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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2018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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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编制全区司法行 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 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和基 层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148”法律 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4)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仲裁机构登记前的审核工作。 (6)管理、指导的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 诉工作及司法外事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 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 (9)负责指导广利、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牵头负 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 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 门 2018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 2 个,包 括:陕西荆山塬律师事务所、阎良区公证处。 3.人员情况,按照三定方案,共设科室:宣传科;公 律科, 社区矫正(基层)科;法律援助中心。截止 2018 年 底,本部门正式编制人员 24 人,其中行政编制 12 人、行政 工勤人员 1 人,事业编制 11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4 人,遗属 1 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 (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 2018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 共有 2 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 2 阎良区公证处 3 陕西荆山塬律师事务所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底,本部门正式编制人员 24 人,其中行 政编制 12 人、行政工勤人员 1 人,事业编制 11 人;单位管 理的离退休人员 4 人,遗属 1 人。 四、2018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 年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 进集体”称号;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人民群众满意率一、三 季度测评中取得了 96.6%和 98.4%的好成绩(二季度全市没 有测评),位于全市第一。 一、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 动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导执法单位开展普 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宪法》宣讲宣传活动,律师、法官、 检察官深入校园、镇街开展宪法宣讲,各部门单位结合结合 各自实际在机关、村、社区广泛开展“宪法”宣讲宣传活动。 二是助力保护秦岭战役,在全区开展“依法保护大秦岭,共 建美丽新家园”法治宣传活动,会同区教育局在各中小学幼 儿园,以团队活动、主题班会、国旗下演讲、校园网站(广 播)、 “爱我秦岭 保护秦岭”征文、摄影、绘画等形式,开 展“保护秦岭 爱我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在手机微信、西 飞集团办刊发《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 法规,形成线上线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全覆盖。三是助力推 进我区铁腕治霾工作,4 月会同环保分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及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四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青少 年法治宣传教育红灯,6 月初深入阎良一校、西飞一小等学 校,向学校师生赠送法律宣传礼包,会同区城市管理局共同 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学生从小树立 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观念。五是督促各执法单位开展专 项宣传活动。督导工商阎良分局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日开展宣传活动,律师走进公园街社区、西航院宣讲消费维 权法律知识;食药监局在凤凰路、新华路社区开展以“尚德 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 宣传活动,讲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自我防范 意识;安监局在城区各社区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公安分局 在社区、农村开展禁毒、消防安全宣讲宣传活动;法院、检 察院深入学校单位开展“模拟法庭”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六 是助力提高公职人员依法理政水平,9 月 17 至 23 日,组织 全区 72 个单位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实际参加考试人 数 2085 人,参考率 95.5%,及格率 96.4%,为区上各单位 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奠定基础。 2.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舆论引导呈现新亮点。 一是组织司法局法律巡回宣讲团深入社区、农村、学校、机 关、镇街、企业开展“菜单式”法制讲座,围绕“宪法修正 案、换届选举、治污减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 城市治理、扫黑除恶、争创平安鼎”等内容宣讲。联合区委 宣传部、区委党校组成的阎良区全国两会精神暨宪法宣讲团, 先后深入社区、村开展《宪法》巡回宣讲。今年开展法律知 识讲座 55 场次(其中宪法宣讲 25 场次),发放了《宪法》、 《惠民法律知识 100 问》等法治宣传资料。二是做好换届选 举的法治宣传。在 7 个镇街举办村两委会换届培训 26 场, 参加培训 1325 人次。对凤凰路街道、北屯街道新任两委会 干部、包村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场法治培训宣讲,提高新任 村干部的依法履职和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组织法 律服务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广 泛开展宣传活动。春节前后,开展“送法宣政暖民心”活动; 3 月开展以“有你,让这座城市很温暖”为主题学雷锋宣传 活动;4 月开展“法治兴农阳春行动暨科技之春”宣传月活 动,5 月开展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春、秋季开学 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暨“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参 与师生 104747 人次;8 月在全区开展“争创平安鼎,法律服 务惠民行动暨同心共筑大西安法治文艺古都行”法治宣传活 动 10 场次;9 月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秦岭生态环境保 护宣传活动;10 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 ,10 月开始加大 开展“争创平安鼎”、 “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印制扫黑除恶 宣传册和宪法宣传资料 3000 份,发放到镇街村,提高了基 层干部群众对“争创平安鼎和扫黑除恶”的认识,为我区开 展“扫黑除恶,争创平安鼎”奠定坚实的基础;11 月开展“12.4” 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律师深入各镇街开展“宪法”宣讲,各 司法所结合各自实际在街道、集市、村、社区广泛开展“宪 法”宣传活动。今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180 场,发放《宪 法》、《阎良区惠民法律知识手册》、法律宣传品等法治宣传 资料 85000 余份。通过开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办事依 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四是扎实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工作。以道德讲堂和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在 全区社区、农村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教育引导群 众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法宣传阵地化,项目化, 在武屯镇建成武屯商鞅法治文化广场、老寨村党建法治文化 小院,推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提档升级。北屯街道李浩 村获得司法部和民政部颁发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 称号。 