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锐天和钢塑缠绕管项目--环评报告.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 项目名称: 行) 关于新上聚乙烯钢塑缠绕管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6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0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关于新上聚乙烯钢塑缠绕管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张志勇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枣强工业园区东区 15830484858 传 真 建设地点 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占地面积 评价经费 (万元) 邮政编码 053100 2650 批准文号 枣投备字[2018]133 号 行业类别 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 及代码 绿化面积 8806 (平方米) (万元) / 枣强工业园区东区 立项审批部门 总投资 张志勇 (平方米)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50 预期 / 投产日期 造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89% 2019 年 12 月 项目建设背景: 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是一家生产聚乙烯、聚氯乙烯管 材及配套产品的企业,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完成了《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聚乙烯、聚氯乙烯管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通过了枣强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枣 环表[2016]193 号),且于 2018 年 4 月通过验收,并已取得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证书编号:PWX-131121-0259-18,有效期限:2018 年 6 月 17 日—2021 年 6 月 16 日。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大,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 2650 万元新上 聚乙烯钢塑缠绕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聚乙烯和聚乙烯钢塑缠绕管 3000 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修订稿) 等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 1 品制造,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公 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 场踏勘、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现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聚乙烯、聚氯乙烯管 材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枣强工业园区东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现有工程总占地面积为 8081m2,建筑面积 4200m2,现有工 程可达到年产聚乙烯、聚氯乙烯管材 6000 吨的生产能力。 表1 现有工程建筑一览表 序号 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m2) 备注 1 生产车间 3900 2 栋,轻钢结构 2 库房 150 1 栋,轻钢结构 3 实验室 50 1 栋,轻钢结构 4 办公室 100 1 栋,轻钢结构 4200 —— 合计 5、公用工程:现有工程用水由枣强工业园区东区供水管网提供;用电由枣强工业 园区东区变电站提供;项目用热由电提供。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现有工程劳动定员 30 人,年生产 300 天,采用日班 8 小时工作制。 7 现有工程主要原料及生产设备: (1)主要原料 现有工程原辅材料用量如下表所示: 表2 现有工程原辅材料用量表 单位:t/a 序号 原料名称 年用量 备注 1 聚乙烯 3000 袋装,固体颗粒,25kg/袋 2 聚氯乙烯 3000 袋装,粉末,25kg/袋 3 双抗母料 200 袋装,固体颗粒,25kg/袋 4 塑料法兰 若干 —— (2)生产设备 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3。 2 表3 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微控管材挤出机组 台 6 2 型材定尺切割机 台 3 3 热熔焊接机 台 3 4 注塑机 台 2 5 静液压试验机 台 1 6 高低台混料机 台 2 7 模具 台 60 8 牵引机 台 3 9 其他辅助设备 套 4 合计 台/套 84 8、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 聚乙烯或聚 氯乙烯、色母 G、N GNS 混料 加热成型 N 冷却定型 GN 成品 试压 热熔焊接 牵引 NS 定尺切割 塑料法兰 图例:废气 G、噪声 N、固体废物 S 图1 厂区现有工程工艺流程图 外购的聚乙烯或聚氯乙烯与色母首先放入高低台混料机进行混合,外购的聚乙烯、 色母均为颗粒,聚氯乙烯为粉末,混合过程有粉尘产生。 混合均匀后的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和色母在微控管材挤出机组或注塑机内进行加热 成型,加热过程为电加热,加热温度在 110-120℃之间。 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和色母经加热成型后,在循环冷却水冷却下进行冷却定型。 冷却定型后的塑料管在牵引机作用下进行牵引,牵引后再用型材定尺切割机进行定 尺切割。 定尺切割后的塑料管半成品再和塑料法兰进行热熔焊接后得到成品聚乙烯或聚氯 乙烯管材。 聚乙烯或聚氯乙烯管材最终在静液压试验机中进行试压后得到成品,试压过程水为 3 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扩建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新上聚乙烯钢塑缠绕管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 26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89%。 (5)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项目中心点坐标为北纬 37° 29'28.06",东经 115°44'52.97"。厂区西侧为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兴园南街,北侧为河北高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最近 的敏感保护目标即项目东侧 540m 的七里营村。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关 系图见附图 2。 (6)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 8806m2,新建生产车间及库房总建筑面积 4600m2。项目建成后新增年 产 3000 吨聚乙烯钢塑缠绕管。 表4 序号 1 项目组成 主体工程 2 储运工程 3 公用工程 4 环保工程 扩建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内容 新建生产车间 1 座,占地面积 3000m2,进行聚乙烯钢塑缠绕管生产 新建原料库房 1 座,占地面积 800m2 新建成品库房 1 座,占地面积 800m2 供水:项目用水由厂区现有供水系统提供 供电:项目用电由厂内现有供电设施提供 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供热及制冷: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能,职工办公生活冬季采暖、夏 季制冷依托现有办公区空调。 废气: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二次 密闭间内设稳压排风系统,密闭间内保持微负压,废气经收集后, 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15m 排气筒排放,加装 VOCs 在线超标报警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焊接烟尘采用 焊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处理;切割工序粉尘采用滤芯式除尘器进行收 集处理 废水:项目冷却水和试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枣强县污水处理厂 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边角料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乳化液暂存于危废暂存 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 4 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新增劳动定员 50 人,采用白班 8 小时工作制,年工作 300 天。 (8)扩建项目产品方案 表5 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名称 产量 单位 聚乙烯钢塑缠绕管 3000 t/a 2、扩建项目主要设备 表6 扩建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1 钢带/钢丝放卷机组 2 新增 2 钢带/钢丝成型机组 2 新增 3 数控焊接机组 5 新增 4 钢带高频加热机组 2 新增 5 高效挤出机组 4 新增 6 干燥上料系统 4 新增 7 高低台混料机 2 新增 8 履带牵引机 2 新增 9 粘接挤出机 2 新增 10 切割机 4 新增 11 数控机床 4 新增 12 破碎机 2 新增 35 新增 合计 3、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扩建项目原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7。 表7 序号 1 2 项目名称 扩建项目原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名称 用量 备注 聚乙烯颗粒 2200t/a 外购(不使用再生料) 原辅材料 聚乙烯母料 120t/a 外购(不使用再生料) 消耗 钢带 700t/a 外购 焊丝 0.5t/a 外购 水 690m3/a 项目用水由厂区现有供水系统提供 电 30 万 kWh/a 项目用水由厂区现有供电系统提供 能源消耗 注:聚乙烯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 α-烯烃的共聚 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最低使用温度可达-100~-70°C),化 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不耐具有氧化性质的酸)。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 5 小,电绝缘性优良。项目不使用聚乙烯再生料。 本项目使用聚乙烯树脂(不使用再生聚乙烯树脂),其中含有的非甲烷总烃属于 有害物质,非甲烷总烃物料平衡表见表 8。 表8 序号 1 非甲烷总烃物料平衡表 投入 t/a 产出 4.87 聚乙烯树脂中 NMHC 含量 2 生产 过程 3 4 产品中残留 4.058 二级活性炭吸附 0.65772 有组织排放 0.07308 无组织排放 0.0812 4.87 合计 4.87 4、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枣强工业园区东区供水管网提供,主要为生产过程冷却水补水、试 压水补水和职工生活用水,总用水量为 2.3m3/d。其中, 生产过程冷却水补水量为 0.2m3/d, 试 压 水 补 水 量 为 0.1m3/d , 项 目 新 增 劳 动 定 员 50 人 , 根 据 《 河 北 省 用 水 定 额 》 (DB13/T1161.3-2016) 生 活 用 水 的 定 额 并 结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 职 工 生 活 用 水 量 按 40L/d·人计,则生活用水量为 2.0m3/d。现有供水方式能满足用水需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0.4 2.0 新鲜水2.3 0.2 0.1 生活用水 冷却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 排入市政管网 1.6 30 试压水 1.0 图2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2)供电:项目用电仍由枣强工业园区东区变电站提供, 新增用电量 30 万 kWh/a, 可满足用电需求,其中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分表计电。 (3)供热:本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夏季制冷和冬季采暖均使用分体空调,厂区 6 内不建设锅炉。 5、土地规划符合性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选址位于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 有厂区东侧,占地面积为 8806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西侧为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 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兴园南街,北侧为河北高方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用地符合《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及《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枣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相关证明。因此, 本项目选址可行。 6、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所采用设 备、工艺、产品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 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 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限制类项目;根据 《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 汰类项目。本项目已经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备案通过,备案编号:枣投备字【2018】 133 号(见附件)。 根据枣强工业园区功能分区规划图,项目位于东区玻璃钢制造区,主要以玻璃钢 制品业、橡塑制品业为主导发展产业,本次项目主要生产聚乙烯和聚乙烯钢塑缠绕管 材,符合枣强工业园区功能分区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7、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河 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 另外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衡水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2018-2020 年)》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相关要求。