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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推进诉源治理 为司法体制改革提增质效 桦甸市人民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 传统“无讼”文化融入现代法治文明,将群众多元化解纠纷 需求融入司法服务保障,形成社会合力化解矛盾、共促社会 和谐。多项举措推进诉源治理,有力推动了司法体制改革。 一、打通渠道 源头止纷 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桦甸法院建立了集纠纷预防、 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 线下诉源治理服务平台,引导当事人表达诉求,实现诉源治 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与此同时,引入行政调解、 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人员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参与矛盾纠纷 化解工作,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通过诉讼外调解机制, 与桦甸相关行政机关和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建立固定的诉 调对接关系等, 桦甸法院有效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切实缓解了法院人案矛盾带来的审判压力。 二、抓住重点 确保无缝对接 当事人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简单民间纠纷, 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确认效力的,及 时给予确认。对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引起另一 方起诉的,及时予以受理。实行导诉制度,对于来院诉讼的 当事人视告诉案件难易情况,简单案件均引导至人民调解组 织、行政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窗口或调解室,先由这些调解 组织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即告结案;调解不成的再到 法院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 实现了多元化调解的无缝对接。 三、搭建网络平台 便捷解纷 为满足信息化时代群众对多元解纷的需求,“让百姓少 跑腿,信息多跑路”,桦甸法院同步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司法服务热线与网络调解平台,构建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诉 源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将群众家门口解决不了的纠纷引入网 上专业平台化解。与此同时,桦甸法院大力宣传推进诉源治 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民调、 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展开进一步的宣传、引导和监督, 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