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doc
山西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 一、违规变更收费项目。具体为擅自设立、撤销收费项 目,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收费环节、收费对象、收费期限。 二、违规变更收费标准。具体为擅自提高、降低收费标 准。 三、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等降费政策。 四、强制或变相向市场主体购买服务并收费,特别是对 应免费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变相收费。 五、只收取费用而未提供相应服务。 六、向市场主体摊派建设任务和资金。 七、以赞助、捐赠、无偿借款等名义变相摊派。 八、为违法违规收费开具财政票据。 九、将违法违规收费确认为财政收入。 十、通过与单位预算安排挂钩方式以费促收。 十一、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收费并缴库。 十二、未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标 准、依据文件及监督电话等内容。 十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其他违法违规收费问题。 注:以上将收取非税收入称为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