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总河湖长令2022第1号9.9.pdf
2022 年第 1 号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 重大决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 念,认真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自觉践行“十 六字”治水思路,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夯实主体责任, 强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落实力度,全面推动我市水 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推进河湖长 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用水指标体系,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优化水 资源配置调度,落实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提高中水回用 率,强化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2022 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 3.8 亿立方米以内。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 动方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采取更严更实措施,加强用 水定额管理,统筹推进城市节水、农业节水、工业节水,2022 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20 年分别 下降 2%和 1.5%。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健全完善“千吨万人”以 上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标识设立,确保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部 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扎实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严格总 量和水位管控,同步推进小水电站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河湖长、各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夯 实水污染防治责任,深刻认识我市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的风险挑战, 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退出全国后 50 位”目标,聚焦影响河道水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 河湖长牵头抓总,部门协同发力,科学、系统、精准开展水污染 防治。全面落实《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加大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加快补 齐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短板。强化重点企业排污监管,推进清洁 生产,促进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大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 综合治理,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全 力推进垃圾分类,扎实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 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污染违法行为,持续改善提 - 2 - 升河道水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主要河流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三、全面夯实河湖管护工作基础 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三大体系”,构建责 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发布实施市级 10 河 2 库“一河(湖)一策”,启动县(市、区) 重点河流“一河(湖)一策”编制,开展以葫芦河为试点的健康 河湖评价。全面完成河湖划界技术成果复核和上图工作,编制完 成总体报告;严格落实主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打牢 河湖管护基础。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进智慧河湖综合监管能 力建设,改造提升市级河湖长制信息化会商平台,完善各级河湖 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努力打造“互联网+”河湖监管新模式。黄 河沿岸有采砂监管任务的县,全面完成采砂规划编制和报批,实 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和实时远程监控,确保依法依规有序开采。 四、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 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汛情监测, 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妥善安置受灾 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排查整治,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各级总河湖长是第一责任人, 各级河长办统筹协调,组织应急、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严格按照党中央、国 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排查整治范围、目标、内容,完成交办图斑 问题核查核实,对确认的突出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销号 - 3 - 管理,集中力量依法依规抓整改,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公安机 关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对达到立案标准的问 题坚决依法查处,确保所有问题 12 月 20 日前完成整改。 五、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 河湖建设项目,坚决杜绝和整治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 等问题。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黄河延安段、延河、北洛河、清涧河 等重点流域区域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将清理整治范围逐 步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坚决清理存量、遏制增量,全面 落实属地责任,对自查自纠、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 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确保“四 乱”问题动态清零。对中央环保督察、水利部门明察暗访和黄河 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涉河湖问题,按期整改到位,逐级核验 销号。对“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 理整治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加快创建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按照陕西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长制示范河湖建设活动的 通知》要求,以南泥湾汾川河全国水系连通工程为带动,全面开 展岸线功能区利用情况抽查调查、示范河湖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 加快推进示范河湖创建工作。以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建设为契机,加大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构建固沟保塬、沟道拦泥、 小流域防护、示范园区、监测监管等水土保持“五大体系”,完 - 4 - 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790 平方公里,促进河湖生态环境进一步好 转。按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 务,全面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 环境”目标。 七、切实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 各级河湖长切实担负起治水管河第一责任,通过日常调度、 定期巡河、现场督查等方式,抓住重点难点,抓实关键环节,在 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实绩实效上求突破。加强各级河长办能力 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办等职能,形成 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保护治理机制。 各地组织好河湖长履职情况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河湖长和成员单位 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公 众参与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守河护河治河的浓厚氛围。 此令。 延安市总河湖长 2022 年 9 月 9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