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业务办理流程.docx
高龄老人健康关爱金 一、发放对象 高龄老人健康关爱金发放对象为年满 80 周岁及以上(出 生年月以二代身份证号为准),具有本区户籍满 1 年(百岁老 人户籍满 10 年)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一)80-89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 135 元关爱金; (二)90-94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 500 元关爱金; (三)95-99 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 1000 元关爱金; (四)100 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 3500 元关爱金; 三、发放程序 (一)登记录入 由区民政局、区老龄办负责,各管委会、各街(镇)和居(村) 委会配合,在全区范围内发布通告,凡持有本区户籍的 60 周 岁及以上老年人,在规定期限内,由本人(或亲属)持“居民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1 寸,1 1 张),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登记建档手续。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登记的高龄老人,自申请登记的次 月起享受关爱金,以前遗漏月份不子补发。 (二)公示造册 各居(村)委会登录“滨海新区高龄老人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滨海新区高龄老 年人享受健康关爱金人员花名册》(附件)。《花名册》当月数 据生成截止时间为每月 20 日 18 时。 各居(村)委会将当月符合享受待遇的老人在本社区(村) 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每月的 25 日前将当月数据提 交到街镇待审,同时将纸质《花名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一份居(村)委会留存,另一份连同在册高龄老人的身份证和 户口本复印件上报至所属街(镇)。 (三)审核汇总 各街(镇)负责审核辖区居(村)委会上报的《花名册》和 在册人员身份信息,并于每月的 28 日前登录“滨海新区高龄 老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咨询电话:65773065) 2 区民政局登录“滨海新区高龄老人信息管理系统”对各 街(镇)上报的人员数据和资金数额进行审核确认和汇总,并 于次月 5 日前将汇总后的关爱金发放人数和发放资金报区财 政局复核。 (四)复核发放 区财政局复核无误后,于次月 10 日前将关爱金拨付至各 街(镇),由各街(镇)原则上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于次月 15 日前将关爱金发放到位。百岁老年人健康关爱金采取入户发 放。 附件: 滨海新区( —— 周岁)高龄老年人享受健康关爱金人员花名册 居委会(村委会)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1 2 3 4 3 户籍地址 现居地地址 居住年限 联系 亲属联系 电话 电话 5 6 7 居委会(村委会)负责人: 填报日期: 居家养老护理补贴 一、发放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城市户口 4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抚恤 补助的优抚对象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年龄在 80 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市级劳动模 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 标准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的老年人。 2.具有本区户籍,农村户口 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不包 括一至十级有工作单位伤残军人)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 的老年人; 80 周岁以上无子女老年人(包括子女以去世)、独生子 女父母(子女年龄达到 60 周岁以上)且需要生活照料(失能) 的老年人。 注:1.以上人员不包括已享受照料护理补贴的特困老年人。 2.居家养老补贴和残疾人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二者选其一。 二、需要申报的证件或资料 (一)城市户口 1.60 岁以上老年人 5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以实际周岁年龄计 算)。 (2)户口本主页,申请人的页面。 (3)《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天津市城镇居 民低收入救助证》、残疾人的提供第三代《残疾证》复印件, 或街镇相对应的部门开具的证明。 (4)优抚对象的提供《伤残证》、《优抚证》、《复员证》、 《退伍证》、《退役证》复印件,必须有街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享受抚恤补助的证明。 2.80 岁以上老年人 (1)独生子女家庭、省部级劳动模范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以实际周岁年龄计算)。 ②户口本主页、同一户籍户口本的全部复印件。 ③独生子女证或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独生子女父母 证明。 ④劳模证书或市总工会、部级及以上开具的劳动模范证 明。 6 (2)空巢的失能老人 申请人和配偶是独立户籍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以实际周岁年龄计 算)。 ②户口本主页,申请人的页面和配偶的页面。 ③申请人和配偶姓名房产证的复印件,申请人和配偶没 有房产证居住儿子或女儿房子的,提供儿子或女儿家庭同一 姓名的两套房产证或配偶双方姓名的两套房产证(提供结婚 证复印件)。租赁的房屋,提供房管局《房屋租赁合同》。子 女和配偶同时在外地工作的可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盖章), 居委会核实无误后签字(盖章)。 