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政办发〔2021〕40 号 关于印发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稷政办发〔2021〕40 号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稷山开发区管委会: 《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积 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 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 全,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管理、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 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山 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管理办法》及《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运城市应急救援指挥 体系的通知》、《稷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编制。 1.4 适用范围 -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稷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食品安全突 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为县较大市场监管事 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县市场监 管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 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稷山 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文保 中心、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 畜牧中心、县枣业中心、稷山银保监组、稷山火车站为成员单位。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 管局局长兼任。 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办公室职责见附表 1。 2.2 现场指挥部 县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事件调查组、 -3- 危害控制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组 6 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可吸收现场指挥组 有关人员参加。各工作组职责见附表 2。 3 预防与监测预警 3.1 预防 卫生健康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畜牧、枣业等有 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山西省食品安全 风险监测方案,制定、调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场监 管、农业农村等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区 域和热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 作,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县指挥部有关成 员单位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构建各成员单位 间信息沟通平台。 3.2 监测 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畜牧、枣业、教育、公安、 新闻宣传及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 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监测等工作,收集、分析 和研判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信息,必要时向有 关成员单位和地区通报。 3.3 预警 3.3.1 预警支持系统 -4-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污 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信息数据库。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 监管局、县畜牧中心、县枣业中心等成员单位分别在各自监管领 域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各成员单位间上下 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县卫健局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3.3.2 预警信息发布 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 县枣业中心等有关成员单位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风险监测 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 有较高风险隐患的食品,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 公布。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等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监测信息和风 险评估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报县 指挥部并通报成员单位和可能波及区域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研判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时,要及 时报县指挥部,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 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当研判 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因素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应解除预 警,终止有关措施。 3.3.3 预警行动 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各乡(镇)镇政府及有 -5- 关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及专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信息和热点敏感食品安 全舆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开展跟踪监测 工作,预估事件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经分析评估与 调查核实,达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评估指标的,按本预案处置。 (2)防范措施。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 蔓延扩大。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加强对食品安全应急科 普知识的宣传,告知公众停止食用或使用不安全食品。 (3)应急准备。应急专业队伍和负有有关职责的人员进入 待命状态,调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 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组织专家解 读,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加强有关舆情跟踪监 测,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4 信息报告与评估 4.1 报告主体、时限和内容 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续报、终报责任意识。 加强信息直报系统建设,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 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 -6- 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报告主体、时限和内容见附表 3。 4.2 事件评估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评估是为确定应急响应级别而进行的,评 估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及时统一组织开展。评估内容应当包括: (1)涉事产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和所涉及的范围,是否 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件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件发展蔓延趋势等。 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提供有 关信息和资料。经初步评估构成或为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县市 场监管局应当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5 应急处置 5.1 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1)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立即对事故患者进 行救治,同时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2)尽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突 发事件危害减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科学有效的救治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突发事律发生后,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预案进行 -7- 先期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县人民政府要指挥和派遣应急队伍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 措施,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并立即进 行检验。封存被污染食品的有关产品,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防 止事件扩大和蔓延。 5.3 应急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应对工作需要,县级层 面应急响应分 I 级、II 级、III 级,响应条件、启动程序、响应 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见附表 4。 