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流程图.doc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流程图 当河道水位或者流量达到规定 的分洪、滞洪标准时 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根据经批准的分洪、滞洪方 案,采取分洪、滞洪措施 情况紧急时,遇有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和人员不配合 避灾疏散工作的 实施上述措施时,如遇任何单位和个人阻拦拖延,即 时根据违规事实和依据提出处理意见 即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在 24 小时内将行政强 制措施决定书送达相 依法公开 对人 承办机构:阳城县董封乡水保站 监督主体:阳城县监察委员会派出董封乡监察室 监督电话:0356-49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