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表9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7 文件名 序号 称 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 本项目 政策 符合性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本项目各废气均采取合理可 靠有效的废气处理措施 符合 2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 厂区用热源采用电加热,不 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 设燃煤、燃油锅炉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符合 3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 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 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 (2013 年修正)中规定的限 淘汰任务,倒闭产业转型升级 制类、淘汰类项目 符合 1 《国务 院关于 印发大 气污染 防治行 动计划 的通知》 (国发 [2013]37 号) 《河北 省大气 污染防 治行动 计划实 施方案》 4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本项目实行清洁生产 符合 5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 本项目已依据环评法要求进 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处于报 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审阶段 符合 1 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 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 料的设施,应当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 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 厂区用热源采用电加热,不 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 设燃煤、燃油锅炉 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 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的,应当停止使用 符合 2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新建、改建、 本项目不属于所述控制新建、 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合成制 改建及扩建的行业 药、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工业项目 符合 3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 本项目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 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 气全部在密闭厂房内进行, 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 并且安装废气治理设施 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符合 4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从事露天喷漆、喷涂、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人口 喷砂、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 集中地区 气体的作业。 符合 由表 8 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8 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 (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表 10 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 文件名称 《国务院关于 印发水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的 通知》(国发 [2015]17 号) 序 号 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 本项目 政策 符合性 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 本项目为塑料板、管、 1 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型材制造项目,不属于 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取缔类项目 符合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 本项目为塑料板、管、 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 2 型材制造项目,不属于 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 整治类行业 实施清洁化改造 符合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空间 3 年本)》 (2013 年修正) 符合 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 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 类项目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 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 本项目用水由枣强工业 4 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 园区东区供水管网提供, 符合 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 厂内不设自备水井 可和采矿许可 《河北省水污 染防治工作方 案》 对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 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 本项目不属于所述“十大” 1 “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 重点行业 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 符合 全面取缔“十小”落后企业。2016 年 6 月底前, 完成全省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 排查,制定和实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 本项目不属于“十小”落后 2 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硫、 企业 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 目取缔实施方案,于 2016 年底前全部取缔 符合 3 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 本项目用水由枣强工业 符合 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 园区东区供水管网提供, 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 厂内不设自备水井 9 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逐步实现区域 水资源供需平衡 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在唐山、廊坊、保定、 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地面沉降、地裂缝、 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 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深层承 本项目用水由枣强工业 4 压水开采,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和建设地下水 园区东区供水管网提供, 符合 源热泵系统应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 厂内不设自备水井 实行取水许可和地下水采矿许可。未经批准和 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于 2016 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 由表 9 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17 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 (3)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净土计划符合性分析 表 11 文件名称 序 号 1 国务院关于 印发土壤污 染防治行动 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 31 号 河北省人民 政府关于印 发河北省“净 土行动”土壤 污染防治工 作方案的通 知(冀政发 [2017]3 号) 衡水市“净土 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净土计划相符性对照表 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 本项目 政策 符合性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 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 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 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 不属于优先保护类耕 符合 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 地 标升级改造步伐。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 项目无重金属污染物, 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 VOCs 设置治理措施达 2 符合 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 标排放,车间防渗,不 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同时投产使用。 1 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监测,列入全 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要自行 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其企业用地 企业目前未列入上述 每年开展至少 1 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 重点名单 环境治理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 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符合 1 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 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 符合 10 行动”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 方案 剩产能。2018 年底前依法搬迁或关闭对土壤 优先保护类耕地区域 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严格控制在优先 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 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 铅酸蓄电池行业企业。 由表 10 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31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冀政发[2017]3 号)和衡水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 (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 12 内容 生态保 护红线 资源利 用上线 环境质 量底线 负面清 单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分析 本次扩建项目在枣强工业园区东区建设,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本项 目选址不属于其中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用地为工业用地;生产过程中消耗 一定量的水和电,均由厂区现有供水系统和供电系统提供,不开采地下水;本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总量较少。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工业园区东区,园区规划环评大气环 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项目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后,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够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 量底线要求。项目职工盥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噪声采取治理 措施后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 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工业园区东区,根据《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 划(2016-2030 年)》,项目位于玻璃钢制造区范围内,本项目属于橡塑系列产 品改扩建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准入条件,项目不在该功 能区的负面清单内。 由表 11 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 (5)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 13 本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 动计划相符性对照表 文件名称 “十三五” 挥发性有 机物污染 防治工作 序号 1 与项目有关的条例、条文 本项目 政策 符合性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 项目无未批 先建,不属于 “散乱污”企 业 符合 涉 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 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 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 11 方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 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 2 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 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 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 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 打赢蓝天 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 划 项目位于枣 强开发区,本 项目不属于 符合 高 VOCs 排 放项目 项目为塑料 制品业,满足 产业布局要 求,废气收集 符合 及治理措施 满足环保要 求 项目用热采 用电能,办公 采暖采用空 符合 调, 不设燃煤、 燃气锅炉 1 优化产业布局,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 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2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3 实施 VOCs 专项整治方案。制定石化、化工、工业 涂装、包装印刷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 销综合整治方案,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编制 项目为塑料 VOCs 治理技术指南。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 制品业,采用 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 聚乙烯为原 目,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开展 VOCs 整治专项 料,废气收集 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 及治理措施 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 满足环保要 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 VOCs 治理和服 求 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 年,VOCs 排放总 量较 2015 年下降 10%以上。 符合 由表 11 可知,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赢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的相关要求。 (6)与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 14 本项目与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名 称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环 境 质 量 底 线 清 单 规划环评成果清单 该企业情况 评价 结果 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衡水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 在桃城区、冀州市、工业新区、滨湖新区、安平县、饶阳县、 项目位于枣强工业 故城县、景县、阜城县、武强县、武邑县和深州市。