5.4 应急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收集事件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咨询, 对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恰当的研判。 (2)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受影响人员 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专家制定科学的应急处置方 案。 (3)紧急调用、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药品、医疗器 械、物资、设施、资金等,确保应急所需及时到位、救治及时有 效。 (4)对被污染的食品,尽快釆取控制措施,消除或减少对 身体健康的影响。 -8- (5)核实现场情况,收集、整理现场信息,保证信息传递 及时、准确与畅通,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向 社会通报应急处置情况。 5.5 信息发布 县级响应有关信息由县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各乡(镇)、各 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统一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 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县指挥部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 出善后处理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恢复生 产经营秩序、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等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要在一周内做出客观、全面的调查 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 (5)经验、教训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9-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 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 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 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舆 情事件。 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指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引起社会持续广泛 关注,已经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处置的 突发事件。 7.2 预案培训与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培训及演练方案,报县指 挥部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应在发布后每 3 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 练。 7.3 预案修订 如遇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 关规定发生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在事件 应对或者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县指挥部办公室 应及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及时组织修订。本 - 10 - 预案一般 3 年评估修订一次。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7. 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6 附图和附表 - 11 - 附图 运城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监测预警 县指挥部统一组 织领导处置工作 。包括:会商情 况,作重大事项 决定;协调调度 有关力量投入救 援;成立现场指 挥部及工作组; 按规定向上级报 告事件情况 信息接报 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事件评估, 提出启动建议;县指挥部决定启动相 应等级响应,并根据情况调整响应级 别 Ⅲ 级 响 应 Ⅱ 级 响 应 信息保障 召开专家咨询会 ,研判事件,提 出处置建议;指 挥工作组开展工 作,加强防控, 加强宣传引导 Ⅰ 级 响 应 队伍保障 县指挥 部随时 掌握事 件进展 情况, 必要时 派工作 组协助 指导、 组织专 家会商 县指挥 部随时 掌握事 件进展 情况, 派工作 组赶赴 现场, 核查事 件,指 导协助 事件处 置,组 织专家 进行会 商,研 究评估 事件发 展趋势 经费保障 现场指挥 部 事件调查组 危害控制组 物资保障 医学救援组 现场指挥 部组织进 行先期处 置,包括 患者救治 、现场控 制、流行 病学调查 、食品检 测等 县指挥部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 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依 法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安置受 影响人员 应急保障组 应急处置 宣传报道组 专 家 组 终止响应 指挥部 根据有 关规定 做好善 后处置 工作 总结评估 征用补偿 保险理赔 责任追究 表彰奖励 后期处置 - 12 - 附表 1 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部门 主要职责 县指挥部 统筹协调全县食品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重要措施、总体规划,组织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食品安全突发 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市场监管局) 承担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参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指挥各有关单位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县委宣传部 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县委统战部 负责对清真食品的安全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査,指导做好清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发改局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市场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按照县指挥部的指令调拨储备应急生活必需品 县教育局 负责协助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对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査以及组织应急 处置工作 县工科局 负责药品储备管理工作;协助配合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涉及农贸市场销售农产品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13 - 1 部门 主要职责 县公安局 负责事发地的现场保护、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保障应急救援道路畅通和全县公共客运通行,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 侦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县民政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应急处置资金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 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引发对周边环境污染的环境监测工作,指导事发地乡(镇)政府快速妥善处置次生环境污染 县住建局 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食品安全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 负责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车辆公路运输的通行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有关技术鉴定等,负责对水产品养殖生产环节造成的食用水产 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査处理和有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文保中心 协助有关成员单位对旅行社组织的团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指导和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对旅游景区(点)发生的食品安 全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县卫健局 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患者医疗救治和事件现场卫生处理,对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因素开 展流行病学调査;负责通报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 县退役军人局 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符合条件人员的烈士评定工作 - 14 - 部门 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能 指导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负责对食品及有关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査处理和有关技术支持等,统筹协调食品安全防范控制工作 -.7. --- 县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生长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事故的调査处理和有关技术鉴定工作 县畜牧中心 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査处理 县枣业中心 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枣业种植环节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稷山银保监组 负责督促各保险机构及时开展食品安全有关保险理赔,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稷山火车站 负责做好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 15 - 附表 2 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工作组 牵头单位 职责 事件调查组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査明事件性质,分析事件责任和影响因素,提出防 范措施和对事件责任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件责任 调查与事件应急处理同步进行,边报告、边调査、边处置。