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岚县司法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县司法局设 5 个内设机构,内设 5 个股室,分别为办公 室、宣教股、基层股、安置帮教办、公证处。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 2、拟定依法治县和法治岚县建设规划,承担全县法制 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 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 4、管理全县的公证机构,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公证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 律服务和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8、指导、管理全县司法鉴定工作和仲裁工作。 9、负责本局内部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警队 伍建设,抓好派驻各乡镇司法助理员的工作。 1 10、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底,我单位共有行政人员 26 人,非参公 事业人员 3 人。 离退休人员 15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5 人。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 年收入决算 612.77 万元,上年收入决算 606.93 万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9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 ( 一)2020 年支出决算 614.51 万元,上年支出决算 603.4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3%。 1、2020 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决算 377.12 万元,上年基本支出 369.8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98%。(2)项目支出决算 237.40 万元,上年项目支出 233.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 1.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项 目经费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1)工资福利支出 328.82 万元, 上年工资福利支出 326.9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59%; (2)商品和服务支出 48.30 万元,上年商品服务支出 42.90 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 12.58%,主要是 2020 年项目经费增 加。 (二)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20 年本部门(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 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决算支出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47.31 万元。其中:办公费 2.80 万元、电费 0.65 万元、邮 电费 4.45 万元、取暖费 4.71 万元、劳务费 4.90 万元、福 利费 6.4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2 万元、其他交通 费用 17.3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47 万元。 三、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1.41 万元,上年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1.93 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 27.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 3 活动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 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0 元,上年决算支出 0 元,与 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0 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0 元,上年决算支出 0 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 年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 1 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1.41 万元,上年决算支出 1.93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 年度公务用车活动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我部门账面上共有车辆 4 辆, 实际使用的 1 辆,其他 3 辆已于 2017 年被机关事物管理局 收回。在用的属于执法执勤用车。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和畜牧局共用办公及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3067 平 方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元,占采购预算的 0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4 %, 0 %;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 度,对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 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 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 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 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 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5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