枣强县不 园区东区,工业区规 符合 在衡水市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以及禁止开 划范围内无生态保 护红线区 发区等各生态保护红线内,工业区规划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红线 区,距离最近的滨湖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约13km。 枣强县工业区环境质量底线清单 本项目对产生 符合 的废水、废气经治 地表水环境 理之后能做到达 所在流 断面名称 规划近期目标 规划远期目标 标排放, 固废可做 域水体 到无害化处置。采 卫千渠 — GB3838-2002℃类 GB3838-2002℃类 取本环评提出的 索泸河 — GB3838-2002℃类 GB3838-2002℃类 相关防治措施后, 经预测可知,项目 地下水环境 投产后排放的污 12 项目 规划近期目标 规划远期目标 区域地下水环 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境 类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 染物不会对区域 环境质量底线造 成冲击。 项目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PM2.5 PM10 非甲烷总烃 规划近 期目标 满足 满足GB3095-2012二级标准 DB13/1577-2012 规划远 期目标 土壤环境质量 项目 pH 规划近 期目标 规划远 期目标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锌 镍 满足GB/T15618-1995二级标准 枣强县工业区资源利用上线清单 类别 规划期 建议上线指标 燃煤量为1.47万tce/a,天然气用量 为624.61万m3/a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 能源利用上线 燃煤量为3.39万tce/a,天然气用量 不使用燃煤和天然 规划远期 为1407.56万m3/a 气能源,用水取自枣 强工业园区东区,企 规划近期 水资 地下水 业已经与园区签订 禁止开采地下水 规划远期 源利 协议,由园区集中供 符合 用上 水、供电,项目资源 规划近期 不突破建议可利用资源总量 线 地表水 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284.91万m3/a) 规划远期 源利用总量较小,符 规划近期 至规划期末,土地资源总量上线 合资源利用上线要 不突破1877hm2,建设用地总量上 求。 2,工业用地总 线不突破1819.6hm 土地资源利用 规划远期 量上线不突破1078.13hm2 上线 严格工业区土地开发规模,对耕地先补后占, 实现占补平衡,杜绝耕地数量减少 规划近期 资 源 利 用 上 线 清 单 枣强县工业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 境 准 入 负 面 清 单 分类 玻 璃 钢 禁止准 制 入产业 造 区 行业 清单 -- 工艺及设备清单 制定依据 本项目为聚乙烯钢 塑缠绕管生产线项 符合 目,采用聚乙烯为原 禁止使用非环保型不饱和 料。 聚酯树脂的项目;规模较小 规划环评要求 ,投资在2000万以下的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 相关要求;另外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13 环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枣强 县不在衡水市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以及禁止开发区等各生态保护 红线内,园区规划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红线区;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 环境管理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是一家生产聚乙烯、聚氯乙烯管 材及配套产品的企业,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完成了《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聚乙烯、聚氯乙烯管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通过了枣强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枣 环表[2016]193 号),且于 2018 年 4 月通过验收,现已正式投入生产。 现有污染情况 经现场踏勘及结合原项目环评材料,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污染物 排放情况如下: 表 15 序号 1 2 3 4 污染源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生活污水 现有工程排污节点及污染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 COD、BOD5、 SS、氨氮 混料工序 颗粒物 加热成型 工序 非甲烷总烃 热熔焊接 工序 非甲烷总烃 各生产设 备及风机 等 固废 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设置封闭操作间,集气罩+1 套布袋除尘器+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集气罩+1 套两级 UV 光氧净化装置+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等效连续 A 声级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 厂房隔声 废塑料 集中收集后外售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 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 5 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 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 50%执行;根据《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要求:排气筒高度一般不应低于 15m,还应高出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 5 米以上,高度如果达不到规定时,按排放 14 限值的 50%执行。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均低于 10m, 因此 15m 的排气筒高度满足要求。 根据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 (HKHJ201803YS016)可知,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加热成型工序非甲烷总 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 4.14mg/m3,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混料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 值为 107.6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 0.82kg/h,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分别为 1.34mg/m3 、 0.49mg/m3 ,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DB13/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四周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 61.6dB(A) ,夜间最大值为 50.8dB(A)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区标准。 表 16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单位:t/a 项目 SO2 NOx COD 氨氮 许可排放量 0 0 0.081 0.008 注:以上数据取自原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枣环表[2016]193 号)。 “以新带老”整改工程 通过对现有工程的现场踏勘,厂区的现有工程存在一定环保问题,在本次扩建工 程中一并“以新带老”解决,使其符合现行环保管理要求。 表 17 序号 1 2 存在问题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超标 报警装置 废气治理设施未与生产设施进 行分表计电 “以新带老”整改措施一览表 “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在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及 厂界处安装 VOCs 超标报警传感 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 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设置 分表计电,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 网 15 备注 与扩建工程一并进 行验收 与扩建工程一并进 行验收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枣强县隶属于河北省衡水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衡水市南端,界于东经 115°35 ′-115°58′,北纬 37°08′-37°35′之间。东隔清凉江与景县、故城相望,西临 冀州市,南靠邢台地区南宫市,北接桃城区、武邑县。辖区总面积 829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7°29'28.06",东经 115° 44'52.97"。厂区西侧为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北侧为空地, 南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在建厂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即项目东侧 540m 的七里营村。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 2。 2、气候气象 该地域所在地属暖温带大陆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是由温带半湿润地区向温带半干燥 地区的过渡带。夏季受太平洋副高压边缘的偏南气流影响,潮湿闷热,降水集中;冬季 受西北季风影响,气候干冷,雨雪稀少;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增温快;秋季多为秋高气爽 天气。气候特征为:四季分明、春秋短、冬夏长,冷暖显著,干湿差异分明。枣强县 20 年最大瞬时风速 25m/s,年平均风速 1.8m/s;多年平均气温 12.7℃,极端最高气温 42.7 ℃,极端最低气温-23℃;年均降水量 510mm,年蒸发量 1321.9mm,最大降水量 759.5mm,最小降水量 233.1mm;年均日照时间 2466.8h;多年平均气压 101.44kPa;无 霜期约 200 天。评价区域地面风常年主导风向为 SSW,频率为 10.30%;次主导风向为 S,频率为 9.35%,NW 风频率最低,为 1.63%,年静风频率为 24.76%。 3、地表水系 该区域属海河水系黑龙港流域,境内有两条河流,东为清凉江,西为索泸河,均 为季节性排沥河道,除雨水较多年份外,长期干涸。境内有三条人工渠道,即卫千渠、 娄管渠和营南干渠。 项目附近无地表水系。 4、水文地质 枣强县境内地下水均属松散孔隙承压水,依据含水层水质,水力性质及开采现状 分成浅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两大类。 16 ①浅层地下水(第一含水组):浅层地下水系指咸水底界以上浅水层及咸水层。 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分布咸水层,咸、淡水界面由西部以细砂为主向东南渐变为以粉细 砂为主,厚度8~13m,砂层呈透镜状,直接受降雨入渗补能,单井单位涌水量2~ 6m3/h·m,部分地区在咸水顶板以上分布浅层淡水,多呈条带状零星分布,根据浅 层淡水埋藏地层的水文地质条件,全部分为四个区,即中南部浅层水较发育区,北部 发育一般区,西部发育较差区,以及东南部发育较差区。 ②深层地下水(分三个含水组) 第二含水组顶界为咸淡水界面,底界埋深160m,属承压水。含水层平面分布岩性 自西向东由粗变细,由厚变薄,西北部以中粗砂为主,厚度约25~30m;中部以细砂 为主,厚度约20~30m;东北部以粉砂为主,厚度小于20m。单井单位涌水量,西部 大,东部小,由5~10m3/h·m到2~6m3/h·m。矿化度小于1g/L。 第三含水组,底界埋淡化350m,属深层承压水。含水层岩性自西向东由粗变细, 由粗砂为主变为以中砂为主,再变以细砂为主。砂层总厚度大于50m,最厚85m。砂 层连续性较好,是本市主要开采层。 第四含水组,底界埋深450m,属深层承压水类型。含水层岩性自西向东由粗变细, 依次由粗砂为主,变为以中砂为主,再变为以细砂为主,微胶结及半胶结。砂层连续 性较差。 目前第二、第三含水组是重要的开采阶段,开采深度在100~470m。区域地下水 开采以深井为主,约占机井87%以上,浅井主要集中在县境中南部浅层淡水。项目厂 址位于浅层淡水较发育区,岩性以细砂为主。 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西南至东北方向。 5、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野生植物主要有狗尾草、稗草、苋菜、车前子、苦菜、刺儿菜等,未发现稀有生 物及保护动物。该区域土壤肥沃,主要种植小麦、棉花、玉米等,生物多样性较为单 一。 经现状调查,厂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和珍稀动植物资源分布。 17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行政区划 枣强县是衡水市所辖县之一,行政区划分为枣强县现有 6 镇 5 乡。全县总人口为 39.4469 万人。 2、社会经济结构 2015 年枣强县完成生产总值 78.5 亿元,同 2014 年相比增长 9.2%;规模以上工业 增加值 29.6 亿元,同 2014 年相比增长 16.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70.5 亿元,同 2012 年相比增长 26.8%;全部财政收入突破 8 亿元,同 2014 年相比增长 36.8%,公共财政 预算收入 3.57 亿元,同 2014 年相比增长 3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230 元, 同 2014 年相比增长 11%,农民人均纯收入 6871 元,同 2014 年相比增长 15.7%。规 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全部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外贸出口、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总量晋位。 3、教育医疗 截止 2015 年,枣强县有幼儿园 117 所,小学若干,中学 26 所。截至 2012 年, 枣强县总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 3580 人,占 0.95%;接受高中(含中 专)教育的 28216 人,占 7.48%;接受初中教育的 171863 人,占 45.59%;接受小学教 育的 125241 人,占 33.22%。枣强县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 岁及 15 岁以上不识字或 识字很少的人)为 21913 人。 截至 2015 年,枣强县共有医疗机构 26 家,其中乡镇卫生院 11 所,街道服务站 12 所,此外还有枣强县计生门诊部门、枣强县卫校医院和枣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 部。枣强县另有药品零售企业 71 家。 4、文物保护 枣强县有魏氏庄园、董子故里、革命老区、油故闸等一批文物古迹。 经现状调查,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无文物保护单位。 5、枣强工业园区概况 (1)规划范围 河北枣强玻璃钢产业园区始建于 1997 年,1998 年被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民营科 技产业园区,2004 年被省政府批准为衡水市保留的五家省级产业园区之一。规划范围 西起建设路( 太平庄) ,东至东外环、北至北外环,南至新华街,规划范围用地为 18 5.4km2,规划以玻璃钢制品为主导发展产业,规划目标为以玻璃钢城的开发建设为契 机,建设以工业为主,辅以居住、休闲、商贸、文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 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08 年 11 月通过了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审查(冀环评 函[2008]396 号)。 随着规划的实施,园区产业定位过于单一、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随之而来。为更 好地指导园区的健康长远发展,进一步拓展园区发展空间,促进园区经济结构转型升 级,枣强县人民政府根据近几年经济发展趋势,对其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及用地布局 等进行了优化调整, 并更名为 “枣强工业园区” , 编制了 《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年)》。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 559 号)、《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4]79 号)中的相关要求,对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审 查工作并获得批准的规划,凡规划定位范围、布局结构和规模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或 者修订的,应当重新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工作,同时 规定对实施已满五年的规划应进行跟踪评价。