋 二十四条 110 权力 病的传播 《艾滋病 防治条例 》第二条 第六条 1.宣传阶段责任:协助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知识宣 传教育活动; 2.转报阶段责任:发现本辖区内艾滋病患者应当立即上报县级政府相 关部门,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3.配合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艾滋病综合干预措施,协助落实 对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 治法》第 七十六条 1.计划阶段责任:制定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明确相应岗位人 员责任; 2.实施阶段责任:根据应急方案,在突发水污染事故后,积极主动、 科学处置突发事件; 3.处理阶段责任:评估损失,安抚群众,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秩序;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开展突发水污 其他 染事故的应急 111 权力 准备、应急处 置和事后恢复 第 34 页 1.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传染病 疫情,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 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或 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 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传染病疫 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 和协调的; 4.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 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信 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 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3.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传染病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 和协调的; 4.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应急救援资金、物资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发现突发水污染事故未及时上报 的; 2.在突发水污染事故后,协助不力 的;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有腐败行为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12 其他 生产安全事故 权力 救援 113 安全监督和特 其他 大安全事故防 权力 范 114 其他 农产品质量安 权力 全事故处理 《生产安 1.到岗责任: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全事故报 处主要负责人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同志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告和调查 ; 处理条例 2.组织责任: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必要措施组织事故救援并上报县级 》第十五 相关部门; 1.参加例会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每季度参加县级防范特大安全生产 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国务院 事故例会并及时传达至辖区各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关于特大 ; 安全事故 2.组织阶段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辖区实施 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追究的规 3.处置阶段责任:在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 定》第四 理事故发生后工作; 条 第五条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及事故发生后妥善处理运行机制 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报县级相关部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1.宣传阶段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保障农产品消费 《中华人 安全; 民共和国 2.处理阶段责任: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及时处理并上报县 农产品质 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量安全法 3.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落实管理责 》第十条 任; 第四十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辖区内养犬管 传染病防 其他 115 理及狂犬、野 治法实施 权力 犬捕杀 办法》第 二十九条 1.建立机制责任:在县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协同辖区各部门、单位、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狂犬病防治管理工作机制; 2.组织实施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辖区内养犬管理,并排查 辖区内狂犬、野犬情况; 3.应急处置责任:依举报或排查结果,按照规定捕杀狂犬、野犬,并 将相关情况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35 页 1.事故发生后,无正当理由到岗不 及时的; 2.不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必要措施的 ;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例会的; 2.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未按 规定程序妥善处理并造成人身财产 损失的; 3.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 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有腐败行 为的; 2.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 报或未及时上报的; 3.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采取 应急处置措施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或工作不力 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协助建设和改 其他 造公共卫生设 116 权力 施 协助开展红色 其他 文化遗址的保 117 权力 护利用 118 119 其他 社区禁毒 权力 其他 业主委员会备 权力 案 《中华人 1.动议阶段责任:按照辖区实际情况,提出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民共和国 动议; 传染病防 2.转报阶段责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县级相关 治法》第 部门审批; 十四条 3.实施阶段责任: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和改造卫生设施工作; 《中华人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民共和国 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传染病防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治法实施 《山西省 办法》第 1.调查责任: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 红色文化 工作; 十条 遗址保护 2.保护责任:制定辖区内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规划,配合做好 利用条例 保护利用工作; 》第七条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 1.准备阶段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结 民共和国 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 禁毒法》 作机制; 第三十三 2.接收阶段责任: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接收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 条 第三十 复法定行为相对人; 四条 第三 3.实施阶段责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 十九条 第 工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级相关部门; 四十八条 4.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 《戒毒条 取相关措施; 例》第五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物业管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理条例》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第十六条 4.事后监督责任:依法对备案人从事备案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36 页 1.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建设和改造公 共设施不力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不协助开展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 利用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 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不落 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 2.不履行报告义务的; 3.其他不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监督职责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备案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备案的; 3.擅自增设、变更备案程序、条件 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 村规民约、自 其他 》第二十 治章程及居民 120 权力 七条 公约备案 《中华人 民共和国 城市居民 委员会组 织法》第 十五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依法对备案人从事备案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第 37 页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 、备案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 理、备案的; 3.擅自增设、变更备案程序、条件 的; 4.有收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