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林业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征收类).pdf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行政征收类 临时占用其它林地植被恢复费征收 职权编码:1700-D-00100-140400 申请材料:1、使用林地申请表;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 个 人的身份证明;3、建设项目相关批准文件:建设项目可行性 办理时限:15 个工作 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 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 关人民政府统一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4、拟使用林地的 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 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 使用林地的单位、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 申 请 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 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 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 供相关规划 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 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5、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 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 定形式 补 正 不属于职权范围或不 符合条件 受 理 审查 局专题会议研究 缴纳,领取单据 办结 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