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2023年1月29日.xls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沁水县端氏人民超市 (沁)市监稽处罚〔2023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 〕8号 化妆品和销售失效产 品案 沁水县固县海燕综合 商店(冯海燕)经营 (沁)市监稽处罚〔2023 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 〕9号 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和 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沁水县嘉峰镇王政蔬 菜店(王政)经营不 (沁)市监稽处罚〔2023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10号 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 食品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杨沁东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没收超 局2023年1月16日 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没收失 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以罚款。 冯海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山 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 点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 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 局2023年1月16日 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 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免于行 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 品,并处以罚款。 王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山 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 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 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 局2023年1月16日 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的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没 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处以 罚款。 备注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沁水县端氏镇利农农 (沁)市监稽处罚〔2023 资服务部(何俊兵) 销售不合格产品(复 〕11号 合肥料)案 沁水县晋香食品开发 (沁)市监郑处罚〔2023 有限公司生产标签含 〕12号 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 沁水县郑庄镇老闫蔬 菜粮油批发部(闫豪 (沁)市监郑处罚〔2023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 〕13号 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食用农产品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何俊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没收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 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产品, 局2023年1月16日 处以罚款。 郭小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项的规定,没收不合 局2023年1月16日 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以罚款。 闫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 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局2023年1月16日 ,免予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