为此,园区管委会委托河北省众联能 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 环评报告书已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通过了衡水市环境保护局审查(衡环评函 [2018]39 号)。 调整后,枣强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分为东、西两区,东区是在原规划范 围基础上尽可能避开县城次主导风向上风向向东北、东南拓展区域,东区位于枣强县 城区东部和北部,规划范围东至武馆线,西至董子路、卫千渠、京九铁路一线,北至 张仓口村以南,南至裕华街,规划总面积 13.18km2;西区为离县城较远的新增区域, 规划面积合计 18.77km2,其中东区面积 13.18km2、西区面积 5.59km2。规划在单一的 玻璃钢制品产业基础上,增加了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 业以及配套的仓储物流业。东区规划以玻璃钢制品业、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规划 用地增加了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取消了三类工业用地。规划期限为 2016-2030 年, 其中规划近期为 2016-2020 年,规划远期为 2021-2030 年。规划近期规模在原规划基 础上降低为 110 亿元,规划期末经济规模达到 260 亿元。 园区交通便利,京九铁路穿境而过,北有石德铁路和石黄高速,西临 106 国道、 19 邯黄铁路,大广高速贴城而过,西、北两出口距园区仅 3 公里,从园区出发,到北京 2.5 小时,到石家庄机场、济南机场、黄骅港均 2 小时车程。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工业园区东区兴园南街 39 号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 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产业,符合园区玻璃钢制造区产业定 位。本项目已经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备案通过,备案编号:枣投备字【2018】133 号。同时,枣强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规划证明,同意本项目建设。 (2)产业发展定位 园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已发展成建成面积 5 平方公里,入 园企业达 130 多家的工业聚集区,园区产业发展成为以恒润为骨干的多基复合材料, 以河北空调、科力空调为骨干的中央空调设备,以瑞星调压器等为骨干的燃气设备, 以商祺环保为代表的环保设备等四大产业。由之前单一性质的工业园区发展成为综合 类工业园区。 根据《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 年)》,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为玻璃钢 制品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仓储物流产业 等。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工业园区东区兴园南街 39 号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 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产业,符合园区玻璃钢制造区产业定 位。本项目已经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备案通过,备案编号:枣投备字【2018】133 号。同时,枣强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规划证明,同意本项目建设。 (3)基础设施 ①供热工程规划 在园区卫千渠东、朝晖街以南规划一集中供热站,根据枣强县总体规划,此供热 站仅对园区内胜利路以西供热,并未规划工业园区内企业供热。到 2020 年,城市居 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要基本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 90%以上。供热方式为 分片集中锅炉房热源,热媒采用 95/70℃热水。 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能,车间不设采暖设施,办公室冬季采暖使用空调。 ②供水 在玻璃钢产业园内规划一地下水厂,位于玻璃钢管委会以北、富强路以西,占地 3.0 公顷,供水能力 2 万 m3/d。 20 目前园区水厂及供水管网已经建成,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依托厂区现 有供水系统。 ③排水 枣强县工业园区生活污水排至枣强县污水处理厂,枣强县污水处理厂采用百乐克 处理工艺,远期处理规模为 30000m3/d,近期处理规模为 15000m3/d。 本项目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位于枣强县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可满足项 目排水需求。 ④供电 枣强县工业园区用电由枣强县市政供电系统提供。 6、枣强县污水处理厂 枣强县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县城西北方向的北王庄,坐落在受纳水体索泸河畔,北 王庄自然村的北部,西南距枣强火车站 6 公里,东北部距老杨庄变电站 3 公里,距受 纳水体索泸河仅 0.1 公里。 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 79200m2 。近期处理规模为 15000m3/d ,远期处理规模为 30000m3/d,采用百乐克处理工艺,同时建设县城的排水管网体系(全长 29.01km)和中 水回用管网(全长 6.97km)。管网建设工程建两座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建在县城西南部, 位于南环西路与西环南路交叉口西北角,主要用来收集卫千渠西部县城内排放的工业 废水和生活污水;另一座建在县城东北部,位于富强北路与工贸东街交叉口西北角, 主要用来收集卫千渠以东县城内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枣强县污水处理厂服务 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全部生活污水及达到国家综合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 本项目排水位于枣强县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 为 15000m3/d,目前尚有 5000m3/d 的接收余量。 污水处理厂采用百乐克工艺处理生活、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达到《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一级 A 标准。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参数见 下表。 表 18 因子 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参数一览表 COD BOD5 SS pH NH3-N TP 进水指标 mg/L 410 205 215 6-9 30 4 出水指标 mg/L 60 20 20 6-9 8 1 项目 21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 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衡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的《2017 年衡水市环境质量公报》,衡水市主 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属于以细颗粒物污染为主的复合型污染。据统 计,2017 年全年开展空气质量日报 363 天,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为 166 天,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 45.7%,重度污染以上五、六级天数为 35 天。全年可吸入 颗粒物的达标天数为 256 天,占总天数的 70.1%,细颗粒物的达标天数为 241 天,占 总天数的 66.4%。综合空气质量指数 7.29,较 2016 年下降 9.3%。二氧化硫全年日均 值达标率为 100%,最高日均值不超标;二氧化氮全年日均值达标率为 97.5%,最高 日均值超标 0.28 倍;可吸入颗粒物全年日均值达标率为 70.7%,最高日均值超标 3.19 倍,全市区年均值为 137 微克/立方米,超标 0.96 倍;细颗粒物:全年日均值达标率 为 66.4%,最高日均值超标 3.47 倍,全市区年均值为 77 微克/立方米,超标 1.20 倍; 臭氧全年日最大 8 小时平均达标率为 79.3%,最高值超标 0.76 倍;一氧化碳全年日均 值达标率为 99.2%,最高日均值超标 0.22 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 6.4.1 项目所在区域达 标判断规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 SO2 、NO2 、PM10 、PM2.5 、 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 于不达标区。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 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枣强县枣强工业园区东区,根据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中的声环境现状监测和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2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通过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及有关技术资料分析,项目所在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地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特殊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19。 表 19 环境 要素 环境 空气 地下 水 声环 境 UTM 坐标/m X Y 390287 415077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距厂界最近 保护 距离(m) 对象 保护目标 方位 七里营村 E 540 388421 4151077 三里营村 W 880 388917 4152171 左武庄村 NW 9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居民 (GB3095-2012)及 2018 年 修改单二级标准 厂区周围潜水含水层及具有饮用水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 厂界外 1m 23 保护级别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3 类标准 评价适用标准 1、环境空气:本项目处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 限值》(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3 类区标准。 表 20 环境要素 PM2.5 PM10 评价因子 24 小时平均浓度 1 小时平均浓度 24 小时平均浓度 1 小时平均浓度 24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24 小时平均 24 小时平均浓度 标准值 150μg/m3 500μg/m3 80μg/m3 200μg/m3 4mg/m3 10mg/m3 160μg/m3 200μg/m3 75μg/m3 150μg/m3 TSP 24 小时平均浓度 300μg/m3 非甲 烷总 烃 1 小时平均浓度 2.0mg/m3 SO2 NO2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CO 环境 空气 地下水 环境质量标准 O3 pH 溶解性总固体 耗氧量 氨氮 总硬度 硝酸盐氮 亚硝酸盐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 烃限值》(DB13/1577-2012) 二级标准 6.5-8.5 ≤1000mg/L ≤3.0mg/L ≤0.5mg/L 《地下水质量标准》 ≤450mg/L (GB/T14848-2017)Ⅲ类 ≤20mg/L 标准 ≤1.0mg/L ≤3.0MPN/100 mL ≤100CFU/mL 《声环境质量标准》 昼间≤65dB(A) (GB3096-2008)3 类功能区 夜间≤55dB(A) 标准 总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 声环境 标准值来源 项目所在区域 24 1 、废气:施工期扬尘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13/2934-2019)表 1 标准。运营期项目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表 2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焊接及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 21 类别 控制项目 施工 期 扬尘 污 染 物 运营 期 非甲烷总 烃 排 放 标 准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值 监测点浓度限值 80μg/m3(达标依据 ≤2 次/天) 标准来源 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13/2934-2019)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排放限值 80mg/m3, 准》(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大气 最低去除效率 90% 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3 2.0mg/m (DB13/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大气污 染物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1.0 mg/m (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要求 2 、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表 22 项目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值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标准来源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65dB(A) (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 3、固废:营运期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01) 及 其 修 改 单 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4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25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 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规定,除火电行业外的建 设项目总量指标应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 根据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枣环表 [2016]193 号)以及验收监测报告(HKHJ201803YS016),现有项目各污染物总 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 COD 0.081t/a,NH3-N 0.008t/a,SO2 0t/a,NOX 0t/a,非甲 烷总烃 0.21t/a。 总 量 扩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 COD 0t/a,NH3-N 0t/a,SO2 控 制 0t/a,NOX 0t/a,非甲烷总烃 0.073t/a。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根据项目原有及本项目的排污和污染防治情况,扩建 指 标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三本帐”见下表 23。 表 23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表 单位:t/a 项目 现有工程 以新代老 削减量 扩建工程 扩建完成后 总量指标变 化情况 SO2 0 0 0 0 0 NOx 0 0 0 0 0 COD 0.081 0 0 0.081 0 NH3-N 0.008 0 0 0.008 0 非甲烷总烃 0.21 0 0.073 0.283 +0.073 扩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 COD 0.081t/a,NH3-N 0.008t/a,SO2 0t/a,NOX 0t/a,非甲烷总烃 0.283t/a。 