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doc
2016 年度审计局 决算 1 第一部分 湟源县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组织专项审计调查的职责。 2.加强对重大民生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审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规划。 (二)负责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 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 审计、调查和核实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 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 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结果报告;草拟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及处理结果 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 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进行下列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 1.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 算。 2 2.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4.县级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非银行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5.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 6.县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助 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国内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 (五)按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 其他单位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 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 的问题;承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 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 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实施“金审工程”,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审计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湟源县审计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湟源县审计局 2016 年度收支总决算 204.22 万元,比 2015 年收 支总决算增 17.72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 年度,由于增加了职工 工资。 3 (一)收入总计 204.22 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 204.22 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支出总计 204.2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74.47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保 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开展审计 业务所发生的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6.37 万元,主要为遗属生活补助 和养老保险缴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12.78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 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 0.60 万元。 二、关于湟源县审计局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湟源县审计局 2016 年度财 政拨款支出 204.22 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 100%。2016 年决算数 比 2015 年增加 17.72 万元,主要原因:增加职工工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 年审计局财政拨款用 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4.47 万元,占 85.40%;社会保 障和就业(类)支出 16.37 万元,占 8.0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 出 12.78 元,占 6.25%;其他支出 0.60 万元,占 0.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4.22 万元。其中: 4 1、工资福利支出 147.27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37.11 万元、 津贴补贴 54.58 万元、奖金 33.6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 险缴费 15.40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53 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6.46 万元。其中:生活补助 0.97 万 元、住房公积金 10.10 万元、购房补贴 10.70 万元、采暖补贴 4.68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1 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 26.61 万元。其中:办公费 5.49 万元、印 刷费 0.91 万元、咨询费 0.91 万元、手续费 0.04 万元、邮电费 0.30 万元、取暖费 1.18 万元、差旅费 1.85 万元、会议费 1.35 万元、维 修费 0.87 万元、培训费 1.19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0 万元、劳务 费 1.11 万元、委托业务费 4.32 万元、工会经费 1.91 万元、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 1.96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2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11 万元,其中: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2.61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 1.5 万元。支 出决算为 3.4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96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支出决算 1.96 万元,占 5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5 万 元,占 43.3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5 置支出 0 元,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96 万元,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 0 元,接待 0 批次,0 人次;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 万元,接待 21 批次,220 人次。 (三)“三公”经费与上年执行情况差异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 0.34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数减少 0.5 万元,车辆费用比上年增 加了 0.16 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费标准;审计业务量增加, 下乡次数多,车辆比上年略有增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