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衡水市橡胶、玻璃钢行业VOCS治理水平及管理能力的通知.pdf
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此 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衡气领办 (2020 J 144 号 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王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提升衡水市橡胶、玻璃钢行业 VOCs 治理水平及管理能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 部门: 橡胶、玻璃钢制造行业是我市特色传统行业。经过不断发 展已经占据国内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但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 题。橡胶制品和玻璃钢制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炕总炬和 VOCs 废气普遍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两级串联技术治 理,仅有少数企业采用 RTO 等高效治理技术,治理设施去除效 率甚至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去除效率,部分企业缺少完善的环保 管理机制;橡胶制品行业大多数企业生产装备水品较为落后。 -1 一 为提高橡胶、玻璃钢行业的环保准入条件,倒逼企业转型 升级,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 量持续改善,提升产业层级、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经济与环 境协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选择厂址 新建、改建、扩建橡胶和玻璃钢制品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 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居 民集中区、疗养地等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地点不得建立橡胶和 玻璃钢加工企业。 新建橡胶和玻璃钢企业应进入工业园区,且符合园区总体 规划、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 已建橡胶和玻璃钢企业根据区域规划要求,通过"搬迁、转 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二、选取清洁、环保型原辅料 橡胶制品企业应采用清洁、环保型原辅料,推广使用、新 型偶联剂、粘合剂、使用石蜡油等替代普通芳炬油、煤焦油等 助剂。含 VOCs 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应保持密间或有效收集并 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玻璃钢制品企业原材料基体树脂应使用低苯乙烯挥发树 -2 一 脂,减少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的产生、排放,挥发性原料应密闭 储存。 三、选取先进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 橡胶制品企业应选用具备自动称量、自动配料、自动进料、 自动出料的密闭炼胶生产线,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先进 设备,应达到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新建项目炼胶应选用 密炼中心,逐步淘汰手工投料的小型密炼机(特种胶除外,如 硅胶)。 玻璃钢制品企业应选用自动化程度高、密闵性强、废气产 生量少的生产成套设备,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先进设备, 应达到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选取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一)橡胶制品行业污染治理设施选择要求 1.混料工序中的物料储存和输送过程保持密间,采用密闭 管道输送、自动称量、自动投料的密闭系统采取有效收集设施; 混炼(密炼中心)应采用串联法。 2.压延、压出、教合、成型、硫化、涂装等工序产生的废 气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无法密闭的,采用局 部负压气体有效收集措施。 含有颗粒物气体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采用袋式或滤筒除 尘和高效过滤预处理。 -3 一 VOCs 治理应采用 RTO 、RCO 、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等高 效治理技术,污染物治理设施有规范的设计方案和明确的工艺 VOCs 废气采用活性炭 +UV 参数,无法达到高效治理技术的, 光氧、低温等离子等治理技术串联两级以上治理设施。 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时,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废气无组织 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O.3m/s 。鼓励采用局部封闭操作间, 对操作间内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确保废气收集效率。 (二)玻璃钢制品行业污染治理设施选择要求 1.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无组织逸散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 集、处理,采取有效收集设施。 2. 混料、修整打磨等工艺环节应采用密闭并采取有效收集 设施。 3.制衬、缠绕(挤压)、固化、喷涂染色等产生 VOCs 的 工艺环节宜采用密闭或者集气罩方式收集。 4. 大件玻璃钢制作应采用真空注射工艺,力口料方式采用管 路自动力口料装置。 5. 半成品存放区域无组织逸散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 理。 五、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 (一)建立环保管理机构及相关制度 企业应设立环保管理机构及专职环保人员。制定环境保护 -4 一 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操作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 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等;制 订环保报告程序,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事 故等情况时的报告制度和处置方法。 (二)建立台账制度 企业应建立台账制度,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 运行台账、含 VOCs 物料消耗台账、废气处理耗材更换台账, 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三)建立规范的监测制度 排污口应设置规范监测口、监测平台及通道,标识齐全(注 明排污口编号、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口直径等相关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应实行分表计电措施、及时联网;应安装在 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企业应每年定期对废气排放口及厂界开展监测,监测指标 应包含环评提出的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炕总炬、臭气浓度、 废气治理设施监测进、出口参数,并核算处理效率;手工监测 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 5 一 2020 年4 月 30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