26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聚乙烯及母料 钢带卷 混料干燥 N G、N 放卷 焊接 熔融 G、N 加热 塑料包材 W 冷却 N 缠绕成型 G、N 聚乙烯及母料 挤出粘合 W 冷却 G、N、S 切割 成品 图例:G 废气、N 噪声、S 固体废物、W 废水 图3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图 工艺简述如下: (1)放卷 外购的钢材原料进厂时为卷尺状,以缩减体积,便于运输,因此需放卷拉直成钢带, 进行后续加工。 (2)焊接 原料钢边一般长 6m,根据项目产品需要,可能涉及钢板焊接工序。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尘,项目焊接量较小,设置焊烟净化器对产生的焊接 烟尘进行收集处理。 (3)加热 钢材与塑料原料进行钢塑产品加工前需进行加热处理,加热工序采用钢带高频加热 27 机组,采用电能,不设置燃煤、燃气等供热设施。 (4)塑料原料混料 外购的聚乙烯颗粒及母料按比例通过高低台混料机混合均匀,通过干燥上料系统进 入高效挤出机组。外购的原辅材料均为颗粒,混合过程无粉尘产生;干燥温度约 70℃, 不会发生分解反应,无非甲烷总烃逸出。 (5)熔融 混合均匀的原料经高效挤出机组内密闭的挤塑螺管内挤出,挤出温度在 175~195℃ 之间。该工序在密闭的挤塑螺管内进行,无废气散逸。 (6)塑料包材 将熔融后的塑料原料均匀挤出,覆与钢材表面,并伴随冷却固化,使钢材表面包裹 一层塑料外壳。 该工序污染物主要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该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 闭,二次密闭间内设稳压排风系统,密闭间内保持微负压,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1 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15m 排气筒排放。 (7)冷却 塑料挤出包材后,伴随喷淋冷却。冷却环节为生产线配套喷淋冷却系统,小范围喷 淋降温后,冷却水循环使用,根据损耗定期补水。 (8)缠绕成型 成型的材料为塑料外壳包裹着钢带,因塑料与钢带均具有一定延展性,塑料钢带状 产品通过牵引机、成型机组缠绕成型,形成螺纹管半成品。 (9)挤出粘合 塑钢管缠绕成型后,呈螺纹状。在此工段通过对聚乙烯及母料原料熔融后,在缠绕 管连接处挤出粘合,并伴随循环水冷却固化,形成衔接无缝的塑钢缠绕管。 该工序污染物主要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该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 闭,二次密闭间内设稳压排风系统,密闭间内保持微负压,废气经收集后,与塑料包 材废气一同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15m 排气筒排放。 (10)切割 28 管道成型后,根据客户需要,定制相应长度,该工序使用切割机切割管道。产生的 塑料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和塑料粉尘,项目切割量较小,采 用滤芯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塑料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之 4mm~9mm 大小片 状,该过程无粉尘产生。 主要污染工序: 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场地平整、建材运输、车辆行驶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建筑建设过程 产生的粉尘。 (2)废水:运输车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中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约在 85~105dB(A)。 (4)固体废物:土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 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 烃、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和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在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值在 70-90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有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乳化液。 29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 类型 (编号) 名称 大 塑料包材及挤出 非甲烷总烃 气 粘合工序 污 焊接工序 颗粒物 染 切割工序 颗粒物 物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33.83mg/m3,0.812t/a 3.045mg/m3,0.073t/a 0.0067kg/h,4kg/a 0.0019kg/h,1.14kg/a 0.01kg/h,6kg/a 0.0028kg/h,1.68kg/a COD 320mg/L,0.1536t/a 280mg/L,0.1344t/a 生活污水 BOD5 240mg/L,0.1152t/a 200mg/L,0.096t/a (480m3/a) SS 220mg/L,0.1056t/a 150mg/L,0.072t/a NH3-N 25mg/L,0.012t/a 20mg/L,0.0096t/a 机加工 边角料 2.0t/a 0t/a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7.5t/a 0t/a 0.1t/a 0t/a 0.02t/a 0t/a 2.4t/a 0t/a 机械设备维护 废机油(HW08) 数控机床 废气治理 噪 声 废乳化液 (HW09) 废活性炭 (HW49)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 70-90dB(A)。通过采用低 噪声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并将风机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等措施后,设备噪声可 以降低 15-20dB(A)。 其 他 无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建设不改变土地性质;所在地无珍稀物种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会影 响生物多样性。 30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和建筑垃圾。分析工程施工期的环 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可使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限度。 1.施工期大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工人食堂,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和场地平整、建筑材料卸车堆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且产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会对 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据资料介绍,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工地施工点外 100m 范围内,在施工点下风 向 0~50m 污染较重,50~100m 有污染,100m 以外对环境影响甚微;随着施工结束, 影响将随着消失。因此在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 号)、《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 18 条》相关规 定进行施工。 为有效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本次评价对施工期提出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 泥上路。 (3)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 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散落。 (4)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 (5)对易产尘材料,要轻卸慢放,封闭式库存;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6)遇有 4 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 土方回填。 (7)施工作业做到活完脚下清,及时将建筑垃圾装入容器,运至垃圾站处理。施工 31 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定时洒水降尘,确保场容场貌整洁。 (8)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允许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 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9)全面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 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10)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并且施工期是短暂 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种影响将消失。故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期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 直接泼洒抑尘;车辆冲洗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内,经沉淀后用于工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因此,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机械,本项目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经过类比调查和资 料分析,本项目拟采用的各类建筑施工机械产噪值如下: 表 24 施工机械产噪值一览表 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声级/距离[dB(A)/m] 序号 设备名称 声级/距离[dB(A)/m] 1 装载机 80/5 4 打桩机 85/2 2 挖掘机 83/5 5 运输车辆 82/3 3 推土机 85/3 采用点源衰减模式,预测计算本项目主要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贡献值,预测计 算结果如下: 表 25 序号 机械名称 1 主要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贡献值一览表 不同距离处的噪声贡献值[dB(A)] 施工阶段 10m 20m 30m 40m 60m 100m 装载机 60 54 50 47 44 40 2 挖掘机 63 57 53 51 47 43 3 推土机 65 59 55 53 49 45 4 打桩机 65 59 55 53 49 45 建筑结构 5 运输卡车 62 56 52 50 46 42 物料运输 土石方 依据上表,昼间本项目施工场界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2 12523-2011)标准,夜间施工噪声 30m 外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标准要求。 为减轻项目施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提出如下噪声污染防治 措施: (1)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如改变垂直振打式为螺旋、静压、喷注式打桩机新技 术,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振、橡胶减振、管道减振、阻尼减 振技术等。 (2)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在 12:00-14:00、22:00-次日 6:00 期间作业;如因连续浇筑 和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在施工前三日内到环境保护局备案,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 后方可施工。 (3)人为噪声控制: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 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4)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 15 天前向环境 保护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占地面积、施工总期限,在各施工期(土石 方阶段、结构阶段、装修阶段)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以及采取防治环 境污染的措施,经过当地环保局审查备案后方可开工。 (5)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 (6)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 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所以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 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建筑垃圾,应统一收集后运送至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 部门清运,严禁乱到乱放;弃土用于回填和绿化覆土,剩余土方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 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中,建筑弃土在回填等建设前的堆放时,因结构松散,易被雨水冲刷造成 水土流失。在施工现场建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在排水沟出口处建沉淀池,使雨 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再外排等措施,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工程量小,不会对项 33 目项目所在地周围生态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源项及达标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焊接工序产生的焊 接烟尘和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①焊接烟尘 根据项目产品需要,可能涉及钢板焊接工序。项目焊接焊丝用量约0.5t/a,根据经 验排放系数,焊接烟尘的产生量约为8g/kg,烟尘粒度0.10~1.25μm,则本项目焊接烟尘 产生量为4kg/a,焊接工序年运行时长约600h。焊接烟尘使用焊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风机 引力作用,焊烟废气经吸尘罩吸入设备进风口,设备进风口处设有阻火器,火花经阻火 器被阻留,烟尘气体进入沉降室,利用重力与上行气流,首先将粗粒尘直接降至灰斗, 微粒烟尘被滤芯捕集在外表面,洁净气体经滤芯过滤净化后经出风口达标排出。焊接产 生的烟尘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焊烟净化器收集效率为80%,除尘效率设为90% (未 处理的按无组织排放),则焊烟无组织排放量为0.0019kg/h。 由于焊接烟尘浓度较低,车间通风情况良好,而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废气排放后经 过大气的扩散和稀释,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②切割粉尘 管道成型后,根据客户需要定制相应长度,使用切割机切割管道,切割时有烟尘产 生,采用滤芯式除尘器对烟尘进行收集处理。类比同类企业,烟尘产生量为0.01kg/h, 切割机年运行时长600h,烟尘产生量为6kg/a。烟尘经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滤芯式 除尘器收集效率为80%,除尘效率设为90% (未处理的按无组织排放),则切割烟尘无组 织排放量为0.0028kg/h。 由于烟尘浓度较低,车间通风情况良好,而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废气排放后经过大 气的扩散和稀释,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③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废气 34 本项目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参照《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 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的资料数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按照原辅材料用量的 0.035% 计算,本项目聚乙烯颗粒及母料的用量为 2320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 0.812t/a。 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二次密闭间内设稳压排风系统, 密闭间内保持微负压,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15m 排 气筒排放。