根据实际需要,事件调査组可以设置在事发地或 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工作 危害控制组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有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 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县卫健局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调派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专家,实施患者医疗救治和有 关流行病学调査工作,协助有关成员单位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理。组织医药储备应急调拨,确保及时有效 保障,并做好药品安全监管 应急保障组 县发改局 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及协助征用交通工具,负责协调组织调运应急救援设施,对受害人员进行安抚,对受影响 人群进行相应安置处理,保障应急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出入境应急设 备、物资通关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 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指令,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医学救援组 专家组 县指挥部抽调有关方面 专家组成 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 16 - 附表 3 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报告主体 和时限 1.发生可能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局报告。 2.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 3.食品安全有关技术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告或举报。 4.医疗机构发现其收治的病人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的,应当立即向县卫健局报告。 5.县卫健局在调査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信息,应当立即通报县市场监管局。 6.有关监管部门获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举报,应当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有关信息, 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涉及有关单位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7.县市场监管局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有关要求,在 1 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要求上报。 8.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实行逐级上报,但对于经研判认为重大、敏感的事件信息特殊情况下可越级报告,必要时直接向 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报告。 报告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报告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时,应当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当前状况等 基本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初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等信息。根据事件应对情况可 进行多次续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査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终报在事件处理完毕后按规定上报,应包括事件概 况、调查处理过程、事件性质、事件责任认定、追溯或处置结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评价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至少每日报告情况,重要情况随 时报告。 - 17 - 附表 4 稷山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响应分级及措施 响应 级别 III 级响应 响应 措施 II 级响应 I 级响应 出现以下条件之一,启动 III 级响应: 出现以下条件之一,启动 II 级响应: 出现以下条件之一,启动 I 级响应: 1. 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健康损 1. 受污染食品流入 2 个以上乡镇,或存在 1.受污染食品流入 2 个乡镇区域以上,已造成严重健康 害后果的; 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危害特别严重的; 2.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涉及人数在 100 人以上且出现死亡 2. 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涉及人数在 99 人以下 的: 2.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涉及人数在 100 人以 病例的; 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经评估认为应当釆取应急措 响应条件 施的; 上,或者涉及人数在 100 人以下但出现死亡病例 3.已经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经评 的; 4.已经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 3.已经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不良影响,经评 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估认为应当釆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事 估认为应当釆取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安全舆情 件; 3.一起食品安全事件出现 10 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5.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 4.县指挥部认定的其他需启动 III 级响应 事件; 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4.县指挥部认定的其他需启动 II 级响应的 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6.县指挥部认定的其他需启动 I 级响应的食品安全突发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评估,向县 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评估,向县 启动程序 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响应 事件。 事件发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经评估,向县指部提出启 指挥部提岀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 II 级响 动 I 级响应的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 I 级响应 应 - 18 - 响应 级别 响应 措施 III 级响应 II 级响应 I 级响应 1.加强与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 1.召开县应急指挥部会商会,对应急处置重大事项作出 1.加强与现场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 决定。 事件进展情况。 事件进展情况。 2.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县指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赶赴现场, 2.派出由县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带队、成员单 2.根据事件进展,必要时派出由有关单位负 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位参加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核查事件,指导协助 责人或其他人员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核査事 3.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分析情况、提出处置建议派遣 当地开展处置工作。 件,指导协助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响应措施 3.县指挥部办公 室组织专 家进行事 件会 有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县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事 4.按规定向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县人民政府报告 商,研究评估事件发展趋势。 件会商,研究评估事件发展趋势。 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 委等给予支持。 1.响应升级 当事件进一步加重,影响或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维护社会穏定。 响应级别 2. 响应降级 调整 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件危害或不良影响已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无进一步蔓延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釆取相应措施。 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1.患者基本得到救治,事态基本得到控制,伤病员病情基本稳定,且同时期无同类新发病例出现;一个最长潜伏期内,在食源性污染导致的最后一例患者 之后,未出现同类新发病例; 响应终止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卫生处理并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3.事件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继续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的。 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注:关于数字的表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 19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23 日印发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