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行政处罚类).docx
文水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行政处罚类) 一、实施部门 执法大队及各乡(镇)执法中队 二、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事项 三、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事项 四、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法》 7、《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 五、办理条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六、办理方式 普通程序 七、办理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告知、听 证——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八、办理时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结果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 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十一、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 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 诉讼和国家赔偿。 行政复议机关:文水县人民政府、吕梁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诉讼机关:文水县人民法院 十二、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14:30—18:00 地址:文水县凤城镇东外环路文水县自然资源局 十三、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公示系统 十四、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