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引风机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 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为 10000m3/h ,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90% ,装置的处理效率为 90%。因此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速率为 0.3045kg/h,产生浓度为 30.45mg/m3,产生 量为 0.731t/a,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 3.045mg/m3,排放 速率为 0.03045kg/h,排放量为 0.073t/a,因此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设备运行过程中另有 10%的废气未收集,以无组织形式逸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 排放速率为 0.034kg/h,经预测,厂界浓度为 0.0112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达标排放对 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要求:排气筒 高度一般不应低于 15m,还应高出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 5 米以上,高度如果达不 到规定时,按排放限值的 50%执行。本项目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均低于 10m,因 此 15m 的排气筒高度满足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 5.3 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 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 推荐 模型中的 AERSCREEN 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 据进行分级。 ①Pmax 及 D10%的确定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定 义如下: 35 ——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②评价等级判别表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 据进行划分。 表 26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表 27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污染物名称 功能区 平均时段 标准值 (μg/m3) 标准来源 PM10 二类限区 24 小时平均 1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 二类限区 1 小时平均 2000.0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二级标准 表 28 估算模型参数一览表 参数 取值 农村 / 41.9 -22 工业用地 中等湿度 □是 √否 / □是 √否 / / 城市/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最高环境温度/℃ 最低环境温度/℃ 土地利用类型 区域湿度条件 考虑地形 是否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距离/km 岸线方向/° 城市/农村选项 表 29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AERSCREEN 模式点源计算参数 编 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 排气 排气筒 烟气 烟气 年排 海拔 坐标 筒高 出口内 流速 温度 放小 高度/m 度/m 径/m m/s ℃ 时数/h 经度 纬度 1 排气筒 115.7 37.499823 43.92 54254 15 36 0.5 15.44 25 2400 污染物 排放速率 kg/h 非甲烷总烃 0.03045 表 30 编 号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AERSCREEN 模式面源计算参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面源 面源 面源有效有 年排放小 污染物 长度 宽度 效排放高度 时数/h 排放速率 kg/h 经度 纬度 /m /m /m 名称 车间无组织 1 115.754254 37.499823 废气 60 50 8 2400 非甲烷总烃 0.034 PM100.0047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数据,项目 Pmax 计算结果及评价等级结果见下表。 表 31 项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计算 评价标准 Cmax(µg/m3) Pmax(%) D10%(m) 排放方式 污染源 评价因子 点源 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2000 0.7696 0.0385 no 面源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2000 41.284 2.0642 no PM10 450 5.7068 1.2682 no (µg/m3)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Pmax 最大值出现为生产车间面源非甲烷总烃,Pmax 值 1%≤ 2.0642%<10%,D10%未出现,Cmax 为 41.284µ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 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要求“二级评价项目不进 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因此,本评价针对污染物排放量 进行核算,具体如下: 表 32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1 塑化挤出工序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表 33 序号 1 2 产物 环节 核算排放浓度/ 核算排放速率/ 核算年排放量 (mg/m3) (kg/h) /(t/a) 3.045 0.0304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0.073 标准名称 年排放 浓度限值/ 量/(t/a) (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非甲烷 (DB13/ 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 总烃 值 生产车间 2.0 0.08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1.0 0.00282 PM10 分析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可以接受。 37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属于Ⅳ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 环境》(HJ 610-2016) 中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要求,确定该项目地下水环 境影响评价仅做简要分析,不设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生产车间地面采取一般防渗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机械设备操作区 设置接油托盘,对滴漏的废机油和废乳化液进行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危废间采取重点 防渗措施,防渗层为在水泥硬化基础上增涂 2mm 厚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防渗层 渗透系数≤1×10-10cm/s。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带来的威胁。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冷却水和试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职工 均为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市政 纳污管网进入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见深度处理,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对地面水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等级的要求,确定该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本项目位于枣强工 业园区东区,位于枣强县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可满足项目排水需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产生噪声,噪声值约 70~90dB(A)。各设备均选用 低噪声设备,设备配套基础减震,并全部安装于封闭厂房中。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N L pe 10lg( 100.1LPI ) i 1 式中: L pe ——叠加后总声级,dB(A); L pi —— i 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 ——室内声源总数。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 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38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LP (r ) LP (ro ) ( Adiv Abar Aatm Agr Aexc) 式中: L p (r ) ——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A); L p (ro ) ——参考位置 ro 处的 A 声级,dB(A); Adiv ——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dB(A), Adiv 20lg(r / ro ) ; Abar ——遮挡物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dB(A);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 A 声级衰减量,dB(A);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A); Aexc——附加 A 声级衰减量,dB(A), Aexc 5lg(r ro ) ; 根据以上公式,绘制噪声贡献值等值面图,见图 4。 图4 噪声贡献值等值线图 根据预测可知,厂界四周最大贡献值小于 45dB(A),对厂区东侧 540m 处的七里 营村最大噪声贡献值低于 30dB(A),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表 1 的 3 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有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数控机床产生的废乳 化液和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 一般固废:本项目边角料产生量为 2.0t/a,不合格品产生量为 18t/a,全部外售。 39 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50 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人 0.5kg/d 计算,则职 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7.5t/a。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 (1)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为 2.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 属于“HW49 其他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 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活性炭饱和 吸附量为自重的 35%。根据前文源强分析,有机废气环保设施去除非甲烷总烃量为: 0.65772t/a ( 计 算 方 法 为 : 产 生 量 - 排 放 量 ) , 那 么 废 活 性 炭 产 生 量 计 算 为 : 0.65772t/a/35%=2.1924t/a,活性炭吸附装置容量为 0.8t,更换周期为 4 个月,废活性炭 产生量为 2.4t/a。 (2)废乳化液 数控机床加工过程会产生废乳化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废 乳化液属于“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非特定行业 900-006-09 使用切削油和 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产生量为 0.02t/a。 将废乳化液密封存放于专用桶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送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 理。 (3)废机油 机械设备维护时需更换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废机油属 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217-08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 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更换周期为 2 年,每次更换量为 0.2t,废液压油产 生量为 0.1t/a。将废机油密封存放于专用桶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送有相关资质的危 废处置单位处理。 危废间设计要求: 危废间建筑面积为 15~20m2,应防雨、防风、防晒、防漏,四周按《环境保护图形 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地面与裙脚、 40 围堰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 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设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本次要求设置不低于 10cm 围堰。 并且地面防渗按照重点防渗处理。 同时,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进行:① 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禁止将不相容 (相互反应) 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② 容器应粘贴符合标准中附录 A 所示标签。③容器应满足相应强度要求,且完好无损,容 器材质和衬里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④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 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 危 废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 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继续保留五年。 ⑤ 必须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 清理更换。 综上可知,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边角料、不合格 品和职工生活垃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48597-2001)标准及 其修改单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清洁生产分析 清洁生产是一项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与发展的环境策略,是将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 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便减少对人类的危害,推动经济方式的转变和总量控制目 标的实现。