3.组织开展我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工 作。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 中期督查的通知》,安排部署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 开展普法自查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对我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进行安 排部署,组成 2 个督导检查组。督查了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公安阎良分局和 7 个镇街,实地督导检查各单位 “七五”普法以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情况。7 月 27 日,市委 “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组到凤凰路街道迎宾社区督查法律进 社区情况,到西飞公司督查法律进企业情况。市委“七五” 督查组对我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 出要将迎宾社区作为“七五”普法宣传的典型,指出西飞公 司依法治企理念先进科学、法律智慧管理模式领先,应当在 全市大型企业推广。 4.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利用网络媒体和 传统媒体,宣传我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及经验。 今年以来共在市级以上网络媒体发表稿件 185 篇,在传统媒 体发表 30 篇。在新华网论坛和华商论坛上发表《城市治理 使阎良变的更美啦》 《小村子里的大学问》等网评文章 24 篇, 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提升阎良追赶超越新形象。 二、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人民调解新品牌 健全各级调解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 解与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实效。突出非法集资、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医疗纠纷等重 点行业和领域,逐社区、村组、逐门逐户开展摸排,对于排 查出的各类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 , 及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化解,为提高人民调解卷宗 质量,开展卷宗联评,兑现上半年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共计 3.138 万元。截止 11 月底,全区共排查了各类民间纠纷 1562 件,成功调处 1503 件,成功率达 96%,涉及金额 144.6 万元, 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北屯街道调委会荣获 “全省优秀调委会”称号、凤凰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鹏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振兴司法所获得市级五 星级司法所荣誉称号; 凤凰路、振兴、关山镇等 5 个基层调 委会及 10 名基层调解员获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优秀 人民调解委员称号,迎接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雷书亮 及司法厅副厅长琪美加布一行 5 人赴阎良专项调研人民调解 工作。 三、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服务中心工作 1.充分发挥公证职能,积极为我区重点工作提供公证服 务。先后为四七区棚户区改造办理房产公证四百余件;积极 参与“四改两拆”工作,协助武屯镇、振兴、北屯、凤凰路 对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进行公证服务;开展区租赁型保障房分 配摇号工作,为百余户群众提供公证摇号。 2.继续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区机关部门实现法律 顾问全覆盖,39 个事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并给全区各村、 社区指派了法律顾问。今年以来,阎良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1200 件,接待群众 2000 余人,提供法 律援助咨询 700 余件,受理 357 件,接待群众 798 人,公证 咨询 2000 件,咨询人数 7900 余人。 3.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 实现法律服务均等化。认真学习市局推广的“1133”经验, 结合我区实际将我区的 15 名律师,20 余基层法律工作者合 理配备到全区 93 个村(社区),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覆盖率达到 100%。通过微信群、公示牌、便民卡提升群众知 晓率,进一步将服务触角延伸入户。一年来,律师和法律服 务工作者参与各村和社区普法宣传 85 场次,普法群众万余 人,为群众提供咨询 750 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450 余件。 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通过为驻地居民答疑解惑、 解答咨询、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传播了法治精神,化解了 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效用。 4.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做好法律服务 执业监督工作。4 月对全区律师事务所进行年检,8 月初, 对区公证处开展了年度公证质量检查。二是加强行业教育培 训,提升工作能力。3 月初,组织我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 “扫黑除恶辩护工作培训”。 5 月我们组织全区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培训和考试。同时,组织我区公证员参加了市局举办 的“公证参与摇号售房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 建设。今年,新增“新兴法律服务所”一家,该所目前有执 业人员 6 名,外区县转入 2 名,我区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7 月底,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完成了对全区基层法律工作 者的换证工作。8 月初,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了《关 于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诉讼代理活动辖区范围的 通知》的文件。 5.务实为民,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法律援 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助力脱贫宣传服务月”、 “有 你,让这座城市很温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 律援助宣传册》等法律知识读本 2000 多本,发放宣传品等 700 余份,现场解答法律援助咨询 150 余人次。二是聚焦典 型案例,以案释法。华玉律师事务所李新昌撰写的《父子反 目 少年泄愤杀亲妹 律师援助情真意切化冰山》一文,被陕 西省司法厅、共青团陕西省委评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 案例” ,编撰印发《阎良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汇编》1000 本。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知识培训,与人社局联合对全区各职业培 训机构的参训人员(重点针对农民工、再就业人员)岗前进 行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的培训全年共计 15 场次,邀请市法援 中心李梅科长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法律援助中心全体 人员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及案件归档培训”,全年共计培训 人员 1000 多人次;四是法律援助案件量有了新突破。今年 以来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883 件,超额完成市局 870 件 的目标任务。其中刑事案件 261 件,认罪认罚案件 408 件, 民事案件 582 件(涉及农民工 174 件)、非诉案件 40 件、接 待咨询 3376 人次。 五、 破解难题,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我局承担三项改革任务, 分别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完善法律援助 制度工作;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前两项改革任 务已全面完成,还有一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具体情况如下: 1.高质量完成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截止 11 月底 ,我区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已实现了全覆盖,设立 律师值班室 3 个,共提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案件 101 件,认 罪认罚案件 408 件。对要求提供法律帮助和律师辩护的案件 全部能够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指派,及时帮助和辩护,使试 点工作在我区高效、高质顺利推进。经费保障得到落实。今 年以来共发放刑事案件补贴 133950 元。 2.