注:也可以由申请人、家属填写《申请空巢老人子女居 住地址信息表》,居委会核实无误签字(盖章),街道复审签 字(盖章)。 申请人和家庭其他成员是同一户籍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以实际周岁年龄计 算)。 ②户口本主页、同一户籍户口本的全部复印件。 7 ③同一户籍姓名的房产证两套 ,租赁的房屋提供房管局 《房屋租赁合同》。或申请人、家属填写《申请空巢老人子女 居住地址信息表》,居委会核实无误签字(盖章),街道复审 签字(盖章)。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需要生活照 料(失能)的老年人 ①同一户籍计算家庭人均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义务 兵津贴、独生子女奖励金不计算家庭收入。 ②不是同一户籍的计算赡养费,申请人子女中享受低保、 低收入的家庭,视为无赡养能力,不计算赡养费。 ③有退休金,提供银行折子复印件(银行卡的到银行打 流水盖章)。 无退休金的,提供《城乡老人生活补助保障金》折子复 印件 (该项补贴已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取消)。 ④其它人员(包括子女及配偶)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资 折子复印件(银行卡的到银行打工资流水盖公章)。无工作单 位的持社会保障卡到社保中心打社保流水(或提供就失业证), 年满 16 周岁以上在校上学的可开在学证明(研究生除外)。 8 ⑤现役军官、士官在职人员提供工资流水或单位工资证 明(义兵不提供)。 ⑥填写《家庭收入和赡养费核算表》 二、农村户口 (一)60 岁以上老年人 1.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以实际周岁年龄计 算)。 (2)户口本主页,申请人的页面。 (3)《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天津市城镇居 民低收入救助证》,残疾人的提供第三代《残疾证》复印件。 2.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以实际周岁年龄计 算)。 (2)户口本主页,申请人的页面。 (3)优抚对象提供的《伤残证》、《优抚证》、《复员证》、 《退伍证》、《退役证》复印件,必须有街以上民政部门出具 9 享受抚恤补助的证明。 (二)80 岁以上老年人 (1)天津市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子女 的,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以实际周岁年龄计算)。 (2)户口本;户口本主页,申请人的页面。 (3)独生子女证或户籍地镇人口计生部门开具的无子女、 独生子女父母证明。 (4)农村户籍有村两委会会议纪要。 三、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范围的老年人(或亲 属),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 居家养老服务(护理)政府补贴申请表》 ,提交申请人的身份 证、户口本和身份认定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委会(村 委会)初审合格后,3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和复印件上报功 能区民政部门、街(镇)。 2、评估。功能区民政部门、街(镇)、居(村)委会专 职工作人员根据全市统一评估标准,按照《天津市养老服务 需求评估表》的内容,对申请补贴对象进行复审并组织入户 10 评估,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人员上门为老人评估时, 应至少 2 人以上,评估完成签字生效。 3、公示。功能区民政部门、街(镇)、居(村)委会专 职工作人员评估审核后,应组织对初审合格的补贴对象在其 户籍地的社区(村)内进行公示(盖章件),接受群众监督。 内容包括:申请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类别、住址、照料程 度等,公示时间为 3 天。公示结束后保存公示单及佐证资料。 对公示有异议的、功能区民政部门、街(镇)应当组织调查 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不予核准的,功能区民 政部门、街(镇)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报送。经功能区民政部门、街(镇)复审、评估和公 示合格的申请补贴对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登陆“天津 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录入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信息,报 送功能区民政部门、街(镇)。功能区民政部门、街(镇)登 陆“天津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审核无误后报送至区民政 局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5、审批。新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 7 个工作日内 完成对上报的补贴对象进行抽查、核准工作,审核“天津市 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补贴对象人员信息,报区民政局审批。 11 经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在补贴对象的申请表、评估表上确 认盖章(一式两份),区民政局、功能区民政部门、街(镇) 各留存一份。 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12 一、办理条件 年满 60(70)周岁及以上(出生年月以二代身份证号为 准),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 二、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近期免冠照片(彩 色,1 寸,1 张)。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 (村)委会提起申请,居委会初审合格后,填写优待证(年满 60 周岁老年人为绿色优待证,年满 70 周岁老年人为紫色优待 证)。 2.优待证统一送至街道公共服务办审核,确认无误后盖 章,由社区领回发放。 四、办理时限 无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