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执法检查方案.doc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锦工商发〔2016〕24 号 锦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 2016 年行政 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分局,市局有关处室: 现将《锦州市工商局 2016 年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 年 8 月 5 日 锦州市工商局 2016 年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 境,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 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29 号) 和《关于印发 2016 年度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 知》(锦依法组办发〔2016〕1 号)及市局《转发关于锦州市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锦工商发 〔2015〕20 号)文件精神,结 合 我 局 工 作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工作,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依照法定职权,按照市 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坚持 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越权和滥用权力,杜绝多头检查、 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行政行为,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白建 民。副组长:安永宏、胡立猛、赵和平、黄永辉、张绍 田。成 员:汤卫林、苏喜春、李枫、郭瑛、范光辉、 祝向京、郭欣、翟丽萍、周健、宋丽萍、李桂荣、张玉 贤、徐雁、才文勇、杜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 制处,黄永辉兼办公室主任,祝向京兼办公室副主任。 三、检查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直各分局和市局有关处 室要把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正确 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具体负 责人,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台账,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 ㈡从严管理,规范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检查计 划管理,履行审批登记制度,按照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行政执法检查应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 增加企业负担。 ㈢公正执法,严肃纪律。建立和完善工作监督机制, 严格法规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将 纳入市局年度考核,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软环 境集中整治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附 件 :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度 市 政 府 部 门 行 政 执 法 检 查计划的通知(锦依法组办法〔2016〕1 号)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分。 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 年 8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