本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本项目引进的生产设备较为先进,全自动工艺生产线,原料利用率高,工艺技术流 程短、污染物产生率很小,且便于工人操作,极大的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2)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本项目原材料购进渠道普遍,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项目过程用热由 电提供,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3)产品指标 本项目产品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在其销售、使用过程无二次污染,报废后有回收 价值,因此其销售、使用以及报废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1 (4)污染物产生指标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 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48597-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全 部 妥 善 处 理 或 综 合 利 用 。 因此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本项目产生的废料全部外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6)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建设符合各项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实施 了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所有岗位全部培训上岗,建有完善的岗位操作制度;设有专门 的环境管理机构,设有完善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 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方面分析,建设项目选择的是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 采用国内外的先进设备,对资源进行最大限度的回收加以综合利用,既减少了资源浪费, 又降低了排污量,又创造了经济效益,充分体现了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清洁生产属于 国内先进水平。 6、污染源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计划是为环境管理部门强化环境管理,编制环保计划,制定污染防治对象, 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提出如下监测要求: (1)建设方应定期对产生的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2)定期向环保局上报监测结果。 (3)监测中发现超标排放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企业管理部门查找原因、解决 处理,遇到特殊情况应随时监测。 废气、噪声可委托当地有资质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监测类别、监测位置、监测因 子及监测频率详见表 34。 42 表 34 类别 废 气 监 测 点 塑料包材 及挤出粘 合工序 厂界无组 织排放 污染源监测工作计划 监测因子 监测点位 非甲烷总烃 废气处理措 施出口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厂界 等效连续A 声级 厂界设 4 个 厂界噪声监 测点 噪声监测点 监测频 率 执行标准 1 次/1 年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 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有 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 放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 2 企业边界 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1 次/1 季 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 ①废气监测 监测点位:废气点源分别在处理设施出口设取样点,废气面源分别在厂界上方向设 监控点、下风向设监测点。 监测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监测排放速率及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厂界浓度。 监测频次:污染源监测每年进行一次。 ②噪声监测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均匀布设,点位位于厂界外 1m。 监测项目:厂界等效连续 A 声级。 监测频次:厂界噪声每年监测四次,每次昼间监测一次,监测 1 天。 7、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的目的 加强环境管理,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 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对项目产生的“三废”排放情况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区域的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协调发展,协助地方环保职能部门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环境 管理提供保证。 (2)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厂内设有专门或者兼职环保机构,机构中设置主抓环保工作的职工一名,负责环保 设施的运行监督及其操作人员的管理。 43 各项治理设备要做到建制齐全,设专门维修人员。 (3)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环保政 策、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②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各种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③掌握本企业各污染源治理措施工艺、设备、运行及维护等资料,掌握废物综合利 用情况,建立污染控制管理档案; ④检查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领导和组织本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应急防 范措施,一旦发生环境风险应及时组织好污染监测工作,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⑤负责对职工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各单位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⑥建立健全环境档案管理与保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改进及运行资料、污染源 调查技术档案、环境监测及评价资料、项目平面图和给排水管网图等。 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明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运行维护费用。 (4)环境保护措施运行保障 ①企业应对环保员工培训,定期对环保设备检查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②企业应设置专门环保资金用于环保设备运行及维护,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保证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③每年对环保设备进行检修。 (5)污染源监控措施 ①废气: 保证排气筒高度达到标准要求,并在环保技术人员指导下设定废气的监测口位置, 按标准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并在排气筒上设置排污口标识牌。 ②固废: 固废贮存场所均采取防淋、防渗措施,按环保管理部门要求设立标志牌。 ③危废: 危废贮存场所均采取防淋、防渗措施,按环保部门要求设立标志牌。 44 (6)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 号)的要求,各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口需要进行规范化。 ①污染源排放口要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原则, 严格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进行。 ②污染源排放口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污染物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要求,监测点位 处设置监测平台,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③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档案,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性质及编号,排污口的 地理位置(GPS 定位经纬度),排污口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及排放去 向,立标情况,设施运行及日常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等有关资料和记录,同时上报开发区 分局建档以便统一管理。 ④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纳污管网。生产过程 中需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噪声、固废。 废气:保证排气筒高度达到标准要求,并在环保技术人员指导下设定废气的监测口 位置,按标准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并在排气筒上设环境保护图形牌。根据河北省环 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冀环 办字函【2017】544 号)文件要求:对排气筒 VOCs 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 放速率)大于 2.5kg/h 或排气量大于 60000m3/h 的固定排放源,安装 VOCs 在线监测实 施,对未达到上述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条件的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 置。项目未达到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条件,需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安装在排气筒及厂界处,并接入环保部门的系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和集中监控。 固废:固废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分别设置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防晒、防淋、防渗等 措施,按环保管理要求设立标志牌等。 各排放口设置标志牌如下: 表 35 排放口标志牌示例 排放口名称 编号示例 排气筒 FQ-01 45 图形标志 噪声源 ZS-01 固废堆放场所 GF-01 (7)危废间标识要求 由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相关规定要求,危废间及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需要 张贴标签,具体要求如下: 表 36 场合 危废间及储存容器标签示例 样式 要求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寸:40×40cm 室外 底色:醒目的橘黄色 (粘贴于门 字体:黑体字 上或悬挂) 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 尺寸:20×20cm 粘贴于危险 底色:醒目的橘黄色 废物储存容 字体:黑体字 器 字体颜色:黑色 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 8、污染源排放清单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需要给出扩建 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具体排放清单见下表。 表 37 序号 1 污染物排放清单-主体工程 生产区域 主要设备 生产车间 钢带/钢丝放卷机组 2 套、钢带/钢丝成型机组 2 套、数控焊接机 组 5 套、钢带高频加热机组 2 套、高效挤出机组 4 套、干燥上 料系统 4 套、高低台混料机 2 台、履带牵引机 2 台、粘结挤出 机 2 台、切割机 4 台、数控机床 4 台 46 表 38 车间 污染物排放清单-环保设施及排污口 生产设施 环保措施 风量 (m3/h) 排污口 编号 排污口 信息 10000 1#排气 筒 H=15m Φ=0.5m -- -- -- -- -- -- 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二次密闭 电加热箱、 挤出机、注 塑机 生产车 间 间内设稳压排风系统,密闭间内保持微 负压。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15m 排气筒 排放 焊机 切割机 采用焊烟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 理 采用滤芯式除尘器对切割工序产生的金 属粉尘和塑料粉尘进行收集处理 表 39 类 型 废 气 污染物排放清单-执行标准 污染 源 污染物 排放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1#排 气筒 非甲烷总 烃 80(最低 去除效率 90%) mg/m3 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有 机化工业”标准 颗粒物 1.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0 mg/m3 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2 标边 界标准 昼间 夜间 65dB(A) 55dB(A) 厂界 无组 织 非甲烷总 烃 噪 声 运营 期噪 声 固 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 等效连续 A 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区标准 9、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第 31 号)相关规定,企业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 常工作。根据企业特点,本公司应在公司网站及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 息亭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场所和方式公开下列信息: (1)项目基础信息 主要内容见下表。 47 表 40 企业基础信息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单位名称 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1578220552T 3 法定代表人 张志勇 4 地址 枣强工业园区东区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 8806m2,新建生产车间及库房总建筑面积 4600m2。 7 产品及规模 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 3000 吨聚乙烯钢塑缠绕管 张志勇 15830484858 (2)排污信息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污口数量及分布情况、排放浓度 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如若公司的环境信息发生变更或有更新时,应在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 日内予以公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宣传和引导公众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 工作。 4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挤出粘合工 非甲烷总烃 序 焊接工序 切割工序 水 污 染 物 固 体 废 物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颗粒物 颗粒物 采用焊烟净化器收集处 理 采用滤芯式除尘器收集 处理 BOD5 SS 政污水管网 集中收集后外售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机械设备维 废机油 护 (HW08) 废气治理 织排放限值 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要求 边角料 (HW09) (GB16297-1996)表 2 厂界无组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 机加工 废乳化液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NH3-N 数控机床 物排放控制标准》 附装置+15m 高排气筒 (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 COD 生活污水 预期防治效果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 塑料包材及 大 气 污 染 物 防治措施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 合理处置 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 位处置 废活性炭 (HW49)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 70-90dB(A)。