全面完成“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制定 并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重点增加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和扩大了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两个方面内容。二是组织学习宣传《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的实施方案》新增内容工作措施。组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贯 彻落实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措 施。对 2018 年度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进行评查,评查案卷 114 份,通过案卷评查,加深了法律援助承办人对法律援助案件 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心。 3.积极推进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深化律师制度改革 工作是今年我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目标任务,我局起草了 《阎良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组织 全区律师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全区律师行业意见,并将修 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函至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阎良分局、 区财政局等 19 家单位征求意见,依据意见并修改后形成《草 案》;同时我局也在积极推进陕西荆山塬律师事务所改制工 作,起草了《陕西荆山塬律师事务所改制方案》 (草稿) ,两 项工作均于 12 月 13 日已经区政府第 4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按照会上意见修改形成(送审稿),预备提请区委常委 会和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将 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发文执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 级批复及相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扎实落实人员 安置、资产界定、新所组建、业务开展等工作,加强对律所 改制期间的监管,顺利完成陕西荆山塬律师事务所改制工作。 六、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全区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平安创建,为争创“平安鼎”作出贡献。制 定下发《司法行政系统争创“平安鼎”实施方案》,召开司 法行政全系统会议,安排部署,细化任务,督促检查,发挥 司法铁军力量,助力阎良追赶超越。 2.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全面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司 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包抓方案及排 查方案,明确责任。全区各基层司法所对“两类人员”开展 逐人排查,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日常的管理,加强信息动态管理, 使其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 3.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完成我区首批人民陪审员 选任工作。11 月 7 日正式启动选任工作以来,线上线下同步 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800 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 员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 9000 余份,全区范围内受理个人申 请;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及司法所长会 议,就选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联合印发了《西安市阎良区 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通知,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 织推荐方式,共选 375 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后需按照不低 于法官人数的三倍比例共选任人民陪审员 75 名。目前此项 工作已进入资格审核阶段。 4.法律服务前伸,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优化营商环境、 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深入西安鑫谷玉米制品有限公司、 西安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服务宣传暨 “进企业解难题”调研,向企业发放《“七五”普法之法律 进企业》、《阎良区法律服务指南》、扫黑除恶、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为企业及其员工解决生产生活遇 到的法律问题的同时,架起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桥梁,为 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扎实做好扶贫工作,助力贫困群众脱贫。一是局帮扶 干部严格按照区扶贫办要求,到北屯参加秦家村临时党支部 会议,学习脱贫攻坚最新文件要求,今年共集中学习 20 次, 通过学习,为帮扶干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基础。二是开 展“访穷亲看变化-联户连心一家亲”系列活动,平均每名 帮扶干部每月入户 2 次以上,给帮扶对象耐心讲解脱贫政策, 帮助打扫卫生,整理庭院,询问生活身体状况和生活中遇到 的问题。三是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认真逐一整改销 号,完善资料,整改到位。四是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今 年制作司法局扶贫日纪实微信美篇 7 篇,及时报送我局干部 脱贫攻坚工作动态。五是诵读《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第五 章节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 七、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塑造干部队伍新形象 1.贯彻三项机制。制定下发《阎良区司法局 2018 年度 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科室 每个人,每季度局领导按照包抓分工深入包抓单位进行督导 检查,促进各项管理程序的规范化,确保了目标任务的按时 超额完成。今年向组织部推荐 2 名处级干部及 2 名科级干部; 程娟莹同志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 号。 2.追赶超越,提升行政效能。下半年开展司法行政系统 “擂台赛”、 “点将台” 、 “讲评带”活动,全系统中层领导干 部轮流就各自负责的专项工作进行汇报,全体干部争先创优 和创新的意识不断增强;继续开展局领导每周二驻窗口服务 活动,并印制发放“金牌店小二”名片,在大厅窗口现场为 群众解答问题,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内容立查立改, 事不过夜马上办,群众满意度 100%;明确权责清单,向社会 承诺 12 项“最多跑一次”事项。 3.以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为契机,不断促进规范化。 按照区委巡察办和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巡察 反馈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 题清单,认领问题,组织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通报情况, 仔细对照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清单,逐一整 改消号,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各支部严 格落实“三会一课”,结合每月党员日活动开展了“送法宣 政暖民心”、千禧广场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活动,我局机关党员、党员律师和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 各村和社区普法宣传 46 场次,普法群众 5400 余人次,参与 矛盾纠纷化解 482 件;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高质量召 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支部书 记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给党员讲党课,教育 每个党员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 “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年初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 各支部书记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分工调整重新制定了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开展干 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及各类警示教育活动,按照肃清魏民洲 等流毒影响和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结合每月 开展的“先进典型月月学,反面警钟月月敲”活动,全面排 查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坚持 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 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545.