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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主城区道路施工联动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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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攀住建发〔2020〕209 号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主城区道路施工联动 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钒钛新城建设局、攀西科技城管委 会,各燃气企业、各供排水企业、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各通信 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减少主城区道路重复开挖、重 复建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攀枝花市主城区道路 施工联动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 攀枝花市主城区道路施工联动协调机制 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攀枝花市主城区内供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 单位在城市主干道红线范围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项 目。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实施原则 (二)先申报、后实施原则 (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原则 二、实施要求 (一)计划内实施项目。 1.申报年度施工计划。每年 12 月 15 日前,拟计划在城市主 干道红线范围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企事业单位应将年度 施工计划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年度施工计划应明确施 工项目名称、类型、施工路段、影响区域、开挖原因、施工天数、 预估开挖面积、联系人等信息,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掌握信息、 统筹安排。 2.定期开展施工调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水、电、 气等企业单位参与,每季度初召开一次施工计划协调会,对各单 —2— 位本季度施工项目的施工时间进行协调。原则上,各单位季度内 施工时间接近的工程项目应同步施工,能共沟设置的管线尽量同 沟敷设,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 3.统筹推进施工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和施工计 划协调会议相关情况,统一安排施工时间,并向有关施工单位反 馈,由主施工单位牵头开展项目施工报批事宜。除市委、市政府 临时安排的重大民生、城市建设项目以及抢修项目以外,未在施 工计划协调会通过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批准。 (二)临时性施工项目。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接到水、电、气等临时施工项目(抢修 等)以及其他单位大型工程的施工申请后,应在审批事项受理前 将工程信息反馈水、电、气等相关单位。 2.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临时 性施工单位沟通,前往现场确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联合施工, 尽量减少重复开挖情况。 3.管线单位应急抢险施工确定开挖(占用)城市道路时,应 事先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得到许可后方可实施。同时,按要 求补办相关手续。 (三)建立施工风险防控机制。 搭建对接沟通平台,健全施工单位信息沟通反馈机制。按照 “谁施工、谁负责”原则,施工单位在道路开挖工作前,组织相关 —3— 单位专业人员到达施工现场,结合各自管线情况向施工单位进行 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现场管线铺设复杂的,相关单位应在施 工现场配合施工单位,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避免“野蛮施工”、 相互破坏网管情况。严格按照城市市政道路施工作业要求,做好 施工打围、环保、安全防护措施。 (四)建立施工费用分摊机制。 对多家单位在同一地段施工的,根据各自工程类别、施工时 间、恢复成本等因素,按比例分摊道路占道费、相应设施恢复保 证金等费用,待施工结束后,按比例扣除或退还设施恢复保证金。 (五)建立完工验收检查机制。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临时占用(挖掘)市政道路进 行恢复,并报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完工验收。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根据检查情况,扣除或退还设施恢复保证金。 三、审批流程 (一)根据施工计划平衡会议定要求,由主施工单位汇总施 工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按要求将应备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网络受理。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规定对项目占道的必要性、合理 性及开工时序、占道时长、占道规范等内容进行复核,组织现场 查勘并征求市政管理单位意见。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报送的施工申 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加快审批进程,压缩审批时间不少于 —4— 40%。 (三)对于不具备办理条件、不符合办理要求的申请,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作退件处理,并详细说明退件原因。 (四)因不可抗力或经批准的重大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不能 按期完工的项目, 施工单位须在完工期限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将 调整方案及相关情况说明上报, 并按初次申报程序办理延期申请。 附件:1-1.计划内施工项目实施流程图 1-2.临时性施工项目实施流程图 1-3.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图 1-4.攀枝花市城市主干道统计表 —5— 附件 1-1 计划内施工项目实施流程图 施工单位提交年度施工计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收集汇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初组织召开一次施工计划平衡会协调时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批复施工时间 经审批同意后, 经审批同意后,各施工单位现场确认, 各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并 进行安全交底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等行业部门依照职能进行过程监管 项目竣工、 项目竣工、验收 —6— 附件 1-2 临时性施工项目实施流程图 各供排水企业 国网攀枝花 各燃气企业 各通信企业 其他施工 反 收 . 到 馈 提交临时性施工申请, 提交临时性施工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 其 反 他 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并将施工信息反馈相关单位 现场确认安全交底, 现场确认安全交底,并结合实际安排本单位施工项目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等行业部门 依照职能进行过程监管 项目竣工、 项目竣工、验收 —7— 附件 1-3 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图 施工单位报齐申请材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接入办理系统” 接入办理系统”统一网络受理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征求意见 市政管理 其他设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 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申请于 3 不具备办理条件和要求的申请, 不具备办理条件和要求的申请,应 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意见反馈 在 5 个工作日内作退件处理, 个工作日内作退件处理,并详 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并出具相关证明 细说明退件原因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等行业部门 依照职能进行过程监管 项目竣工、 项目竣工、验收 —8— 按要求办理 附件 1-4 攀枝花市城市主干道统计表 序号 名称 建成区内的起终点 市福利院对面路口—攀枝花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 1 三线大道北段 限公司 2 苏铁中路 3 攀枝花大道东段 清香坪立交桥—河门口 密地大桥南经攀枝花公园、日报社—炳草岗大桥南 炳草岗大桥南—五十四转盘 4 攀枝花大道中段 牛羊肉连接线 5 攀枝花大道南段 五十四转盘经仁和区人民政府—仁和路歇桥 临江路(含临江路立 6 竹湖园对面路口经市武警部队—金沙江大道中段 交桥) 攀枝花大道中段经市人事局、攀枝花影城—炳草岗大 7 人民街 桥南、宝山大酒店前路口 密地桥北—小攀枝花 8 隆庆路 连接线 9 钢城大道西段 10 木棉路 渡口桥北经攀钢(集团)公司—荷花池大桥北 渡口大桥北经木棉公寓—攀钢医院背后攀钢长寿路住 宅区 —9— 11 格萨拉大道 弄弄坪西路—苏铁中路 12 炳草岗大街 市人大门前转盘经市政府、中心广场—中保路口 13 金沙江大道中段 密地桥南分岔下路口(原滨江大道)—渡口桥南 14 花城上街 攀枝花大道东段(攀枝花日报社对面路口)—炳草岗 大街 炳草岗大街(温商对面路口)经人民街小学—人民街 15 花城中街 (平安大厦对面路口) 16 花城下街 人民街(平安大厦路口)—金沙江大道中段 渡口桥南 D、E、F 匝 17 渡口桥南广场东侧—江边街(金沙江大道中段) 道 18 新宏路 机场路 K0+000—君临江山 K1+280 19 龙密路 君临江山 K1+280—龙密立交桥 20 天津路 临江路—攀枝花大道东段地龙箐加油站 21 三线大道 独松梁子隧道—花城大道路口 22 炳仁路 花城大道十字路口—渡仁西线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2020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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