通过采 噪声 其 他 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并将风机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等措施后,设 备噪声可以降低 15-20dB(A)。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008-2008)中 3 类标准。 无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建设不改变土地性质;所在地无珍稀物种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会 影响生物多样性。 49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新上聚乙烯钢塑缠绕管生产线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 26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89%。 (5)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7° 29'28.06"N,东经 115°44'52.97"E。厂区西侧为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兴园南街,北侧为河北高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 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即项目东侧 540m 的七里营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即 项目东侧 540m 的七里营村。 (6)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 8806m2,新建生产车间及库房总建筑面积 4600m2。项目建成后新增年 产 3000 吨聚乙烯钢塑缠绕管。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新增劳动定员 50 人,采用白班 8 小时工作制,年工作 300 天。 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枣强工业园区东区,选址位于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现有厂区东侧,占地面积为 8806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西侧为河北东锐天和塑胶 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兴园南街,北侧为河北高方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用地符合《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及《枣强工业园区总体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枣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相关证明。因此, 本项目选址可行。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所采用设 备、工艺、产品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 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 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限制类项目;根据 50 《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和淘 汰类项目。本项目已经枣强县发展改革创新局备案通过,备案编号:枣投备字【2018】 133 号。根据枣强县工业园区功能分区规划图,项目位于东区玻璃钢制造区,主要以玻 璃钢制品业、橡塑制品业为主导发展产业,本次项目主要生产聚乙烯和聚乙烯钢塑缠 绕管材,符合枣强工业园区功能分区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 求。 4、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和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相关 要求;另外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 评[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及《衡水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行动 计划(2018-2020 年)》中相关要求。 5、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焊接工序产生的 焊接烟尘和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焊接烟尘使用焊烟净化器处理,由于焊接烟尘浓度较低,车间通风情况良好,而 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废气排放后经过大气的扩散和稀释,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1.0mg/m3。 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和塑料粉尘采用滤芯式除尘器对烟尘进行收集处理。由 于烟尘浓度较低,车间通风情况良好,而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废气排放后经过大气的 扩散和稀释,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闭,二次密闭间内设稳压排风 系统,密闭间内保持微负压,废气经收集后,采用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15m 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51 (DB13/2322-2016)表 1 有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冷却水和试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枣强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70-90dB(A)。通过采用低噪声 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并将风机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等措施后,设备噪声可以降低 15-20dB(A)。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008-2008)中3 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有边角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数控机床产生的废 乳化液和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边角料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乳化液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可知,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48597-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枣环表[2016]193 号)以及验收监测报告(HKHJ201803YS016),现有项目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值为 COD 0.081t/a,NH3-N 0.008t/a,SO2 0t/a,NOX 0t/a,非甲烷总烃 0.21t/a。 扩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 COD 0t/a,NH3-N 0t/a,SO2 0t/a, NOX 0t/a,非甲烷总烃 0.073t/a。 扩建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 COD 0.081t/a,NH3-N 0.008t/a, SO2 0t/a,NOX 0t/a,非甲烷总烃 0.283t/a。 52 7、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河北东锐天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关于新上聚乙烯钢塑缠绕管生产线项 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可行,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符合清洁 生产要求;项目建设过程在满足环评提出各项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 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环保措施可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 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2、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管理范围,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与生产设施同时检 修、同时运行。 3、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 4、严格执行污染源监测计划。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环境污染物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工程完成后,应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本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内容见下表。 表 41 扩建项目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环保措施 标准限值 验收标准 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二次封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闭,二次密闭间内设稳压排 塑料包材及挤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风系统,密闭间内保持微负 排放限值 80mg/m3, 出粘合工序非 (DB13/2322-2016)表 1 有 压。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 最低去除效率 90% 机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甲烷总烃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 放限值 行处理,15m 排气筒排放 废 焊接工序颗粒 气 物 切割工序颗粒 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 排放限值 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 采用焊烟净化器处理 采用滤芯式除尘器处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无组织非甲烷 物排放控制标准》 罩安装软帘、设置截止阀, 排放限值 2.0mg/m3 (DB13/2322-2016)表 2 标 总烃 加强集气效率 边界标准 3 COD≤410mg/m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废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 3 BOD5≤205mg/m (GB 8978-1996)表 4 三 水 封闭车间内二次密闭,集气 53 SS≤215mg/m3 NH3-N≤30mg/m3 污水管网 噪 声 设备噪声 边角料 废活性炭 固 (HW49) 体 废机油 废 (HW08) 物 废乳化液 (HW09) 生活垃圾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 隔声 级及枣强县污水处理厂 进水水质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昼间≤65dB(A)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收集后外售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 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 处置 合理处置 不外排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0 万元 环保投资 ℃按照《国家危险固废名录》规定,本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和临时储存措 施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规 定进行: ℃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 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容器应粘贴符合标准中附录 A 所示标签。 ℃容器应满足相应强度要求,且完好无损,容器材质和衬里与危险废物 相容(不相互反应)。 ℃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妥善保存。危险废物临 危废间建设 时贮存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晒、防漏,四周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地面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地面与裙脚、围堰采用坚固、 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 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设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 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危废出库日期及 接受单位名称,危废转移前向主管环保部门报批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 其申领联单,并按照规定转移等。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至少为 5 年, 定期对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 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厂区划分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机械设备操作区及危废间为重点防 渗区,其余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处理,防渗层 防渗 渗透系数应小于 1×10-7cm/s,重点防渗区需强化防渗处理,防渗层为在 水泥硬化地面基础上增涂 2mm 厚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防渗层渗 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 透系数应小于 1×10-10cm/s 参照表 “监测项目、点位及频率一览表”进行监测 ℃制定环境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制度; 54 ℃企业废气处理装置及配套风机、电机所用电量预留专门的电表计 量口,与生产设施分表计电,单独计量环保设施用电,并接入环保部门 的系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和集中监控; ℃设置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账; ℃设立规范化采样口及规范化检测平台; ℃本项目在塑料包材及挤出粘合工序排气筒出口及厂界安装超标报 警传感装置,并接入环保部门的系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和集中监控; ℃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设置标识,同一般固废处置企业签 订合同,妥善处置。 55 预审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审批意见: 经办人: 年 公 章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 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 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项目符合枣强工业园区规划示意图 附图 5 项目符合枣强工业园区用地布局示意图 附件 1 项目备案信息 附件 2 项目土地规划证明 附件 3 现有工程环评审批意见 附件 4 现有工程验收意见 附件 5 企业排污许可证 附件 6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 7 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2 项进 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环境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