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98.68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目标奖增加。 (2)2018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499.39 万元,比上年增多 61.28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目标奖及项目经费支出 增多。 2. 本年收入构成情况(并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收入 构成如下图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 545.47 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 545.47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包括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545.4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 事业收入 0 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 0%。 经营收入 0 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 的 0%,主要是 0 收入 0 万元。 其他收入 0 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 项收入,占总收入的 0%,主要是 0 收入 0 万元、捐赠收入 0 万元,存款利息收入 0 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并用图表进行辅助说明)支出构 成如下图: 2018 年本年支出合计 499.39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344.07 万元,占总支出的 68.9%,是为 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 263.81 万元和公用经费 80.26 万元。 (2)项目支出 155.32 万元,占总支出的 31.1%,是为 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 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7.98 万元;基层司法 业务 11.97 万元;普法宣传业务 4 万元;律师公证管理 17.69 万元;法律援助业务 29.76 万元;社区矫正 20.12 万元,其 他司法支出 43.80 万元。 (二)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财政拨款收入 545.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98.68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目标奖增加。2018 年财政拨款 支出 499.39 万元,比上年增多 61.28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 资普调、目标奖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9.39 万元,按 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行政运行 208.13 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7.98 万元. (3)基层司法业务 11.97 万元。 (4)普法宣传 4 万元。 (5)律师公证管理 123.8 万元。 (6)法律援助 29.76 万元。 (7)社区矫正 20.12 万元。 (8)事业运行 29.83 万元。 (9)其他司法支出 43.8 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4.07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263.81 万元,公用经费 80.26 万元,用于 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8 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 出 5.6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占“三 公经费的 0%”;公务接待费 0.6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05 万元,占“三 公经费的 89.22%”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 2017 年增 加 0.58 万元,增加 11.4%,其中: 2018 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实际支出 0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 团组。与 2017 年同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0.61 万元,其中:迎接市“七五” 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市法律援助现场宣传会等。较 2017 年 下降 12.9%,累计接待 4 批次、91 人。下降原因严格遵守八 项规定。 2018 年购置车辆 0 台,经费支出 0 万元;2018 年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5.05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15.3%,原因 普法宣传及执法办案等工作需要用车次数增多。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 4.92 万元,主要是市法援组织深圳培训, 市局各种培训,干部网络培训支出,较 2017 年增加 4.5 万 元,增长 10.71%,增长原因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及外出学习 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 0 万元,与 2017 年同比持平 六、2018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 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7 个, 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155.32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100 分,结果为优。 指标具体得分如下: 部门整体绩效得分表 项 目 标准分值 项目得分 普法宣传 30 30 法律援助 20 20 社区矫正 20 20 公证律师 20 20 人民调解 10 10 合计 100 100 七、2018 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0.26 万元,用于维持 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1 户,合 计 79.57 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99.14%;2018 年机关运 行经费支出比 2017 年同口径减少 101.91 万元,下降 55.9%, 主要原因是因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 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 50 万元以 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 。2018 年当年购置车辆 0 辆;购置单价 50 万元以上 的设备 0 台(套);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 (套) 。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 “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 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 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支出。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行为。 九、2018 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公开 01 表-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公开 02 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公开 03 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公开 04 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公开 05 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 目) 6.公开 06 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 类科目) 7.公开 07 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 训费支出情况表 8.公开 08 表-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表 9.公开 09 表-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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