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安办〔2022〕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专班力量的通知.pdf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沧安办〔2022〕25 号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集中治理工作专班力量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扎实开 展,按照省安委办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集中治理工作专班力量, 健全督导调度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集中治理各项目标 任务高质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职责 (一)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根据 专委会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集中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协调、 解决集中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及《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责任清单和推进台账》 , 统筹、协调、督导各县(市、区) 、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 (三)定期总结全市集中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市安委会和省安 委办,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各县(市、区)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专家委员会作用,定期进行会商研 判,聚焦难点、堵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重大问题隐 患整改落实,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扎实有效开 展。 二、人员组成 组 长:吴国志 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伏立超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席瑞红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穆 青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一科科长 姚洪猛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二科科长 成 员:宋华强 市公安局治巡支队危爆大队教导员 蔡文婷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副科长 樊清迁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韩文龙 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 — 2 — 郭路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范金刚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刘 莉 市司法局立法与合法性审查科科长 孙运杰 市行政审批局四级主任科员 季延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 田 辉 市财政局会计师 孙灵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科副科长 孙 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副科长 刘宝海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管理科科长 胡言斌 市海洋和渔业局港航科副科长 肖厚海 市生态环境局监测与应急科科长 刘 涛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 施忠旺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主任科员 刘晓宇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一科副科长 三、工作要求 (一)专班成员要认真履职,按照集中治理任务清单和专班工 作分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专班实行集中会商和线上办公 相结合的模式,集中会商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专班成员遇到 问题要及时沟通,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协调解决,确保集中治理 任务扎实有效完成。 (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 — 3 — 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及《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 理责任清单和推进台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本行业 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定期梳理总结进展情况 和工作亮点,于每周四下午 5:00 前报送至市工作专班。 (三)各县(市、区)安委办要参照市安委办专班工作要求成 立专班,结合本地区实际,配强集中治理工作专班力量,指定专 班人员对口联系市级专班,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前将专班组成人 员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穆 青;电话:8699027(含传真) 姚洪猛;电话:8699036(含传真) 附件: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班工作制度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7 日 — 4 — 附件: 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专班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 理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高效发挥工作专 班作用,扎实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制定 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例会。采用线下集中会商和线上集中办公的运 行机制,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专班工作例会,成员单位可根据需 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重点总结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 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工作例会由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 研员吴国志同志召集,专班全体人员参加。 二、定期调度进展。原则上每周四下午调度各县(市、区) 和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专班成员和各市专班人员负责提供本 领域和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材料,对工作推进积极的子以表扬,对 落实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 三、定期研判巡查。每月组织专项巡查和分析研判,掌握各 县(市、区) 、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层层压实责任,分析研 判,聚焦问题,通报阶段性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危险化学品专家 委员会的专家专项督导,对工作推动落后的地市、部门单位进行 — 5 — 警示提醒和工作约谈,督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四、及时互通情况。成员单位在推进集中治理工作中,遇到 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沟通协商,确保信息及时、 充分、全面、有效共享,按时间节点反馈工作进度,总结典型做 法和亮点工作。 五、严守工作纪律。成员要服从专班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 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沟通协调,按要求参加例会,严格按照工作 要求和任务清单,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扯皮。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7 日印发 (共印 30 份)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